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业

金元之际,北方农村遭到严重的破坏。忽必烈建立元朝后,开始重视农业。一二七○年,朝中设司农司掌管农桑水利,御史中丞字罗兼为大司农卿, 督课各地方官劝农。司农司还颁行农桑之制十四条,作为督率农业生产的依

据。忽必烈一朝,北方和两淮地区,农业渐得恢复。江南和边疆各地区则有不同程度的发展。

农田的垦殖元朝经过开垦荒地、开发边疆和兴修水利,使农田面积逐渐有所增加。

荒地的开垦——金元之际,北方出现大量荒地。一二七七年,元朝规定, 各处荒地在限期内许旧主认领;逾限,许自愿耕种。一二八六年,朝廷又下令募人开耕荒地,每丁拨地百亩,三年后再依例纳税(《元典章·户部五》)。经过垦荒,两淮地区逐渐出现变废墟为良田的景象。忽必烈时,淮北内地, 只输丁税。成宗大德时多次在那里括地,征收地税。

屯田和边境的开发——元朝建国后,在各行省立屯田以助军饷,分军屯、民屯两种。据一三○八年的统计,全国屯田有一百二十余所,垦田面积约在二十万顷以上。北达漠北,南至海南都进行屯田,对各边境地区的开发,起着显著的作用。哈刺哈孙经理称海屯田,教当地诸部落人耕作,溉田数千顷, 岁得米二十余万斜。赛典赤在云南教民耕种,修治滇池,辟地万余顷。

水利与水田——屯田的发展也促进了水利的修建。元初,张文谦、董文用、郭守敬等修浚原属西夏境内的唐来、汉延、秦家等古渠,灌田九万余顷; 又开辟中兴、西凉、甘、肃、瓜、沙等州的旱田为水田。忽必烈以朵儿赤为中兴路新民总管,统领南军子弟垦田,塞黄河九口,开其三流,据说三年之后,赋额增倍。江南地区南宋时在江淮水乡依水造田,已见成效。王祯《农书》载有围田、圩田、架田、沙田等多种。元代在南宋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元初松江曹梦炎依澱山湖围田九十三围,得数万亩。不过,豪富占湖围田, 往往因此造成湖面收缩,或水流堵塞,使周近农民受害。

木棉的推广木棉的种植,在南宋时已逐渐扩展到江南的许多地区。元代

更为普遍。桑哥执政时,曾设置浙东、江东、江西、湖广、福建木棉提举司, 每年向民间征收木棉布十万匹。桑哥败后,罢废六处木棉提举司。但朝廷仍在各地征收木棉,每年不下五十余万。成宗时,木棉布开始列入正赋,说明木棉的种植和纺织,已遍及于民间。北方地区在金代种棉甚少。只是西北地区从回鹘略有传入。北方民间甚至仍流传着木棉是“垅种羊”的传说(城上种羊脐,从土中生长)。耶律楚材到了西域,才知有木棉。作诗说:“西方好风土,大率无蚕桑。家家植木棉,是为垅种羊”。元代北方也逐渐推广种植木棉。王桢《农书》记木棉说:“江东、陕右亦多种,滋茂繁盛,与本土无异”。自陕右至淮北,木棉日益普及。

耕作技术的交流 元朝建国后,曾经长期隔绝的北方与江南人民之间以

及各族人民之间,得以交流耕作技术。汉族农民迁往漠北后,在一些地区开始经营农耕。山北道居民原来不知稼穑,姚天福任按察使时,提倡树艺耕作, 渐致富庶。云南爨、■等族人民从汉人学会蚕桑。西域色目人定居在宣化等地,促进了当地果园农艺的发展。江南农民来到大都东南,开垦水田,形成北方重要的水稻产区。元朝一代不乏此类事例,说明各地区各民族间在农业生产中广泛地交流了经验和技术。一二七三年,元朝颁行《农桑辑要》一书, 汇编历代农学著述,并依据农业生产的实际经验予以增订,但它只限于当时北方的农业成就。元朝建国后,山东人王祯著成《农书》,着意于总结南北方农业生产的经验,“南北通知,随宜而用,使不偏废。”书中论述荆桑与鲁桑各有优长,应以荆桑为本,以鲁桑条嫁接,便能久远盛茂。又论述生产工具:北方多用铧,南方皆用馋,应依老农经验,南北互用,馋铧不偏废。

垦生地宜用馋,熟地宜用铧。经验技术的交流,无疑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