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们如何描述一个信念的逻辑形式?
我想尽力对构成信念的方式作出解释。但这决非是轻而易举的问题。你不可能绘制一幅我所谓的信念空间图。你能绘制一幅原子事实图,而不可能绘制一幅信念图,因为理由很简单:空间关系总具有原子种类或者原子种类之复合的关系。我会尽量说清楚我的意思。其要点就在于与判断中存在的两个动词和这两个动词都作为动词出现的这个事实的相互联系。因为,如果一个东西是动词,它就只能作为动词出现。假如我以“A 相信 B 爱 C”为例子, 在“奥塞罗相信德斯戴蒙娜爱卡西欧”这句话里你得到的是一个假的信念, 你具有这一奇特的事态:在这个命题中出现了动词“爱”,而且它似乎作为德斯戴蒙娜对卡西欧的关系出现的,而事实上却并非如此,但它还是确实作为一个动词出现了,确实以一个动词应有的方式出现了。我的意思是指在“A 相信 B 爱 C”这个句子中,你必须在“爱”出现的位置上有一个动词。你不能将一个名词放入那个位置,因此很明显,那个附属的动词(即除了相信以外的那个动词)有作为动词的功能,并且似乎是两个项之间的关系。但是当判断恰好是假的时,事实上它就没有动词的功能。这就构成关于信念本质的
疑难。你会注意到,无论人们在何处实际上逼近了关于错误的理论,倘若不假定非存在物的存在,人们都会有关于如何处理错误的疑难。我的意思是: 每一种关于错误的理论由于假定非存在物的存在而迟早要自行毁灭。当我说“德斯戴蒙娜爱卡西欧”的时候,似乎好像在德斯戴蒙娜和卡西欧之间你有一个非存在的爱。但是这正像非存在的独角兽一样,是错误的。所以,你必须以某一其他方式对整个判断理论进行解释,现在,我准备用一个图来谈这个问题,假定你试着制作这样一个图:
奥塞罗相信
德斯戴蒙娜 卡西欧爱
绘制一个图的问题并非像你可能设想的那样不可思议,因为这是整个符号理论的一部分。这种符号表示在何处以及如何会有错误,认识这一点非常重要:在何处以及如何会有错误即是指在这个符号中你具有连结这两个事物的这种关系,而事实上它们并非真正有这种关系。在空间中你不能获得任何在逻辑上与信念有同样形式的事件出现。当我说“逻辑上有同样形式”时, 我是指按下述方式从一个命题中得到另一个命题,即用新的词项替换原命题中的词项成分。如果我说“德斯戴蒙娜爱卡西欧”,那么它与“A 是在 B 的右边”具有相同的形式。它们具有相同的形式,而我可以说,空间发生的任何事物都不会与信念具有相同的形式。这里我还要谈论一种新的事物。它是我们的动物园里的一种新动物,不是我们以前那些种类的新成员,而是一个新的种类。这一事实的发现应归功于维特根斯坦先生。
从逻辑的观点看,关于信念有大量的奇特之处,奇特之一是,你可以相信所有形式的命题。我可以相信“这是白的”和“2+24”。这两个命题具有截然不同的形式,而你却可以相信这两者。由于在被相信的命题的形式上有很大的区别,在这两种情形中,真正出现的东西几乎不能恰好具有相同的逻辑形式。因此,似乎是这样:在各种不同情形中的信念从逻辑上严格他说不可能是同样的,而是必然随着你所相信的命题的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如果你有“我相信 P”和“我相信 q”这两个事实,如果 p 和 q 不是相同的逻辑形式,不是在我刚才所讲的意义上的相同的逻辑形式,那么,正是在那个意义上,你可以从“我相信 p”通过用另一个事实的成分来替换“我相信 p”的成分而推论出“我相信 q”。这就意指:信念本身不能视为专门的单一的关系项。信念实际上必然随着人们所相信之物的性质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逻辑形式。因此,在各种情况中的信念的表面相同性大约是人们的幻觉。
我刚才讨论的问题实际上有两个重要的事情需要引起人们的注意。首先是,将所相信的命题视作一个独立的实体是不可能的,它不可能作为一个单元参与信念的发生。其次是,将附属动词与它的各项(作为信念中的客体词项)置于一个层次也是不可能的。我认为,在我几年前的出版物中发表的判断理论这个重要问题上是有点过分简单了,因为那时我确实是这样对待客体动词的;好像人们能够把它看作只是一个像词项一样的客体,好像人们能够把“爱”作为“相信”关系的一个项与德斯戴蒙娜和卡西欧置于一个层次上。
这就是为什么我在今天的讲演中一直非常强调至少存在两个动词这一事实的原因。我希望你会原谅这样一个事实,即我今天所讲的大部分内容只是探索性质的,并且都是在指出困难。这个题目很难,而且一直未得到充分重视和讨论。实际上直到最近才有人开始以类似专门逻辑工具的方式思考信念的本质问题,因此,任何讨论都不会有很大帮助,所以,目前在许多要点上你必须满足于指出困难,而不是作出非常明确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