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的写法

一、日记的特点

日记是人们应用最广的一种文体。人们根据个人的需要和兴趣,随时将生活的内容及对生活的感受记下来,既不为发表,也不为传阅,完全是一种“私事”。因此,它的特点就是四个字:自由、真实。

郁达夫在《日记文学》①一文中写道:“日记体”是散文中“最便当的一种体裁”,可以消除其他体裁易于招致的“真实性的消失”的“幻灭之感”。在评介中外日记时,他认为读日记中的“不朽之作”,比读某些有始有终、变化莫测的小说还要有趣。在其一九三五年六月所写的《再谈日记》②中,更指明日记在于“备遗忘、录时事、志感想。”要力戒“骄矜虚饰”,只有“坦白地写下来的关于当时社会的日记,才是日记的正宗。”郁达夫的这种日记观,与同时代的进步作家是一致的。鲁迅在《马上日记》③中也写道:“我本来每天写日记,是写给自己看的,大约天地间写着这样的日记的人们很不少。假使写的人成了名人,死了之后便会印出;看的人格外有趣味;因为他写的时候不像做《内感篇》、外冒篇似的须摆空架子,所以反而可以看出真的面目来。我想,这是日记的正宗嫡派。”

总之,为自己写,为自己看,随心所欲而不失其真,就是日记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