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的育才与选士措施
那是在我国商周时期,周武王克商以后,对全部国土进行了行政区划。天子或诸侯国王所居的都城及其近郊称为国,郊以外称为野。居住在国中的是国人,其余则是野人。国与野的组织形式及教育情况均有定制,开创了周王朝人才培养与选拔的新局面。
周天子将都城及其近郊划分为乡。周有6个乡,诸侯国大的有3个乡。据《周礼·大司徒》,其组织形式为:“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里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
西周的野一部分分划为遂,其余封予卿大夫作为采邑。周有6个遂,诸侯国大的有3个遂。据《周礼·遂人》,其组织形式为:“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酂,五酂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
西周的学校设置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学,也就是后来所说的大学;另一类是乡学。设在天子或诸侯国王都内的学校称国学;设在王都郊外六乡行政区内的学校总称乡学。由此可见,西周已具备了较为完备的学校教育制度,有了不同类型和级别的学校。
西周天子或诸侯国王的子女教育大致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6岁至9岁在家中学习,学习简单的数字、东南西北中等方位名、天干地支等。第二阶段,10岁入小学,学习以书写、计数、音乐、舞蹈为主。这是沿袭氏族公社训练孩童要住宿在外的风俗。第三阶段,13岁为成童,这时该已入大学。
西周时期的国学,当时称为“辟雍”、“泮宫”,是贵族举行隆重的“冠礼”的地方,也是贵族进行重要政治军事活动的地方,他们常在这里举行祭祀和宴会,比赛射箭,选拔和考核武士。
西周国学要求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六艺”,包含6门课程,即:礼、乐、射、御、书、数。
“礼”是政治伦理课,其考核的内容很广泛,包括了奴隶社会的宗法等级世袭制度、道德规范和仪节等。《周礼·大宗伯》把礼分为5类: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等。吉礼讲祭祀,敬事邦国鬼神;凶礼讲丧葬凶荒,救患分灾,哀悼死亡;宾礼讲朝会过从,使诸侯亲附;军礼讲兴师动众,征讨不服;嘉礼讲宴饮婚冠等喜庆活动。
“乐”是综合艺术课,其考核的内容主要有六代乐舞等。所谓六代乐舞,包括黄帝时期的《云门》、尧时期的《大章》、舜时期的《大韶》、夏时代的《大夏》、殷商的《大濩》,加上西周新创的《大武》,简称为“六乐”。《云门》、《大章》、《大韶》、《大夏》属文舞,要求手执乐器龠和鸟羽翟;《大濩》、《大武》属武舞,要求手执盾牌干和斧钺戚。武舞之中还有一种《象舞》,要求舞者持竿而舞。
据《周礼·春官·乐师》载,周代还有6种小舞:《帗舞》,为祭祀社稷时的舞蹈,要求舞者在柄上扎五色缯帛,持之而舞;《羽舞》,为祭祀四方时的舞蹈,要求舞者持白鸟羽而舞;《皇舞》,为祈雨时的舞蹈,要求舞者头插鸟羽,上衣饰翡翠的羽毛,手执五彩鸟羽而舞;《旄舞》,为祀辟雍时的舞蹈,要求舞者执牦牛尾而舞;《干舞》,为祭祀山川时的舞蹈,要求舞者持盾牌而舞;《人舞》,为祭祀星辰时的舞蹈,徒手舞,要求舞者挥袖而舞。
“射”与“御”是军事训练课。当时作战以战车为主力。每辆战车由甲士和徒兵各若干组成。甲士包括御者、射手、盾牌手,身穿盔甲,在车上;徒兵步随。战车士兵进攻的武器主要是弓箭,所以射箭与驾车是最基本的军事技术训练。
据《周礼·地官·保氏》载:射箭的考核标准有5条:“白矢”,要求射者的箭穿透箭靶,露出箭头,重在考核射者开弓的臂力;“参连”,要求射者第一箭射出之后,接着三箭连发,重在考核射者发射的速度;“剡注”,要求射者矢入箭靶,羽颈高,箭头低,重在考核射者箭头锋利易入;“襄尺”,要求射者礼让,如君臣同射,臣不得与君并立,须后退一尺,以别上下尊卑,重在考核射者礼让水平;“井仪”,要求射者四箭射中箭靶,如“井”字形状,重在考核射者箭法准确。
