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金的官员考试与选拔

宋代科举考试制度及官员选拔任用制度也深刻地影响了当时北方的少数民族。由契丹人建立的辽政权和由女真人建立的金政权,都仿照中原王朝的官员选拔模式,再结合自己本民族的特点,在科举考试和官员选拔上采取了各具特色的政策和措施。

契丹族是生活在辽河与滦河上游的少数民族,出身于契丹耶律氏贵族的阿保机统一了契丹古八部,于916年自立为皇帝,即辽太祖。他的儿子耶律德光继承了皇位,于947年把契丹国号改为“辽”。

辽执政者重视人才的选拔,不但信任宗室、外戚和契丹各部有才能的贵族、官员,而且重视任用汉官。通过科举选拔人才是辽执政者一开始就重视的。辽太宗耶律德光时,契丹族人室昉曾经“登进士第”。《辽史·室昉传》描述室昉登第及受官事说:

幼谨厚笃学,不出外户者二十年,虽里人莫识。其精如此。会同初,登进士第,为卢龙巡捕官。太宗入汴受册礼,诏昉知制诰,总礼仪事。天禄中,为南京留守判官。应历间,累迁翰林学士,出入禁闼十余年。

这个史实说明,辽政权在辽太宗时就已经较早地借鉴和实行了中原宋王朝的科举考试制度。

又据《续文献通考·选举考》载,辽圣宗在统和年间的998年“诏开贡举”,辽的科举考试制度由此正式建立和健全起来。当时的科举考试范围也有所扩大,每年考中的人有几人、十几人、几十人。

到辽兴宗、辽道宗时,中进士的人多了,从几十人到百余人。当时效法唐制,设乡试、府试、省试3级,后又增加廷试即殿试。起初只考诗词赋和法律,后增加了明经、茂才异等及其他科目。起初是每年考一次,自辽兴宗以后,则是3年举行一次。考试后的阅卷录取和授官等方法,均仿唐宋制度。

辽兴宗、辽道宗时的进士录取等第,主要根据考生成绩,分为甲、乙、丙3等。新科进士录取后,辽代皇帝亲自接见,并举行隆重的颁赐仪式,使新科进士感戴皇上赐给的恩荣。

辽的科举考试制度主要是为汉人设立的,严禁契丹族的人参加科举考试。一方面表示朝廷尊重中原先进文化,另一方面也是为笼络汉族知识分子使其为辽朝廷服务。至于本族人,只要学会骑马射箭、握好兵权就够了,另有一套升官制度。辽兴宗时,将军耶律庶箴因为让儿子去参加科举考试,竟受到“鞭之二百”的处罚。

到了辽代后期,限制契丹族人参加科举考试的规定明显地放松了。一些契丹族贵族子孙也通过科举考试,获取声名。如辽宗室耶律大石,于1115年进士第,“擢翰林应奉”。又如耶律俨,自幼好学,在辽道宗咸雍年间进士第。

辽代科举考试制度虽在其规模和影响上,以及在管理水平和考试的标准化方面都远不如唐、宋,在实施范围上又带有一定的狭隘的民族局限性;但辽代的科举考试的实施,对于辽代加速其封建化的进程,对于儒家传统文化的传播,对于促进民族之间的融合以及促进北方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都是有益的。它还为金代科举考试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借鉴。

女真贵族完颜阿骨打于1115年在会宁即黑龙江阿城地区建立了“金”。到了1141年,金和南宋王朝达成了“绍兴和议”之后,淮河以北地区全部在女真贵族的治理之下。

为了笼络汉族知识分子,金太宗于1123年第一次设科举考试,紧接着第二年又连续举行两次科举考试。1127年又举行科举考试,分南北场考试,各以经义、词赋取士。北场录取进士200人;南场录取进士150人。

到了海陵王时,金废除了南北二场考试做法,并对科举考试作了调整,确定为3年举行一次,考试分为4个层次:乡试、府试、省试、廷试即殿试。考试范围以“五经”“三史”的正文为限,科目有词赋、经义、策论、律科、经童科等。考试词赋、经义、策论中选者,称为进士;律科、经童科中选者,称为举人。此外还有临时的制科。

