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分期

历史分期是研究历史发展的重要问题。在远古时代是否可以分期,要靠考古学上的材料去解决。自有文字记载以后,中原地区已进入上古时代,即奴隶制时代。到了春秋战国,是上古时代向中古时代的过渡,即奴隶制在中原地区向封建制过渡时期。公元前二二一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可以说是封建制在全国占支配地位的标志。

建国以来,史学界对于中国历史分期展开了不同意见的争论,至今仍在继续。但对于这个问题的讨论,基本上是关于中原地区奴隶社会跟封建社会的分期问题。我们应当放开视野,努力在全国的范围内考察这个问题,不要局限于中原地区。封建社会历史很长,记载很多,对中国历史的发展影响也很大。我们也应该重视封建社会内部的分期问题。近代史距离我们的时代近, 跟今天现实关系密切,我们更应该重视近代史的分期。

历史上,我国各民族的发展是不平衡的,但不平衡是社会发展的正常现象。各民族之间的发展不平衡,一个民族内部的发展也不平衡,我们应当从不平衡的状态上掌握一个历史时期的整体性。

我国封建社会可以分为四个时期。

秦汉时期,在中原地区,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成长时期。封建等级制,在

① 见《斯大林文选》上册,第 21 页。人民出版社,1962 年版。

经济上和政治上都成长起来。皇帝拥有最高的政治权力,也是最高的地主。皇帝的下面,是具有世袭特权的皇族、外戚、功臣等不同身分的世家地主, 在地主阶级中占有支配地位。此外,还有豪族地主和高资地主,他们在财产和社会影响上有相当的实力,但在身分上不属于较高的等级、甚至是等级很低的。世家地主的剥削对象是具有国家户籍的农民,是由封建国家恩赐的。这种农民在当时农民阶级中占最大的数字,他们有私人经济,有一定的人身自由,比奴隶的境遇要好一些,但仍然是受剥削的。他们之间也是有等级的。他们在国家规定作为世家地主的农户后,并不改变他们在国家户籍上的身分。他们向世家地主交纳的地租也就是国家的赋税,二者是统一的。象上述的生产关系,在秦统治时期已经树立,而在西汉和东汉时期不断加以发展。奴隶制在秦汉时期没有消灭,在官私手工业中仍旧存在。家内供役使的奴隶, 在整个封建时代都是存在的。不过,这些都只是奴隶制的残余,在社会生产中是越来越没有地位的。

在政治制度上,秦始皇推行单一的郡县制,但对推行的具体情况,历史记载缺乏。西汉和东汉,都同时施行郡县制和封国制。朝廷的下面有郡和封国,郡和封国的下面有县,县的下面还有地方上的基层行政机构。这是政治制度上的等级制,每一等级有相对独立的权力。公元三世纪以后,郡县制逐渐排挤了封国制,而郡县制本身也不断地有些变化。但总的说来,朝廷的权力越来越集中,地方上各级行政机构的权力受到越来越大的限制。

秦都咸阳,西汉都长安,东汉因长安遭到战争的破坏而东迁洛阳。泾渭、伊洛平原和黄河下游地区是当时最富饶的地区。秦汉的统治范围,大大超越了前代,包括了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的广大地区。围绕中原地区的少数民族,有相当部分登上历史舞台,而匈奴、羌族特别活跃,有时还给中原皇朝以武力的威胁。但当时所有的少数民族,都还处在前封建社会阶段。作为中国主体民族的汉族,是经过有关部落和民族的融合而在秦汉时期形成的。汉族的名称,也是跟这一个伟大朝代的名称相一致的。

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时期。在这时期,发生了民族间的长期斗争,发生了民族的大规模流动和移居。本来在两汉时期就已开始内迁的匈奴人和羌氐人,现在他们深入内地,并且又有鲜卑人、突厥人、回纥人及其他少数民族的内迁。结果是无论在北方和南方,民族杂居的地区都扩大了。因而,汉族充实了自己,少数民族提高了生产水平和生活水平。久而久之,内迁的少数民族,跟汉人很难区别。这就在新的民族关系的局面出现后,有了民族重新组合的出现,而促进了原来地区封建化过程。这是封建社会发展时期的一个重要特征。

前一历史时期的世家地主阶层,在农民起义的打击下瓦解了,代替它的地位的是新兴的门阀地主。门阀地主与世家地主一样,也是有政治身分、世袭特权的地主。但门阀地主是依靠家族的传统地位形成的,这跟世家地主的形成是由于皇家所规定的政治身分是不同的。在土地所有权上,门阀比世家具有更多的家族私有性质。在劳动力方面,门阀地主掌握的,主要是荫附农民。荫附农民是脱离了国家户籍的农民,他们交纳的地租不再具有国家赋税的性质了。他们的社会地位比户籍农民要低些,但对于国家赋税,其中包括繁重的劳役,是可以摆脱的。这种生产关系上的相对变化,是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的。这是封建社会发展时期的又一标志。

