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加快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初步形成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相结合的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在大力发展社会保险的同时,积极发展商业保险,发挥对社会保障的补充作用。制定相应政策,切实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和优抚救济对象的合法权益。建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抚恤补偿机制,依法安置退役军人,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和社区服务。加强福利设施建设。

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法定的基本养老保险要实行统一的制度,保险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农村养老以家庭保障为主,坚持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发展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险。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管好用好养老保险基金。

失业保险,逐步建立覆盖城镇全部职工的失业救济与再就业相结合的失业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逐步建立城镇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与个人医疗账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因地制宜地发展和完善不同形式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