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新寺院团—克伦尼派、息斯脱西安派、普勒孟斯特派、法兰西斯派、多米尼克派

在十、十一和十二世纪,寺院制度的势力达到了高峰;的确,这势力已很巨大,所以对这个时期的寺院制度作一比较精密的研究,是必要的。甚至当时代人也对那时的寺院制度的广泛而又迅速的传布,感到震动。新寺院团的这种激增,是关于中世纪时代宗教信仰的一个独特的证明。因为每个新寺院团无例外地是为了革除旧寺院团的积弊而建立起来的。“修道制度的历史, 是一个腐败和改革的长期纪录”。所以在十世纪,克伦尼派接替本尼狄克派, 在十二世纪息斯脱西安派接替克伦尼派,在十三世纪法兰西斯派和多米尼克派接替所有以前的三个寺院团。那用以纠正寺院腐败的方法,一向是增多僧侣——建立一个新寺院团来纠正旧寺院团的弊病,来重整这制度。中世纪人们似乎很少注意到:适当的补救办法也许不是增加而是削减僧侣的人数;和今天一样,无限制的民主的缺陷虽已很明显,但很少有人提出要使世界少些民主作为补救办法的。

可是,我们也时常听到反对寺院增加的抗议呼声。十二世纪中,有一个德意志作家写道,“僧侣和寺院充斥于世界了”。《这有什么用处?》是修道士和世俗僧侣之间就两类僧侣相对优点之对话集,而反对寺院制度的恶毒言论在中世纪文学里,是数见不鲜的。但一般说,我们必须把它们的论点打一折扣,因为两类僧侣之间存在着政治的、社会的和经济的敌对状态,以至发展成深仇宿怨。他们各自争取土地、他们各自阴谋勾结或反对统治的封建主和封建国王。寺院团在利用它们所享有的声望方面,也不落后。关于各世纪中所建立的寺院之统计数字,是具有说明性与启发性的。下列数字是关于中世纪时期法国的寺院建立情况:第四世纪,十一所;第五世纪,四十所; 第六世纪,二百六十二所;第七世纪,二百八十所;第八世纪,一百零七所; 第九世纪,二百五十一所;第十世纪,一百五十七所;十一世纪(克伦尼派时代),三百二十六所;十二世纪(息斯脱西安派时代),七百零二所。在十世纪末期,法国有五百四十三所修道院。从法兰西斯派和多米尼克派时代起,新建寺院的数字,剧烈下降。在十三世纪,我们看到二百八十七所;在十四世纪(英法百年战争和“教会大分裂”开始的时期)只有五十三所。在十五世纪,这项数字降到二十六所。无怪特里次密斯在 1493 年埋怨说,“往

昔,王公曾建造并资助寺院;如今,他们劫掠并破坏它们了。”后来,在 1496 年,他伤心地写道:“建造寺院的日子,已一去不复返了。而破坏它们的日子,正在来临。”果然在四十年之后,英王亨利八世取消了英国的寺院。

寺院在整个封建世界里,同时是领主、附庸或宗主,但在它自己的范围里,它是宗主,有着奴隶,有着农奴;它是依靠农奴在它领地上的劳动而致富的。圣里奎尔寺院,当时还不算是很富的,尚有一百十七个奴隶,领受它的封邑。在它所在的城市中,正确地说,在围绕它成长的城市中,它领有二千五百幢房屋;它们的租户除对寺院缴付现款租之外,还须提供一万只小鸡、一万只阉鸡、七万五千个鸡蛋和四百磅蜡。“圣里奎尔寺院所收的地租和捐费清册告诉我们:早在 831 年已有人数众多的世俗手艺居民,按他们的行业聚居在环绕那个寺院的各街道上,并为了报答给予他们的土地,他们对有些人供应工具,对其他的人供应带子、布匹或食品”。

在中世纪的各种机构中,再也没有比寺院享受着更大的公众崇拜。所以, 寺院在建立时期通常是获得大量基金的赠与。干得斯亥谟的女修道院,即萨克森族所偏爱的团体,在 956 年开创时,获得了一万一千处庄园的捐赠。赫斯斐尔德寺院在三十年时间内积聚了二千处庄园,分散在一百九十五处地方上。巴伐利亚的德哲尼西寺院,在十世纪早期公爵亚诺尔弗剥夺它之前,曾领有一万一千八百六十六处庄园;与它遭受同一命运的本尼狄克特柏伦寺院,曾拥有六千七百处庄园。佛尔达寺院领有一万五千处庄园;罗耳士寺院领有二千处庄园;圣加尔寺院领有四千处庄园。早在 787 年,圣汪列尔寺院已拥有四千二百六十四处庄园;圣柏汤寺院在第九世纪已占有一百多所村庄;圣里奎尔寺院拥有二千五百处庄园;秃头查理曾赐给阿微钠寺院一千一百五十处庄园来维持四十个尼姑和二十个牧师的生活。1023 年,亨利二世曾剥夺圣特累甫的马克息民寺院六千六百五十六处庄园,而它依然是富裕的。到 1030 年时,它有一千处以上的庄园,分散在一百四十处地方上。到了十二世纪,佛尔达寺院,在它被剥夺之后,又已逐渐获得了这样多的庄园,它在藤克森有三千处庄园,在条麟吉亚有三千处,在窝姆斯周围的莱茵兰有三千处,在巴伐利亚和斯瓦比亚有三千处。圣乌尔立喜寺院,确被认为是很穷的, 尚有二百零三处庄园;在每一处庄园上,有一至六所村庄。

另一方面,有很多小寺院,仅有一小撮僧侣占据着。但一般趋势是:小寺院由于大寺院的兼并而消逝——克伦尼寺院大多用这种方式扩大起来的—

—或者被当地封建贵族所侵占;贵族对这种小型而又隔绝的寺院,是容易掠夺的。都尔内的赫尔曼所讲的一件故事,精采地说明了这类小寺院的隔绝情况。都尔内的圣马丁寺院,是一所发财的寺院,并曾领得查理曼所赐给的一张特许状。在第九世纪“北欧人”侵入的时期,圣马丁寺院住持,为了防止寺院的财物和手抄本遭劫,把它们送往巴黎主教管辖区内菲利厄寺院去。在那个时候,菲利厄是一所重要的寺院,并以它有名的住持琉帕斯的学问著称。但“北欧人”在塞纳河流域的蹂躏以及十世纪的封建混乱状态,使它贫困化, 使它的人员缩减,所以它不复被大众所知道。圣马丁寺院的特许状变为无影无踪,连菲利厄寺院的地点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约在二百年后,偶然有一个访问过菲利厄寺院的库耳特累的修道士,有一天在圣马丁寺院里告诉住持说,他曾在菲利厄见过属于圣马丁寺院的查理曼所赐给的特许状。但这个访问者,在住持来得及问他菲利厄在哪里之前,已经离开了。好多年又过去了。最后,在 1119 年理姆斯会议上,住持碰到了一个来自巴黎的牧师,后者透露了菲利厄的地点,而所失掉的特许状终于失而复得了。伊摩拉寺院,虽然有一个主教并位于距波伦亚城不远的通意大利的一条大路上,但关于公共消息,很不灵通。例如,在 1106 年亨利五世即位两年多以后,它仍以为:皇帝的名字是查理。

寺院生活对于中世纪的人们是具有很大吸引力的,特别是对爱好研究学问的人们,或者对于嫌恶封建时期强暴风气的人们。基柏特·得·诺戎在他的《自传》里(它是中世纪时代极稀有的自传之一),生动地描写了这项诱惑力。禅房、图书馆和书斋的安静生活、读书和研究机会、庵堂与花圃内的林荫小径引起了利欲熏心的武人们的好笑或蔑视;他们把修道士们的文学和书斋工作引为笑柄。奥得立克·维退力斯痛心地描述封建主的态度,就是对他们所不懂的东西,对价值远超过他们的暴力行动的东西,抱有轻蔑态度。在《吉拉特·得·鲁栖永》纪事诗里,武士阶层对寺院生活的轻视很显著。

诗中一个角色起誓说,如果他有一个懦弱的儿子,他将使他成为修道士。 下列故事表明:在寺院制度中有着一项未曾被充分观察出的祸害。在中

世纪时代,一个人不是铁槌,便是铁砧,二者必居其一。外面世界,又粗暴又纵欲,对于柔弱的人们,不论在体力或精神方面,是没有地位的。因此, 参加寺院生活的道路,对许多人来说,是最少抵抗力的路线。弱者、胆小者、疾病者在寺院之内找到了托庇之所。大多寺院的知识和道德水平,可能是低的;正是这种情况,可大部说明它们为什么经常趋向堕落,并为什么需要经常努力,以求改革。有时,也有一个有力量的人,可能被迫充当修道士的, 因为使一个家庭成员做修道士,是光辉门楣的事情,或有关家庭财产利益的事情。这样的一个修道士,是注定要不满意或叛离的。在中世纪的一篇讽刺文章里,谈到关于这样的一个修道士的一件故事。他被住持派到外界社会去出差。“晚上,他骑着一头浑身是汗的骏马回来。他头上戴着一只熊皮帽, 他的外套已经截短,并已经前后开叉以便骑马。他在锈花的军用腰带上,挂着弓和箭袋、槌和钳子、一把宝剑、一块打火石和钢片以及一根橡木棒。他穿着宽大短袴,又因为他的踢马刺很长,他必须用趾尖走路”。从这样的一个世俗僧侣的笔下,我们有着一篇有趣的小品文章,叫做“武侠的娱乐”。

恰与一般所设想的相反,在中世纪时代,修道士大多不是那种负有救济灵魂责任或对别人尽宗教义务的教士。

他们在修道士的地位上,既不布道,又不听取忏悔,既不执行圣餐仪式,又不行使任何宗教上的职权。他们是俗人,也只能是俗人,尽管他们确受着关于清贫、贞洁与服从的誓约之束缚;这种誓约是自动地承担的,象现在任何人自己所可立誓的那样,可是在这样做法下,他们不会就终止为俗人的⋯⋯他们是俗人的团体,指派他们自己的牧师,拥有宗教的财产,但不能因此就是教士了⋯⋯虽然这些修道士事实上是俗人而且只不过是俗人⋯⋯但他们的纯粹世俗性却被一般人所遗忘,因而他们的世俗任务被他们的仇敌看作违反他们职业的严肃性的。但问题是:要区别事情本质上的不同与它后果上的差别;僧侣在田间自己劳动,象圣奥古斯丁所命令的那样呢?还是他仅监督别人的劳动呢?住持手执镘刀弯腰曲背面对泥土工作着,象在早期所做的那样呢?还是他仅安排佃人及其他的人来替他做这种劳苦工作呢。①

本尼狄克教现曾现定一切僧侣做实际的手工劳动。但关于劳动的这种旧理想,不久被湮没无闻了。在封建时代,僧侣不复用自己的手来劳动。他们从出租土地所得的进款,已够满足他们的需要。于是,劳动由农奴代做。这种转变,是势所必然的,因为寺院已日益由那些嫌恶手工劳动的封建贵族子弟所占据。从这一阶层来的人们专心于教导工作、抄写稿本或办理行政。

只在具有强烈的宗教热情时期,象在宗教复兴时期,我们看到,僧侣在一种自卑情绪中,在一个短时期内,做些实际手工劳动。吉美厄治的威廉, 在谈到那些建造柏克大寺院的僧侣们时,有些诧异地说道,“你们会看到: 他们在教会办公时间之后走到田间去作农业劳动,以消费残余时间;住持头上顶着种籽,手里执着农具;有的人清除土地,有的人施肥于土地上,在这以后,在做祷告时间,他们大家回到教堂去,没有一个人饱食而不劳动的”。又有某一个叫朱理安的,在参观了一所寺院之后,报告说,“我在那里看到有些老人正在抄写。我问他们住持在哪里,而他们回答道,‘在寺院下面的

① 坎布伦塞斯:《全集》,第四卷,《导论》,第 33、60 页(《案卷丛书》)。

溪谷里。他正在割草!’”

