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学校考试制度
清承明制,科举必由学校,即只有各类学校的生徒才有资格参加乡试。清代设有各类官学,京师设有国子监、宗学、觉罗学、八旗官学等。各省设有府学、州学、县学。
除这些官学外,还有私人和地方社会创办的私塾、社学、义学和学院等教育机构。所有这些官办和非官办的教育机构,构成了现代汉语中广义的学校。
清代府、州、县学的入学考试是科举制中的初级考试,每三年录取两次。各学录取生员皆有定额,按各地的文风高下、钱粮丁口多寡以为差别,自七八名至三四十名不等。
如果某地士民能够在战争期间保守、收复城池或捐输军饷,经奏准可以永久性增广其学额;遇有皇帝登基、万寿、巡幸、谒陵等典礼,可以一次性增广全国各地或部分有关地区的学额。
生员分廪生、增生和附生3种。廪生每年由国家发给廪饩银即助学金4两,有为应试童生具保的责任。遇有廪生因各种原因出缺,由岁试中名列一等的增生和附生递补。
新入学的生员须在学学习3年,至下期新生入学为止。学习期间,必须参加月课和季考,无故不参加者给予处分,直至黜革。学习期满离校的生员,要参加每三年举行一次的岁考,以检验其是否坚持学业,视考试成绩给以奖惩。
清代在京师设立的国学称国子监,亦称太学,其监内肄业的学生统称国子监生,但实际上分为贡生与监生两类。
清代贡生有5种:岁贡、恩贡、拔贡、优贡和副贡。岁贡生由各府、州、县学食饩10年后的廪生按资历深浅挨次升贡,其名额视各府州县学之大小而不等,或1年、2年一名,或3年、4年、5年乃至10年一名。
遇有国家庆典或登基颁布恩诏之年,以本年当出岁贡廪生出贡,称恩贡;次年再以各学廪生排在最前列者充当岁贡。
拔贡由各省学政对各学生员进行专门考试,选其优者充之。拔贡的选拔最初无定期,1742年后定为每12年进行一次。每届考试之年,由生员向自己所在的府、州、县学报名,经各学学官审查后申送本省学政参加考试。录取名额一般为每府学2名,每州、县学1名。
优贡亦由各省学政考取,每三年一次,每省不过数人。清代乡试各省按正式录取举人名额的五分之一录取副榜,称副贡。
以上五贡人员为正途出身,可以经礼部铨选做官,也可经考试入国子监读书。除以上“五贡”之外还有所谓例贡,由生员和监生捐赀取得。
监生中的恩监,是由各官学生考取和以孔子及先贤之后裔的身份入监者;优监系指以附生身份入国子监学习者;例监系指以俊秀即没有任何功名的平民捐赀取得监生资格者。
监生中的荫监分为恩荫和难荫。清代文官京官四品以上、外官三品以上,武官二品以上,俱准送一子入国子监读书,这些人以及遇恩典特准入国子监者,称恩荫监生。此外,京官外官三品以上不论满汉,3年任满后勤于王事死难者,准其一子入国子监读书。各省布政使、按察使、盐运使以及各州县正印官、佐贰官死于王事者,亦准荫其一子嗣入国子监学习,俱称难荫监生。
清代还有其他官学。清代以太祖努尔哈赤之父塔克什的本支子孙为宗室,俗称黄带子;以塔克什叔伯兄弟之子为觉罗,俗称红带子。清代在京师设有宗学,专收宗室子弟;设有觉罗学,专收觉罗子弟,两者皆隶属于宗人府。此外又设景山官学,选内务府镶黄旗、正黄旗、正白旗佐领、管领下的幼童入学;又设咸安宫官学,选内务府三旗佐领、管领下的幼童以及八旗俊秀入学。
清代的书院也就同官办的府、州、县学一样,成为了科举制度的附庸。书院的生徒有生、童之分,前者为贡生、廪生、增生、附生、监生,后者为未曾入学的童生。
清代士人在应科举以求功名的路上,要经过考取生员、考取举人和考取进士这3个步骤。在这一过程中,要经过多次考试。确言之,清代各种科举考试可以归入生员考试、举人考试和进士考试等3个系列。
生员系列的考试,须经本县、本府或本直隶州、厅和学政的三级考试。
县试由州县官主持,日期多在二月。其程序,童生向本县衙署的礼房报名,填写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三代存、殁、已仕、未仕之履历;或出具同考五人互相保结,或出具本县廪生的保结,保其身家清白,不属于优娼隶皂之子孙,以及没有冒籍、匿丧、顶替、假捏姓名等情,然后方准应考。
