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环境和生态保护

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所有建设项目都要有环境保护的规划和要求。搞好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创造条件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健全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和法规体系。2000 年,力争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部分城市和地区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加强工业污染的控制,逐步从末端治理为主转到生产全过程控制。2000 年,县及县以上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 83%,废气处理率 86%,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50%。乡镇工业污染处理能力要有大幅度提高。加强城市环境整治。2000 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25%,绿化覆盖率 27%,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5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达标率提高 5~10 个百分点。重点治理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和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控制区的污染。保护国土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快水土流失地区综合治理和森林植被恢复发展,控制农田污染和水污染。2000 年,森林覆盖率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