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写日记的要求

尽管日记写作可以随心所欲,任情挥洒,但是,既然它属应用文章之列, 还是要有一定规范。否则,满纸云烟,通篇虚语,日后连本人看时也不知所云,日记又有什么作用?

日记写作的要求,概括为八个字,即是:真实、确切、简要、自然。

① 引自一位学生的日记。

真实之义,乃是日记的第一要求。前已有说,不必赘言。

确切:这一点不少记者有些忽略。以为既是为自己所记,又记的是自己经历、见闻与思想,稍加点示即可,不必确切记载、过分清楚,更有记者唯恐日记为他人偷看,泄露隐私,而有意写得含混恍惚,扑朔迷离。这种笔法, 若在某时,某篇中偶一为之,也未常不可:因既为隐私,既为内心深入印象确凿之事,故意含糊些,或只记些备忘录式的简略文字,日后翻览,也能心领神会,忆象联翩而至。但是,若篇篇日记都是这样,就成为徒劳无功的活动了。

简要:日记写作还须简明扼要。须知,就大多数人而言,工作繁忙,生活紧凑,日记多为晚间临睡时,抽一点时间所写。因此,力求简要是必须的, 简要之义,倒不一定只指篇幅短小,主要是指内容上的重心突出,详略得当。无中心内容的流水账式日记,即使二百字已经太多;而有内容、有重点的日记,哪怕三五千言也不能说繁冗。总之,记者要有所选择,记录确有意义、有留存价值的东西,做到有话则长,无话则短。切忌千篇一律、空洞天物的“起居录”、“豆腐账”。

自然:指写作时的轻灵心态,自由随意,真情坦荡、文字天真。写日记时,不要时刻告诫自己:“这是写日记”,而要“不为写日记”而写日记。总之,“我手写我心。”是写日记的要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