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神圣罗马帝国和意大利
自从德王奥托一世加冕称帝之后,中古德国作为一个整体在政治上的存在是同神圣罗马帝国这一政治体制密切相关的。到 15 世纪,这一帝国被人恰当地称为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但这个帝国只是一个空名,和中古早期的法国、英国一样,德国并不是一个政治上统一的国家。而且在英法王权走向强大的时候,德国皇帝的地位反而变得虚弱,致使这一时期德国历史的发展道路明显呈现不同于英、法两国的某些特点。
皇帝和诸侯 罗马皇帝的名号,在中世纪西欧一直发生着影响,起初有查理曼的称帝,后来又有奥托的称帝。和英法国王一样,德王原拥有君主的权力,并以封君身份同各地封建主结成封君封臣关系。称帝虽使德王同时又成了皇帝,但并未授予他政治、经济和军事等方面的实力,德国王权的发展反而因此增加了一个不利因素。为了实现从罗马统治基督教世界的理想,德国皇帝经常入侵意大利,干涉罗马教廷事务,同教皇正面冲突,从而分散统治德国的力量,最终受制于德国各大诸侯。这是历史上政治理想影响现实政治的一个实例。
德国皇帝为虚构的帝国所承担的义务终于导致在腓特烈二世(1211— 1250 年)统治时期确立了德国的割剧分裂状态。从此,德国教会开始同诸侯携起手来对抗皇帝,教俗大封建主领地实际上成为合法的独立国家,德国的城市以后只好组织城市同盟来求生存、求发展。腓特烈二世和教皇展开长久斗争,用很大力量经营西西里和意大利,取得一些成绩,但在这里也逐渐被势力日益强大的法王所排挤。
哈布斯堡家族的鲁道夫被选为皇帝(1273—1291 年)以后,为他的儿子们夺取了奥地利、斯提里亚和法国东部作为领地,所以他死后,对他不满和猜忌的诸侯不再选他的儿子为皇帝。这时皇帝由选举产生的原则已经牢固确立,并且形成了七个大选侯选举皇帝的制度。七大选侯是德国最有势力的大封建主,他们是莱茵地区三个大主教区美因斯、特里尔和科伦的大主教以及莱茵的宫廷伯爵、萨克森公爵、勃兰登堡边地侯和捷克国王①。法王和教皇也不时干预德国皇帝的选举,使觊觎皇位的德国封建主和七大选侯的关系更加复杂,王权的巩固和强化更加困难重重。1273 年以后,哈布斯堡家族和卢森堡家族的封建主长期是皇位的候选人,然而皇帝始终未能制伏诸侯。通过削弱皇帝,诸侯变得日益强大,甚至全德封建主的大会帝国议会皇帝也不出席
(1338、1344 年)。在 1338 年的大会上,七大选侯申明,他们所选举的皇帝即使不经教皇认可也是合法的。德皇查理四世为了稳定德国政局,防止教皇干涉皇位选举,于 1356 年发布“黄金诏书”,表示同意诸侯的意见,明确规定德国皇帝由七大选侯选举,皇位虚悬对由萨克森公爵和莱茵的宫廷伯爵摄政,教皇不得兼任代理皇帝,诸侯享有的其他一切特权也得到了确认,于是诸侯的独立地位得到完全的肯定。
鲁道夫一世和他以后的德国皇帝对“帝国”的理想日益失去信心,把主要的精力用于统治和扩大自己的领地。皇帝不仅实际地位与诸侯无甚差别, 利害和观点也日趋一致。诸侯的政府实际上是政治统治的最高机构,教会和
① 按照当时的法律,被称为“诸侯”的德国大封建主只承认德国皇帝为封君,他们在接受封土时还同时从国王那里接受一面特殊的旗帜。七大选侯是诸侯中特别显赫者。