但寺院风纪的经常败坏,不能完全归咎于它的内部情形。外界的封建状况,对它们是具有巨大影响的。从寺院运动的开始起,寺院是由私人捐助的, 就是说,业主阶层捐给它们土地,因而对它们保留着大量控制权。当地的巨头往往是一个“世俗住持”,他分封寺院的土地并为自己的利益使用它进款的一部分。在第九世纪,理姆斯的兴克马论及休·卫尔夫,即几所富裕寺院的世俗住持时,写道,“他和俗人生活的区别,只在于削发而已”。国王、贵族、主教,由于虔诚和自我扩张的混合动机而建造了寺院。因为寺院一旦建成以后,它的基金由于善男信女的捐献,迅速增加起来,而从这些增产所得的进款,部分归于原建造者或他的家族。所以,建造一所寺院,在中世纪时代,是一种有利的投资形式。因为建造者就是寺院的领主。俗人所建造的寺院,是建造者的传子传孙的世袭财产,它们的进款成为他产业的一部分; 它们可以遗传、让与并分配于他的诸继承人之间。只有一种限制性的事实是: 它们不能全部被还俗化或撤消。

在封建时代最黑暗而又最强暴的日子里,寺院象其他机构一样,走向下坡。“北欧人”的侵入法国与下莱茵兰、匈牙利人的掠夺德意志和北意大利、萨拉森人对地中海沿岸与阿尔卑斯山路内地的侵袭以及封建贵族对寺院土地的侵犯与对它们财产的占夺;这一切使寺院陷于破产,因而僧侣中很多逃出寺院,而转向于和世俗男爵一样的掠夺生活。在寺院土地上的农奴中,有的已经逃亡或丧身于混乱局势中,而留剩下来的,在人数上已缩减到这样地步, 以致僧侣们不得不亲自来耕种寺院的土地。而且,在十世纪对于僧侣,已啧有烦言:人们谴责他们纵情声色、漠视誓约、斋日吃肉、酗酒以及拒绝接待旅客。当时寺院的情况,已经如此败坏,似乎已不能自拔。

但十至十一世纪的寺院改革运动,把它们从这深渊里拯救出来了。新的寺院团如克伦尼派、息斯脱西安派和卡德西安派①先后兴起。又跟着它们的兴起,欧洲不仅进入了一个新的宗教改进的时期,而且进入了一个新的世俗改进的阶段。庄园、田地、森林、葡萄园、牧场、磨坊、牛乳棚象阵雨般地捐给它们。寺院也开设了定期市场来出售它们的产品;它们的工场制造木器、皮革、织物、铁器和铜器,住持象世俗贵族一样,甚至铸造它们的货币。基柏特·得·诺戎生动地描写了这项寺院复兴运动:

除了最古老的寺院以外,当时没有什么地方可容留很多的僧侣,到处开始了新的建筑;因为僧侣从各方面蜂拥而来,进行了大量粮食的积储。又当没有充分经费来进行大规模建筑的时候,它们安排僧侣三三两两地膳宿于附近地方上。因此,僧侣群突然出现在庄园和市镇上,在城市和要寨里,甚至在树林和田野间;他们向四面八方分散出去⋯⋯所以,有些贵族就自愿忍受贫穷;并由于鄙视他们的财产,把它们献给他们所进入的寺院;他们还诚心诚意地努力争取别人来做同样的事情。而且,还有贵妇们,遗弃了她们有名的丈夫,置儿女之爱于度外,把她们的财产也献给寺院⋯⋯至于有些不能全部放弃自己财产的男人和女人,他们把自己财产的一部分,以赠与的形式来维持那些己经这样做的人们。

建立一所寺院,通常是一种移民的行动,就是,移殖于辽远地区内的荒地、森林地或沼泽地上,不论在一个国家的腹地或边疆上。这样地开垦的大

① 1086 年圣白鲁诺在法国沙特勒兹所创设的寺院团。——译者

块土地,是从来未曾经受斧砍或犁耕过的荒凉地区。这种处女地,现在只在人口增加的压力下,才获得了价值。当然,在一块地方上所采用的垦殖种类, 常常特别决定于它的自然资源的。沼泽地可转变为肥沃的草地和田地;森林可提供木材、木炭;如果那里有橡树或三毛榉,则用作养猪的牧场;河流、湖沼和海岸可提供鱼类和作为肥料用的海草。在欧洲沿海岸,凡是漂到海滩上的鲸鱼,一般作为当地住持的捕获品。柏立·圣爱德曼曾付出四千爱尔① 的布作某些土地的租金。

在布勒塔尼,有一所寺院,是在下面所述的情况下开始的:“科尼汪, 由五个愿过幽静生活的弟兄伴随着,离开了主教的驻所。找寻静僻地方,经过若干时间以后,他选择了息斯特河和发兰河合流处的一块地方,那里的崇山峻岭可作为天然屏障”。有一个诺曼历史家,叙述某位叫伯尔拿的在 1100 年怎样退出了波亚叠的圣息普立安寺院,因为那里已不复是一块寂静的场所;他和他的僧侣同伴走了好多路程之后,定居于一块属于沙特尔主教的森林地区内,叫做蒂伦。

大批信徒涌到他那里,并在这新寺院里,每个人从事他所学会做的工作。结果,在他的周围,很快集合了工人们:金属匠和木匠、雕刻匠和首饰匠、漆匠和石匠、葡萄藤修剪工和农夫以及工业各部门中的精巧手艺人。这样,一所巍峨寺院承上帝的佑助,迅速地建立在新近还是盗匪匿迹的一块可怕的森林地上了⋯⋯于是,伯爵威廉建造了一条上达险峻山巅的陡峭困难山路,以通寺院;那是用铁槌、鹤嘴锄及其他铁制工具砍断岩石来筑成的。他还以石版敷设了一条沿河堤道。

同一史家,在另一处描述:“可敬的微塔利斯怎样退隐于一处静寂的地方;他看到在摩坦附近的萨维宜村里有大量古代建筑物的遗迹,于是他建造了一所献给‘三位一体’的寺院”。茨维发尔登的编年史家叙述:在十二世纪德意志全境上怎样满布着茂密森林。“但当僧侣们在这里占有势力之后, 他们开始砍伐了不生果实的树木,并连根拔除了荆棘丛林。他们把林地转变为果园,他们建造房屋和住宅,播种田地、培植葡萄园⋯⋯他们开掘沟渠, 种植各类果树并在树林中以果树苗来布置花园。”1147 年康拉德三世在批准鲁米林根·罗道福给一所寺院的一项赠与时,说了下面一段话:“朕还加上一些属于王室的荒地,就是,一所树林⋯⋯朕愿所说寺院的僧侣们拔除它, 砍伐它、开垦它并移殖农民到那里;农民会砍伐并拔除树林,直到他们能够利用此地作日常使用。”

由于建筑木材和木炭价值的日益上涨,欧洲大森林的砍除开始激起了某种程度的惊恐心理;但在这世纪以前,它们曾被认为是人类的敌人,应予砍伐。当时,欧洲人看待它们,恰如美洲垦荒者看待森林一样。特累甫的圣马利寺院住持在写给一个通信者的信里说:“我相信,那毗连斐拉力契的森林, 毫无用处地复盖在土地上,这是一个不可容忍的损害;所以我已允准托布勒特居民在下列条件下清除那里的森林:他们为此应每年缴给我及我的继承人三桶葡萄酒”。一所寺院即圣特鲁杜寺院,在十一世纪早期,尚有十三处森林。到了 1120 年,实际上所有的森林已经全被消灭了。

封建时代的“新寺院制度”,由于减少森林和开垦荒地和沼泽地而对农业方面产生了一次经济革命。在这一点上,息斯脱西安派起了一项卓越的作

① 古尺名,等于 45 吋。——译者

用。这寺院团,创立于 1098 年,以反对本尼狄克派和克伦尼派的奢侈风气为己任。息斯脱西安寺院团,以它的严肃的行动,以它的纯白墙而无装璜的朴素教堂,以它的避免富丽装饰与威风凛凛的仪式,来对克伦尼派的奢侈与豪华作风,提出一种抗议。圣伯尔拿在他的书简里一再指斥他的时代所流行的铺张浪费。同样,在下一世纪,圣法兰西斯竟要拆下在波伦亚和阿西栖的又新又壮丽的教堂建筑物。息斯脱西安派和它的托钵僧,是中世纪时代的清教徒。花纹玻璃、繁褥仪式、宏伟行列,在他们看来,都是带有世俗夸耀的气味。息斯脱西安派决心再恢复劳动的尊严地位,使自己不受世俗风气的玷污。

土地占有制的问题,在早期已经发生。本尼狄克教规原来禁止获得“[寺院的]实际境界之外的土地——田庄、农奴、磨坊或一个领主所可占有的什么财产”。然而,这项规定,在封建时代,已经变成过了时的东西。息斯脱西安派曾企图恢复这一条文,并从开始起,就保证新寺院团脱离领主权力的管辖。这种办法,在寺院组织中,确是一个新的转变。为了使僧侣脱离世俗财富的诱惑,又为了使社会不受寺院扩展财产的影响,它规定:寺院的土地, 只以足够维持寺院为度,但不应大到足以提供财富的程度。

息斯脱西安派故意找寻欧洲的辽远而又偏僻的地区,而这些地区自然是在森林或沼泽地带内的;因为那些较好的农业区在好久之前已由早期寺院团和主教所占取。因此,我们看到:息斯脱西安派寺院建立在被威廉征服者所破坏的诺森伯兰的荒野上,在法国比斯开湾沿岸的沼泽地上,在佛日山和阿尔卑斯山的山谷里,尤其是在德意志极东的边境上。在移民方面,次于息斯脱西安派的,是普勒孟斯特派牧师,他们采用了同一政策。巴列·吉拉尔德, 谈到息斯脱西安派时写道:“给这些僧侣们一块赤裸裸的沼地或一所荒僻的森林;经过几年之后,将可看到:那里不仅有着美丽教堂,而且有着建造在教堂周围的人们住所”。寺院团所喜欢找寻的地点是:未排干的盆地、未开垦的荒地以及茂密森林中的空地。

[一个当时代的观察家写道]他们找寻荒野中的不毛之地,逃避人群所常到的喧扰场所,以手工劳动来维持生存,并宁愿居住在静寂的地方。由于这个缘故,他们似乎要把寺院宗教的原始生活与纪律:它的清贫、它的粗衣淡食、它的节欲与严肃作风重现于人们的眼前。

关于约克州的息斯脱西安派,有人说,“他们变荒地为良田;他们种植树木;他们改进河道;他们使荆棘丛生的地方生长谷物;草地上,他们的牛群密布;高地上,他们的羊群遍地”。息斯脱西安派和普勒孟斯特派宁愿在未开发的土地上找出居留地,而不愿立足于古老的历史地区之内;由于这种倾向,这两种寺院团成为卓越的移民者。

这是一个很显著的事实:因为易北河是旧德意志和新德意志之间的界线,所以,它也是这些新僧侣团和本尼狄克派之间的一条分界线。除了波希米亚和波兰以外,在易北河以东,没有一所本尼狄克寺院的存在,只有几所女修道院而已。旧秩序已一去不复返了。在斯拉夫人皈依基督教之后,连传教师团,也已变为过了时的东西。“大东北”已被征服,而那里的土地开放给人口的移殖与开发了。息斯脱西安派和普勒孟斯特派的前途,寄托在农业、森林和沼地的开垦、牲口饲养和贸易方面。他们在“新东北”所建立的寺院是农业训练所,而不是什么传教站,也不是什么培养文艺的地方。他们让本尼狄克派去培养“高级”文化;本尼狄克教派在寺院内生长起来的,他们只

要一想到德意志边境上的粗野生活,就会觉得毛骨悚然。

寺院团受到慷慨的土地赠与。在十二至十三世纪里,滥给赠与是家常便饭。息斯脱西安派,一旦拥有土地之后,没有什么大的维持费,因为他们被豁免缴付全部土地税,不论这些土地已开垦与否;也被豁免缴付他们牲畜群和役畜的各种捐税。

而且息斯脱西安派教规责成寺院团做实际手工劳动;它不赞成使用农奴劳动,因为那是规避体力劳动对于身心都有好处这项原则的可憎方法。它的清静主义,竟至禁止寺院占有封建采邑,为的是使寺院不致卷入封建纠粉的漩涡里。地点越偏僻,对自然界的斗争越艰苦,对于息斯脱西安派吸引力也越多。克雷尔服的一个新信徒热情地叙述说,他看到僧侣们在那里做工,“在花园里用锄,在草地上用叉和耙,在收获的田地上用镰刀,在森林中用斧头”。然而,情况不久改变了:息斯脱西安派和早些时候的本尼狄克派一样,

在每个寺院里,让世俗弟兄们去做辛苦的手工劳动,而僧侣们的劳动只是监督性质的劳动而已。圣本尼狄克教现曾允许俗人参加寺院;这些俗人按罗马教会所用“宗教”这个词的意义来说,不得算作教会的人,只是在那里生活。他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那些可以受神学教育的人,他们经过训练之后,得成为正式僧侣;另一类(“不识字者”、“愚蠢者”)构成了一种低级的僧侣类型;他们是做下贱工作的。后来,出现新的一类“世俗弟兄”,被准许加入寺院作为院内或农场上的仆人。他们学习信条、主祷①和《福哉马利亚》

②;他们被禁止结婚并强迫实行肃静。他们得从寺院取得衣食和住宿;作为报

答,他们长久而又辛苦地工作着,或在农场、或在森林和采石场、或在作坊中。他们是异于农奴和工奴的一种特殊类型。

这些“世俗弟兄”充当了寺院和外面世界之间的中间人。本尼狄克派寺院团对这制度是不熟悉的。世俗弟兄在 1038 年最先出现于圣约翰·瓜尔柏塔斯所建立的发伦布洛萨寺院团里。在德意志,喜苏(Hirsau)寺院首先采用了这办法。他们必须服从一切加在“不识字僧侣”身上的义务和戒律,但他们不得成为教士。他们的特殊任务,是有关寺院的物质事务。他们耕种农场, 他们在寺院内部做繁重工作,他们从事于那些为团体物质生活所需的职业。世俗弟兄也充当商业代理人,把寺院土地上的产物运到市场上去。

这种理想和实践的结合,使息斯脱西安派成为荒地上所很需要的移民者。他们真正是德意志民族向东扩展的垦荒先锋,象萨克森人、伊斯特发里亚人、威斯持发里亚人、条麟吉亚人移民那样;后一批人在这同一时期从人口稠密的老德意志地区涌入易北河外人口稀少的新征服地区。息斯脱西安派僧侣清除森林,开垦低地,排干沼地;他们建造堤坝来阻止水流;他们筑造道路与桥梁。当荒野的整理工作完成之后,他们从“老西方”带来了新移民; 他们导引这些移民东来,并使他们在沿途无数的寺院里获得舒适的住宿;这些寺院充作旅舍。

主教班堡的鄂图,是波美拉尼亚人间的传道者,普勒孟斯特派诺柏特(由罗塞耳二世指派为马德堡的大主教)的朋友;在第一次传教旅行时,他认识到波美拉尼亚可作为北德意志过剩人口移殖地点之经济价值。