金世宗大定年间的1171年,金政权首创女真进士科。专招女真族人考试,有一套异于汉族人的考试和录取程序。可见金比辽更重视科举考试,而且没有沿袭辽不允许本族人参加科举考试的狭隘规定。

不过女真族贵族子孙做官仍有世袭法保证,不一定都经科举考试这一途径。有的女真族贵族子孙科举考试落选,但仍可被赐予“及第”,谓之“恩例”,或经朝廷大臣推荐授予出身,谓之“特恩”。到了金哀宗后期,则明确规定“许买进士第”,这更为贵族、官僚及其子孙后代升官晋级大开方便之门。

值得提出的是,金代在科举考试的内容、形式及录取方式上还有不少创新。如金章宗曾经下诏,在“六经”、“十七史”、《孝经》、《论语》、《孟子》及《荀子》、《扬子》、《老子》范围内出题,并且还要在题下注其引经据典的根据。

这种命题范围并要求注其经典出处的办法,是金代的创新。比起辽、宋科举考试主要从“四书”、“五经”中寻找答案是大大地扩展了,扩充到经、史、百家之言的范围,并且要求考生的答题引用的资料必注明来源,这是对考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金时进士的待遇甚为优厚,这对汉族知识分子具有更大的吸引力。也是出于政治斗争的需要,与南宋政权争夺知识分子的手段。

与辽代不同的是,金代除设“常科”之外,还设有“宏词科”等特科和武举科。特科即制科,“以待非常之士”,是常科的补充。“宏词科”本是宋代始设的,考试章表、露布、檄书、颂、箴铭等文体的科目。金代把它作为特科,也是为了笼络一些有特殊才能的汉族知识分子。

金代的武举科始设于金熙宗皇统年间,分府试、省试两级,上、中、下3等。金代末年,科举考试搜检甚严,要用军士监检,对于私带夹书严加搜查,有时要求考生先沐浴、更衣才准入场,有时还有“解发袒衣索及耳鼻”,这更为前所未有之奇闻。

金代科举考试制度并不完善,没有回避措施,为权贵以权谋私大开方便之门。而且金末更重门荫、重军功,甚至金哀宗晚年,明确规定许买官、许买进士第,以至于科举考试成为金代官僚贵族的特权,对一般士子则失去了意义。

总之,辽金时期有许多汉人知识分子通过科举考试成为辽金领导层中的一员,实现了政治抱负;辽金也借科举笼络住汉族中上层士人,稳定政权。辽契丹族和金女真族也因科举的施行而受汉文化影响,促进了民族间的交流。在这一过程中,中原科举考试选拔官员制度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

[旁注]

契丹古八部 古契丹有八部:悉万丹部、何大何部、伏弗郁部、羽陵部、日连部、匹絜部、黎部、吐六於部。涅里是辽的始祖。把八部归之于来源同一父亲的八兄弟后裔,显然是后人根据早期传说综合成的但它反映了契丹最初的诸部,可能是一些近亲或有血缘联系的集团。

绍兴和议 是南宋与金于1141年订立的和约,是南宋与金订立的屈辱和约。绍兴和议使宋永久失去了原来北宋的山西和关中养马的马场,从此岳家军的战士万骑马军成为南宋一朝的绝唱,宋朝直至覆灭,都只能靠步兵和北方游牧民族的精骑对阵。

六经 我国古代大思想家和大教育家孔子晚年编订古代文化典籍,《诗》、《书》、《礼》、《易》、《乐》、《春秋》,后称为“六经”。其中《乐经》已失传,所以通常称“五经”。《礼经》汉代是指《仪礼》,宋以后“五经”中的《礼经》一般是指《礼记》。

十七史 我国史学发展到宋代,一共编著了正史17部。称之为“十七史”。《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称“前四史”。加上《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就成了“十三史”。再加《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形成了“十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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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太宗耶律德光对于辽代贡献较大的要数对政治制度的发展完善了。辽太宗将后晋的一整套汉族官制带到了辽国,加上原来阿保机时期确立的官制,终于使辽的官制在部分汉化的过程中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民族官制。

公元938年11月,辽太宗改元会同并升幽州为南京,又模仿汉制进行官制改革,同时保留科举选官政策,招揽精英。这一行为不仅能昭示辽政权对汉文化的尊重,还可以借机吸纳汉族精英进入统治阶层,为朝廷效劳,可谓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