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机器人在战场上服役

在战场上,“消灭敌人,保存自己”是决策的最高原则。

机器人上战场服役,当然首先是承担最富有危险性的工作。因而,最先发展的在战场上服役的机器人是无人军用车辆。

无人军用车辆既能节约人力,提高战斗力。又可增加操作人员的安全。在 40 年代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国的格沃德公司制造了 500 辆 BIV 扫雷车,制造了 2500 辆既可扫雷又可攻击掩体的“戈拉斯机器人车”,德国另一

家公司制造 4500 辆“戈拉茨”爆炸车辆。

40 年代,用无线电控制无人机当作靶机。60 年代,在越南战争中,美国采用了无人遥控飞行器。60 年代初以来,美国和前苏联已发射了不少侦察“机器人”卫星。

1974 年,英国制的“手推车”排除爆炸物的车辆投入使用。以色列的“黄

蜂”机器人大量生产,用来处理易爆物和进行警戒。

英国在马岛战争中利用法国的无人潜水器,消除了许多水雷。1984 年, 英国还曾经使用瑞典的扫雷机器人清除红海的苏制水雷。

海湾战争中,美国动用了大量的“先锋”和“短毛猎狗”无人骂驶飞行器;英国第七装甲旅装备了 4 辆带有机器人的核生化侦察车;海湾战争之后, 美国使用了田纳西州遥控技术公司制造的清理爆炸物的机器人。

1990 年,德国国防大学装备的军用试验车已经能够在道路上“自主”地行驶,也就是不用人来控制了。1990 年前苏联的克拉斯诺耶·李莫夫工厂设计一种无人水下潜水器,它可装在手提箱内,将用它去探测乌克兰境内希特勒留下的水下碉堡。

机器人不仅可在军队中服役,也可以在警察局、监狱、机场等场所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