据《周礼·天官·保氏》载,驾车的考核标准也有5条:“鸣和鸾”,“和”与“鸾”是车上装饰的铃,要求御者驾车时,铃声共鸣而有节奏;“逐水曲”,要求御者驾车时,沿着曲折的江河驰驱而不颠坠;“过君表”,“君表”指在险阻处插着旌旗的辕门,辕门中间放置石磴为障碍物,要求御者驾车驰入辕门时而不碰撞石磴;“舞交衢”,要求御者驾车在交叉道上,往来驰骋,像舞蹈一般轻盈而有旋律;“逐禽左”,要求御者驾车追赶禽兽,使其向左边逃奔,以便君主射之。总之,考核时要求御者沉着、敏捷、熟练,并能随时密切配合射手。
“书”与“数”是基础文化课。“书”指书写常用字,如天干、地支、地名等。“数”指计算加减及乘除等。《周礼》还提出有“六书”、“九数”等考核标准,但无细目。后人曾就“书”与“数”的考核标准作过种种猜测。
按照《礼记·学记》所载,西周的国学已建立起一套分年考试的制度。学生到了规定的年龄入大学,大学每隔一年考查学生学业及操行一次。
“一年视离经辨志”,即入学第一年考查学生阅读经书的能力,能否分章析句,能否辨明学习的志趣。
“三年视敬业乐群”,即入学第三年考查学生对学业是否专心,与学友相处是否和睦。
“五年视博习亲师”,即入学第五年考查学生学识是否广博,对教师是否尊敬。
“七年视论学取友”,即入学第七年考查学生在学问上的见解和对交友的选择是否得当。七年结束,考试合格者,谓之“小成”,即达到“小有成就”的标准。
“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即入学第九年考查学生在学识上能否触类旁通,在志趣上能否坚定不移。九年结束,考试合格者,谓之“大成”,即达到“大有成就”的标准。
这个九年制国学的考试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明确了学习的要求和顺序,并逐年加深、提高;强调入学之初,即对学生学习能力和学习志趣进行考查了解,以便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强调德育和智育的密切结合,在德育上注重意志与信念的培养,在智育上注重读书、推理与判断能力的进步;重视群体的教育影响,把建立亲密的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
西周除了在天子的王城和各诸侯的国都设立了国学之外,还依照地方行政区域组织而设立了乡学。
乡学规模比较小,仅设一级,都是小学程度。不过,因为地方区域组织的大小不一样,乡学的名称也各不相同,如州设序,党设庠,闾里设塾或校等等,皆属于西周的地方学校。
按《礼记·王制》载,西周规定,乡学可以经过考试选拔少数俊秀者进入国学深造。其过程与步骤是这样的:先由地方官“乡大夫”主持考试,选拔乡学中的优秀学生,报告于西周王室的“司徒”官,被选中的学生称之曰“选士”。“司徒”官主持考试,“选士”中的优秀者升入“国学”,称之为“俊士”。
凡已提名于“司徒”官的选士,可免其一乡的劳役;凡有升入国学的“俊士”,可免其一国的劳役。这些“选士”与“俊士”,皆称之为“造士”,意思为进入国学“深造之士”。
“造士”入国学九年学成后,“大乐正”官再主持考试,就“造士”中的优秀者提名于“司马”官,称之曰“进士”。又经“司马”官主持考试,就“进士”中选拔其贤能者报告于周天子,视其才能的高下而任之以官职,予之以爵禄。
这就是从“乡学”中选拔优秀人才的四步考试制度。当然这种经过严格考试选拔的“国之俊秀”,是极少数,绝大多数学生仍在地方上序、庠、塾、校里学习。
按《周礼·地官·乡大夫》载,西周还存在一种贡士荐举人才的制度,不过这仅限于较低级的官职,其途径有二:
一是“乡里选举”,或称之“宾兴”之制,是在王畿之内施行的。西周设民政官员“司徒”官,负有各乡教化之责,并命令各乡大夫考察荐举乡里有德行道艺的优秀人才。乡里选举每3年一次,称之为“三年则大比”,即3年一考试。考试主要内容是“德行与道艺”,其中的“乡射之礼”是考试大比的关键环节。
二是“诸侯贡士”。王畿之外的诸侯国也有贡士之制。天子对诸侯贡士的时间和人数都有规定,并且天子对诸侯能否及时贡献及贡士的质量如何,还相应有奖惩之制。天子对诸侯贡士之重视,还要亲自考核诸侯所贡之士,先令其试射于选士之处泽宫,然后在大射典礼上再行比试,射宫是举行大射典礼的地方。