① 以“我父”一语起首之祈祷。——译者

② 天主教徒追念圣母马利亚之祈祷,其祷词以“福哉马利亚”开始的。——译者

[主教传记的作者赫波德斯写道:]寺院当然可能在这地区内建立起来。在那里,鱼类的数量多得令人难以相信,海上,湖沼与河流里都有的是。人们用一便士,便可换取大量新酭的咸鱼⋯⋯至于野兽,这地区富于牡鹿、鹿、野禽、熊、野猪、猪以及各种野兽。还可从母牛身上取得奶油,从牝羊获得羊乳并可获得羔羊和牡羊的脂肪;还有大量蜂蜜和小麦、大麻和罂栗以及各种蔬菜。从它丰富的果树来看,如果地方上再有葡萄、橄榄和无花果生长,我们真可把它作为乐园了。主教因为不愿这地区没有葡萄,所以在第二次旅行时,亲自带来一箱葡萄枝芽,并把它们散发出去,这样这地区就将会出产葡萄酒。

1175 年,琉巴斯寺院的建立,是西利西亚历史的开始日期。那一年,波兰的瘦长子波尔斯拉夫(1163—1201 年),为了移民上奥得河流域,招募息斯脱西安派移居那里。那是十二世纪日耳曼文化的极东点。

作为农民来看,息斯脱西安派胜过了所有其他的寺院团。这寺院团的一个“弟兄”,在十二世纪初期,以粗俗的而富有纯洁与正当热情的诗句,来描写息斯脱西安派的开发西利西亚的工作。他说,这地区原来是一片森林和沼泽地,由很穷而又很懒的波兰人居住着;他们用树干制的木耙作犁,用一对瘦弱的母牛或公牛拖拉它。居民的生活很苦,没有盐、金属与鞋子;他们的衣服也是残破不堪的。在那里,找不到一个城市。市场交易是在露天进行的,用物物交换的形式来代替货币交易。

在教皇和腓特烈红胡子之间的冲突里,德意志的息斯脱西安派因为他们受到了法国息斯脱西安主义的影响,是坚决拥护教廷的。尽管如此,很多德意志贵族,即使自己倾向于基柏林派,还是赞成德意志的息斯脱西安派的;因为他们认识了后者在移民工作上的性质。可是,腓特烈一世则较少聪明。当哈德良四世的可畏大臣罗兰继承了教皇位而成为有力的卫尔夫派教皇

亚历山大三世以后,皇帝立红衣大主教屋大维安作为“教皇”,以图对抗, 后者自称“维克多”。息斯脱西安派当然支持亚历山大;为了这个原因,腓特烈下令把这寺院团逐出于德意志境外。在霍亨斯陶芬兵力所及的地方,他们的土地被合并于王室领内,他们的谷仓被搜劫,僧侣本人被逐出于土地上; 直到 1177 年。当教皇和皇帝之间的和约签订以后,他们才得回来。那时,息斯脱西安派成群结队地重返德意志;在那里,他们象和平天使般地受到民众的欢迎。

人们除非懂得过去的历史,很可能认为:保储自然资源的政策,是一个完全近代的运动;精巧的工程技术跟着罗焉的灭亡而消逝,直到十六世纪它方复兴;在较接近近代之前,土壤学和地质学的研究、经济植物学、畜牧学和植物培养学等等的价值,人们完全是不知道的。人们也一般地相信:在中世纪时代,人类的开发自然资源限于沼地的开垦、粗糙的挖沟和排水、森林的清除、小型的采矿以及简单的虽不是完全原始性的农业这些框框之内。

但在十二到十三世纪,德意志的息斯脱西安僧侣的劳动历史,驳倒了这种不公正的论断。中世纪德意志的息斯脱西安派寺院,几乎无例外地位于沼泽地区内,所以他们必须规划出一种排水体系。在北德意志,他们很多寺院的废墟迄今还保留着这些建设的痕迹。在哈次山脉和条麟吉亚的山区里,旅行者会碰到这些遗迹的。他们排干沼泽地,使新辟的土地(在荷兰叫做“排去积水的新地”)成为可耕地或牧场。他们使用堤坝来把水流积储于水库内, 以利灌溉并用在磨坊方面。他们还把沟渠作为养鱼池。

和他们的水利工程同样有意义的,是德意志息斯脱西安派在利用森林方

面所作的努力。这个国家的很多地面上,复盖着茂密的森林。息斯脱西安派, 不象过去那样随随便便地清除森林而不考虑到下面土壤的性质的;他们不仅研究木材,而也研究土质。他们知道或发现:哪里有硬木成长,哪里就可找到良好土地。他们从来未曾把森林完全伐尽过,而留下几块长着树木的地方。而且,他们为了食物的目的,研究植物的生命、种籽的萌芽、水果树的接枝, 甚至偶然也研究异花交接法。我们知道:1273 年杜伯伦有一间玻璃植物实验室。当一个“弟兄”漫游各地的时候,他总是随身拿着植物和种籽和树木的枝条,并带回来他认为在自己寺院的地方上可以培植的一切花草和种籽。这样一来,葡萄种植在莱茵兰推广到中德意志去。奥尔登坎朋的僧侣们把摩力蒙周围的巴息涅葡萄园内名贵的葡萄藤枝输入科伦,从那里其他芽苗传到条麟吉亚的窝尔肯立德,于是再传到普福塔和琉巴斯去。

在中世纪德意志,有几种更出名的息斯脱西安派的事业。这种事业的个别历史,有助于说明他们努力的性质与范围。其中,最著名的一项成就,是“金色草原”的建立。

今天,旅行者,乘火车穿过从淄谟堡到阿登这一带的肥沃地区的时候, 不会知道:位于罗萨勒本和阿登之间的一条广阔地带谷禾在夏季的风里荡漾着,过去曾是全北德意志的最可怕的低湿地区。因为这些“金色草原”正是在条麟吉亚盆地的低层。在息斯脱西安僧侣们于十二世纪中期来到那里之前,这地区是一片荒野,充满着泥炭、沼泽和树木断枝。在史前时代,那里曾是一个湖。现在湖已变为一片大沼泽,那里的部分水流慢吞吞地通过赫尔姆小河而注入温斯特鲁河,再从那里流入萨勒河。这地区的形状,象一个三角星;一只角是从萨克森堡延伸到谬登,另一只角,是下赫米利特,从布律肯延伸到温斯特鲁河,第三只角,是上赫米利特,从布律肯延伸到松得哈逊。

1144 年,萨勒河畔罗登堡的伯爵克力斯兴把这在哥斯巴赫村附近的部分泥炭地区,赠给窝尔肯立德的息斯脱西安派;后来,还以接续的赠与,大大扩充了这一地带。与此同时,马德堡的大主教豁免了他们所有新辟土地的什一税。在四年时期之内,在过去只是沼泽的地方上,出现了草原。于是,僧侣们把他们的注意力转到下利特沼地去。在腓特烈红胡子的晚年时代,他已懂得尊重那些从前他所迫害的人们,允准窝尔肯立德寺院的一个修道士约但排除下利特整个地区的积水。几年后,“金色草原”上的僧侣们在利多夫、柏尼根、哥斯巴赫、温德尔哈逊和迦尔登哈逊各地的磨坊已开始运转。

在勃兰登堡,芝尼亚寺院的僧侣们对他们寺院周围的水力,享有完全的控制权;他们利用了水力来经营他们的磨坊。1269 年他们还购买了普勒丁附近的柏克斯太尔村,这个村必须用堤岸来保护。正是芝尼亚寺院僧侣们,发现了斯普累河畔路德斯村附近的有价值的石灰石场,并在那里建筑了储栈, 进行开采石头。这石场是在今天的柏林城的周围。

霍耳斯顿伯爵阿多夫三世(1164—1203 年)的父亲,最先提倡荷兰人和佛来铭人移殖于下德意志低湿地区内;阿多夫本人在 1186 年建立了一块息斯脱西安派的移民地;他们来自汉诺威附近的洛昆寺院。这一寺院原来由亨利狮子建造在律伯克和奥尔德斯洛之间的特拉甫河低湿地区内的。在本世纪末期之前,这沼泽地被称为“快乐草原”(Die Heilsaue),(现在当地还是这样称呼它的)。都纳孟德的息斯脱西安寺院,在都纳河口,领有河口的拉美斯霍姆岛,并在那里于 1226 年建立了一所磨坊。梅格棱堡·许威林的达干

寺院,是由主教柏诺建造起来的。这寺院在 1147 年对■德族十字军出征之

后,在汶德塞西帕尼族的旧土地上建立的;它对波罗的海的捕鱼业很感兴趣; 1270 年,它的十二只渔船的通行税得到豁免。

早在 1154 年,条麟吉亚森林里的伏尔肯罗得寺院已有三所磨坊,位于革

默和格拉巴;又在 1282 年,它为另建三所磨坊进行交涉。从很多涉及它的耕地和它不断争取新田地的资料中,我们可明显看出,这寺院大部从事于磨坊事业。1229 年,它在睦尔豪曾(Mühlhausen[意即磨坊]这个词的本身是有意义的)购进了一处农场,附有下列条件:息斯脱西安派在那个地方上应有制造啤酒和出售谷物的专利权。

德意志的息斯脱西安派,是磨坊业者,也是大规模的麦芽制造者。霍耳斯顿的来斐尔寺院是一个息斯脱西安派的磨坊业单位的典型例子。1237 年, 它在巴度购进四块地皮和一所磨坊;1255 年它在巴佐以二百四十四马克购进另一所磨坊;1275 年它派出一个“世俗弟兄”到尼利次去管理那里的一所磨坊。1272 年,有人提到在帕喜谟(在新勃兰登堡附近)有一所教堂,来斐尔寺院把它当作仓库用。许威林的伯爵有一时期,因为需款孔急,出售城市的磨坊专利权给当地的息斯脱西安派来换得一千二百六十四马克。值得注意: 契约上谈到水力磨坊和风力磨坊。1282 年,杜柏伦寺院在梅格棱堡以八百八十五马克购买帕喜谟和普罗的磨坊;在 1287 至 1292 年之间,以二千零五十马克购进古斯特劳的磨坊;1298 年,以三百一十马克购进古汶的磨坊;在各次交易的契约上,给予僧侣们一项磨坊业的专利权。

息斯脱西安派通过垄断性控制磨坊这一类的地方事业,控制了周围地区的谷物种植。农民除出售他的产品给寺院外,没有别的办法。而在那些未曾完全享有垄断权的地方,他们为了阻止其他可能同他们竟争的磨坊的建立, 还霸占了水利权。梅格棱堡和纽恩坎奔的寺院成功地做到这一点,并出租水利权,以取得巨大进款。河流上造水闸,有时对附近土地所有人,产生了严重的损害。例如,由于普隆河上水闸的影响,马都湖(波美拉尼亚的一个湖, 十二哩长,二哩宽)的水位上涨了八呎,因而淹没了周围的很多农场。

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有自然盐井发现,息斯脱西安派就赶快去占取它们。奥尔登坎朋寺院住持,在 1298 年访问纽恩坎奔寺院的住持时,曾同他讨论关于开发伦涅堡盐场的办法。那时,来斐尔、杜柏伦和沙尼贝克各寺院,正在那里提出“申请”,又在 1326 到 1329 年之间,阿米伦斯旁寺院也加入竞争,

1301 年,利提哈逊寺院付出了一百四十马克来取得开发马德堡盐井的权利。到了十四世纪中期,几乎有十二个息斯脱西安寺院,在伦涅堡盐场煮盐。

除了经营谷物种植和磨坊业之外,各地的息斯脱西安派还很注意于牲畜饲养。他们种植并收割青草饲料以养牲口;他们腌渍鲜肉,熏烤咸肉,制造腊肠并硝制皮革。从这些企业很自然地会发展出制鞋业、马具业和梳羊毛业。在德意志的极北地区,在波美拉尼亚海岸和鲁根岛上,由于天气寒冷,谷物的种植是受到限制的。但那里三毛榉森林提供猪群所吃的果实。1241 年,巴纳塔,即威士劳一世的弟兄,把那里遍布三毛榉和橡树的库斯小岛,赠给鲁根的喜尔达寺院。洛昆寺院,在德特摩尔附近蒲艮堡山上,有一块养猪场, 在那里养着一百三十三头猪。

看来,息斯脱西安派在牲畜饲养业方面,曾达到一个很高的水平。1300 年,有两个武装贵族曾侵入窝尔肯立德的寺院内,赶走了那里的大批马匹和牛羊。1302 年,维涅基罗得的伯爵和基布哈德·冯·安斯坦从一所寺院里劫夺了马、牛、羊和谷物。1309 年,窝尔肯立德再次遭劫。约翰·冯·贝柏斯

塔特,在某一夜里,抢劫了鲁芬斯坦寺院并掳去三十四匹马。几年以后,这一寺院又被无赖男爵第特立喜·冯·厄赫勒本劫掠,在扭打过程中,两个世俗弟兄被击毙。饲养马匹,在息斯脱西安派中间,是一个重要事业。早在 1157 年,我们已可听到埋怨之声:他们所养的马匹已超过他们所能售出的数量了。关于管理马匹的出售,有着一定的章程;所有的买卖,必须在寺院围墙内进行;小马非长出四只牙齿,不得被出售。出售契约上注明:所售出的马将用作“役畜,非用作赛马、骑士马或装饰马”。在巴明地区,欣麦尔斯福特寺院,在它的一处大农场上,养着八十头牛、六十多只猪、八百多只羊。寺院纪录里还提供有趣的资料,说明寺院所饲养的大量牛羊的情况。波未附近的圣天垒德蒙寺院,在一年之内,出售了七千包羊毛。