三国时期的魏、西晋和北朝的后魏,都建都洛阳。隋唐都建都长安,而

以洛阳为东都。三国时期的吴、东晋和南朝的宋、齐、梁、陈,都建都南京。魏晋以后,北方人民的南迁,在劳动力的增强和生产技术的传播上,都为东南方农业生产带来了新的刺激和推动。南京得以长期地占有显著的政治地位,这跟东南经济的发展是分不开的。长江中下游经济的发展,在向黄河流域的富饶地区看齐,这也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时期的一个特点。

五代以后,到了元末,是中国封建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时期。在这时期, 先有五代十国,继有辽、西夏、金跟北宋、南宋的分立,后有元的统一。广大的边区,从东北的部分地区到西北,再到西南,基本上都进入了封建社会, 而汉族与各民族间又经历了一次新的组合。这是封建社会进一步发展时期的重要标志。东南经济的发展,超过了北方。长江中下游地区成为全国最富饶的地区,这是封建社会进一步发展时期的又一重要标志。

前一历史时期的门阀地主阶层,在农民起义的打击下又瓦解了。在北宋和南宋统治下,代替它的是品官地主。品官地主也有政治身分和特权,但所拥有的世袭特权是很有限度的,他们的土地大量是由购买和侵占得来的。他们占有土地,可以无限地扩大,不会受到法令的限制。他们应按照规定向国家缴纳赋税,而他们则向农民征收地租。赋税和地租的区别,是更清楚了。品官地主以外,有豪富的地主,有兼营商业的地主。农民阶级中,也有占有少量土地的,而佃农是大量的,他们在品官地主的土地上劳动,也在其他地主土地上劳动。他们比起前一历史时期的荫附农民,社会地位较高,人身自由较多。他们也有国家的户籍,除向地主交纳地租外,还担负对封建国家的身丁钱,有时也有一些劳役。但他们一般地不会被封建国家指定为某某地主的农户,这是跟西汉和东汉的户籍农民的一个很大区别。无论地主或农民, 封建身分性的印记趋向淡化,财产性的土地剥削关系趋向显著,这是两宋时期封建制生产关系的特点。

元统一全国后,南宋地主阶级的势力基本上保存下来了。他们所在的地区是当时封建经济最有代表性的地方。元代有一大批蒙古贵族地主的出现, 还规定了形形色色担负封建义务的民户,又扩大了奴隶的数量。但这基本上是北方的情况。在北方出现的这种生产关系,是这一时期局部地区的倒退现象。广大边区的封建化,是元代社会生产发展的新气象。

五代时期的梁、晋、汉、周,都在今河南开封市建都。北宋的都城和金的陪都,也在开封。辽的南京、金的中都、元的大都,即今北京。这里,自古以来就是军事上、政治上和经济上的一方重镇,元建为都城后,明清相继建都,今天又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北京的发展,是汉族、契丹族、女真族、蒙古族和其他民族共同创造的。宋都开封,元都北京,虽离东南富饶地区较远,但也都是要利用沟通南北的运河,以便于南粮北运并聚敛东南的财富。

明朝及清朝大部分的年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衰老时期。明代的农民, 自耕农外佃农占很大的数量。从法的观点来看,佃农对地主的封建依附关系, 又较前代有所减轻,他们可以选择地主,可以不受地主的非分役使。农民中还有雇工的出现,以出售劳动力取得物质报酬。清代的税法,把人头税平均分摊在地亩税内,有田者有税,无田者无税,这就使赋税具有单纯的财产税性质。诸如此类的情况,都说明封建束缚有较多的解除。这并不是由于统治者的恩赐,而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劳动人民激烈斗争的结果。但这只是当时社会现象的一个方面。还有另外一个方面:地主阶级,特别是地主阶级

统治集团,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进行贪婪残暴的掠夺和迫害。明廷是滥用宦官,清廷是加强军事的统治,从而企图保持高度的封建专制统治。这两个方面好象不相协调,但正是一个问题在不同方面的表现。第二个方面的表现, 并不能显示封建地主阶级的生命力,反而是暴露了它的颓废和虚弱。这两个似乎矛盾的现象,正是封建社会衰老时期的特点。在民族关系上也是这样。一方面,民族间的关系比前一历史时期要密切了,但属于民族性质的封建枷锁却更加沉重了。