县试一般共考5场,每日一场,黎明前点名入场,即日交卷。第一场为正场,试“四书”文两篇,五言六韵试贴诗一首;题目、诗、文的写法皆有一定格式和字数限制。第一场录取者准应府试,其余各场是否参考听考生自便。县试第一者称县案首,院试时惯例录取入学。
府试由知府、直隶州知州、直隶厅同知主持,日期多在四月。因故未参加县试者,可于府试前补试一场,亦可参加府试。其他报名、具保、场次、考试内容等与县试相同。第一场录取者即准应院试,其余各场是否参考听考生自便。府试第一名称府案首,院试时惯例录取入学。
院试由学政主持。各省学政在3年任期内两次巡回各地,称按临,主持生员的岁考和科考;与此同时,进行童生的院试。因故未参加府试以及县试、府试均未参加者,均可经补考后参加院试。院试报名、结保、考试内容等与县、府试同,唯正场之前加试经古一场,考试解经、史论、诗赋等。
院试场规较严。入场由学政亲自点名,认保、派保的廪生排立学政座旁,如有冒考、顶替者,查出究办;此外互保的5名童生还须互相觉察,如有容隐包庇,则5人连坐。考生入场携带考篮,内装笔墨食物。为防止夹带,要进行严格的搜检,甚至要解发、袒衣,连鞋袜、文具也要检查,不许携带片纸只字进入考场。点名入场后,考场即封门,禁止出入。为防止考官徇情,试卷弥封糊名。
院试录取的新生须填写亲供,书年龄、籍贯、三代以及身高相貌特点,由各州县学官出具印结,汇报学政。学政于大堂召集新生行簪花礼,然后分拨县、州、府学学习。留县者称县学生员,拨府者称府学生员。各府、州、县奉到学政发下的新生名单后,即通知新生定期穿戴雀顶蓝袍,齐集官署大堂设宴簪花。然后在府、州、县官的带领下,前往孔庙谒圣,再至学宫拜谒本学学官。此后即开始入学学习。
举人系列的考试,即乡试。清代通过乡试选拔举人,是取古代“乡举”之义。士子通过乡试后,即取得举人这种永久性功名,可按科无限期参加礼部会试。
清代乡试三年一科,逢子、午、卯、酉举行,称正科;遇皇帝万寿、登基等庆典,增加一次,称恩科。如过庆典之年适逢正科之年,则改是年正科为恩科,原正科改在此前或此后一年举行。
《周礼》有三年大比之制,故乡试之年亦称大比之年。乡试于八月举行,亦曰“秋闱”。乡试分3场进行。以农历初九、十二、十五日为正场,考生于每场正场前一日入场,后一日出场。
考试内容,清顺治初年规定第一场考“四书五经”,用八股文,谓之制义,亦称制艺、时艺、时文;第二场考论一篇,判五道,诏、诰、表择作一道;第三场考经、史、时务策五道。1787年后,改第一场考“四书”文三篇,五言八韵诗一首;第二场考经文五篇;第三场考策问五道,考题内容为经史、时务、政治。“四书”题和贴试诗题由皇帝钦命,其余考试内容由主考、同考官员命题;各省乡试均由主考命题。
清代乡试考场设于顺天府和各省。顺天乡试亦称“北闱”,参考者有两部分人:一为直隶、奉天、热河等省区以及满蒙汉军的生员和贡生、监生;二为各省的贡生、监生。各省乡试地点在省城,参考者为本省的生员。清代乡试考场称贡院。考试期间,贡院四周派军队分段驻守巡逻。
清代乡试场规极严,对试前、试后、场内、场外,皆严立禁令。对士子夹带防范尤严,进场时进行严格搜检。为防止夹带,规定士子必须穿拆缝衣服,单层鞋袜,皮衣不得有面,毡毯不得有里;禁止携带木柜木盒、双层板凳、装棉被褥;砚台不许过厚,笔管须镂空,蜡台须空心通底,糕饼饽饽都要切开。严禁考官交通嘱托,贿卖关节,严禁士子与员役协同作弊,违禁者严处。
清代乡试的考官为正副主考,每省各1人,清道光后顺天乡试的副主考为3人,负责命题、阅卷、录取。正副主考均由皇帝钦命简放,专用翰林进士出身的官员。其中顺天乡试用一、二品大员,其他省用侍郎、内阁学士、翰林院、詹事府和都察院的官员。
除正副主考外,各省乡试还任用同考官帮助阅卷,同考官也称“房官”,各省8人至18人不等。顺天乡试的同考官由礼部会同吏部选用科甲出身的官员担任,各省乡试的同考官由担任乡试“监临”的督抚考选,专用邻省接界三百里以外的在籍进士、举人。此外,乡试还设监试、提调、帘官等人员负责管理考场。
士子用墨笔作答的原卷称墨卷,出场交卷后由弥封人员将卷上姓名籍贯弥封。为防考官辨认考生笔迹之弊,将弥封后的墨卷编号交誊录人员用朱砂誊录,称朱卷。朱卷誊毕后,经对读人员与墨卷校对无误,分别套封,墨卷存于外帘,将朱卷交内帘阅卷。正副主考批阅各房荐卷,以头场为主,阅后结合第二三场的情况,互阅商酌,取定中额。