在德意志的较老地区,象莱茵兰那样,深耕细作的农业,已较普遍;甚至在那里,德意志息斯脱西安派也能改进条件,并采用新的农作方法。如果我们相信关于伯爵阿柏哈特·冯·阿尔特那的故事,那么,早在 1140 年,他们沿莱茵河的畜牧场,已经出名。据传说,伯爵因为忏悔在同不拉奔公爵战争里曾杀死过大批的人,离家漫游;经过长途旅行后,他到达莱茵河畔摩力蒙的息斯脱西安寺院,在那里他充当了一个牧羊人和喂猪人。后来,伯爵的一个仆人偶然来到这寺院,认出了他的老东家;惊骇地喊道:“伯爵阿柏哈特看守着这寺院的羊群!”①

西摩勒,在他关于斯特拉斯堡纺织工业的著名论文内,表扬了息斯脱西安派促进这门技术工业的功绩。但他们不仅提倡了工业;他们也通过下列办法来促进了更好的贸易方法的发展:他们管理原羊毛的出售,限制抬高价格的转卖,采取防止出售次货或劣货的措施,等等。

在波美拉尼亚、梅格棱堡、勃兰登堡和北德意志大部分“平地”上,亚麻种植,广泛流行,这种亚麻并织成为一种帆布。这项工业本来是波罗的海汶德族的一项老工业;后来移入的德意志人采用它并加以扩大。农民在他们的茅舍内,织造一种粗糙而未曾漂白的家制麻布,并把它们运到市场上去出售。但他们既没有技巧,又没有工具,又没有专门方法来制造高级织品,象寺院所能织造出的那样,寺院掌握有洗染作、染色方法、优良织机,特别是优良织工。

葡萄种植和酿造葡萄酒,也是德意志息斯脱西安派的一项大规模实业, 特别是在莱茵河和涅卡河流域内。如果葡萄不能在寺院所在地上种植,他们将在别处找得土地。在杜平根的适宜于种植葡萄的山地上,葡萄藤长得枝叶茂密。在 1193 年之前,窝尔肯立德寺院曾在波登罗得种植过葡萄,并建造一部榨酒机和一所洒窖;后来,它又在法兰垦哈逊附近的塔尔海谟建造了一所新酒窖。1202 年,它曾以一百五十马克购进在符次堡附近的一所葡萄园。在这些产业中,每一处由一个“世俗弟兄”专家来监督。窝尔肯立德寺院在符次堡周围拥有这么多的葡萄园,所以在 1206 年它在城内购买了一块地基,建筑了一所酒窖,并开设了一爿酒店。在普福特,在那里萨勒河流域与温斯特鲁河流域连在一起,所有周围的山地上,几乎没有一亩地不是种着葡萄的。我们可看到关于在波森道夫、吉斯塔特、赫奇道夫、奥德斯罗得以及其他地方葡萄园的纪载。从窝尔肯立德寺院到亚尔美里克的桥头这一条长廊,都复盖着葡萄藤。我们不能正确地断言:普福特的制酒业的规模如何,但普福特,

① “ Graf Eberhard hü tet die Schweine von diesem Klosterhof.”

1202 年在法兰德斯曾出售二百吨葡萄酒这一事实,是耐人玩味的。葡萄的种植在中世纪德意志比起今天的德意志还广泛得多。甚至勃兰登堡和萨克森, 也种植葡萄。在条麟吉亚,象在诺曼底一样,苹果种植和苹果酒酿造,也是寺院的一种有利可图的事业。在这里,乔根塔尔寺院,是以苹果园出名的。1227 年,它在清理一个当地骑士的债务时,接受了海鲁普和罕斯旁两座庄园;两者都种有大量苹果树。普福特有苹果园,也有葡萄园。

息斯脱西安派的大部土地,象他们以前的其他僧侣的土地那样,或者放租出去,或者由“世俗弟兄”去耕种。租户部分用货币,部分用实物来缴付地租。寺院的这些依附人,象世俗业主的农奴那样,负担着各种庄园捐税, 例如免役税(德文“Zins”,法文“Cens”);他们缴付死亡税(Heriot), 这是按照情况分成等级的。如果死者曾娶一个不属寺院的农奴妇女,他的继承人必须缴出一半产业给寺院。然而,如果死者的妻子也是寺院的一个依附人,只须缴出他最好的服装。如果死者曾是一个财产所有者,他的房屋必须缴出,作为继承他的土地的继承费;如果他土地上没有住房,那么,缴出他的一半土地。中世纪教会的手臂是长的;它的心肠是硬的。

当息斯脱西安派的经济体系欣欣向荣的时候,变动也接踵而来。跟着时间的进展,他们发现:全部工作由“世俗弟兄”去做这办法,是行不通的, 因而产生了一种新的依附人(“雇农”)。这批人居住在寺院围墙之外,虽然也是在寺院土地之上。寺院赠给他们一方土地,作为开端,但任何其他土地必须是租赁的。这些“雇农”(Lohnarbeiter)无须立誓,也不是束缚于领地上的,象普通农奴那样。如果他对于条件感到不满,他可自由离去;虽然事实上他也许很少能够这样做,因为他往往是拖欠租款的;因而他的命运和真正农奴的命运,表面上是很少差别的。

除了这些不自由或半自由依附者外,另有一种较高级依附人,叫做年金领受者。这批人在他们的晚年愿意来到寺院里过活;他们把自己的财产赠给寺院,从而得从寺院领取年金。他们是从小自由业主和小绅士阶层中间来的。他们因为感到在大封建主的压力之下难于自卫,就用这种方式来取得教会的保护。

属于寺院的农庄,不是一片连接的地带,而是一个分散土地的集合体; 各地彼此之间往往相距若干哩,而在每一块土地上,各有一个农村,并有一个小监守人或管家驻在那里。这些地产,通过下列四种方式之一而得来的:

  1. 它们可能是由农民自然地集聚在寺院周围而形成的;(2)它们可能原来是自由农村而被降到依附地位的(汶德族村落,尤其如此);(3)它们可能是由当地业主所捐赠的;(4)它们可能是由僧侣们购买的。

除了这些农庄之外,寺院还有农田,往往是单独一块一块的、互相隔离的田地。在洛林的文特巴赫地方,有一块农田,由四个“世俗弟兄”和九个仆人来耕种;我们不知道它的面积多少,但在一个时期内,那里有过二十八头牛和二十只羊。在萨克森,利提哈逊寺院,在林台谟、马息罗得和阿拉谟三地各有一块农田。我们看到,布赫寺院约在 1352 年使用它在阿米尔哥斯特威次的农田,作为中央仓库和贸易站。这里有一个充当牧师兼经理的僧侣、一个厨司、两个“世俗弟兄”、一个农田管事、一个牧人、一大群依附农以及二十四匹耕马。

息斯脱西安寺院,显然是为了开发荒地而组织起来的;所以它们对于建造教堂及其他建筑物所花费的钱,是很少的;其中没有几所寺院维持着什么

学校的;连对农村的传教也是漠不关心的。另一方面,他们特别注意于种植大宗谷物,如小麦、裸麦、大麦,并独占了地方上的磨坊权利;他们培植葡萄并酿造葡萄酒;他们为织麻布而种植亚麻,为得羊毛而养羊;他们是果园匠,也是牧场经营者和牲畜饲养者。

这里,值得注意那在转变着的寺院经济。在开始时期,寺院完全注意于农业,后来它们渐次扩展到工业,而最后也从事于商业。同时,在这些转变的过程里,寺院活动的有形范围也越来越大了。

在 1157 年前,任何寺院人员不得走到距寺院一日行程外的地方上去购买或出售商品。在那一年,这项规则放宽了,准许四天的行程。在这个时期, 寺院的经营,主要还是属于农业范围的。但稍后,我们看到:产品的过剩, 使寺院去找寻市场。于是它们放弃了单纯的物物交换的形式,就是,僧侣以他们所有的商品来交换他们所无的商品的形式;而代之以货币经济,因而真正的贸易出现了。在十三世纪,可以看到:在波罗的海沿岸上的寺院已在利用海道,把它们的货物运到律伯克和丹麦港口去。寺院团在里窝尼亚已经立脚得很稳,所以,1204 年,英诺森三世曾乘此机会大大表扬一番。到了 1209 年,息斯脱西安派在俄罗斯,也有几块兴盛的居留地。

到了 1241 年,爱尔登寺院在鲁根已有权保持一个市场。律伯克和许威林两城,都是息斯脱西安派的贸易中心;罗斯托克是另一个贸易中心。杜柏伦寺院同梅格棱堡进行了贸易。早在 1229 年,里窝尼亚的息斯脱西安派一定曾和俄罗斯有过贸易关系;因为在那一年,教皇格列高里九世曾命令:里加的主教、里加的息斯脱西安派都纳孟德寺院的住持和里加的市长应中断和诺夫哥罗得的贸易,除非俄罗斯人停止对芬兰人的骚扰;当时,后者新接受了基督教。在这一世纪里,我们看到:有谷物和葡萄洒从波罗的海港口运到挪威去,也有小麦从律伯克运到荷兰去。这些产品中的有些部分,一定来自梅格棱堡的息斯脱西安派寺院的。所有赐给息斯脱西安派的市场权,大部开始于十三世纪;当时,他们寺院的权力和财富正在蒸蒸日上,而他们的道德品质正在走向下坡。

息斯脱西安派在葡萄酒贸易方面的发展,可说明上文所提的关于经济转变的阶段。1134 年,寺院的葡萄酒不得出售给局外人的。在十二世纪后期, 他们的葡萄园已非常繁盛;所以,所有剩余产品需要找一个出售的市场,无论在什么地方。有的寺院,甚至采用零卖饮料的办法;在寺院墙垣之外,设立摊子由“世俗弟兄”来售酒。后来,我们看到,葡萄酒在寺院范围之内公开出售,然而附有一项条件:在售酒的地方,不得有什么不正当的言行,尤其是严禁掷骰子的赌博。

息斯脱西安寺院团的优点,在于它在方法上能够适应十二世纪改变了的经济条件。本尼狄克派和克伦尼派停留在一种简单农业经济上,但这种经济已不复适合于新时代了。由于这个缘故,他们渐次丧失了地位。但息斯脱西安派则不然:他们按照地方情形来发展特殊的生产,如生产葡萄酒、饲养马匹,等等;他们在出售他们的产品方面,也很活跃。息斯脱西安寺院,相互之间,密切联系。它们严格监督自己的企业;它们也是精细的簿记员和会计员。每个寺院对于它所建的一切新寺院,负有督促的责任;它监视它们的纪律,也稽核它们的帐目。

不久之后,息斯脱西安派也变得穷奢极欲;关于这一事实,有琉巴斯的寺院所作的下列申诉(1280 年),可资证明;这申诉谈到周围社会的不断求

乞,或邻近贵族的敲诈勾当。这里就是摘自《琉巴斯古文献》中一段文字:

住持几乎没有一个月,而且几乎没有一天,不施舍一些东西就可以过去。他的袈裟并不能保护他。这个人哀求,那个人威胁。这个人要求马克和便士的现款,那个人要求谷物;这个人要求面包, 那个人要求干草,同时还取去一百只羊⋯⋯几乎没有一件想得到的东西不向寺院要求的⋯⋯第三人求乞木柴,第四人讨取干草,第五人要求听美好的合唱音乐,第六人要求他的马匹应装蹄铁,第七人要求灌满他的酒瓶,第八人要求鱼,第九人要求一大包干酪,第十个人要求香子饼,第十一个人要求苹果,第十二个人年年来讨取制衣服的布匹⋯⋯第十三人要求一双短袜或鞋子⋯⋯但事情远更糟糕,当打猎的人们带着他们的仆人和猎犬来到的时候⋯⋯他们象饥饿的狼群那样,对一人一块面包,嫌太少。有的人要求饮酒,并赌咒说,他将毁坏寺院;别的人擅自走到酒窖门口,要求葡萄酒,边咒边喊:他不愿给基督以一个便士,更谈不上给僧侣了。

到了十三世纪,息斯脱西安派的僧侣们象他们以前的本尼狄克派和克伦尼派那样,也堕落下去了。财富、懒惰和恶习已逐渐使他们腐化,象所有其他教派僧侣的腐化那样。关于这方面,证据是多种多样的。亥斯脱巴赫·凯撒是属于这寺院的一个非常忠实的成员;他不止一次地承认了这种情形。这批僧侣不复抱着一种开荒者的精神;他们摆脱了边境上的艰苦状态。相反, 他们开始集结在人口稠密的老地区;他们逐出那里的农民或者圈围他们的田地作为谷仓和牧羊场。整个村庄因此消逝了。

所有对寺院的赠予,是出于宗教和世俗的混合动机的。其中动机之一, 明显地是属于经济性质的。大荒野内的广阔地带之所以赠给寺院,因为按圣本尼狄克的教规,如大家所知:僧侣将清除森林;排干沼泽地;逐退那些威胁小农村内生命之野兽;修建道路和桥梁,并开垦荒地。不仅大块土地,而且整个村庄,赠给寺院,象赠给其他权利那样,例如市场权、征集通行税和什一税权、免缴通行税和什一税权、铸币特权、司法权、使用或占有矿场和盐井权、自由使用森林木材权。寺院保有这些土地,作为封邑,并把它们再分封出去。这项办法,当然会使寺院深深地卷入封建制度的漩涡——战争、诉讼、政治野心和政治冲突的漩涡。

寺院为了捍卫它们的广大领地,仿效了世俗贵族;它们在封建时代把它们的退隐所改为城堡式的建筑物群,有森严的女墙、城池、棱堡、守望楼并有好战的城堡时代所流行的建筑装饰物。这些宏大的石头建筑物象封建城堡那样,是寺院财产的明显体现。这项转变促成了寺院精神和理想的一次转变, 就是僧侣阶层同化于军事封建主。寺院团中富有宗教精神的人们对这新情况,感到伤心。试看下面一段抗议的话:

试看在建筑方面,我们已多么远离古人的简朴作风。你们的这种高楼大厦有什么意义呢?你们不会因此而能够更好地防止恶魔,反而更加接近了它。圣伯尔拿当看到象息斯脱西安派的初期茅舍般地盖着茅草的牧师的小屋时,感动到流泪;而如今他们开始住于石头造的宫殿,附有一切闪烁如天上星辰的装璜。你们为了富饶的仓库和土地的缘故,已丧失你们的自由意志了。

另有一个中世纪作家,对于僧侣向寺院土地上的农奴和贱农所勒索的繁重劳役,感到愤慨:

天真无辜的人们一定会死于饥饿;这些巨大的狼[就是,贪得无厌的僧侣]以他们的血肉来填满

自己的胃。这谷粒,这谷物,难道不是那些耕耘他们土地的可怜乡下人的血肉吗?

