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选官及其考核
清王朝创造了一套特有的、行之有效的官员管理体制,包括官员的选拔、任用、考核及奖惩制度。特别是在选官途径、选官标准方面,是历代都不曾有过的。即科举制、保举制、从吏员中选拔官员制和捐纳制。
科举制度是清政府选拔和任用官吏的主要途径。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官员,将读书、考试、选官紧密结合起来。科举考试不失为一种比较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方式,一定程度上打破了门第、年龄、地域的界限。
科举制为清政府招揽了大批人才,特别是大批汉族知识分子,并确保官员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但到清后期,科举考试出现诸多弊端,走向没落,于1905年被废止。
保举制度,即在已任职的低、中级官员中保荐中高级官员。清代重视保举制,它是清代选官的重要方式之一,通行整个清代。
保举制自清顺治初年便开始实行。清入关伊始,急需各方面的人才,科举考试远远无法满足其求贤若渴的局面。于是广罗贤才,诏廷臣各举所知。当时的保人只需向朝廷题名和被保人的履历,至于才品如何,社会地位与身份如何,则无须过多考虑。可见,最初的保举还比较混乱,实行保举的目的主要在于收揽人心,解决由科举取士得人不足的矛盾。
清康熙年间,以廉能第一闻名的直隶巡抚于成龙在迁两江总督前,一次保举直隶守道董秉忠、通州知州于成龙、南路通判陈大栋、柏乡知县邵嗣尧、阜成知县王燮、高阳知县孙宏业、霸州州判卫济贤七人。适逢江宁知府缺出,奉诏命以通州知州于成龙升补。
清雍正、乾隆以后,由督抚保举所属地方官更为皇帝所提倡,而且有明举和密举之别。明举,是督抚以题本的形式保举属员,通过各级行政衙门上达皇帝。密举,则是督抚亲书密折直接具奏皇帝。清雍正执政时期,随着密折制度的广泛推行,督抚密举更加普遍。
在清代,某些下级官僚能否被保举,已经成为其在仕途上升迁的凭据,也是衡量其才能的标准。为防止具有保举权的官员任人唯亲,安插亲信,拉帮结党,清政府还制定了相应的措施,规定如果保举不当,推举者要受连坐处分。
从吏员中选拔官员也是清代选官途径之一。清代将政府行政人员分为官与吏,各级政府的骨干人员称为官,具体办理业务的人员称为吏。官与吏有严格的区别,官一般具有品级,而吏无品级。按规定,中央或地方的吏员,任满五年即可参加考试,考取者,其身份从吏员转为官员。
捐纳制度,即允许以捐资方式购买官衔。康熙朝曾在3年内捐纳知县500余人。清乾隆朝的道员、知府都可捐银得之。有些人先由捐资入仕,也可成为高级官员,如李世杰捐资为巡检,后升至兵部尚书、四川总督。
捐纳制虽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但助长了官吏的贪污腐化,捐官上任后,往往变本加厉地侵吞钱粮,侵吞之数常常超过原捐之额。
不论是科举还是保举、纳捐的,只是取得了做官资格,吏部按资历报告皇帝,任命之后才成为官员。
清代对官员任命有授予、补等。任命实官用授予,例如授予六部主事、授予知县等。任命时没有官缺,命为候补官员用补,也叫候补。例如候补知县,也算任命了,与实官同等,有的可以担负临时工作,有的就等待实缺。
任职后,改变职务有转、改、调、升等方式。在同一衙门,转任品级相同,位高一点的官员。例如右侍郎转左侍郎。由一衙门,改任另一个衙门品级、地位相同的官员。例如吏部侍郎改礼部侍郎。调,即由一种官职改换为另一种品级相当官职。一般指地方官与京官互调相当职位。因为京官位高于地方同级官,调京会降一品任职。相反,会升一品任职。升,是任命高一级的官缺,例巡抚升任总督。