放榜之日,按中式朱卷红号调取墨卷,当众开封,填写榜名,放榜公布。乡试放榜后各省试卷调礼部复查,称磨勘。房官未荐之卷和主考未取之卷,皆曰落卷,也须略加批语,试后发给考生。乾隆间,有时令督抚、学政对中式举人进行复试,嘉庆后成为定制,道光后定赴京复试。
清代乡试中额各省多寡不一,依文风之高下、人口之多寡、丁赋之轻重而定。如乾隆年间共取1200余名。乡试正榜取中者称举人,此外每正榜5名取副榜1名,亦称副贡。放榜之期在九月,第一名称解元,顺天乡试的解元例为直隶人。
清代乡试于九月放榜,多选寅、辰日支,以辰属龙,寅属虎,取龙虎榜之意;又因时值秋季,桂花盛开,所以也称桂花榜。
放榜时,正副主考、监临、房官、提调、监试等齐集公堂,拆墨卷弥封核实中试者姓名、籍贯;核实后交书吏唱名,唱毕填写正榜。榜由第六名写起,末名写完后再提写前五名,由第五名倒写至第一名,谓之“五经魁”。
填榜至此,时已入夜,公堂上下燃起巨红花烛,经魁出于哪一房官即将红烛一对置于该房官案前,以表荣誉。经魁唱名声音特高,曰闹五魁。五经魁填写完毕后填写副榜。
全榜填写完毕,将榜文加盖顺天府尹或本省督抚关防,载以黄绸彩厅,在鼓乐仪仗兵丁的护卫下,送到顺天府尹署或各省布政使司署、巡抚署前张挂。
发榜第二天,在各省巡抚衙门举行“鹿鸣宴”,由主考、监临、学政内外帘官和新科举人参加。新科举人谒见主考、监临、学政、房官,然后依次入座开宴,演奏《诗经》中的《鹿鸣》之章,作魁星舞。
新科举人第一名称解元,第二名称亚元,第三、四、五名称经魁,第六名称亚魁,其余称文魁,均由国家颁给20两牌坊银和顶戴衣帽匾额。匾额悬挂住宅大门之上,门前可以树立牌坊。新科举人第二年即可赴京参加礼部会试;会试一科或三科不中,也可以经过吏部的“拣选”或“大挑”就任低级官员。
进士系列的考试,包括会试、复试和殿试。清代举人中式后即取得参加会试的资格,经会试、复试和殿试取中者,称进士。
清代会试于春季在京师贡院举行,试期多在三月,所以也称“春试”、“春闱;因由礼部主持,也称”礼闱”。会试每三年一科,逢丑、未、辰、戌年举行;遇乡试恩科,翌年之会试即为会试恩科,是年正科或提前或延后一年举行。
会试考试、阅卷、场规和考试内容等基本同于乡试,惟第一场“四书”三题由皇帝钦命。会试考官于三月简放,初用内阁六部大员4人至7人;清咸丰后定制4人,一正总裁,三副总裁,以大学士及翰林进士出身的一二品官员者充任;同考官18人,与主考官同时简放,用翰林进士出身的实缺京官。
清代会试中额各科多寡不同,一般为百余名或二三百名,最多一科为406名,最少一科为96名。会试四月放榜,中试者称贡士,其第一名称会元。
经会试取中的贡士,接着要参加复试。清初贡士本不进行复试,后因发生科场案,会试后进行了复试。清雍正、乾隆两朝,复试间行之,至清嘉庆初始成为定制,地点在皇宫保和殿。
复试考“四书”文一篇,五言八韵诗一首,当日交卷。第二天派阅卷大臣评定成绩,分一、二、三等,列等者即准参加殿试。殿试于会试放榜一月后举行,1762年定农历四月二十一日举行,二十五日传胪,即公布名次,遂为定制。
殿试的内容为时务策一道,由读卷大臣拟出若干题,送皇帝钦定圈出,作为试题。殿试试卷的评阅,由皇帝任命读卷大臣进行。由于殿试在名义上是皇帝做主考,所以称读卷而不称阅卷。
读卷大臣共8名,首先由礼部开列大学士及进士出身的尚书、侍郎、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内阁学士的名单,奏请皇帝从中简派。
殿试翌日,读卷大臣集于文华殿阅卷。其阅卷的进行,将全部试卷平均分给8名读卷大臣,各自先阅自己所分之卷,然后互相轮看,称转桌。最终成绩的核定一般推首席读卷大臣进行,其他人参加意见。
成绩评定后,于传胪前一日向皇帝进呈前10本,钦定名次并公布引见,称小传胪。
正式传胪的殿试名次,其排列分为三甲,一甲共3名,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殿试传胪后颁发上谕,一甲第一名授翰林院修撰,第二名、第三名授翰林院编修。