一般说,中世纪政府对寺院的大扩展,是侧目而视的。寺院的誓约和生活方式使僧侣们脱离了世俗的活动。住持不象主教那样,可随便使用于世俗行政或军事方面;因为寺院具有较大的隔离性,而寺院内所流行的组织形式又较少紧密性。但寺院的物质财富,甚至大于世俗僧侣的财富。寺院比起主教区,不仅相对地而且绝对地富得多。它们拥有较大部分的土地,而且通过特权和豁免权,它们使较大部分的土地脱离了国家的征税权。那些加在寺院身上的军事和财政负担,不象加在主教区身上的那么重。在这样的情况下, 寺院比起世俗僧侣,不论对国家或对社会,较少实际利益。它们的财富超过了它们的实际需要;例如,供给寺院人员的日常生活费用,维持学校和寺院以及救济事业的开支。“死手”①还使它们的大部剩余财富周转不灵,而不能使之为社会的利益而自由流通;而这种财富又不能强迫拿出来使用,象教会的财富通过政府的征用而被拿出来那样。

在许多寺院所拥有的大量财富和僧侣所宣誓的安贫乐道之间所存在的矛盾,是显然可见的。于是,他们用法律虚构来规避寺院“教规”,就是说,寺院是一个法团。寺院人员,从个别人来讲,是没有什么财产的;作为一个集体来看,他们的进款是很大的,而僧侣还过着奢侈生活,除非一个严正的住持严格地实施寺院“教规”。其实,寺院“教规”之所以被重视,与其说是为了遵守,不如说是为了阳奉阴违。亥斯脱巴赫·凯撒说道:有些息斯脱西安寺院已多么富裕,它们每天能供养五千人,如果它们愿意这样做的话。老的本尼狄克寺院,几乎都是顽强地抗拒寺院改革的。在拉·雷奥尔,

僧侣杀死了由克伦尼寺院住持所派去的一个院长。在德意志,本尼狄克派不顾教皇的咒逐,继续支持亨利四世来反对格列高里七世。克伦尼派是从来不愿做手工劳动的一个寺院团;他们以考究的奢侈品、珍美的饮食和漂亮的服装出名。中世纪文学里,时常指责寺院的贪欲,爱好财富那也常是公道的。证据,就是那些千百张伪特许状;它们是由残酷的住持为了增加他们寺院的土地而伪造出来的。他们也常常把灾难转变为利益。例如,在“北欧人”侵入法国和马扎儿人侵入德意志的时期,寺院曾大受掠夺;因为侵犯者马上发现了寺院是大量财富的集中地。但在抢劫风潮过了之后,它们的财富就迅速增加起来。信徒们,因深受他们动人的呼吁所感召,纷纷以新的捐赠给予寺院,因而它们所得的绰乎有余地弥补了它们所失的财产。不仅此也,当赠与来得缓慢的时候,“它们借助于伪证状取得了财产;这数量超过了它们所失的财产”。僧侣们有时还巧妙地利用了社会上尊敬圣徒遗迹的热情来取得新的土地赠与。在乡村里因为捧着圣徒遗迹,列队游行,已成一项风俗,而且游行队在哪里停止,哪里就被要求为属于圣徒的土地。“格龙梦特寺院的创始人兼第一任院长于 1124 年死后,开始以治愈一个麻痹症的骑士和恢复一个盲人的视觉,来显示他的圣灵的时候,他的头脑简单的信徒就哄动起来。这圣徒的继承人恳求,毋宁可以说,谏诤死者的幽灵说:‘您曾教导我们过静寂生活,而现在,您企图把我们的静寂地点转变为一处市场和市集了。’”

而且,贸易也给教会带来了腐触作用。1223 年,贝稷亚宗教会议埋怨说, 许多寺院所维持的酒店,把骗子、巡游演艺者、江湖医生、赌徒、小偷和妓

① “死手”(deadhand)意即不能变卖的管业。——译者

女吸引来了。那些富裕而又有势力的寺院,常为贵族家庭的较年幼的子弟, 提供了有利而又安逸的生活条件克偷尼寺院的住持奥第洛,有一侄子在北意大利充当诺伐勒西寺院的住持;他不愿过一个僧侣的生活,以一群酒肉朋友来围绕自己;把寺院的土地分封给他们;而自己过着一种放荡的刺激性的生活,象一个好斗的男爵粗坯那样。

寺院的人事组织是很有条理的。在住持之下,有一个院长,常有一个或以上的副院长;后者指导专门性的行政人员。总务长负责管理寺院的土地、进款和动产。隶属他的有:一个地窖管理员或储藏所和作坊的监督员、一个会计员或司库以及一个稽核员,即查核进款和帐目者。

一所中世纪寺院的建筑物和地基的布置可以瑞士圣加尔寺院的平面图来说明[见附图]。寺院包括一个修道院庭院,毗连僧会礼堂,在这礼堂和教堂之间是圣器所,由一座扶梯间隔着;在宿舍下面有一个储放啤酒、葡萄酒和食油的地窖;教堂对面是食堂和厨房;盥洗所位于修道院南面路旁;在一个内庭院内有:一所病院、一所会客室、厨房、仆役房、图书馆和写字间(抄写书籍的房间)。还有一个普通庭院,设有为车辆出入的双重大门,由谷仓、烘面包房、牲畜棚、储藏所、仆役间、审判所、监狱和仓库围绕着;此外, 还有磨坊、工场、酿酒所、花园、鱼池。

寺院的资本,象近代商业公司的资本那样,分成为固定资本和流通资本。固定资本,包括有土地、房屋和设备。流通资本,是由土地上的产品、劳动、商业利润、市场捐、赋税等等构成。中世纪的寺院住持,如果有成就的话, 一定是熟练世故而又有判断灵敏的一个人。基柏特·得·诺戎,本人也是一个住持,在谈到一个有效能的住持时说,他“懂得怎样来适应外界情况;在和别人进行交涉时,在办理他们的法律案件时,(对于其中细节,他为了他们加以仔细研究),他既客气而又宽大⋯⋯这个人在法律事务方面,被认为比一般住持更精明,而且在城市里他是很闻名的”。布拉克伦·佐塞林的“编年史”生动地描写了中世纪寺院内部和它周围的生活情景;就是关于 1182

到 1202 年之间柏立圣爱德曼的圣爱德曼寺院的生活。他详细叙述了它的住持参孙的活动,这项记载,很有说明性的:

这个住持派人去调查各个庄园的全部情况:关于自由人年付的免役税,劳动者的姓名和住所以及每个人应尽的服务;并使这一切写成了书面报告。他还修葺破旧大厅和倾斜房屋,在那里老鹰和乌鸦已在环绕翱翔;他建造新的教堂并且在许多地方上建造内室和上层楼面,在那里除有仓库外,从来未曾有过什么住所。他也封住许多园林,里面充满狩猎的野兽,维持一个猎人和几只猎犬;在有任何有地位的人来参观时,他和僧侣们坐在树林里,有时看着群犬奔遂。他改良大量土地,使之可以耕种⋯⋯ 在管理这些庄园以及在其他事务方面,他所指派的管理员,比起他们的前任,总是要谨慎得多⋯⋯在耶稣复活节后,这个住持检查属于寺院的每个庄园⋯⋯他建造仓库和牛棚,首先是关心整理耕地并注意保护森林;关于树林,无论在赠与或缩小面积方面,他是很审慎的。⋯⋯他时常由于暴露于风雨之中,嗓子变得沙哑。

佐塞林关于住持参孙,还告诉我们说,“他似乎爱好活动甚于爱好沉思的生活;他对好办事员的称赞,多于对优秀的唱歌班僧侣的称赞;他很少赞许一个仅仅有点学问的人,除非那人有着关于世俗事务的知识;当他听到任何主教放弃照料灵魂事务而退隐的时候,他不会赞美他的这种行为的”。他还生动地叙述圣爱德曼寺院的住持和伊里主教之间关于砍伐造屋木材的一项

争执。那些要被砍伐的树木是属于圣爱德曼寺院的,因而主教向住持请求准许。由于名字搞乱,主教必须作第二次的申请。在这时候,住持自私自利地把木材伐下并标出留作自用。就在这同一寺院里,住持参孙建造许多实用的、许多敬神的建筑物:住宅、教堂、教堂尖阁、仓库;还建造巴布威尔医院, 配备圣爱德曼柏立学校的校舍。他还把那些原盖芦苇的屋顶,改为盖瓦片的。

所有新寺院团,都是诞生于改革的倾向和复兴运动里的,例如克伦尼派、息斯脱西安派和多米尼克与法兰西斯托钵僧;虽然他们常常有助于解除社会上某种弊病,但他们后来制造出新弊病或重复旧弊病。从克伦尼派和格列高里改革起,寺院日益摆脱了主教和世俗控制;使寺院团危险地脱离了国家而独立,并对民族主义和君主政权起着反对的作用。正是在这些寺院团最出名又最兴旺的时候,我们也看到对寺院制度的尖锐批判:不仅对它的弊端和腐化情形,而且对于这制度的基本原则都加以批判。寺院与庵堂以及它们的内部人员的大批增加,破坏了家庭的关系;而且私产的过多转

说 明

  1. 从寺院围墙外到教堂的入口处。

  2. 教堂:注意双半圆形室和许多祭坛。

  3. 大修道院,显示拱廊和中央水池。

  4. 宿舍,在第二层,下面有取暖设备。

  5. 食堂,在底层,上面有衣帽间。

  6. 地窖,上面有储藏室。

  7. 香客和旅客的寄宿舍,附设烘面包房和酿酒作。

  8. 写字间,上面设有图书馆。

  9. 僧侣来宾卧室和宿舍。

  10. 校长房间。

  11. 教室,附设教师房间。

  12. 搬运夫小舍。13.贵宾房间。

  1. 属于上项(13)的酿酒作和烘面包房。

  2. 高塔,有环形扶梯,顶上可俯瞰大片景色。

  3. 一座大建筑物,用处未详。

  4. 绵羊棚。

  5. 仆役间。

  6. 山羊棚,附设牧羊人房间。

  7. 猪圈,附设喂猪者房间。

  8. 牲口披屋,附设牧人房间。

  9. 马房,附设马夫房间。

  10. 牝马和牡牛棚,附设仆役间和堆干草的顶楼。

  11. 木工、箍桶匠、辘轤匠的工场。

  12. 酿酒谷物的储藏室。

  13. 干果储藏室。

  14. 常驻僧侣的酿酒作和烘面包房:注意石臼和手转磨子。

  15. 皮革匠和各种金属匠的工场。

  16. 谷仓和打谷场。

  17. 家禽饲养者房间附设母鸡棚和雌鹅圈。

  18. 园丁房间,附设菜圃。

  19. 墓地。

  20. 小修道院和献身者卧室。

  21. 新修道者和残废者的教堂。

  22. 医院。

  23. 医院花园。

  24. 医生诊疗间和配药房,附设病房。

  25. 另一所医疗用的房屋。

  26. 住持住所,表示到教堂和大修道院的入口。

{ewc MVIMAGE,MVIMAGE, !13600232_000239.bmp}

移到寺院,常使家庭陷于贫困。反对寺院制度的呼声不是完全来自寺院土地上的劳动农民的。它也有来自有见识的(虽然有时出于嫉妒心理的)主教和贵族、政府官吏和朝廷大臣。亥斯脱巴赫·凯撒曾详细论述恩斯弗利德(科伦的圣安德累雅斯寺院的副主教)的品德,并摘引了他的一段话:“一棵好树不能从劣根上成长起来。在这些日子里,很少僧侣是按照教会法程序而进入了寺院的;很少人不是血缘僧侣[就是,由于他们的家属而勉强挤入的僧侣],便是滑稽僧侣[就是,被一种势力强制加入寺院的僧侣],或是买卖圣职者,就是曾购买寺院成员资格的僧侣”。基柏特·得·诺戎本人是个僧侣, 识见高明,能够看到一个问题的两方面。虽然是一个忠诚老实的僧侣,但他不是闭眼不见这制度的弊病的。他埋怨地说到下列情况:“过多的人过着修道生活”;“几所著名的巨型寺院的臃肿状况,在那里博爱热情已在消失”; 从分封寺院土地所产生的流弊;贵族家庭安插“败家子”于寺院中的惯例; 僧侣的骄气使他们拒绝用手来劳动,因为贵族认为手工劳动是卑贱的;“道德堕落和金钱挥霍”。但基柏特也是近乎人情的。当他看到:富人们藐视寺院制度而扣紧他们的钱袋不再如前一样地捐赠土地的时候,他愤怒了。他讽刺地说,“往昔,人们怀着慷慨情绪来建立寺院,曾捐给寺院以土地和金线; 他们对于这类功德所消费的资财比起如今他们的子孙所加惠于我们的空好话,还要慷慨和乐意”。