有时官员被任用在某一位置,并非实职,可以有署职、兼职、署理、护理、加衔、委差、额外任用、革职留任等8种方式。
署职,即见习生。进士初到部、院任职,要试用3年再授予实官。例如翰林院庶吉士、各部额外主事等。
兼职,是一个部门官员兼其他部门官员,例如礼部尚书兼兵部尚书。
署理,即本官官缺,命其他官员代理。例如署理总督,相当代理总督。
护理,即主官不在位时,例如出差、进京,由低级官员代行职责。例如巡抚进京公干,布政使护理抚印。
加衔,即在实职外加虚衔,例如尚书加太子太保。外放总督。有时为了提高地位,也加兵部尚书虚衔,表示地位是京官。
委差,即临时委派的大员。例如钦差大臣,学政使、盐政使、裞监等官员都是临时委派,事情完了,回原职。
额外任用,即皇帝额外任用的官员;革职留任,即虽然撤职,仍然在原职务主持。
清代选官向来是以“身言书判”作为首要条件的。身言书判始于唐代,为当时的吏部选官要求,清代尤其重视这4条要求,并将其定为选官标准。
所谓身,即形体,需要五官端正,仪表堂堂,否则难立官威。所谓言,即口齿清楚,语言明晰,否则有碍治事。所谓书,即字要写得工整漂亮,利于上级看他的书面报告。所谓判,即思维敏捷,审判明断,不然便会误事害人。在这4条标准之中,“身”居首位,是最重要的。因为观瞻所系,不能不特别强调。
还有一个旁证,可以从侧面说明一定的问题。按照当时制度,举人应会试三科不中者,还可以应“大挑”一科。大挑科不考文章,只论相貌,标准是“同田贯日身甲气由”8个字,以字形喻体形、相貌。
“同”指长方脸,“田”指四方脸,“贯”指人的头大而身体直长,“日”指身体端直而高矮肥瘦适中。以上这4个字是好字,符合者有中选的可能。“身”指身体不正,“甲”指头大身子小,“气”指一肩高耸,“由”指头小身子大。这4个字是不好的字,沾上一个就会落选。
由此可见,清代选官很重视被选者的相貌的,这是古时历代政府选官时不多见的。
清代官员的考核,按照品级的不同,分别由吏部或主管官员负责考核,一、二品大员由皇帝直接决定考核等级,下级官员由主管大员评定等级,考核一等或不合格者,要待皇帝接见后再给予奖励或处分。
清代规定,文职官员每三年考核一次,由吏部考功清吏司承办;武官的考核,称为军政,由兵部职方清吏司承办,其考核方法与文官的大体相同,只是每五年举行一次;对八旗世爵的考核不列入军政,每三年考核一次。每次考核优异者由主管大员向皇上进行保举,给以奖励;考核不合格者要进行弹劾,给予处分。
对京官的考核称为京察,地方官员的考核称为大计。盛京作为陪都,其官员的考核与北京相同,也称为京察。
京察每逢子、卯、午、酉年进行。一、二品大员的考核称为列题,各省总督、巡抚的考核也归入京察,由吏部开送履历,呈报皇帝,由皇帝钦定考核等级。
北京和盛京的三品、四品实职官员的考核为引见,由吏部将其履历清单呈报,由皇帝亲自接见询问,考核等级听候皇帝指示。北京及盛京的五品以下官员考核为会核,即由本衙门堂官考察其表现注写评语,拟定考核等级。整个盛京地区管理民务的府厅州县官员考核全部列入京察。
大计每逢寅、巳、申、亥年进行。管理一省钱粮征收事务的布政使、案件审核事务的按察使,由总督、巡抚注写考核评语,提交吏部,由吏部汇总具题,由皇帝决定考核等级,称为考题。各省其余官员的考核均为会核,由各级主管官员分别考查其下属之职后,提出考核意见,申报给总督、巡抚,由总督、巡抚决定考核等级。
管理北京地区民务的顺天府所属各厅州县官员,归大计考核。京察和大计均由吏部会同都察院、吏科、京畿道负责审核定稿。
军政一、二品大员由兵部列题,包括盛京在内的驻防将军及各地都统、副都统、总兵等,由皇帝决定考核等级。三品以下武官的考核为会核,由其主管大员拟定考核等级后报送兵部,由兵部会同都察院、兵科、京畿道审核定稿。
八旗世爵是指八旗中允许世袭的公、侯、伯、子、男直至世袭七品官等,他们的考核不列入军政,每三年由其主管大臣考察骑射、满语,优异者列为一等引见,准其记录二次;如果骑射、满语生疏,但身体健康可以教育者,罚俸一年,仍留世爵,如下次考核还不合格者,革爵另袭。
