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二节 审理前的准备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四节 诉讼中止和终结第五节 判决和裁定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选民资格案件

第三节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

第四节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第五节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十九章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