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蒙古社会的发展

十至十三世纪,蒙古草原诸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不平衡的。一些长期以来与辽、金及畏兀儿毗邻的部落,在先进文化的影响下,生产力的发展较高。蒙古诸部落从狩猎民转化为草原游牧民的时间较短,他们在畜牧业方面生产水平还比较低,狩猎经济的作用还很明显。

辽朝对蒙古地区的直接统治,对草原诸部社会的发展无疑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海拉尔地区、克鲁伦河流域等地都是辽移民和屯军戍守的地方,辽在这室兴修了城市,发展了农业。草原诸部与辽朝保持着密切的臣属关系。通过市易,诸部以牛羊马驼和毳罽等物与辽进行交换,络绎不绝。蒙古部(萌

古部)开始与辽发生了朝贡关系。金朝与草原诸部继续保持密切的贡赐交换。由于金朝对契丹人的镇压与歧视,不少契丹人逃亡到了草地。金朝废行铁钱, 大量铁钱北流入草原诸部,铁制生产工具和武器的使用逐渐普遍。这些都对诸部落的社会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畜牧是蒙古人取得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牲畜包括羊、牛和马。牛、羊的肉与牛、马的奶和奶制品是主要的食物,皮可制衣服,毛可制成毡毯与绳线,是制作毡帐的主要材料。马作为主要的交通工具而特别受到珍视,非大宴会不杀马。牛也用来拉车。大车用前后两组各十一头牛并排拉动。贵族的大车上可以载运不需拆卸的帐幕。每一个氏族都有大致固定的地域,牧民们每午冬夏,沿着习惯形成的路线在牧地间迁移。由于畜牧业的水平还比较低, 而且极不稳定,因此狩猎仍然在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冬猎是以部族为单位联合举行的。奶制品和皮毛加工都还是家庭手工业。但已出现了专业的铁匠、木匠和弓匠。由于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在部族内部几乎不存在商业交换,与邻境的交换经由西域商人进行。部落首领也通过入贡的方式保持同中原王朝的交换关系。分工与交换的发展使社会财富逐渐集中到一些有权势的贵族手里。对财货、奴隶的贪欲大大地刺激了部落间的掠夺战争。

蒙古父权制的氏族部落组织,在内部不断分化和与邻族的斗争中,逐渐地有了发展。在成吉思汗出生前后,蒙古的氏族部落组织中,呈现如下的一些新现象:

那颜 蒙古氏族的贵族那颜,日益成为高居于氏族成员之上的显贵。他们拥有显示尊贵的称号,如巴阿秃儿(勇士)、薛禅(贤智)、伯颜(富翁)、太子等,以表明他们的特殊的社会地位。他们不仅拥有自己私有的牲畜和财产,而且还置蓄私家的奴隶——“梯己奴隶”(奄出·孝斡勒),成为奴隶的主人(图思)。

那可儿 贵族那颜的身边,出现了被称作那可儿的集团。那可儿是那颜的仆从,又是那颜的护卫和助手。他们来自和那颜不同的氏族,为那颜服役, 但他们效忠于主人那颜,得到倚信,本人又可以在对外掳掠时获得财富和奴隶。他们可以上升为贵族,又可以下降为奴隶。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和春秋时代的“士”,有某些相似之处。但这只是国家产生以前的原始意义的“士”。

《元朝秘史》把“那可儿”译为“伴当”。因为宋元以来汉语白话中,“伴当”的含义是主人的仆从或商人的“伙计”。蒙古社会已经发展到这样的程度,部落那颜必须拥有自己的亲信那可儿,才可能胜利展开对外掳掠,发展自己的势力。

门槛肉奴隶(李莎泽·李斡勒) 门槛内奴隶是那颜贵族私人的家内奴隶。他们主要是僮奴,为贵族从事家内服役。门槛内奴隶或是通过投献, 或是俘虏,但都是来自被征服的部落和氏族。他们处于奴隶的地位,但可以上升为那可儿。

**亦儿坚(民族成员)**氏族成员亦儿坚是蒙古社会中的自由民。随着那 颜贵族的形成,亦儿坚也在发生贫富分化。但他们作为氏族的成员,仍拥有 “平等”的权利,参与氏族部落的选举。他们是所属部落的部民(兀鲁思)。随着氏族制度的进一步崩溃,在部落中开始分裂为显贵家族和普通平民

两类。平民(哈刺抽)无权充当部落首领,无权讨论部落和部落联盟中各种事务。

**安答(结盟兄弟)**不同氏族部落的成员,为了相互支援,可以采取结盟

的形式,互相成为安答(结盟兄弟)。如也速该与克烈部的脱斡邻,帖木真与札答阑部的札木合,都曾结拜为安答。他们所统属的部落成员,也因此可以互称为安答部民(“安答因兀鲁思”,《元朝秘史》旁译为“契合的百姓”)。这种结盟当然是暂时的,极不巩固的。它只是由于一时相互援助的需要而形成,也可以由于相互间的利益冲突而宣告破裂。

显贵家族和奴隶的出现,日益冲击着古老的氏族、部落组织。掳掠财产、妇女和奴隶,成为草原上常见的现象。各氏族、部落的贵族,为了对付共同的敌人而相互联合,又为了掳掠而相互攻战。在成吉思汗诞生的前夜,蒙古草原上充满了部落问的杀伐。人们记述当时的景况说:“星空旋转着,众部落都反了。不得安卧,你争我夺,抢劫财货。草地翻转了,所有的部落郊反了。不得下榻,你攻我打。没有思念的时候,只有彼此冲撞。没有躲藏的地方,尽是相互攻伐。没有彼此爱慕,尽是相互厮杀”(据《元朝秘史》蒙语重译,明人总译无此段)。《元朝秘史》中保存的这些朴素诗篇,正是氏族部落制度灭亡前的征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