清代官员考核内容十分广泛,凡职务之内,均为考核内容,考核合格者分为三等,分别为一等称职、二等勤职、三等供职。京察优异者称为京察一等,大计优异者称为大计卓异。不合格者由主管大员向皇帝上奏折进行弹劾,给以处分。
[旁注]
于成龙 (1617年~1684年)字北溟,号于山,清代山西永宁州人。谥“清端”、赠太子太保。于成龙明崇祯年间举副员,清顺治年间出仕。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和康熙帝赞誉,以“天下廉吏第一”蜚声朝野。
密折制度 密折是将奏文写在折叠的白纸上,外加上特制皮匣的奏折,外人无从得知。密折制度始于清康熙晚年,完备于清雍正朝。清采用密折制度,允许和鼓励四品以上的中央和地方官员,直接向皇帝递密折。
道员 又称道台,清代官名。根据清代的官阶制度:道员是巡抚、总督与知府之间的地方长官。清代各省设道员,或有专责,或作为布、按副使。专责者有督粮道或粮储道,简称粮道;又有管河道和河工道,简称河道。官则有的单设,多数为兼任。
知府 官名。宋代至清代地方行政区域“府”的最高长官。唐以建都之地为府,以府尹为行政长官。宋升大郡为府,以朝臣充各府长官,称以某官知某府事,简称知府。明以知府为正式官名,为府的行政长官,管辖所属州县。清沿明制不改。知府又尊称太守、府尊,亦称黄堂。
六部 从隋唐开始,中央行政机构中,吏、户、礼、兵、刑、工各部的总称。其职务在秦汉时本为“九卿”所分掌,魏晋以后,尚书分曹治事,曹渐变为部,隋唐始确定以六部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以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比附《周礼》的六官,秦汉九卿之职务大部并入。
身言书判 唐选官时考核的内容。唐士子通过礼部试,进士及策后,不直接授官,须再通过吏部选官一关。先试收判,书楷法遒美,判文理优长为合格;试而后铨,察其身言,身必体貌丰伟,言须言辞辩正。四者合格方可。清代选官格外注重身言书判,是清代选官标准。
盛京 清代前身后金的都城,即今辽宁省沈阳市。1625年清太祖把都城从辽阳迁到沈阳,并在沈阳着手修建皇宫。1634年清太宗皇太极尊沈阳为“盛京”。1644年清朝迁都北京后,沈阳为留都。1657年清朝以“奉天承运”之意在沈阳设奉天府,故沈阳又名“奉天”。
兵部 为我国古代官署名,“六部”之一。其长官为兵部尚书。兵部又称夏官、武部,兵部尚书又称夏卿。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明代兵部尚书号为“本兵”,权最重,凡武卫官军选授简练,均为其掌。清代兵部只管武职选授、处分及兵籍、军械、关禁、驿站等事,不涉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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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名臣于成龙少有大志,自幼受到正规的儒家教育。他在广西罗城为县令时,采取刚柔并用的斗争策略,使一向桀骜不驯的地方豪强“皆奉法唯谨”。3年之间,罗城大治,出现了百姓安居乐业的新气象。于成龙的突出治行受到两广布政使金光祖的重视,罗城被评为治理的榜样。
1667年,于成龙被两广总督金光祖保举为广西唯一“卓异”,并升任四川合州知州。离罗城时,他连赴任的路资也没有,出现了百姓拦道呼号,追送数十里的感人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