城市都不得不投靠诸候。“黄金诏书”的发布只不过是更加清楚地表明德国的历史已经变成诸侯领地独立发展的历史。“黄金诏书”的许多内容承认诸侯领地的独立性,有利于诸侯在自己的领地内加强统一和集权,如禁止封建主结盟反对自己的封君,也不许城市结盟反对诸侯,冒犯选侯被视为叛逆罪。与英法王权强化类似的进程在德国是发生在诸侯领地上的。诸侯等德国大封建主在自己领地内所推行的政治统一,意味着取消中小封建主、教会和城市过去趁王权虚弱之机取得的许多特权,所以阻力重重,并没有很快成功,直到 15 世纪才见效果。查理四世同时又是捷克国王,他和奥地利公爵鲁道夫四世(1356—1365 年)都成功地在自己的领地内建立了统一的税收、司法制度, 使政府权力比较集中。
- 世纪的德国诸侯在弹压中小封建主割据势力的时候,充分利用了当时先进的技术成果和思想文化,即使用装备火炮的雇佣兵敉平封建城堡,运用罗马法和国家主权观念建立统一和集权的政府。德国城市和城市同盟的自治也被诸侯想方设法取消。例如 1442 年,柏林市民在勃兰登堡边地侯腓特烈二世的压迫下交出了城市法庭,同意市议会的决定今后须经他的批准。北方的汉萨同盟从 40 年代开始也逐渐瓦解。其他城市和城市同盟的命运也大抵如此。1456 年,应选侯特里尔大主教的请求,皇帝和教皇宣布他领地上的城市同盟与他的最高统治权相抵触,是非法组织,应予取缔。这一请求代表了诸侯们的政治观点和诸侯领地政治发展的方向。和英法国王的情形相似,德国诸侯统治权力的加强突出地表现为征税权的扩大和对等级会议的控制。诸侯们认为他们的最高统治权决定了他们拥有不可转让的征税权和召集全体贵族和各个阶层的代表定期开会的特权,在他们召集的等级会议上决定征收的捐税,领地上的居民都应交纳,任何城市不得根据旧有的习惯抗交,中小封建主领地上的居民也不得免交。15 世纪后半期,各诸侯先后在自己的领地上设立等级会议,通过召开和操纵等级会议,诸侯不仅得到税款来完善政府机构, 也扩大了诸侯统治的社会基础,和地方上各阶层(主要是城乡剥削阶级)有了一个便于互相协商互相合作的机构。
中小封建主和城市 德国中小封建主的情况有些特别。教会在 11 世纪擢用了不少出身低下的人为武士和管理人员,授给他们土地或发给薪俸。这些人实际上就是教会的封臣,但在礼仪上和在人们眼里则不及一般的骑士尊贵,故称“臣仆”,而不称骑士。到 12 世纪,德皇和诸侯也用了不少“臣仆” 为官吏,“臣仆”的社会政治地位大大提高,开始以封土形式得到地产,受封君封臣制度的约束,而且逐渐也被称为骑士。皇帝的“臣仆”转变为所谓帝国骑士。臣仆的兴起使德国中小封建主的数目大大增加,其中的帝国骑士独立性特别强。14 世纪后半期,奥地利、勃兰登堡、巴伐利亚、法兰克尼亚和维腾堡等地纷纷成立反诸侯、反城市、要求维护骑士特权的骑士同盟。1414 年,勃兰登堡边地侯霍亨索伦家族的腓特烈一世大败与他为敌的骑士同盟。德国其他地方的骑士同盟在此前后也陆续被诸侯击破,不过骑士这股势力在衰落以后仍继续存在了很长一个时期。
“黄金诏书”颁布时,德国大约有 80 个城市具有帝国城市的地位,直接臣属于皇帝,法律上不受城市附近的封建领主的统治。当时最重要的城市都在其中。帝国城市独立性较强,以效忠远在天边的皇帝为旗帜同近在眼前的封建主斗争,维护城市的利益。德国皇帝既无实力同诸侯较量,也无意团结城市来加强自己的力量。少数城市凭借自己的财富和政治上宗教上的特殊地
