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震颤:道德洪流与诗化人生

早在写作《纯粹理性批判》之前,康德就已经抛弃了启蒙主义者以知识渊博自居和崇信科学万能的那种目空一切的学者习气。他已意识到科学的片面发展会给人带来严重危害。在科学与道德关系上,相信道德优于科学,知识的价值取决于道德的价值。他毫不留情地指出他那个时代科学患了两种疾病:一是视野狭窄,思想片面;一是缺少崇高的目的,“大多数想在科学中一显身手的人,他们不仅没能做到使理性得到完善,反而使理性遭到歪曲。” 科学成了满足虚荣心的一种手段,它毫无目的,更无为人类谋幸福的意向。大多数以饱学之士自称的学者就像希腊神话中的独眼巨人基克洛普,一叶障月,为一门狭隘知识所具有的那种偏见所蒙蔽,只知道玩弄语言或智力游戏, 不关心自己所倾心的学科是否符合人的需要。学问成了卖弄理性技巧的工具,失去了为人造福这一本质,科学家都成了科学利己主义者。康德要求科学家要再生一只眼,从他人角度看待事物,使自己献身的事业人道化,合乎人性标准。

这就要求将科学置于“哲学监督之下”,特别是置于道德哲学监督指导之下。道德昭示人生真谛,道德唤醒人的责任感,道德给人以尊严,道德使人成为有独立完整人格的智慧存在者,一句话,道德使人成为人。科学必定从属于道德,因为科学的价值及意义取决于道德。有德之人使科学服务于人的目的,造福于人类;无德之人则使科学遗祸于世,成为罪恶的有力帮凶。科学如何使用才能对人显示出意义和价值,故尔不能由科学本身来决定,人们只能到科学之外的道德领域去寻找答案,在那里存在着能够支配科学的东西,因此,人们必然要超越科学到道德世界中去。道德哲学才是一门能够恰当地给人指出他在世界上所占位置的科学,它才真正能够教给我们,要想成为一个人我们应该做些什么。由此可见,科学的王国是由自然界本身禁锢于不变限界之内的岛屿,它是一个被广阔的、汹涌澎湃的道德海洋这样一个令人心驰神往的神圣境界所环绕着的真理王国。道德海洋的神奇无论在何种意义上都超过了科学的岛屿。

康德的道德哲学极为强调道德的纯洁性和严肃性,他肯定道德法则是具有原则上的独立性和神圣价值,反对将幸福、享乐、爱好等各类主观目的看作是最高原则的道德学说,认为使一个人成为幸福的人,和使一个人成为善良的人,决不是一回事情。幸福、喜好、各类主观目的向道德提供的动机不仅不能培养道德,反而败坏了道德,完全摧毁了道德的崇高,亵渎了道德的尊严。它把为善的动机和作恶的动机等量齐观,完全抹杀了两者在质上的根本不同。人所以尊严和崇高并不是他获得了所追求的目的,满足了自己的爱好,有了精神上的巨大荣誉,而是由于他的道德品性。道德品性是人所能得到的最高东西,是人之为人的根本。

道德品性是人的许多有价值品质中最根本的品质。人所具有的许多有价值的品质,如天赋的、或后天训练出来的各方面才能(智力上的机警、敏捷, 气质上的果敢、坚忍等)它们从各方面看可能是好的,有用的,讨人喜欢的。但它们被欣赏却不取决于自己。它们是“好”还是“坏”是由人的道德品质决定的。一个有能力的好人是人人赞赏的,而一个有能力的恶人显然更为可怕。道德品性则与这些才能品性不同,它本身就能绝对地被看作是“好”或是“坏”。一个人的能力可能很小,甚至薄弱到极点,只要他有一种精神, 只要他有高尚的道德品性,也同样令人仰恭,获得尊敬。道德品性使人的自然生命有了一种神圣意义,它向人们呈现出一个独立于动物性,甚至独立于有限的全部自然世界以外的生活,向人昭示,人的生存使命决不受自然生命与条件的限制,无限地提高了人作为一种有理性东西的价值,将人生在世的意义伸向无限。

