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乒乓球运动发展史国际乒乓球联合会的诞生
英国最早在 1902 年成立了乒乓协会。在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初,又经过一次重新改组,并指定其附属委员会,由华尔登、罗斯、蒙塔古三人着手制定世界上最早的乒乓球规则。接着又举行了规模盛大的全英锦标赛,结果印度人纳达取得了全英冠军的称号。随后纳达又访问了前德国,在与德国的格尔哥·勒赫曼博士的倡仪下,于 1926 年 1 月在柏林举行了一次国际乒乓球邀请
赛,并于 15 日召开了一次座谈会,讨论如何发展乒乓球运动。出席会议的有英国代表蒙塔古、波佩和罗斯;匈牙利代表雅科比和麦奇洛夫斯基;前德国代表勒赫曼博士和格鲁贝尔;奥地利代表弗罗登海姆;瑞典代表林登和威尔代表哈莱特。会议作出了一个历史性的决定,就是发起成立临时国际乒联, 并确定国际乒联的第一次全体代表大会和第一届欧洲锦标赛,将于当年的 12 月同时在伦敦举行,并委托英国乒协负责筹办这次比赛。
1926 年 12 月 12 日,在伊沃·蒙塔古的母亲斯韦思林女士的图书馆里举行了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国际乒联章程:国际乒联的主要宗旨是协调规则,促进乒乓球运动在全世界开展,筹备和组织世界乒乓球赛,全体代表大会为乒联的最高权力机构。会议还通过了乒乓球比赛规则草案,以便使规则统一起来;成立了第一届主席团,选出了国际乒联的领导机构,伊沃·蒙塔古被选为第一任主席。会议决定 1927 年在斯德哥尔摩举行下次代表大会和下
届锦标赛。这时,参加国际乒联的成员国,除了 1926 年 1 月的前德国、英格兰、奥地利、匈牙利,又增加了前捷克和斯洛伐克、瑞典和威尔士。
第二次国际乒联全体代表大会和第二届世乒赛,因遇到举办国经济困难而推迟于 1928 年 1 月在斯德哥尔摩举行。有十四个国家参加。会议讨论了这
项运动的名称,最后定为“乒乓”;同时通过了 21 分记分法为各国统一比赛记分方法。
国际乒乓球联合会,简称国际乒联。由各国和地区的乒乓球协会组成, 是世界上最大的单项体育组织之一。总部设在英国东苏塞克斯群的里斯廷斯。
其职责是:维护现行的乒乓球规则;制定章程、纪律规程、比赛规则和国际比赛规程;监督世界锦标赛团体赛和个人赛;协调各协会之间以及协会同其他团体的关系;在世界范围推广乒乓球运动,提高技术水平,发扬运动员以及各协会之间的友好互助精神;维护国际乒联的原则等。
主要活动是:每隔两年委托一个成员协会主办一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 并在举行该届世乒赛的同时、同地,举行代表大会。每一个正式会员在代表大会上享有两票表决权。
国际乒联的领导机构为:一名主席(现由日本的获村伊智朗担任),一名第一副主席(现由瑞典的罗·哈马隆特担任),一名名誉司库(现由法国的汉·基塞克担任),六名副主席(分别代表非洲、亚洲、欧洲、拉丁美洲、北美洲和大洋洲)。理事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代表大会休会期间,由理事会和各委员会进行工作。日常工作由主席、第一副主席、名誉司库和秘书长主持。另外,还没有七个专门委员会:①分级分组委员会,② 设备委员会,③医务委员会,④新闻宣传委员会,⑤规则委员会,⑥议事通则委员会,⑦技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