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政府的军事改革

  1. 以“富国强兵”为基本国策

在明治维新之前,日本思想界便已经提出了“富国强兵”的口号,最著名的如正志斋于 1825 年在《新论》一书所提出的日本的当务之急是完成“富国强兵之要务”。明治政府建立之后,富于想象力的新一代领导人高高地举起“富国强兵”、“文明开化”和“殖产兴业”三面大旗。他们深刻地体会到,若要制止欧美列强的侵略、保卫日本民族的独立,单靠攘夷的决心,不通过军事改革以改变封建军事制度和落后的武器装备,建立起像欧美列强那样强大的近代陆海军,是根本办不到的。因此,他们立志要以西方资本主义强国为榜样,学习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大力扶植日本资本主义,以便使日本从封建落后国家迅速地转变为拥有强大军事和经济实力的近代国家。

为了实现“富国强兵”这一基本国策,明治政府一面抓紧对旧的封建式的武装力量进行改革,一面又从财政上给予军备建设以最大限度的支持。在天皇和他的大臣看来,实际上“强兵”又是高于一切的。所以,尽管明治政府的财源未辟,收入不多,但却将其中的绝大部分都用于直接或间接的军事费用。在明治初期的 10 年内,军事费约占财政总支出的 80%以上,其中包括陆海军省经费、军舰购置费、营房建筑费、对内对外战争费,以及用于华族和士族俸禄和金禄公债利息等。自 1878 年开始,陆海军省经费和炮台费、军舰购置费合计占国库岁出总额的比率逐年增加,1878 年占 16.5%,1888 年占 28%,1892 年达到 41%。①

为了实现“强兵”,明治政府还大力推行军事工业、军事交通建设优先的政策。旧幕府时代各藩的兵工厂集中到明治政府手中并加以大力扩充。当时日本国内一般机械工业发展很慢,而炮兵工厂、横须贺造船厂等却在很短的时间内发展成为世界第一流的大工厂。作为军事运输预备队的海运事业也得到了优先的发展。在铁路建设方面,其干线修筑计划首先所考虑到的也是军事上的需要。

当然,明治政府推行“强兵”政策的根本动机是在于“富国”。亦即通过发展军事力量以推行殖民主义,依靠武力在国外寻求“物产”的“富源”, 从而达到积累财富、发展经济的目的。在这一点上,日本与英、法等老牌殖民帝国有着共同的逻辑,即“强兵”是“富国之本”。历史证明,日本在明治以后的资本积累,是与对外的扩张和掠夺密不可分的。

① [日] 井上清:《日本军国主义》第 1 册,商务印书馆 1985 年版,第 208~20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