传胪后五日,在保和殿举行进士朝考,以选拔翰林院庶吉士,称馆选。朝考内容为诏、论、疏、诗、赋等形式,前后不一;成绩分为一、二、三等。庶吉士的录取要综合复试、殿试和朝考3次考试的成绩等第,而以朝考成绩为主。
清代科举考试除文科外还有武科,在紫禁城箭楼前广场举行。武科中童生考取生员的童试,其县试、府试略同于文科;其院试每三年举行一次,于岁试文童考试时举行武童考试,科试之年不考试武童。
清代武科的童试分内外场,第一、二场为外场,考试马射、步射、硬弓刀石;第三场为内场,考默写《武经》,如《孙子》《吴子》《司马法》《尉缭子》《李靖问对》《黄石公三略》和《姜太公六韬》等。
武科的乡试和会试俱分为3场。头场考试马箭,第二场考试步箭,再考试开硬弓、舞刀、掇石等,此为外场;第三场考试策、论,清嘉庆后改为默写《武经》,此为内场。武科乡试的试期为十月,各省中额较文科为少。
武举人会试落第者,可赴兵部拣选,任用为绿营兵的千总等低级武官。武科会试的试期在九月,中额100名至200名不等。会试后经复试、殿试,一甲一名授一等侍卫,二名、三名授二等侍卫;二甲选十名授三等侍卫,三甲选十六名授蓝翎侍卫,其余以守备即绿营官职在兵部注册选用。
上述生员、举人、进士系列的考试,均为科举制度中的常科考试。除常科外,清代科举也有制科,或称制举,举行的次数很少。
制科由皇帝在殿廷亲自进行。1678年、1736年两次开博学鸿词科,令中央和地方的官员举荐学行兼优、文词卓越之人,不论已仕未仕,均可应考。其试题为诗、赋、判等,成绩列在一、二等者俱授翰林官。除此之外,每逢皇帝登基,令各地举孝廉方正、皇帝巡幸召试,也属于制科。
鸦片战争以后,一些具有先进思想的知识分子,从我国缺乏经世致用人才、处处落后挨打的教训中,看出了以科举考试制度选拔人才的弊病,于是在提倡开办新式学堂的同时,提出了废除科举考试制度的主张。
1905年9月2日,晚清名臣、清代“洋务派”代表人物之一张之洞奏请立停科举,以便推广学堂,咸趋实学。清朝廷迫于形势,诏准自1906年开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并令学务大臣迅速颁发各种教科书,责成各督抚实力通筹,严饬府厅州县赶紧于乡城各处遍设蒙小学堂。
至此,在我国实行了1300余年的科举考试制度完全停止。它标志着我国古代考试制度的终结,我国近代考试制度的产生。
[旁注]
觉罗学 清代专门教授皇族内觉罗子弟的官办学堂。创立于清雍正年间的1729年,满洲八旗各设一学,总称“八旗觉罗学”,属宗人府管辖。凡觉罗学学生均读书习射,满汉文字兼学。学生学成之后,与旗人一同应岁科考试及乡试、会试,并可考用中书、笔帖式、库使等官。
学政 为古代学官名,提督学政,主管一省教育科举,简称学政,俗称学台,与按察使属同级别,正三品。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试,并督察各地学官的官员。学政一般由翰林院或进士出身的官员担任。清代张之洞曾任过湖北、四川两任学政,纪晓岚曾任福建学政任。
宗人府 官署名,明清时期管理皇家宗室事务的机构。掌管皇帝九族的宗族名册,按时撰写帝王族谱,记录宗室子女嫡庶、名字、封号、世袭爵位、生死时间、婚嫁、谥号安葬的事。职掌收发文件、管理宗室内部诸事、登记黄册、红册、圈禁罪犯及教育宗室子弟。
书院 书院始见于唐代,发展于宋代。书院为民办的学馆。元时书院制度更为兴盛,专讲程朱之学,并供祀两宋理学家。明朝初年书院转衰,直到王阳明出,书院再度兴盛。满雍正年间采取鼓励态度,书院渐兴;惟不分官立私立,皆受政府监督,不复宋元时的讲学自由。
同知 明清时期官名,为知府的副职。负责分掌地方盐、粮、捕盗、江防、海疆、河工、水利以及清理军籍、抚绥民夷等事务,同知办事衙署称“厅”。清康熙后,一些派驻在外分管某一事务的同知,逐渐成为主持当地政务的实际长官,不再是副职。
学宫 “学宫”一词最早在西周时期已经出现,与后世经常使用的“辟雍”一词意义相同,是周天子设立的大学,专门教授国子和贵族子弟的场所。其建筑群平面布局与孔庙形成的庙学建筑群类似。现在很多有名的学宫如南京学宫等,已成为文物保护单位。