天子在射宫考校士子的箭术,如果射箭时仪容、动作合于礼,节度合于乐,而且射中靶子的次数多,就可以参与天子的祭祀。如果仪容、动作不合于礼,节度不合于乐,而且射中靶子的次数少,则不得参与天子的祭祀。多次参与祭祀的诸侯就能得到褒奖,多次未能参与祭祀的诸侯就要受到斥责。多数得到褒奖的就可以增加封地,多次受到斥责的就要削减封地。
试射时要合乎一定的礼乐标准。不论是乡里选士还是诸侯贡士,都十分重视试射。在其他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则以试射的成绩作为最后的裁决。对考核成绩好坏,各有赏罚之制,反映了西周王朝对贡士的重视,对贡士试射的重视。
西周射礼所用之乐,严格标明了等级差别。射箭时的节度是:天子以赞颂百官齐备的《驺虞》之诗为节度;诸侯以赞颂诸侯按时朝见天子的《狸首》之诗为节度;卿大夫以赞颂卿大夫依循法度的赞颂士尽职尽责的《采苹》之诗为节度;士以《采蘩》之诗为节度。
射礼与射乐含有多方面的人伦道德内容,就连射箭的技能之中,也包含人的道德修养。射箭的人,内心意志坚定,外表身体挺直,然后张弓搭箭对准箭靶,手臂稳固,这样才能谈到射中目标。从这些动作就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德行了。所以说,射礼可以用来观察盛德,这就是西周重视试射的原因,坚持德行与道艺相结合的选士原则,并由此而推广其社会教化,促进社会安定。
育才与选士相衔接,选士与选官为一途,这是西周考试制度的一个显明特点。
西周的学校教育颇为发达,中央有国学,地方有乡学,学校内还有一套比较系统、比较严密的教学、考核、奖惩、视学制度。学生业成以后是否被推举,与其在学校的学习成绩、考试成绩及奖惩情况密切相关,这便能激励学生,尤其是庶民学生勤奋读书,努力上进,这给了庶民学生以希望和鼓舞。
选士与选官为一途,选士即为选官,士有所举则必有所官。《文献通考·选举九》说:
古人之取士,盖将以官之,然则举士与举官非二途也。三代之时,法制虽简,而考核本明;毁誉既公,而贤愚自判。往往当时之士被举,未有不入官者也。
这里说的“三代之时”,主要指的是西周初期,西周时代选士制度“举士”与“举官”为一途,必然大大刺激了士人读书学习的积极性,给广大士人指出了读书进学努力的方向,这也就促进了学校教育的大发展,反过来,又促进了士的培养规模的扩大。
西周考试制度不但有利于西周时期文化教育的发展,有利于西周社会的政治稳定,也奠定了我国古代考试制度的基础。纵观我国古代考试制度的发展,无论是两汉时期的学校制度和察举制,还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抑或隋唐以后的科举制,都在不同程度和不同层面继承和发展了西周考试制度的特点。
[旁注]
《周礼》 儒家经典之一,西周时期的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军事家周公旦所著。所涉及之内容极为丰富,凡邦国建制,政法文教,礼乐兵刑,赋税度支,膳食衣饰,寝庙车马,农商医卜,工艺制作,各种名物、典章、制度,无所不包。堪称为上古文化史之宝库。
天干地支 简称“干支”。在我国古代的历法中,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被称为“十天干”,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称为“十二地支”。十干和十二支依次相配,组成60个基本单位,组成了干支纪法。此外还曾用来纪月、纪年、纪时等。
六代 “六代”的说法不一。《晋书·乐志上》指黄帝、唐、虞、夏、殷、周。《资治通鉴·魏明帝景初元年》指唐、虞、夏、殷、周、汉。《六代论》指夏、殷、周、秦、汉、魏。这里指的是第一种说法。
六书 指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汉代学者把汉字的构成和使用方式归纳成6种类型,总称六书。六书说是最早的关于汉字构造的系统理论。六书是后来的人把汉字分析而归纳出来的系统。然而,有了六书系统以后,人们再造新字时,都以该系统为依据。