俗人常指责中世纪僧侣的贪食、浪费、侈奢和放纵行为;但从保留下来的千百种寺院纪录或财产清单来看,这项指责是缺少根据的;寺院的管理, 显得仔细、精明和廉洁。又从僧侣们所完成的中世纪欧洲的巨大经济革新来看,总的说,他们曾是贤明的地主和农业家。农业是寺院的主要经济活动, 但由于他们必须出售他们的剩余产品的缘故,他们被吸引到贸易和商业的圈子里。冒必逊的富裕寺院,是这个时代的一个典型。这寺院的帐册表明:住持曾以出售猪、木炭、青葱、铁、建筑石、木材来增加他的资财。寺院的建筑费详细地记载在帐册上。它的华丽设备品的清单,可有趣地说明:在伦第市集上所可买得到的东西。1110 年,罕廷顿州圣伊甫斯寺院的住持,从亨利一世曾获得圣伊甫斯一市集的赠予;这市集在耶稣复活节后不久开始,得继续一周。

在纪录上特别指出的,有两类市场,就是周市场和年市场。在许多许可状中,周市场的举行日子是有规定的。圣得尼斯寺院为它的科美里村庄(在凡尔赛附近),取得一个周二市场;威海谟的罗耳士寺院和霍那的基斯兰寺

院以及安兰寺院(为了它在亚尔萨斯的村庄),都得到周三市场。但对许多寺院市场来说,周四是最被欢迎的日子。我们没有关于周五(耶稣受苦日) 市场的纪录,周六市场也是很少的。有许多寺院获得了举行周市场和年市场两种许可状。年市场一般是在寺院的“护神”节日举行的,延续至节日后几天或几周。圣得尼斯寺院在 1O 月中举行它的年市场,在第九天,即狄奥尼素节日开幕,并继续四周,以接待来自外地的客商。比沙普斯堡的圣约翰寺院的年市场,在 6 月 24 日,即圣约翰节日开始的;圣马泰阿斯寺院的年市场,

在它的护神节日开始的。厄森的寺院的年市场,在它的护神节日即 9 月 27 日科斯马斯和达米那斯节日前三天和后三天举行。

如果市场不是在寺院的护神日举行,它将在其他某大节日举行,目的是要在人数集合得最多的时候来进行买卖。有人埋怨说,当群众集合在市场上的时候,要挤入教堂来做弥撒,是困难的。佛尔达寺院的年市场,在棕榈主日①举行,延长到耶稣复活节日。米登寺院在降灵节②开始它的一个市场,另一个市场在秋天圣迈克尔节,即 9 月 29 日举行。考芬顿寺院在圣约翰节日举行它的年市场。

市场在教堂建筑物附近举行,可获得更多的安全保障,尤其是在“上帝和平”运动之后。虽然教堂本身常常被利用,但它附近的公墓或墓地,也是一个受欢迎的地点。那个叙述圣腓力柏特奇迹的编年史家告诉我们:有一个属于圣得尼斯寺院的市场是在教堂内部举行的。当商品未曾实际运到市场上的时候,购买者须承担它在运输上所碰到的风险,就是说,要防止充斥公路上窃贼和水路上盗匪的掠夺。有一项纪录表明:圣泽利昂寺院的住持在科伦的寺院市场上购进了葡萄酒,但被迫往窝姆斯去取货。这是中世纪时代寺院贸易的一个特点。

有少数纪录只标明:在某某指定的地点上,仅仅什么贸易可以进行。鄂图一世曾准许若干所寺院在它们的土地上设立牲口市场。寺院市场上的商品,包括它们剩余的农产品和各种工业的制成品。本尼狄克派和克伦尼派寺院,在世俗市场和市集发展以后,除在自己寺院市场上做交易外,也在这些市场上出售它们的产品。但息斯脱西安派的教规禁止在世俗市场上出售他们的产品。产物和制成品须直接在寺院的庄园土地上出售,并一成不变地须当场收取现款。不准延搁付款或部分付款,而以物易物的交易,也被禁止。在他们的时代即十二世纪,货币经济的流行,使这项规则比在以前的时代更易于实行。

在理论上,寺院从出售它们剩余品所得的进款,被认为是用在宗教目的上的。当我们知道这些寺院所做的大量慈善工作并看到这个时期所建造的壮丽建筑物的时候,我们认识到:它们是把所得的大部分用在这种目的上的; 但寺院由于它们商业活动的结果,也积累了庞大的财物。

关于寺院可出售的剩余产品数量,我们只能从它们产业的范围来判断。有少数纪载谈到有关某些寺院的特殊事情。在累根斯堡的帕波寺院和在累根河左岸下曼斯巴赫附近的恩米兰寺院都曾获得准许,可从“北森林”每周伐木两天。编年史家告诉我们说:森林附近的世俗领主曾企图阻止僧侣们把这种木材拖过他们的土地上,这样使寺院难于经营它们的木材贸易。

① 复活节前之星期日。——译者

② 复活节后之第七个星期日。——译者

庄园所供应的剩余产品有:小麦、裸麦、雀麦、大麦和元麦;还有:猪、绵羊、羔羊、山羊、鸡、鸭、鹅,等等。在寺院土地中,僧侣所耕种的,只是一小部分;其余大部土地,分给工人、挤乳人、管林者、农奴等人耕种, 所有这些人都以实物来缴付捐费和地租。在纪录簿中,还列举其他东西,如蛋、干酪、芥实、盖屋板、木柱、火把、小桶、大桶等等。妇女纺织麻布, 并为僧侣们缝制衣服。在森林里工作的农奴制造木炭,管理鱼卵孵化所和蜜蜂培养;对于养蜂业,中世纪寺院是出名的。农奴还耕种土地,种植葡萄, 为运输服务供应牛、马和货车并沿着水道推动粗笨的木船。

寺院的剩余产品、从它们产业上所征的通行税、什一税、免役税,等等, 总加起来,一定曾是一个庞大数额。特根西寺院每年从它的产业上曾收到六千二百八十八“担”谷物、一万四千五百二十九块干酪、二千零二十五个蛋和三十三车葡萄酒。它需要五十五头公牛和货车来拖运这寺院的谷物,从丰兴运到仓库里。普鲁谟寺院据第九世纪的纪载,每年曾收到四百三十二担盐、三百担小麦、一百七十七担裸麦、四百七十三担元麦、一千六百三十一担大麦、四千五百二十五担雀麦、四百六十九担杂粮、四千三百八十二只小鸡、二万零八百九十六个蛋、四千二百七十七只猪、二百零七只绵羊,等等。

寺院也使它们的贸易组织得很好。它们在小路上利用驮马,而在大路上利用牛车。他们熟悉徒步旅行者所可走的小路和捷径。它们有自备的船舶在湖泊上和河流上行驶。它们在海口城市和河湾处获得储货地点;如属必要, 它们还建造它们的货栈以堆储商品。它们组织商队,派遣护兵,把它们“代理人”所采购的货物护送到寺院来。寺院使用代理人的办法,是个普通事情。普鲁谟寺院的住持累吉谟向他的僧侣们说:亲自来来往往经营贸易,不是他们的分内事,因为那将降低寺院团由于它的精神性质所应得崇高尊敬的地位。普鲁谟寺院是中世纪时代的一个最重要的贸易中心。在葡萄酒和食盐贸易方面,它经常使用六个代理人。后来,它还把代理人增加为十二人。

那些自己没有市场的寺院,在附近市场上建立了货栈。在这里,它们把剩余品储藏起来,待价而沽,以图厚利。有几所货栈,建立在科伦的外围市场上,即在莱茵河上的一个岛上。佛尔达寺院在一个离得很远的市场上设立了自己的天平秤。

“寺院在可航行河流两岸上的位置,由于交通上的便利,实质上有助于它的贸易的发展⋯⋯可是,在很大程度上,它也是不依靠这些便利的,因为它享有在它自己城市内有价值的市集特权。这项特权的行使,一方面受到了尖锐的攻击,而另一方面也被顽强地捍卫着;由此可见,这项特权是多么受重视。”①几乎所有的寺院都被豁免沿公路和沿河流的通行税。关于这类通行税的豁免,今天还有很多纪载。这种豁免权是从寺院也处于其中的封建状况下产生的。寺院住持控制着所有各种分散的土地,并尽量要使他的控制权发生效力。当寺院越来越多地参加了贸易作为增加它们进款的一种手段的时候,寺院的中央组织和它的附属机构之间,需要更密切的联系。于是,在寺院本部和在它的重要地产附近的便利地点上,建立了市场。

由于土地赠与的结果,寺院得占有了广泛分散的地产。圣加尔寺院不仅在瑞士的君士坦司湖畔拥有产业,而且在斯瓦比亚、纽斯的里亚、奥斯特拉西亚、亚尔萨斯、甚至在意大利,也占有大量土地。这类赠与果然使寺院成

① 《阿平顿寺院的编年史》第 2 卷,《导论》,第 77 页。

为封建制度中的巨大经济因素,但也给寺院带来了瓦解的萌芽和封建的分裂。因为寺院的产业如此广泛地分散着,所以,维持一个中央集权的组织, 来使它们产业的管理有利于寺院也越来越感困难。寺院曾作很大努力来克服这种地区分散状态并要使寺院的贸易和商业管理能够从它们产业上带来尽可能多的利润。它们获得了通行税的豁免权以及在寺院本部内或在接近它们富饶的土地的中心地点上的市场权利;它们还把开发矿产或盐井的权利出租给一伙可靠的人。寺院所可应用的最重要方法是:把四处分散的土地调换为较为集中的土地。然而这项办法,是难于实现的;主要因为土地赠与大多附有一项约束寺院的条件:寺院须把这块土地保留于它们的产业之内;也因为教会的规则上规定:所有的调换必须是有利于寺院的,而这样的调换是不易找得的。

鲁尔河畔的维登寺院,正可作为一个例子来说明:寺院的土地多么零星四散着,而寺院获得通行税的豁免权对它们的贸易是多么重要。880 年,维登寺院在莱茵河畔夫勒美西谟的旧王室领上,有着一片广大的土地养着大量牲口。稍向南,在厄斯特河畔它有着一处接连王室领的良好庄园。在莱茵河中游,它有几处大葡萄园。在莱茵河出口处,它有广大草原地带,包括八个庄园,在那里养着无数的牛羊和猪群。从伊塞尔河到须德海的一条地带上, 它有大量佃户,向它缴付免役税,还有一个窝赫孙塞治村庄。在威斯特发里亚,它有四五个村庄,另有约三百三十个蜂房,这些都是四处分散着的。在佛里斯兰,它有八十二处小庄园,也是四处分散着的,其中大部是缴付现款租的。在这里,它也控制几块森林地和几所教堂。它也有若干处供给食盐的地方;其中之一接近威斯特发里亚的威尔地方,那里的盐井,今天还在开发。总之,它有二百多个村庄和四百二十个大庄园以及几百块小土地。可是,它还是被列为一个穷苦的寺院。

显然可见寺院从分散的土地上转运产品到寺院本部或到它的一个大中心市场方面的通行税豁免权所可获得的利益。维登寺院在 877 年能够获得纽斯

地方的通行税豁免权。又在 898 年,它从茨温提波尔德获得莱茵河上通行税豁免权;稍后还获全王国的免税权。

还有关于墨洛温朝后期的免税纪录。在第八世纪赐给圣泽门·得·普勒寺院和圣得尼斯寺院的住持通行税或其他王家赋税的豁免权。716 年,科维寺院不仅有从寺院到它海港福斯的自由运输特权,而且有征发十匹马和十二辆货车来装运它商品的权利。下列寺院的住持都获得罗亚尔河上的自由航运:都尔附近的科默利寺院、奥尔良附近的圣麦斯敏寺院、夫勒里寺院和圣伯讷斯特寺院。在丕平时代,奥尔良的圣亚格兰寺院保有六只船在罗亚尔河全部河流上得免缴通行税。丕平还下令说:所有寺院的商品,如果不是用车辆、牛、马而运过他王国境内的,概免纳税。

寺院不仅竭力为它们的产品从它们的田野和葡萄园运到寺院或运往它们的市场去的时候,获得大路上的通行税豁免权,而也力求在它们市场所在地区内特种贸易的专利权。赖赫瑙寺院在它的阿伦巴赫市场内和它周围的整个地方上获得出售葡萄酒的专利权。它的佃户、依附农和邻近小农被禁止在市场上出售葡萄酒,虽然他们得在寺院市场上自由出售他们其他剩余产品。在有些市场上,同行生产者被准许出售当场消费的小量葡萄酒,但不得按桶出售。在有些地方上,寺院享有葡萄种植的垄断权,并能阻止任何侵犯这种垄断权的行为,为私人消费者除外;同时,小生产者也被迫使用寺院的榨酒机,

为了这项使用权须付大量葡萄酒税。很多寺院不仅对它们的地区内所产葡萄酒的数量加以控制,而且对他们的竞争者出售他们剩余产品的时间与方法也加以控制。圣马克息民寺院在圣约翰节后的几个星期内,享有葡萄酒的专卖权。它不仅尽量利用这项权利,而且竟至迫使它的市场上商人购买相当数量葡萄酒;如果他们由于疏忽而没有购买,则把市场场长认为他们应需的葡萄酒的数量,擅自记在他们的帐上,并在购买者自负风险的条件下,由寺院把酒送到他们的家里去。