位取得和巩固自治权,较小的城市则只有靠城市同盟的形式联合成一股较强大的势力,以便保证城市享有贸易特权,不受兵匪侵犯。汉萨同盟正式成立于 1358 年,最重要的成员是波罗的海沿岸的卢卑克、施特拉尔松、吕恩堡等
城市,在鼎盛时期据说有 160 个以上的城市参加,包括德国内地的一些城市。
积极参加同盟活动的约有 70 个城市。在汉萨同盟商业上占优势的北海,波罗的海沿岸和附近地区,入盟的各城市享有商业特权和经商的便利条件。同盟的大会不定期召开,出席者也时少时多。同盟没有共同的财政机构、军队和官吏。在军情紧急时,同盟的有关成员联合组织军队和船只出战,14 世纪 60
年代和 70 年代,汉萨同盟的军队同丹麦国王开战,迫使丹麦在 1370 年订立施特拉尔松和约,承认同盟商人的一切特权,同意同盟的船只可以在松德海峡自由航行。汉萨同盟衰落之后主要成员只有汉堡、不来梅和卢卑克等波罗的海港口城市。汉萨同盟是一个政治色彩较弱的松散联盟,它的原则是:“让我们努力经商吧;在桅杆上挂一面旗不费什么气力,再想降下来不免要付出巨大代价,连同我们的荣誉。”
德国政治史上比较典型的城市同盟是 1381—1389 年的士瓦本—莱茵同盟,参加者是莱茵河沿岸一系列重要城市,还联合了一些诸侯和中小封建主, 出钱雇佣了一批长矛手。同盟的宗旨是以武力打击那些在封建主鼓励下骚扰四乡的匪徒。后来士瓦本—莱茵同盟在美因斯大主教、勃兰登堡边地侯和条顿骑士团的镇压下瓦解。这一同盟的兴衰表明,德国城市在同地方封建主发生冲突时,没有王权可以作为依靠,城市也不把支持王权当作改善城市地位和维持社会秩序安定的途径。诸侯强大以后,城市在政治上的动向是投靠和支持诸侯。
意大利的情况 中古时期的意大利政治上四分五裂,说不上是一个统一国家。北部意大利长期是神圣罗马帝国的一部分。1254 年霍亨斯陶芬王朝完结后,北意大利实际上脱离了帝国,那里的一些城市趁机扩大统治区域,发展成巨大的城市共和国,最著名的是威尼斯和热那亚,此外还有米兰、维罗纳、皮亚琴察等。中部意大利主要是教皇领,教皇领的西面也有一些城市共和国如佛罗伦萨、比萨、锡耶纳等。南意大利在 14、15 世纪时则是法国和西班牙争夺的对象。
意大利历史发展的一个特点,是城市较早发达。因为它地处地中海中部, 扼亚欧贸易枢纽,所以这里中古早期即有工商业发达的城市。意大利不少地区的农村很早即流行货币地租,无劳役,也无农奴制。农民在商品经济的影响下分化较早,一些贫苦农民丧失土地,流入城市当雇佣工人,这是这里资本主义萌芽兴起较早的条件之一。
意大利中古最有名的城市共和国当推威尼斯、热那亚和佛罗伦萨。热那亚扼意大利半岛西部的第勒尼安海,是著名的商业城市,长期和威尼斯争夺地中海的商业霸权。被十字军一度灭亡了的拜占廷在热那亚支持下于 1261 年复国后,授予热那亚人在那里的许多港口有贸易特权,免除一切捐税,由此排挤了威尼斯人。热那亚从此控制了东部地中海的商业,远至黑海, 1298 年击败威尼斯舰队,俘虏了它的许多水手,其中包括马可·波罗。14 世纪时热那亚内部党派斗争激烈,削弱了自己的力量。1380 年它的舰队败于威尼斯舰队,成为它衰落的起点。
威尼斯扼意大利半岛东部的亚得里亚海。它拥有地中海上最大的商船队,最多时达 3000 余只。它的造船业、武器制造业、丝织业等也很发达。威
