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印后记

本书原定四十二册,每册二三十万字。现改为二十二册,每册五十万字上下。原定第三卷至第十二卷,卷各四册,现改为卷各二册。这是装订上的改变,跟内容没有多大关系。初版题记中“四十二册”字样,现已改为“二十二册”。

本书初印本第 66 页刊有《全国各民族人口数字统计表》,这是 1982 年全国人口普查的统计。据 1990 年的普查人口,增长的数字相当多。1990 年全国人口总数和各民族人口数,依《人民日报》1990 年 11 月 14 日第三版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公报》所公布的数字,刊表如下:

民族别

1990 年普查

人口数(人)

民族别

1990 年普查

人口数(人)

总计 汉族 蒙古族回族 藏族

维吾尔族苗 族 彝族

达斡尔族仫佬族 羌族

布朗族

撒拉族 毛南族 仡佬族 锡伯族 哈尼族 哈萨克族傣族

黎族 傈僳族佤族 畲族 高山族拉祜族水族 东乡族纳西族景颇族

柯尔克孜族

土族

1133682501

1042482187

4806849

8602978

4593330

7214431

7398035

6572173

121357

159328

198252

82280

87697

71968

437997

172847

1253952

1111718

1025128

1110900

574856

351974

630378

2909

411476

345993

373872

278009

119209

141549

191624

壮族 布依族朝鲜族满族 侗族 瑶族 白族 土家族阿昌族普米族

塔吉克族怒族

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 鄂温克族 德昂族

保安族

裕固族京族

塔塔尔族独龙族 鄂伦春族赫哲族 门巴族 珞巴族 基诺族

其他未识别

的 民 族 外国人加入

中国籍

15489630

2545059

1920597

9821180

2514014

2134013

1594827

5704223

27708

29657

33538

27123

14502

13504

26315

15462

12212

12297

18915

4873

5816

6965

4245

7475

2312

18021

749341

3421

全国人口增长百分率是 12.45。少数民族人口增长最高者,如仡佬族,高达714.09%,最低者亦达 8.73%。我曾考虑用 1990 年的统计数字取代 1982 年的统计数字,但这样一来,就要有多处文字上的修改和版面上的变动,因而只把 1990 年统计的总数字在这里说明一下,以便读者参考。初印本第 66 页

的统计表就不加更动了。初印本第 67 页以下和第 394 页以下,刊有少数民族

自治地方名单,截至 1987 年 11 月所设置者为止。此后,民族自治地方不断设置,迄今有:

广西

大化瑶族自治县

1987.12.23 批准

恭城瑶族自治县

1990.10.15 成立

海南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1987.12.28

乐东黎族自治县

1987.12.28

东方黎族自治县

1987.12.28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1987.12.30

白沙黎族自治县

1987.12.30

陵水黎族自治县

1987.12.30

昌江黎族自治县

1937.12.30

云南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

1988.5.25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

1990.5.15

吉林

伊通满族自治县

1989.8.30

麻阳苗族自治县

1990.4.1

河北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1990.6.13

宽城满族自治县

1990.6.13

辽宁

清原满族自治县

1990.6.6

本溪满族自治县

1990.6.8

桓仁满族自治县

1990.6.10

宽甸满族自治县

1990.6.13

北镇满族自治县

1990.6.15

现在把这些地方写在这里,供读者参考,也不改动原版了。初印本第 90 页有脱误,今已改正。

除以上所说,初印本中如发现材料、论点、文字表述及校对等方面有错误及不妥之处,请读者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