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太尉逸事状

太尉始为径州刺史时,汾阳王以副元帅居蒲,王子晞为尚书,领行营节度使,寓军那州,纵士卒无赖。那人偷嗜暴恶者,率以货窜名军伍中,则肆志,吏不得问。日群行丐取于市,不赚,辄奋击折人手足,椎釜届瓮盎盈道,

袒臂徐宏,至撞杀孕妇人。邠宁节度使白孝德以王故,戚不敢言。

太尉自州以状白府,愿计事。至则曰:“天子以生人付公理,公见人被暴害,因恬然,且大乱,若何?”孝德曰:“愿奉教。”太尉曰:“某为泾州,甚适,少事。今不忍人无寇暴死,以乱天子边事。公诚以都虞候命某者, 能为公已乱,使公之人个得害。”孝德曰:“幸甚!”如太尉请。

既署一月,晞军士十七人入巾取洒,义以刀刺酒翁,坏酿器,酒流沟中。太尉列卒取十七人,皆断头注槊上,植市门外。晞一营大噪,尽甲。孝德震恐,召太尉曰:“将奈何?”太尉曰:“无伤也,请辞于军。”孝德使数十人从太尉,太尉尽辞去。解佩刀,选老躄者一人持马。至晞门下,甲者出, 太尉笑且入曰:“杀一老卒,何甲也?吾戴吾头来矣!”甲者愕。因谕曰: “尚书固负若属邪?副元帅固负若属邪?奈何欲以乱败郭氏?为白尚书,出听我言!”晞出,见太尉,太尉曰:“副元帅勋塞天地,当务始终。今尚书恣卒为暴,暴且乱,乱天子边,欲谁归罪?罪且及副元帅。今邠人恶子弟以货窜名军籍中,杀害人,如是不止,几日不大乱?大乱由尚书出,人皆曰尚书倚副元帅。不戢士。然则郭氏功名其与存者几何?”言未毕,晞再拜曰: “公幸教晞以道,恩甚大,愿奉军以从。”顾叱左右曰:“皆解甲,散还火伍中,敢哗者死!”太尉曰:“吾未哺食,请假设草具。”既食,曰:“吾疾作,愿留宿门下。”命持马者去,旦日来。遂卧军中。晞不解衣,戒候卒击拆卫太尉。旦,俱至孝德所,谢不能,请改过。邠州由是无祸。

先是,大尉在经州,为营田官。泾大将焦令谌,取人田,自占数十顷, 给与农,曰;“且熟,归我半。”是岁大旱,野无草。农以告湛,湛曰:“我知人数而已,不知旱也。”督责益急。且饥死无以偿,即告太尉。太尉判状, 辞甚巽,使人求谕谌。谌盛怒,召农者曰:“我畏段某邪?何敢言我?”取判铺背上,以大杖击二十,垂死,舆来庭中。太尉大泣曰:“乃我困汝!” 即自取水洗去血,裂裳衣疮,手注善药。旦夕自哺农者,然后食。取骑马卖, 市谷代偿,使勿知。

淮西寓军帅尹少荣,刚直士也,入见谌,大骂曰:“汝诚人邪?泾州野如赭,人且饥死,而必得谷!又用大杖击无罪者。段公,仁信大人也,而汝不知敬。今段公唯一马,贱卖市谷入汝,汝又取,不耻。凡为人,傲天灾、犯大人、击无罪者,又取仁者谷,使主人出无马,汝将何以视天地,尚不愧奴隶耶?”谌虽暴抗,然闻言则大愧流汗,不能食,曰:“吾终不可以见段公。”一夕自恨死。

及太尉自泾州以司农征,戒其族:“过岐,朱泚幸致货币,慎勿纳。” 及过,泚固致大绫三百匹,太尉婿韦晤坚拒,不得命。至都,太尉怒曰:“果不用吾言!”晤谢曰:“处贱,无以拒也。”太尉曰:“然终不以在吾第。” 以如司农治事堂,栖之梁木上。泚反,太尉终。吏以告泚,泚取视,其故封识具存。

太尉逸事如右。

元和九年月日,永州司马员外置同正员柳宗元谨上史馆。今之称太尉大节者,出入以为武人,一时奋不虑死,以取名天下。不知太尉之所立如是。宗元尝出入岐、周、邠、漦间,过真定,北上马岭,历亭鄣堡戍,窃好问老校退卒,能言其事。太尉为人姁姁,常低首拱手行步,言气卑弱,未尝以色待物。人视之,儒者也。遇不可,必达其志,决非偶然者。会州刺史崔公来, 言信行直,备得太尉遗事,复校无疑。或恐尚逸坠,未集太史氏,敢以状私

于执事。谨状。

作者写这篇“逸事状”,是为了给史官撰写段秀实的传记提供材料。由于本文史实可靠,剪裁得当,文笔生动,后来的《新唐书》在为段秀实立传时几乎采用了本文所提供的全部材料。

文中选择了段太尉的三件逸事,从不同侧面来刻画人物性格。斩杀为非作歹的士兵十七人,迫使郭晞整饬军纪,显示出段太尉的胆识;为农民敷药喂饭,显示出段太尉的慈爱,拒收朱泚的财礼,显示出他的廉洁正直,对朱泚早有防范之心,因而后来以笏狠击朱泚并非一时意气所致。三件事中,作者正面详写第一件事,略写后两件事,叙事有主有次,情节有张有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