尼斯从十字军东征开始即力图控制东地中海的贸易,为此和热那亚长期斗争。此外它的舰队也越过直布罗陀海峡,向北欧进行贸易。1380 年击败热那亚舰队后,威尼斯势力盛极一时。不过 15 世纪土耳其人兴起,逐渐向欧洲扩张,由此和威尼斯发生冲突。在斗争中威尼斯数次被土耳其击败,影响了它进一步的扩张。
佛罗伦萨和热那亚、威尼斯这样的商业城市不同,它的主要产业是手工业和银行业。13 世纪末 14 世纪初,以大家族为核心的金融业在佛罗伦萨迅速兴起,其中著名的有巴尔第家、皮鲁兹家、斯卡利家、阿未埃利和阿齐亚利家等。这些银行业大家族大都和教皇的经济有联系。他们在欧洲各地代教皇征收各项税款,并贷款给无力交纳税款的主教、修院长等,以谋取利息。他们的分支机构分布于西欧许多大城市,经营汇兑、借贷、投资各项业务。他们还向王室、大封建主贷款,以供应其战争需要的金钱。佛罗伦萨的毛纺织业也十分发达,它是 14 世纪佛罗伦萨繁荣昌盛的根基。当时它有纺织工场
200 余家,雇佣着 3 万余名工人,年产呢绒达 10 万匹。这些纺织工业不是建立在中世纪行会手工业生产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资本主义手工工场生产的基础上。它们还属资本主义生产的初始组织形式,亦称家内制。这种工场主要由富有的商人或上升的行会师傅组成。他们并没有集中的工厂及全部设备,而只是控制了织工、染工等独立手工业者,购买原料后依次让他们加工, 付与他们工资,收取成品。织工、染工等人还没有被剥夺生产资料,仍拥有自己的工具及小作坊,但无力独立经营,变成接受原料、加工产品、赚取工资的劳动者。至于纺纱工序、则多由乡间农妇完成。只有对羊毛进行清洗、梳理等工序,是集中在企业家的工场中进行,设备简陋、生产条件恶劣。从事这种工作的工人被称为梳毛工,没有行会组织,所得工资低微,受剥削严重,境况最差。
意大利各城市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所谓共和制,表面上为选举产生的市议会所掌握。市议会多为大商人、银行家、资本家等把持。他们组成城市贵族集团,垄断市政,压迫城市平民。城市上层充满了争权夺利的党派斗争,有所谓皇帝党与教皇党的争夺。下层民众对城市上层的统治十分不满,用各种形式抗议,有时会爆发起义。1378 年,佛罗伦萨曾发生梳毛工起义,即下层群众、雇佣工人、低级行会师傅反对城市贵族的斗争。起义一度取得胜利, 但因缺乏坚强的领导,很快即被镇压。
激烈的社会冲突,使意大利城市中的统治阶级害怕,他们感到共和制不能保证长治久安,纷纷抛弃共和走向独裁政权。一批金融家、冒险者、雇佣兵队长,相继在各城市取得政权,形成其个人或家族的独裁统治。15 世纪时佛罗伦萨政权由美第奇家掌握,祖孙 3 代支配佛罗伦萨 60 余年。米兰则由农民出身的斯福查所占据。
一些独裁者为取悦城市居民,防止对手颠覆活动得逞,往往仿效古典时代城邦生活传统,花费大量金钱,举办盛大的游行、喜庆宴会及各种公共事业,建筑华丽的宅第、教堂、公共娱乐场所,提倡文化,奖励艺术。当时意大利各城市中货币、财富不断积累,社会生活日益复杂化,资本主义关系萌动,各种新事物层出不穷。活跃的城市生活吸引人们公开追求人间的各种乐趣,而摒弃中世纪的消极、保守和禁欲主义传统。凡此种种,有助于酝酿一种新的人生观,文艺复兴的序幕渐渐拉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