选才成制——科举选士
西汉与唐代是我国历史上最强盛的两大封建王朝,被称为“汉唐盛世”,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高峰。成就“汉唐盛世”的因素很多,其中最重要是西汉和唐代的人才选拔制度。
西汉时期,雄才大略的汉武帝建立了以察举制度为核心的人才选拔制度,通过在民间察举选才,各种人才脱颖而出,为造就西汉盛世做出了巨大贡献。科举制度初创于隋而成熟于唐,成为封建社会选拔官吏的一条主要途径,通过科举取士,促进了唐代社会的繁荣发展,国力空前强盛。
秦代实行的吏师制度
那是在秦统一天下之初,为了巩固政权,秦始皇在政治、经济、思想和文化教育等方面,秦代做了很多巩固统一、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重大事情。如确立郡县制,统一度量衡,书同文,车同轨等等,还实行“吏师”制度。
所谓“吏师”制度,如《韩非子·五蠹》所说:
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
意思是说,君主英明的国家,没有写在书上的文字,而以法令作教材;没有先王传下来的经验,而以官吏当老师。
据《史记》记载,在秦中央朝廷,设有一种宫邸学校。当时的宦官赵高曾受秦始皇诏命,教习秦始皇的儿子胡亥,学习秦王朝法律及其他文化知识数年,其学习的重点是法律,“以法为教”。这大概可以说秦王朝皇族子女教育之风气。
湖北秦墓中出土的秦简记载,秦代普设于郡县的官学叫“学室”。学室的学生称“弟子”。弟子必须是“史”的儿子。史相当于政府各级机构里的书记、档案员等低级文吏。
学室弟子皆立有名籍,政府官员在法律许可范围之内,可以役使他们、鞭笞他们,但他们可以免除兵役和徭役,这是很大的优待。
秦代学室弟子学习的内容,初学者主要是识字,如学写字、书写姓名、识名物等。《苍颉篇》、《爰历篇》、《博学篇》是当时学室教学的3本教材。具备了一定的基础后,开始学习国家的法律制度。
秦代的法令教育占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为了选拔人才,这一时期出现过专门的法律考试制度。秦王朝采用法家的学说治理国家,认为所有国内臣民都需要接受跟国家有关的法令,知道做哪些事会受到奖励、做哪些事会受到惩罚。
秦代教材《法律答问》篇采取一问一答的体例对秦律进行解释,这种体裁很像考生为应付考试所作的试题。此外秦简中还有《为吏之道》,这些都反映了当时学习法律的内容及法律考试的一些基本情况。
学室弟子经考试合格之后,便可以毕业做官。不过,弟子在任官之前还要经过一段时间的考核与实习。弟子为吏,开始只能做“史”,以后可视工作效绩而迁升。
对于秦代学校学生的毕业考试和实习,汉代时有所沿袭。东汉著名学者许慎在《说文·序》中曾说:
尉律:学童十七已上始试,讽籀书九千字,乃得为史。
东汉时期历史学家班固编撰《汉书·艺文志》引用汉初萧何律时写道:
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
汉代的这些规定因袭了秦代的制度,说明在秦代学生毕业后为官的情况。据秦简《编年纪》载,一个叫“喜”的人,年19岁,经过考核后被任用为史,这与许慎所说的“学童十七已上始试”相合。
从秦简看,秦代还试行过学室毕业后,到社会上工作一年,然后视其能力授予官职的办法。试用一年,实际上也是一种考核办法,用以提高学生实际工作的能力。
总之,秦代实行“以吏为师”、“以法为教”的吏师制度,通过写字、习文,法令及考试来选拔人才,还重视实际工作能力的考核,考核合格才委以小吏。秦代实施的吏师制度,为秦王朝的以法治国造就了合格的人才。
[旁注]
《五蠹》 战国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韩非子》中的一篇,指当时社会上的五种人:一是学者,指战国末期的儒家;二是言谈者,指纵横家;三是带剑者,指游侠;四是患御者,指依附贵族私门的人;五是工商之民。韩非是战国末期韩国的公子,思想家荀况的学生,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秦简 秦简是战国时期的秦国及后来的秦朝遗留下来的简牍总称。1975年底,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的秦墓葬中出土了战国末期到秦代秦墓时的竹简共1100多枚。秦简的发现对于研究秦的历史有着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对秦代法律的研究,尤其重要。
《法律答问》 秦简中的篇章。它是以问答形式对秦律某些条文的精神实质和名词术语所作的解释。《法律答问》所解释的是秦朝法律中的主体部分,即刑法。《法律答问》中还有一部分是关于诉讼程序的说明,如“辞者辞廷”、“州告”、“公室告”、“非公室告”等,是研究秦的诉讼制度的重要材料。
萧何律 律法名,典出《汉书》卷23《刑法志》,汉代相国萧何采集秦朝法令,选取其中合乎时宜的,制订了九章法律。亦省称“萧律”。刘邦称帝后,命萧何重新制订律令。萧何采摭秦法,酌加新律,作为《九章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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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代不仅注重法律教育的价值观在人类历史上极为罕见,事实也造成了秦朝的短命。
秦代采用法家的学说治理国家,认为所有臣民不需要接受其他任何教育,他们一生只需保持人出生时的本性,并详细知晓国家法令。这是商鞅变法的基本主张之一。所以秦代严禁书籍在国内的传播、严禁从事说教之人在国境内活动,连歌舞、杂耍、说唱之类的艺人都被认为会是蛊惑人心的,以上各类人等凡被举报发现的一律要受到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