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关系跟主产力的适应和矛盾

人类的历史是一个复杂的矛盾体系,它的发展是各种力量互相作用的结果。在社会发展的诸多因素中,最基本的、始终起作用的是生产力、生产关

系和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上层建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者既矛盾,又统一, 由这两者构成的矛盾统一体,就是生产方式。在这个统一体中,生产力是社会生产的内容,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的形式。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相互作用,构成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人类历史上每一种社会形态,都体现一种生产方式,因之,每一社会的变化和发展,都是生产方式变化和发展的结果, 都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所推动的。

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生产力状况是生产关系形成的基本前提和物质基础,历史上任何一种生产关系都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而建立起来的。人们在生产过程中,不能任意选择生产关系。产生什么性质的生产关系,不是由人们主观愿望所决定,而是取决于生产力发展的水平, 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会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对此,马克思曾经论述说: “人们在发展其生产力时,即在生活时,也发展着一定的相互关系,这些关系的性质必然随着这些生产力的改变和发展而改变”①。在中国历史上曾经存在着不同的生产关系,这是与当时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相适应的。

在生产方式这个矛盾统一体中,生产力是最活跃的最革命的因素,它处在万古长新的发展过程中,是不断在发展着。但是,任何生产力都是处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之中,因此,它的发展是受生产关系的发展和变革决定的。当一种新的生产关系形成,它和发展着的生产力相适应,这种生产关系在一定历史时期里,便表现为相对稳定的形式,历史便得到发展,这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统一的过程。在历史发展中,生产方式的变革和发展,总是从生产力的发展开始的,而在发展中生产关系通常是落后于生产力的发展。在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的支配下,生产力的发展,就要求不断的调整或变革生产关系。每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个新的水平,旧的生产关系不适应这种发展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便激化,只有调整与改革旧的生产关系,社会生产力才会得到发展。

历史上每一种社会形态,都有它存在的历史根据,这个根据就是构成这种生产方式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统一。每一种生产方式都是在一定生产力的水平上产生的,因而每一种生产关系所容纳的生产力,都有一定限度。在一种生产方式内,当生产力的发展受着生产关系的束缚时,调整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活动就成为必要的了。但在社会发展中,生产关系通常是落后于生产力的发展,因而产生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成为阻碍生产力发展的障碍。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及其发展,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状况,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条根本规律。在这个规律支配下, 在历史的发展中,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就要求生产关系不断的更新。否则,社会生产力便得不到发展,人类历史也就不能前进。从这个意义上说, 历史的发展,就是生产方式的变化和发展,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过程。

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是在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中实现的,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相互作用的结果。历史上每一种社会形态都体现一种生产方式,而且在发展过程中自始至终都存在着矛盾。但是,在一种新的生产关系产生后一定时期内,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性质基本上是适合的,这种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发展起推动作用,生产关系便处于相对稳定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 325 页。

的过程,这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虽然也有矛盾,但这种矛盾是居于次要地位, 不需要引起生产关系的变革,这就是一种社会形态存在的历史根据。每一种生产方式都是在一定生产力水平上产生的,因而每一种生产关系所容纳的生产力是有一定限度的,当生产力不断发展达到新的水平时,原来的生产关系便变成了不适应新生产力发展的旧关系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就激化成为主要矛盾,不改变生产关系,社会生产力就不能发展,这便是社会革命发生的根本原因。

生产方式的发展,有量变和质变的不同。在一种生产方式中,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的性质和发展的要求基本上是适合的,虽然也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可以调整生产关系解决,而不需要生产方式的改变, 这是生产方式的量变。在历史上统治阶级的改革,就是调整生产关系的过程。当生产力的发展超过生产关系所容纳的限度,不破坏旧的生产方式,生产力就不能发展时,生产方式就发生质变,新的生产方式便代替旧的生产方式, 这就是历史上出现的革命的社会变革的过程。

在中国社会长期发展的过程中,生产关系跟社会生产力的矛盾和适应之历史性的大起大落,曾经出现过多种形式。

第一种形式是在春秋战国时期。这个时期,铁的冶炼和铁工具的使用得到不断推广。当时的铁制农具有犁、、锄、铲、镰,铁制手工业工具有斧、削、锯、锥、凿、锤、针、刀。在今山东省临淄县的战国时代冶铁遗址,广达十数万平方米。在今湖北省大冶铜县绿山的春秋战国采矿遗址,有井巷支架,相当完整,还有运输、通风、排水等设施。此外,牛耕的推广,水利的兴修,土壤的识别和改造,都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标志。更重要的是直接生产者对劳动的态度。《吕氏春秋·审分》:“今以众地者公作则迟,有所匿其力也,分地则速,无所匿迟也。”这是从对劳动的态度上指明劳动力性质的变化。他们不愿意从事于“众地”的劳动,而要有自己的土地,这就反映了个体农民的特点,既不同于集体耕作的奴隶,也不同于轮耕的公社成员。所有这些生产力上的特点都不是奴隶制生产关系所能容纳的。由于新的生产力不断取得的优势,封建制的生产关系逐渐取代了奴隶制生产关系,社会生产逐渐由对抗性的矛盾转入生产力、生产关系间的基本上的适应。

第二种形式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不断有矛盾,也不断相适应,尽管经历了很久的年代,矛盾在不断地增长,生产关系在不断地受到冲击,但新的生产力始终不能取得优势,不能以新的生产关系取代旧的生产关系。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全过程中,就是这种状况。汉代的文景之治、唐代贞观之治和开元之盛,是封建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相适应比较显著的时期。其次,明代的洪武、永乐年间,清代的康熙、乾隆年间,虽在封建社会衰老时期,但在一定程度上,生产关系和生产力还是相适应的。秦末农民大起义、唐末农民大起义、元末农民大起义、明末农民大起义,都通过阶级斗争的形式反映了生产关系跟生产力之间矛盾的激化,但都不能冲破封建生产关系的桎梏。明代,有了资本主义萌芽,这代表了新的生产力,但由于封建势力的顽固性, 资本主义的萌芽没有足够力量冲破封建生产关系的枷锁。

第三种形式是,少数民族进入汉族地区,带来了落后的生产关系,跟原有的生产力发生尖锐的矛盾。经过相当长时期的调整过程,终于向封建制生产关系转化。中国历史上的北魏、契丹、女真、蒙古、满族,都有这样的历史经历。

鸦片战争以后,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势力进入中国,跟中国封建势力结为同盟,严重地束缚了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他们虽然带来了近代工业的生产技术,但主要的是用于加强剥削中国人民的工具。民族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虽有一些开展,但力量是相当微弱的。

在中国历史上,生产关系跟生产力的矛盾和适应,往往不能突出时代变革的标志,因而总是不能明确地划分历史阶段的年代。从奴隶制过渡到封建社会是这样,从封建制过渡到近代社会也是这样。这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特点。

在中国历史上,生产关系跟生产力的矛盾和适应,往往与战争联系起来。社会矛盾激化了,发生了农民战争。农民战争发生后,往往出现了一段社会安定的时刻。这可说是中国历史上的又一特点。但战争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矛盾,社会矛盾的解决要看生产关系是否已有了改变,是否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生产关系跟生产力的矛盾和适应,是中国历史上的重大问题。学者们所关心的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停滞性问题,还有其它的历史问题,都是限对这一问题的理解有联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