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匠与佣工

元朝统治时期,手工业中也存在着不同制度并存的情况。蒙古贵族早期俘掠的手工业者,完全处于奴隶地位。元朝建立后,官府的工匠,仍独立编为匠户,但可以不承担其他赋役。江南地区,南宋已出现在作坊中工作的佣工,元代仍继续存在。至于与农业相结合的个体手工业,则仍如汪洋大海遍布农村。元代手工业由此呈现出极为复杂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