九数 是指古代教学礼、乐、射、御、书、数6门功课中的“数”,这门功课有九个细目。关于“九数”的细目,《周礼》并没有列出。东汉的郑玄认为:“九数:方田、粟米、差分、少广、商功、均输、方程、赢不足、旁要;今有重差、夕桀、勾股也。”
乡大夫 官名。《周礼》谓地官司徒所属有乡大夫,掌“国”中一乡的政教禁令,“国”中兵役、劳役征发,推荐贤能,年终对乡吏的考核。国家遇大事要征询意见,则率其乡人至外朝;遇急变,则令民各守其闾,以待政令。春秋时各国皆设此类官职。
司徒 是我国古代的一个重要官职名,由《周礼》地方官司徒演变而来。《周礼》以大司徒为地官之长。位次三公,与六卿相当,与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并称“五官”,金文多作“司土”,与司马、司工即司空合称“三有司”。是管理土地、人民的官,与后世的户部尚书相当。春秋时沿置。
大乐正 古代在宫廷中负责管理音乐的官名。是商、周时期即有的官职称谓,负责司掌音乐声律和宫廷礼乐部门,即管理典礼乐队的最高长官。在西周时期,君王贵族皆十分注重礼议形式,礼乐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的对外形象。所以在朝廷上,乐正这一官职也一直受到君王的重视。
司马 殷商时代始置,位次三公,与六卿相当,与司徒、司空、司士、司寇并称五官,掌军政和军赋,春秋、战国沿置。汉武帝时置大司马,作为大将军的加号,后亦加于骠骑将军,后汉单独设置,皆开府。隋唐以后为兵部尚书的别称。
乡射 古代射箭饮酒的礼仪。乡射有二:一是州长春秋于州的学校以礼会民习射,一是乡大夫于三年大比贡士之后,乡大夫、乡老与乡人习射。《周礼·正义》释为:“乡大夫与乡老则退各就其乡学之庠而与乡人习射,是为乡射之礼。”
大射 古代重武习射,常举行射礼。射礼有大射、宾射、燕射、乡射四种。将祭择士为大射;诸侯来朝或诸侯相朝而射为宾射;宴饮之射为燕射;卿大夫举士后所行之射为乡射。清代学者朱大韶以为射礼有三:曰大射、燕射、乡射,无所谓宾射。
察举制 是我国古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它的确立是从汉武帝元光年间的公元前134年开始的。察举制不同于以前先秦时期的世袭制和从隋唐时建立的科举制,它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九品中正制 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它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在我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乃我国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从曹魏始至隋唐科举的确立,大约存在了四百年之久。
科举制 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从隋大业年间开始实行,我国是全世界普及度最高,使用度最广,引领整个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社会智商能力挑选”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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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艺”中的“数”在西周并不单指算法,还包括历法等与数字计算有关的知识。我国人很早就采用了十进制的计数方法,当时除了学习用十进制计数之外,还学习一些日常计算。
根据研究,西周已经能进行四则运算;进行田亩面积的计算;发现了勾股定律等,这在当时世界上都是处在先进水平。我国古代的计算方法先是采用筹算,后来在这基础上发展了珠算。筹算在西周末年或春秋时期就已经出现,也可能是西周学校的教学内容。数还包括历法,用十天干和十二地支按序排列成六十甲子,用以计年。这些知识都属于数的教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