意志是决定道德价值的唯一标准。意志作为人的道德行为的决定契机, 作为使人的主观思想成为客观现实的一种力量,它的立意作用才有可能被看作绝对的“好”或“坏”,好的意志或善良意志永远是道德品性的生长地。康德用极其慷慨激昂的语调谈论善良意志:“无论在世界上和在世界范围之外,仅仅除了一个善良意志之外任何其它可以被认为是不受限制的福利的东西都是不可想象的、智力、机警、判断力以及其它理智上的才能(无论它叫什么),或作为在某些方面的气质特性的勇敢、果断、坚定的目的性,无疑都是非常好的和人们喜欢具有的,但是它们也可以成为最坏的和最有害的, 如果那个理应利用这些天赋的意志很不善良的话⋯⋯即使由于命运特别乖张或因后娘一般的自然界所造成的悲惨状况而使这种意志完全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即使在竭尽全力的条件下这种意志也不能取得任何成就并且仍然只不过是一个善良意志——那么它本身也总是能够像宝石那样作为一种本身就具有自己的全部价值的东西而闪闪发光。”

可见,善良意志之所以善良,不在于它的功用,而在于意志本身就是好的。只要有了这样一个好的意志,行为的动机就是纯洁无瑕的,良心就是正常的,一切行动,不论效果怎样,有无效果,都是道德的,都是善的。道德重在动机,而动机本身决不能掺杂任何感情上的好恶,趋利避害的因果,以及对行为效果的考虑只要依靠善良的意志、纯洁的动机,即只要依靠所谓的“良心”办事,做我们应该做的事,就会使得我们的行为与“责任”或“义务”观念相一致。精确地说,行为就是出于义务的道德行为,区别于仅仅合乎义务要求的行为,后者不应看作是道德的行为,因为它可能受制于个人的喜乐爱好,自私目的。康德举例说,街头小店铺面上挂着“童叟无欺”的金字招牌,而且也确把同样货物、以同样价格售与一切顾客,不论是白发老人

还是黄口孺子。这确实合乎“要诚实”的义务戒律。然而,小店东之所以这样做是出于诚实的义务吗?当然不是;是出于尊老爱幼之情吗?恐怕也不是。他的真正动机只能是维持店铺信誉,以便更多地增值个人财富。所以, 这种诚实虽则合乎义务戒律,但并没有,或没有多大道德价值。又如,保存生命是种义务,但同时也是一种自然需要,大多数人爱惜生命只是后者,所以并无道德意义。但若痛苦和灾难使人生成为负担宁愿死去,却仍然坚强地活下去,决不自杀,这就是出于义务而不只是符合义务而生存,从而便有道德价值了。像因同情心(爱)而对人仁慈,为某个目的而做好事,期望某种行为产生好的结果,等等,都不是出于义务自身,因之,都不算是道德的。

可见,道德伦理上的所谓善良意志,所谓义务,不仅与任何爱好、愿望、效果无关,而且还正是在与后者的对峙和冲突中,才显示出自身崇高与伟大的本质。人,只有在理性战胜了人欲,压抑并去掉了生物性存在(趋利避害的本能、追求享乐的天性、计较利害的考虑、渴望荣誉的虚荣,等等),克服了由私利、爱好而来的冲动并且历经艰难困苦,完成了棘手的义务的时候, 才可能心身愉悦,胸中充满深沉的宁恬,到达道德生活中幸福的境界。

那么,如何来确定人的意志是否善良呢?如何保证人的行为是出于义务,而不仅是合乎义务呢?康德的回答是:按照人为自己制定的道德律行动, 使意志摆脱欲望、爱好、效果的纠缠。道德律对于人的意志来说是必须服从的“绝对命令”,它包含全部义务原则,能够自然进入人心,不论我们愿意与否,也不论我们如何时常不遵守它,在这个森严的命令前,在这个庄严、敬畏的法则下,一切好恶即使暗中抵制,也无济于事,只得默默无语,听任自己被善的力量所征服。