关于寺院的牲口贸易,我们不能正确断定它的范围如何。在纯粹自然经济时代,饲养牲畜与其说是为了供应交换的商品,不如说是为了供应个别地区的需要之特殊目的。只在大城市里,才有屠夫经营他的屠宰行业。然而, 许多寺院力求并获得在它们的市场上经营肉类的特权。

寺院的食盐贸易,和葡萄酒贸易居于相等的重要地位。巴伐利亚的赖痕哈尔和洛林的马萨尔盐场,可能还有提罗尔的萨尔斯堡盐场,在罗马时代, 已是赚钱的,而在整个蛮族大移动时期,依然是赚钱的。寺院早已认识到占有盐场所可获得的巨大利益。在整个中世纪时代,食盐的需要一向在日益增加,而寺院所享有的各种有关特权给它保证了一种确定而又丰富的进款。在庄园制度的时期,几乎没有一个盐井不被某一寺院全部或一部分地占有了的。

只要在可能情况下,寺院也自己开发这些盐井。然而,如果盐井距离寺院太远,它们便把开发的特权包出去,并采用合股的办法;寺院同意供给必要的设备。当时使用两种方法把盐从盐井里提到地面上:一种是利用地下回转轴;另一种是利用水力车轮。威森堡寺院把回转轴沉入它的马萨尔盐圹里, 而普鲁谟和麦特拉赫寺院使用了水力机。这种水力机也在整个巴伐利亚应用着。盐在达到地面上后放入小铁桶或锅子内,用慢火来煎煮。由于需要很多这类锅子和火炉,寺院竭力取得这类的捐赠。

和占有采盐权相联系的森林赠与权,是非常需要的;因此,纪载上有许多关于盐井附近的森林地赠与,或关于在一定时期伐下木材并把木材拖运到盐井附近居留地的特权。这些居留地一般是由寺院土地上来的农奴组成的, 范围相当大;并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监督来管理。为了他们的住宿建造了小舍,他们并分得长条耕地。特根西寺院,经常保持二十个农奴住在它赖痕哈尔的阿克塞尔曼斯坦的村庄里。

食盐的薄片或厚片装入大小不同的小管子内。它的质量和价格,差别很大。在包装方面,尽量做得妥当,而在运输方面做到迅速。在赖痕哈尔,那属于阿尔台赫寺院的食盐,用货车运到萨尔佐赫河后,用船装运,经由因尼河达到帕苏,于是,用驮兽运到多瑙河畔,再在多瑙河上用船运到阿尔台赫。路上有妥善的保护,从各领主方面取得过路的权利,如属可能,还取得捐税的豁免权。从食盐贸易上所获得的进款,成为十一至十二世纪许多寺院能够积累大量财物之基础。在中世纪寺院里,因为在它的领地上有着成千上万的农奴,粗细劳动力都是很充足的。

当然,农业是这些劳动者的主要职业,但很多人被用来充当手艺工人, 制造器具和物件作为农业的副产品:例如,马具、马鞍、鞋子、毛织品和木制品。在一所大寺院里,这些工人住在寺院墙垣外的“居住区”内,而每个居住区是专营一种固定的行业的。关于这方面,圣里奎尔寺院,是一个有趣的例子。在寺院经济里,职业的分工分得很细。我们看到:园丁、车夫、牧

人、耕田人、马夫、屠夫、锡箔匠、漂布者、梳毛者、织工、铜铁匠、木匠、石匠、制瓦匠、磨坊工、渔夫、捕鸟者、烘面包工、养蜂者、管森林者。寺院制度还有利于麦芽制造和酿酒业的发展;几百年中僧侣们是以所制的优良麦芽和所酿的麦酒著名的。“柏吞”(Burton)水宜于酿造啤酒的特质,看来曾是在十三世纪由僧侣们所发现的。到十二或十三世纪,僧侣们已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进行了啤酒的酿造。

所有精细艺术品也是由有卓越才干或技术的工人制造的;例如木刻和石刻匠、镀金匠、油漆匠、金匠、银匠、羊皮纸制造者。那些位在寺院墙垣附近的庄园社会,往往全部是由工业手艺人组成的。然而,有时,在寺院界限内,也有商店的存在,为了更大便利或安全,这些店铺设在地下室、凹室和庭院内。在十二世纪的一项章程里,指出这种办法是有利于更大的安全的。上文已说过,所有这些劳动者是不自由的,并也须记住:僧侣是享有许

多特权和豁免权的。因此,关于制造品的成本和那些作为商品的自然产物的成本,僧侣所花费的比起自由手艺人或商人所花费的要少。自由人当然要把僧侣的竞争,看作不公道的竞争,因而彼此之间,跟着城市和手工业组织和商人行会的兴起,而产生了深刻的仇恨。这种情绪,就是那反映在城市经济立法里的反僧侣主义之根源。这一主义在十三世纪已有表现,但到十四和十五世纪,它变得普遍而明显起来,所以经济上的反僧侣主义可认为是促进后来的宗教改革运动的因素之一。

在中世纪文学里,对于僧侣的尤其是对于正规僧侣的爱财和贪婪,曾加以广泛而严厉的谴责。但我们必须以保留态度来对待这些辱骂,因为其中一部分是由于对寺院财富的普遍嫉忌心理所引起的。尽管如此,善良老人、柏立的理查对僧侣所提下列的抨击,还是有充分的正确性的。

羊群和羊毛、谷物和仓库、青葱和锅菜、美酒和肥肉,是今天僧侣们所注意而考究的东西⋯⋯ 唉,对三种琐屑事物,就是,饮食、服装和房屋的注意已把他们蛊惑了⋯⋯他们因为忘掉“救世主” 通过《圣诗》作者①所宣示的天命,即为贫困人着想的天命,专心于毁灭的肉体的欲望,不顾“教规”, 追求豪华的筵席、奢侈的服装,而他们巍峨的建筑物,象城堡的女墙那样,达到和安贫誓约不相容的高度。

关于十二世纪坎特布里寺院,我们读到下列一段文字;

财富的源源流入,产生了相应的浪费和奢侈的开支。寺院的好客态度在所有的西方教堂里,在大批返自殉道者神殿的香客中间是闻名的。内部开支也大得很。食堂是摆设着最丰富而又最美味的筵席的场所。在副院长的桌上端上十七盆菜。仆役很多,而一百四十个“弟兄”的装备很漂亮。

吉拉达·坎布棱息是个讽刺家,也是息斯脱西安派全盛时代的一个忠实观察家;他为他们的腐化作了一些辩解:

[他说]我想,好动机是他们[僧侣们]被全世界所咒骂的贪婪之原因;这种爱财心理起于这寺院团成员的不倦地盛情款待客人,无限度的救济穷人和陌生人,虽然他们自己是最节制的人;又因为他们不象别人那样有进款,但完全依靠劳动和他们双手的生产而生存下去,所以,他们贪心地竭力争取

① “救世主”,指基督;《圣诗》作者,指大卫。——译者

土地,为的使他们为上述的目的,能够提供充分经费;这是他们为什么以坚忍不拔的精神来力求获得耕地和广大牧场的原因。

在寺院经济企业的发展史里,我们已看到:它们接续的发展阶段是明显的。起初,寺院所经营的,是农业移民;后来,它们开始出售它们的产品, 它们也开始制造木器、皮革品、纺织品和金属制品这类的商品。又当欧洲经济和社会生活愈变得复杂的时候,无可避免地它们找到了新的投资形式。所以,再后来,当货币经济已大部替代了老的自然经济的时候,不足为怪,我们看到寺院发展了一种抵押和放款事业;最后,它们成为中世纪时代最早的银公司了。

那禁止收取“重利”或利息的著名教会法令,已成为一纸具文;因为容易用捏造和遁词来规避它的。例如,一个普通的论点是:寺院是“法人”而非自然人,所以收取利息,是不带有什么罪孽的;又如,在收款时,所要求的抵押品这样大,以致即使不能归偿,寺院也可获得相当好的利润;又如, 在放款时,接受者在他所提出的抵押品之外,还需赠送“礼物”给寺院;又如,在借款付讫之后,寺院还要借款人再送“礼物”。寺院还使用短期放款方式,使借款人实际上不可能赎回他的抵押品。寺院又时常以那用作抵押的土地赠给寺院为条件,来取消借款。

随后,寺院的放款事业规模变为如此广大,以致住持不得不寻求受过训练的人员来帮助处理这类性质的各种交易。他们雇用了犹太人和伦巴人;因为在这个时期这两种人是熟练的钱兑商和掮客。从寺院这项放款事业的范围和它们促进营业方面所占的重要地位来看,人们可有充分理由指称寺院是中世纪时代的第一批银行家。

十字军运动特别促进了寺院的抵押放款事业;因为贵族由于突然需要现款,又由于急切要走上十字军的道路,不是以低价出售他们的土地,便是在过高的利息的条件下用土地抵押现款。1192 年,英王理查一世的赎身款和1248 年法王路易九世的赎身款,各需要他的臣民集合巨额硬币或金银块;因而寺院收取贵族的土地作为抵押,来提供大量现款。

寺院由于抵押放款和从它们市场和贸易上所得的利润,自然地过渡到真正的银行事业了。

在十一和十二世纪里,宗教团体是唯一的放款者;只有它们,拥有保持得好好的仓库;只有它们,是剩余物资的主人;甚至在十三世纪的最后十年里,一个人还可能陷入那些可信托的修女和僧侣的魔掌里,象分析某一洛林骑士所借的债款所指出的那样。①

但也有不少住持看出:寺院参与十字军时代的大规模财政事业,是冒险的行动,因为这种事业既非常复杂而又有起伏不定的价值。从十二世纪起, 王室权力的成长、城市的兴起、农奴的释放、工商业的发展,这一切缩小了寺院的政治权力与经济势力的源流。住持因为进款的萎缩,有时采用了财政的策略,而这些策略又常常是带着毁灭性的。在十二世纪后半期,寺院进款的减退已有迹象可见。有些管事职已变为世袭。要把管事放在薪水制度下或用其他方法来回复他们旧有的经济依附状态之企图,未能实现。十字军时期

① 斐雪:《中世纪帝国》,第 1 卷,第 257—258 页。

所组成的寺院团:神庙骑士团、医院骑士团、条顿骑士团,在十二世纪已取得了群众的爱戴,所以对老寺院团的捐赠开始减少了。旧式土地财富开始碰到从复兴的工商业所得的新式财富之竞争而受苦,所以,许多寺院觉得“土地穷”了。而且,这种特殊形式的贫困由于寺院地产的分散性质而加剧起来。住持白费心机地企图以交换别块土地或购买方式来集中他们的土地。又因为这些外围的领地往往距寺院市场太远,它们不可能运送它们的产品到那里, 因而这类土地上的副主教或管理员就在俗人市场上出售了他们的产品;这样一来,寺院就丧失了它们从交易上本来可获得的很多利润。加之,当地的庄园管理人,当住持的控制放松之后,越来越倾向于闹独立,所以,寺院实际上终于被剥夺了从这类土地上所有的进款。

由于占有大量庄园和必须注意庄园所有部门的经济情况,住持和院长已从专心于服务上帝的朴素教士转变为大地主了,他们有着地主的一切困难与麻烦,周围是一些牢骚满腹而又难驾驭的佃农。①

许多寺院对于集中它们土地企图的失败,无疑是它们经济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为远隔的田庄和庄园落入不同的寺院团体手里,或者由于它们约定要供给建造某种宗教机关的经费,或者由于要照管它们的庄园,它们必须派遣一两个僧侣,通常在一个副院长的管辖下,来执管产业。又因为这些地产是远离大寺院的,严格的纪律往往没有办法来实行;因而它们不再受到严密的监视;所以,那里的“修道室”(它们被这样地称呼的)的成员,不久以各种借口来放弃它们所属寺院团的严格规则了。②

而且,在十二世纪,生活费用已大大提高了。寺院为了索回债款和为了取消违约抵押品之赎回权而进行的迁延不决的诉讼都花费了很多进款。城市的兴起和十字军运动的发生抽去了寺院领地上的农奴,所以它们常常采用了以高工资来雇佣临时工的办法。又在早期,当土地投资是有利的时候,寺院购进了大批土地,而这些土地在下一世纪里所收回的,却是亏本;由于这个缘故,它们被迫把自己的土地抵押出去,一般是抵押给犹太人的。此外,寺院财产的不良管理,也是它们衰落甚至破产的一个共同原因。维兹雷寺院住持休格被罢免,因为他使寺院负债达二千二百二十银里佛尔。圣奥麦寺院在十三世纪末期,已濒于破产状态。柏立·圣爱德曼寺院住持曾向一个叫做本尼狄克特的犹太人借款,来修理寺院,但后来无力还款。当他的债主向他催迫还款时,他曾徒劳地往圣托马斯·阿·柏刻特神殿去进香,以期补充他的财产。他死在路上,而寺院的钱柜里竟没有分文来支付他的殡殓费。当参孙接任寺院的住持时,寺院的债款达到三千九百五十二镑;这一笔款一定是六倍或八倍于今天的货币价值。布拉克伦·佐塞林生动地描写了寺院在住持参孙接任时的贫困状态。“住持休格已老而他的眼睛已经朦胧;他是一个虔诚而又仁慈的人,可是不熟练世故⋯⋯一切情况,越来越变糟糕。住持只有一种办法和出路;就是,谈判一项付利息的借款[注意他是在付,不是在收利息],为的要稍稍维持他寺院的尊严地位”。他从诺里奇的一个犹太人(这就

