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国家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的基本政策不变,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有些具体办法要有所调整和完善。经济特区要增创新优势, 更上一层楼。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开放地带要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 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沿交通干线、沿江、沿边地区和内陆中心城市要发挥自身优势,加快开放步伐,引进外来资金、技术和人才,发展对外经济合作,促进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开发和振兴。

根据改革和发展的要求,逐步开放国内市场。扩大能源、交通等基础设

施的对外开放,有步骤地开放金融、保险、商业、外贸等服务领域。有计划地发展境外投资,重点是能源、原材料、高技术等领域。积极参与和发展区域经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