道德律之所以具有这种不可抗拒的威严,其根据在于它作为一道无上的绝对命令是无条件的,不能讨价还价的,它不是计算问题,容不得“讨论”。人在做出行动时,必须有这样一种力量做支撑,因为人决非全知全能,不可能穷尽一切可能,穷尽一切知识后再做出行动,“智慧”、“慎思”决不是行为的最后决定性因素。抢救落水儿童不必考虑将来长大是好人还是坏人; 抢救遇到灾祸的老人,更不能考虑自己年轻有为而“得不偿失”,面对这种紧急关头,任何审慎地计算损失(哪怕不是个人的,而是社会的),绝对敌不过一条道德的命令。况且,退一步说,审慎地计算,不仅无助于策划行为, 反而会使得行为者身置二难矛盾境地,束手无策。落水儿童将来可能是好人而有益于社会,也可能是坏人而危害社会,这样一种矛盾的判断,决非当下可以证明的。行动的做出不可能根据理智的慎思,以及慎思得出的“最佳选择”。行动只能依据一个无条件的道德命令。道德律就是一种无条件地指挥人采取行动的至上力量。人们常说,通向地狱的道路是用善良的意向铺成的。但康德这位伟大的道德学家所说的善良意志并不消极,它要求活动和行为, 坚定不移地贯彻道德的意图,因对道德律的纯粹尊重而使人的道德感情猛烈迸发,变德性为战斗的道德意向,最终在世上建立起道德的王国。

康德关于道德律的标准表达如下:要这样行为,使你意志所遵循的行为准则永远同时能够成为人人所共同遵行的一条普遍的立法原理(普遍法则)。其实,这是下述古老真理的意译:对别人采取你希望他对你采取的那种态度吧!做那些大家都应当做的事吧!足见康德的道德律强调的不是意志的特殊内容,传达的不是“要尽忠”“要尽孝”“勿取他人之物”这样的特殊命令。它强调的是意志的形式与态度,要求立意的动机要普遍化,执著于在任何场

合,任何地方对任何人都不谬不误的东西,照所谓通行古今而不谬,施之中外而不悖那样的要求去行动。你的生活失去乐趣,感到生命无价值,想去自杀,那时请想想,你愿意自己的这种准则变为普遍规律,让每个生活中遇到困难和苦恼的人效法吗?显然不能。你的经济陷于困难,无力如期归还借贷, 你想以不兑现的诺言借债以摆脱暂时的危机吗?那么请想想,这种言而无信的准则如果变为普遍规律,别人不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而你不是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脚吗?如此等等。可见,这条道德律不仅是评价人们行为的标准, 衡量善恶的准绳,辨别义务真假的标尺,而且还反衬出道德的威严。一切来自日常生活的浮夸和利己的虚饰,一切因好恶欲求而生的指导行为的浅薄见识,在它面前都无地自容,暴露出自己的非道德和不道德的真实面孔。

道德律的森严、纯洁,并没有淹灭康德赋予它的更为激越的人道主义主基调。这条道德律的进一步规定是:你要这样行动,无论是对你自己或对别的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把人当作目的,决不只当作工具、手段。这意味着, 绝对命令所要求的普遍立法,其所以可能,正在于人作为目的是一律平等的, 因而才有普遍有效性,所以人只对人有道德义务。每个人,无论其出身富贵, 还是贫贱,也无论其天赋才能大小,更不论其从事职业如何,都是一个完整的人,都是一个有尊严的人身。物品有价格,而人只有人格,他不能因对谁有用而获取价格,人格的价值是绝对的,不是用利害功能所能计算和估价的。任何物质财富,珍宝玉器都不能与人的存在相比拟。明显可以看出,康德“人是目的”的口号比卢梭“人生来是自由的”口号更为激越、崇高,更及人道主义的根本。在卢俊那里,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他们在自然的森林里是许多兽群中的一个兽群,漫无目的地游荡着,搜寻着野果子充饥。在康德这里, 人,总的说来,作为有理性的东西,都自在地作为目的而实际存在着,他们不单纯是这个或那个意志使用的工具。在他们的一切行动中,不论是对于自己,还是对于别人,任何时候都必须当作目的。只有他们才被称为人身,其它无理性的东西则被称为物件。因为,他们的本性表明他们就是目的,是一种不可以当作手段使用的东西,从而是限制一切任性的最高条件。人是绝对不许随意摆布的,必须是一个完整的人格,是受尊敬的对象。所以,任何其他目的都取代不了他们,除他们之外,任何地方都找不到有绝对价值的东西了。人被看作和神是同一族类,他们统统都是有理性的东西,显示出无比的尊贵与神圣。这是一首多么动听的人的颂歌:道德的纯洁,德性的崇高,人格的伟大,理性者的尊严,宛如清凉的晨风,一阵吹来,天开日朗,千峰竞秀,万里澄明。人作为有理智的生物,被举到了令人眩晕的高度。这种对人的称颂,在康德之后的德国文化中绵绵不绝,很快幻化出诗意化、感情化了的人的形象,出现在不朽诗作及音乐中,表达了崇高的人道主义理想:“亿万人民,团结起来,大家永远要相爱,在这美丽的大地上,普世众生共欢乐, 天使地高声唱歌。”(席勒《欢乐颂》贝多芬《第九交响曲》)