① 吉拉达:坎布棱息:《全集》第 4 卷,《导论》,第 8 页。(《案卷丛书》)。

② 同上书,《导论》,第 24—25 页。

是后来使柏立·圣爱德曼的住持破产的同一个人)借了八百八十镑的一笔巨款。幸而,参孙是一个有才干的管理人,能在十二年之内付清了债款。

一所经济窘困的寺院,为要恢复元气所采用的最普通的财政措施是:出售年金、抚恤金和津贴,最后一项仅仅是伙食恤金。但除非能够善于运用或投放由此所得的资本,这些办法,也是冒险的。

然而,关于寺院的经济垮台的基本原因,当然是庄园制度的消逝,因为每个寺院的经济,是以庄园制度为基础的。寺院曾在自然经济时代兴起,但它们不善于安排自己来适应新的经济革命;这革命开始于十二世纪早期,而一交十三世纪,已形成为中世纪欧洲的一个经济和社会革命了。寺院由押款所获得的土地,再不能按照老的经济制度来有利地经营着,而僧侣们总是不能迅速地适应这些新条件。在最后分析里,可以看出,寺院是它们自己的一度优良的但现在已过了时的经济制度之牺牲品。

很奇怪,寺院的经济困难使僧侣们成为教皇派。因为英诺森三世和他的继承人的教皇座享有庞大的进款(将在下一章内叙述),教皇迅即利用了寺院的贫困化,使僧侣比前更牢固地束缚于圣彼得的宝座上。为了实现这项目的,他们放款给僧侣们或替他们所谈判的借款签名担保。因为到了十三世纪, 到处都认为是对寺院财产的投资靠不住的。1188 年,坎特布里的僧侣大发牢骚,因为罗马银行家对他们的任何放款,抱着怀疑态度,除非有教廷担保的支持。

这种情况是注定要产生出深远的政治后果。当新的民族君主国兴起并日益愤怒地反对教皇要求超越国家之上的世俗主权的时候,“僧侣们向罗马教廷找寻同情的支持”。另一方面,“当主教和世俗僧侣反对罗马教廷的集权的时候,寺院成为拥护教廷派的集合所。它们的同情和反感,完全和罗马相同,而它们的民族精神则烟消云散了⋯⋯在教皇和国王发生冲突时,民族站在国王方面,而僧侣站在教皇方面;因此,寺院表现更多教廷精神,而国家则更多民族精神了。”①

在腓力二世时代(1180—1223 年),法国王室摆脱了寺院的监护权,并把信赖寄托在主教的忠诚方面,结果主教成为王国的支持,而住持的权力大为削减。法国国王实行压制僧侣的政策,竟至破坏寺院本身;这可说明为什么现在法国北部很少有保存下来的完整寺院的。另一方面,在诺曼和金雀花朝英国,英王利用了僧侣中两系的互相反对,因而得维持均势于自己手里。由于这个缘故,英国保存了它的寺院,直到亨利八世取消寺院团为止。

但是,约在 120O 年所表现出的这种寺院崩溃的情势,决不是完全起于经济困难的。在十二世纪,寺院的组成分子感受了一种深刻的社会变更。老寺院团大部分——克伦尼派全部——原来是从封建贵族家庭补充人员的。在封建时代,上层阶级代表着中世纪社会中的有力的、有智慧的和有能力的成分。整个说来,封建制度和它的服务、忠心、荣誉的崇高观念,连同上层阶级所拥有的财富,培养了一批人才,他们比在下层阶级所可看到的,具有更强的体格、更强的智力、更强的道德品质,因为下层阶级由于几代的艰苦劳动和不自由的束缚,已变为迟钝而又粗笨。农民体格和智力的水平,一般比贵族的要低,而且农民完全没有那些封建贵族所具备的服务传统和行政与管理公共事务的长期经验。

① 士达布斯:《案卷丛书导论》,第 371 页。

当然,当农奴制衰落和城市开始兴起的时候,寺院团开始被农民出身的僧侣侵入;他们虽然可能出于良好的动机,但不象他们的前辈那样能够成功地管理寺院。值得注意:这种贵族控制寺院制度的破裂,同这种从下侵入的情况,是在同一时期出现的。这种情况最初表现于喜苏尔寺院,即克伦尼派的平民支派,后来还表现于息斯脱西安派和普勒孟斯特派以及其他在十二世纪成长的小寺院团里。

我觉得:上述的论点,对于那些沉醉并信仰民主政治的人们是讨厌的。但什么是“进步”?又什么是进步的标准?历史上有很多例证,表明一种事情的进步与其他事情的停滞或退步是同时进行的。所有流行的概念,是很少分析的。

寺院的衰败情况,最突出地表现在寺院教育和文化事业的退化方面。每个研究中世纪历史者熟悉下列事实:到十二世纪,寺院的学校,在程度上远低于世俗僧侣管理下的教会学校。关于寺院方面文化的衰落,也可从寺院图书馆目录里获得重要资料。在这些图书馆中,有很多可回溯到第九和十世纪的手抄本,而抄写手抄本工作,是中世纪僧侣的重要职业。我们发现什么情况呢?试举出下列两所典型的寺院作为例子;它们各曾一度以学校和教育著名的。这两个例子可说明手抄本出产方面的显著下降情况,附表于下:

赖痕瑙寺院 圣加尔寺院

九世纪 一百份/二百三十七份

十世纪 二十九份/八十六份

十一世纪 七份/四十九份

十二世纪 四份/五十四份

关于寺院的衰败,还有比经济衰落或文化知识下降更恶劣的证据,就是, 寺院内僧侣的自杀倾向。对僧侣的单纯不道德行为之指责,必须稍加斟酌, 虽然这种行为是很多的。作为一个阶层来看,僧侣断然不会比中世纪其他社会阶层更荒淫。必须经常记牢:中世纪舆论,对于僧侣是以十全十美的标准, 而非以世俗社会所流行的标准来判断的。

到了十二世纪末期,息斯脱西安派、普勒孟斯特派以及其他在前一世纪出现的小寺院团一起都走着下坡路。克伦尼派在十世纪曾接替本尼狄克派, 息斯脱西安派在十一世纪曾接替克伦尼派;同样,息斯脱西安派在十三世纪自己也跟着被法兰西斯派即讨饭托钵僧和多米尼克派即布教托钵僧接替了。时间已使他们成为古董了。他们的奢侈和贪欲,使他们失掉了公众同情。他们不能使自己适应于新的、反封建的趋势,就是,城市生活、商业和贸易以及一种资产阶级文明发展的趋势。不仅封建隔离和地方分裂主义已告破产, 而且寺院的隔离孤立的理想本身也已陈腐了。

法兰西斯派和多米尼克派,不象克伦尼寺院团那样从封建贵族里来补充人员,而是从平民中来补充人员的。托钵僧不是住在偏僻的地方,“远离狂乱群众”的地点,而是在城市内建立了他们的寺院。他们不是要获得土地和物质财富,而是在藐视赠与并依靠施舍过活的。托钵僧不是使用他们土地上的农奴代做劳动来经营农业和工业,而是专心于教育、布道和慈善救济。托钵僧不是拘泥于死文字(至少就民众来说)所写的手抄本,而是使用方言(平民的语言)来布道,随便在什么有人集聚的地方,在城市广场上、在市场和市集上,甚至在乡间十字路口都可以。托钵僧不是被人奉侍而是奉侍人的。旧寺院的理想原是隔离世俗,使僧侣不受世俗所沾污;如果僧侣奉侍别人,

那不是为了别人的缘故,而是作为加在他们身上的一种义务,作为获得天堂上的信用的一种手段,作为一种降低身分的行为——他们主观上没有什么服务社会的理想的。另一方面,托钵僧采用了一种新理想:救人才得救己。他们的慈善行为,是纯洁而又真实的,不象旧派僧侣以自我为中心的那样。

必须记住:法兰西斯派的兴起同意大利城市运动的传布与社会上资产阶级的形成是在同一时期的。托钵僧是反映中世纪欧洲促使封建制度垮台的经济和社会革命的。他们显然是城市的而非农村的僧侣集团;在精神上和组织形式上也是民主的而非贵族的。如果他们不能居住在城垣以内,他们的寺院则建立在市郊内,尽量接近市中心区。在目的和在实践上,法兰西斯派和多米尼克派寺院是城市的传教团,也是社会救济的会社。

今天,城市由于近代工业和运输条件的推动,发展得这样快,以致在那里发生了尖锐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同样,在十二和十三世纪城市在没有适当计划的状况下,迅速地成长起来。城市街道既窄狭而又嘈杂;居住条件很差; 贫困和罪恶到处存在;那时和现在一样,这种情况,往往以疾病和失业而更加严重化。对这些新的状况和新的问题,城市当局和教会都不予注意。城市人口已大大增加,而在许多城市中,很少有或没有新教堂的建立,同时,当地传教师人数往往还是和两百年之前一样。约在 1100 年,当圣诺柏特来到安特卫普城时,他看到一个工作过重的教区教士;他工作所在的社会,由于它贸易的增加,已从一个小渔村转变为一个城市。圣法兰西斯沉痛地说:意大利城市内“充斥着不信上帝与在世无望的异端邪说”;那是由于僧侣的世俗性和他们漠视教会的伟大使命所引起。天主教诗人法兰西斯·汤普逊以法兰西斯托钵僧和“救世军”相比,那是有理由的。

那些灰色服装的托钵僧,经常成对而行——“一在前,一在后”正象但丁所描写他们的那样——他们从来不骑马或骡或乘车,经常赤脚着草鞋,穿粗呢大衣,愉快地依靠施舍所给他们的东西来过活;到晚上随便住在什么地方。他们之所以深得人心,是易于理解的;因为他们的朴素作风和老寺院团的奢侈和傲慢形成了一个明显的对照。他们在城市中受到爱戴;当他们从一个城市走到另一个城市而经过乡村的时候,他们也同样受爱戴。商人、小贩、手艺人和农民衷心爱戴他们;相反,僧侣和世俗僧侣以及封建贵族切齿痛恨他们,因为他们同情群众,他们公开拥护城市自治运动甚至革命,他们谴责不义之财,他们藐视封建主和高级世俗僧侣。法兰西斯派不仅在城市居民中获得人心,而且也受大学生的欢迎。因为“年轻大学的贫困状态和寺院的财富,呈现了一个不协调的对照”。

的确,法兰西斯派,后来——并很快地——也象以前的寺院团那样,变为衰败而走上了衰朽和腐化的道路。但这一事实不应使我们闭眼不见他们关于实际道德和社会方面所提倡的理想和实践。法兰西斯派在他们反对财富所产生的罪恶和弊病时,走到了另一极端;他们的过错象息斯脱西安派的那样, 正是起于他们所理想化的贫困方面。他们在他们的怀里已孕育着他们最后失败的种籽。但是,他们牺牲于一般的经济情况,正象牺牲于品质的堕落那样。敝开不谈托钵僧行乞本身是否是一个虚伪理想这个问题,确然,那依靠偶然的施舍作为维持生活的原则,在十三世纪比在今天,更难遵行,因为饥荒和疫疾的重复出现,那时比今天要多得多。由于这个缘故,托钵僧对于财产和留恋产业的轻蔑态度,不久成为一个伪君子的态度;他们变成哀鸣的谄谀者和狡诈的行乞者,他们为了勒索经费,使用了有问题的方法,并迅速沉溺于

贪财的深渊里。他们追求遗产,叫卖赦罪符,因而变为臭名远扬。罗哲·培根,本人也是一个法兰西斯派,死于 1292 年;他沉痛地写道:在他的时代, 托钵僧“丧失了他们过去的价值而可怕地堕落了”。圣法兰西斯确曾被说成是“许多时代中的最有自发性的而又最不受习俗拘束的天才”。但他的门人不复能保持住他的纯洁、贫困和效忠人类的几乎超人的理想了。托钵僧失败的原因是和人类的性质分不开的。他们的垮台,象所有他们的先行者那样, 是无可避免的。

现在,我们高兴地从讨论那些和寺院历史分不开的阴暗面转到叙述寺院生活的一个光明面。在中世纪时代,寺院是“独一的消息总汇,也是王公贵族在来到他们庄园时的唯一消遣场所。如果没有寺院,乡村生活,在人们尤其是在劳动人们看来,将是一种凄凉的生活;就是,单纯而无希望的苦役、没有节日庆祝活动的斋期、没有娱乐或假日的工作这一回可悲的事”。在收获之后,在中世纪寺院里,常有一大群变戏法者、音乐师和有趣的游荡者来打破乡村里的沉闷单调的生活。当庄稼和果实收集之后,寺院和修道院常常是集会和演戏的场所;僧侣们演出神剧或神秘剧①而角力比赛和粗俗游戏使庄园农民获得娱乐。的确,虽还没有学者能够追溯神剧的起源远至十三世纪里, 但我们知道:在中世纪后期,这种演出不是不常见的。在这些戏剧里,法兰西斯派似乎曾是很活跃的,可能因为他们看出其中有一种方法,可使他们的说教变为通俗化并可使群众熟悉圣经中的历史和教训。著名的“寺院剧”, 全部是在法兰西斯派托钵僧手里。后来,行会也开始表演了神秘剧和神剧; 但行会方面所表现的,带着一种马戏和淫猥趣剧的倾向;而托钵僧所演出的, 是没有这种倾向的。在音乐方面,托钵僧也进行革新,他们采用了通俗调子来配他们的赞美歌,象今天“救世军”所做的那样;这些赞美歌,不象教会的赞美歌,是以拉丁文写的,而是以方言来写成,并以方言来歌唱的。

① 在中世纪时代,表现基督奇迹以代说教之戏剧。——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