前一历史时期的品官地主和他们延续下来的势力,以及蒙古贵族地主, 在农民起义重大打击下土崩瓦解了。代替它们的,是新兴的官绅地主。这个阶层,在官员以外,还包括很多获得科举功名的人,其人数是相当多的。这一阶层中富有资财的人,不只广有土地,而且作生意,开当铺,放高利贷。这是商品生产和货币经济发展的产物,但它们在依附于封建势力的情况下反而得不到正常的发展。

明代朝廷有皇庄,直接占有大量土地。这跟它直接派宦官收取商税矿税及大量征储金银一样,暴露了末世朝廷对财富的贪婪、追求。皇族和勋贵的庄田以及皇族的禄米,也是数量巨大,成为当时社会经济和国家财政的毒瘤。清代朝廷对此有所觉察,想解决这个问题。它虽然也有皇庄,而远比明代要少。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清廷以东北为禁区,大大阻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明初,资本主义已有萌芽,明中叶后,出现较多。清初以后有所发展。但这个芽始终不能茁壮成长,没有足够的力量把已经衰老的封建制度突破。从对外关系上说,隋、唐、宋、元都居于主动的地位,明清时期的对外

关系显然逆转了。明初已有倭寇登陆。明廷在沿海设置卫所,进行防御。明中叶以后,倭寇在东南沿海骚扰,为南直、浙、闽各地人民带来了极大的破坏。明清之际,西方资本主义已在兴起,而中国的封建制依然老态蹒跚,专政者对于世界形势一无所知。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等国家,在十六世纪初已经东来进行殖民活动,并侵及中国领土。此后,沙俄、英、美继来,对中国的野心日益扩大。明初郑和下西洋和清初对沙俄的侵略进行了反击,这是对外关系上的大事,但从总的形势来看,中国的处境日益被动。鸦片战争后, 中华民族日益陷入沉重的灾难。

自一八四○年到一九四九年,是中国史上的近代,是由封建时代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代,也是中国各族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时代。在一九一九年五四运动以前,是这个时代的前期,为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自一九一九年五四运动之后,是这个时代的后期,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经历了清朝晚期及民国初年近八十年的时间。在这个时期里,由于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并残酷地统治了中国,中国社会经济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较封建社会时代的情况复杂了。社会经济的主要成份, 除封建地主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继续存在外,出现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经济。资本主义经济又包括帝国主义资本、官僚买办资本和民族资本三个部分。帝国主义经济势力在中国社会生活中起着支配的作用,封建经济则占有显著的优势地位,二者并互相勾结在一起。官僚买办资本是帝国主义经济的附庸,并跟封建剥削关系紧密相联结。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十分微弱, 没有成为一个能独立的经济体系,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占重要地位,而且跟帝国主义封建主义都有这样那样的联系。在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下,中国农村中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遭到破坏,商品生产发展了,但农业生产和农民的

经济生活却越来越陷入于世界资本主义市场的漩涡。这些情况,表现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济形态的主要特点。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激烈变化,阶级关系也发生新的变化。外国资产阶级侵入中国后,成了中国社会生活里面一种统治力量,操纵控制中国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各个方面。他们不仅扶植和支持封建地主阶级,使其成为他们统治中国的支柱,而且造成了为其侵略需要服务的买办阶级。在封建地主阶级内部,新起的军阀官僚地主在外国资产阶级的支持下,代替了原来的官绅地主占支配地位。军阀官僚地主是国际资产阶级的附庸,而且一般都还兼有早期官僚资本家的身分,具有浓厚的买办性。他们在地主阶级政权中握有实权,成为举足轻重的势力。这也是地主阶级政权买办化的重要表现。农民阶级主要包括自耕农、佃农和雇农,约占全国人口百分之七八十。在封建主义帝国主义的压迫剥削下,农民日益贫困破产,出现了自耕农减少、佃农增加的趋势。民族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是这个时期新产生的两个阶级。民族资产阶级为其经济地位所决定,是一个带有两重性的阶级,一方面有在一定时期中和一定程度上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革命性,一方面又存在了对革命敌人的妥协性。无产阶级是最伟大、最先进、最革命的阶级。在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它还没有形成独立的政治力量,还是作为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追随者参加革命。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经济形态和阶级关系,决定了中国革命的根本任务是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在中国的统治。在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各族人民为了反对国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进行了不懈的艰苦斗争,但没有找到解放的道路,没有取得最后的胜利。自一九一九年五四运动以后,无产阶级力量壮大起来,马克思列宁主义传入中国,中国共产党成立了,中国革命的面目焕然一新。中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 中国的民主革命取得了最后的胜利。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 中国跨进了社会主义的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