繁星密布的苍穹,显示了宇宙的森严,严肃纯洁的道德律,显示了人之为人的尊严。人只有遵从道德律去行动,才有人格的伟大与崇高。然而,康德并不认为道德的根本在于道德律的强制性和约束性。毋宁说,道德的根本恰恰在于意志的自律,意志的自由。只有意志是自律的,即意志自己为自己规定行动的法则,才能保证。人的自律意志既不是情欲(动物性)的奴隶, 也不是神的工具,既不受快乐、幸福欲望的驱使,也不受神意、天命、良知的支配。人不是物(只知服从)也不是神(只知立法),而是服从自己立法

的主人。道德律是人必须绝对服从的,但又是由人自己为自己制定的。有理性的人必须把自身看作是自己原则的创始人,摆脱一切外来影响,是自由的意志。所以,自律概念和自由概念不可分割地联系着。意志自由是自律性, 意志所固有性质就是他自身的规律。这样,理性作为给意志以影响的能力, 其真正使命就必然是产生在其自身就是善良的意志,而不是去产生完成其它意图的工具。成为人格,就意味着成为自由的主体,就意味着在行为中实现自己的善良意志。

从道德哲学角度看,自由并不等于任意。自由也不是这样一种逻辑托辞, 在这种托辞下,人们从一种特定原因出发有权作出不同的行为。只要我愿意, 我就既可以这样做,也可以那样做。个人的道德自由永远必须在对道德律的恪守中实现出来。自由意志与服从道德的意志,这是同一个东西。所以说, 自由永远是绝对命令的根源和依据,是道德律的基础和前提,而道德也永远是自由得以体现出来的途径,自由离开了道德永远不能为人感到,只有在道德实践中,人的本性是人的自由这一神圣训谕才能得到很好的验证。

人之成为人,只有在他自由地遵守道德律时才可能。道德教育的任务就在于使人时时刻刻不忘记这一点。在作出这样或那样极端重要决定时,不应依从一切外在欲求,而应完全遵守道德义务。为了不致发生黑白颠倒,人就有了良心——自我监督的一种令人惊奇的机能。

一个人无论如何花言巧语,把自己所记得的一次不法行为,在内心渲染为一种无意的过失,是一种难以尽免的单纯疏忽,因而是他被物理必然性的洪流卷入其中的一种动作,并因而辩护自己是清白无罪的,可是他只要自觉到他在犯罪时原是神志清醒的,即他原是自由的,那么他就发现,那为他辩护的辩护人完全不能箝制他心中原告之口。

良心机制排除了寻找借口,逃避自我惩处的可能性。决不能理解完全正确,而行为却不正确,更不能一只脚踏在真理大地上,另一只脚却伸向罪恶的海洋。知和行必须一致,决不可与良心开玩笑。对良心的任何违背都是行不通的,你不能使良心昏昏入睡,它迟早会醒来并迫使你负起责任。

这就是康德为世人指出的为善之道。尽管康德的说教因自身太重形式以致忽视内容而变得实际上十分空洞,宛如一束断了线的气球,高入云端,五彩斑斓,熠光耀眼,但永远落不到实处。它对一切时代有效,对一切时代都无效,对一切人有效,对任何一个人都无效(马克思的批评)。它要求不可能得到的东西,因而永远得不到任何可能得到的东西。但是,它毕竟代表了追求纯洁、严肃、崇高、毫不妥协的道德境界这样一种精神努力,所以它依然能震撼人心,使每一个受它感染的人都体会到这样一种做人的道理:人可以无限地超越自己;人,就其本身来说,永远是有绝对价值的完整人格,故而,道德崇尚自由,道德重在自律;自己判断自己吧,时时处处都遵循道德律吧,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吧,只要这样,你就可以成为一个真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