顺天府 明清朝两代北京地区称为顺天府,顺天府的辖区在清初多有变化,乾隆时的1743年开始固定了下来,共领5州19县,又混称为顺天府24州县。顺天府由于是首都的最高地方行政机关,所以府尹的职位特别显赫。
督抚 总督和巡抚合称督抚,明清两代的地方军政长官。总督,通常指一个国家的某片相对自主的区域中实际或名义上的最高行政长官。巡抚又称抚台,是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大臣。督抚有权决定徒刑的判决,对流刑、充军、发遣可以做终审判决,但需要报请刑部复核。
牌坊 汉族特色建筑文化之一。是封建社会为表彰功勋、科第、德政以及忠孝节义所立的建筑物。又名牌楼,为门洞式纪念性建筑物。牌坊也是祠堂的附属建筑物,昭示家族先人的高尚美德和丰功伟绩,兼有祭祖的功能。
文华殿 始建于明初,位于外朝协和门以东。明清两代,每岁春秋仲月,都要在文华殿举行经筵之礼。清代以大学士、尚书、左都御史、侍郎等人充当经筵讲官,满汉各8人。每年以满汉各2人分讲“经”、“书”,皇帝本人则撰写御论,阐发讲习“四书五经”的心得,礼毕,赐茶赐座。明清殿试阅卷也在文华殿进行。
武科 科举制度中专为选拔武官而设的科目。始于唐武则天时的702年。射箭、马枪、举重、负重等是武科考试的重要内容。明代有武学、武举。清沿袭,考马箭、步箭、弓、石,是为外场;又以默写武经为内场。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及童生、生员、举人、进士、状元等名目,均同文科,但加“武”字以示区别。
箭楼 位于崇文区西北部,前门大街北端,系北京城中轴线天安门南端的重要建筑之一。明清时期正阳门城楼与箭楼之间原有一个巨大的瓮城,南端呈弧形抹角,箭楼坐落在顶端,瓮城南北长108米,东西宽88米,内有空场,四向均有门。正阳门箭楼从它建成那天起,一直是老北京的象征。
博学鸿词科 简称词科,也称宏词或宏博。科举考试制科之一种。唐开元年间始设,以考拔能文之士。清代改为博学鸿词。所试为诗、赋、论、经、史、制、策等,不限制秀才举人资格,不论已仕未仕,凡是督抚推荐的,都可以到北京考试。考试后便可以任官。得人颇多,甚有影响。
洋务派 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清政府内部的一个政治派别。其主要代表在中央是以清末的恭亲王奕为代表,在地方是以曾国藩、李鸿章等为代表。洋务派发起的洋务运动为我国近代企业积累了生产经验,培养了技术力量,在客观上为我国民族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张之洞 (1837年~1909年)字孝达,号香涛、香岩,又号壹公、无竞居士,晚年自号抱冰。清代直隶南皮人,洋务派代表人物之一,其提出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是对洋务派和早期改良派基本纲领的一个总结和概括。与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并称晚清“四大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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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乾隆年间的1753年,陕西韩城县庙后村王杰,以拔贡生选授蓝田县教谕。后来在殿试中特拔第一,授职翰林院修撰。
据说,当年王杰夺魁之后,一些山东籍的举子不服气,就要求与王杰比试比试。既然是文人,就比对对联吧。山东举子出联向其发难,上联是:“孔子圣,孟子圣,自古文章出齐鲁。”他们本想以此自夸一下,没想到王杰略想即答:“文王昭,武王穆,而今道统在西秦。”此联一出,大家无不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