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

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工资。占统治地位的理论非常令人满意地阐述了这种差别赖以确定的原因。因此有关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将在本章的最后讲几句就足够了。主要注意力应该集中到有关一般工资数量的问题上来,或者集中到大量普通重劳动、既不要求特殊训练、又不需要非凡体力或智力的劳动工资数量上来。在产品三项分配制度下用什么来确定这个普通工资的数量呢? 穆勒说:

与其它经济要素一样,工资或者由竞争或者由习惯确定。在我们的国土

(英国)上很少发现这类劳动,如果主人充分享有竞争利益的话,其报酬会不比现有的低。然而在现在的社会状况之下,竞争仍然应当是工资的主要调节者,而习惯或个人特性只不过改变情节,并且与竞争相比是软弱的。

那末,工资主要取决于劳动的供求关系,或者正如经常说的,取决于人口同资本之间的关系。这里人口指的是工人阶级的人数,或者更准确他说, 是从事雇用劳动的人数;而资本则指的只是流动资本,甚至不是全部流动资本,只是用于直接购买劳动的那部分流动资本。但是,在这里还要给这部分加上付出交换劳动的一切金额,比如说,士兵、仆人和所有其他非生产工人

的工资,这些金额不是资本的组成部分。可惜,没有通用的、可以用来表示我们用某个国家的“工资基金”一词所表达的术语。生产劳动工资几乎构成这个基金的总额,因此通常不重视其数量和重要性都小的那一部分,表明了工资是由人口和资本的数量决定的。为简单起见,我们将运用这个表达式。但是不应该忘记,其字面的意义不完全符合事实。

这样来理解“人口与资本”这一术语之后,应当说,在竞争盛行的情况下,由资本与人口的相对数量来确定的工资,只取决于这个比例。工资(自然也即其总额)只能因用于雇用工人的基金总额的增加而提高,或者由于参加雇用劳动竞争者的人数之减少而提高;或者由于支付劳动所确定的基金之减少,或者由于获得工资的工人人数之增加,工资才会下降。53

有些事实初看起来与这个理论不合拍;但是只有通过最精确的分析用事实才证明理论是否正确。例如,据说,在同一个国家,当工人人数一定时,当工业和贸易事业顺利进行的时期工资是上涨的,而在萧条时期则是下降的。因此,工资数量不取决于资本与人口的比例,而取决于商业的成功与失败。提出这种异议,意味着不了解你所引证的事实。在萧条时期,以前用于工资的一部分资本仍然留着不用作工资,以等待最好的形势;在商业繁荣时期,一部分其它时期没有动用的或用于非生产的资金改为用作工资的资本。因此,在这两种场合,工资数量随着作为工资基金的资本量之变化而变化。这种解释完全正确;但是它能否引起这种思想:为了工资高,也即为了

群众的福利,需要这样一种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国家把尽可能大的一部分资金转为工资基金并且尽可能少的一部分资金留下不用或用于非生产性的开支呢?为了评论穆勒关于提高工资的各种方案,我们下面来研究,能在多大的程度上从这个来源期待可靠的利益。

反对工资取决于人口与资本之间的比例的另一个异议是:工资数量随粮食价格而变化。穆勒说:

经常肯定他说,工资(自然是指工资的货币量)随粮食价格而变化:粮食价格上涨工资就升高,价格下落工资就降低。我认为,这个意见不完全正确,只有一部分正确,而且它的正确方面,与工资取决资本和劳动之间的比例,一点儿也不矛盾。因为如果粮食价格影响工资数量,那末是借助于这个规律去影响它的。粮食价格的季节性差价对工资没有影响(如果不是人为地、用法律或慈善事业规定这个影响的话),或者不如说,具有某些以违背通常意见的方式影响工资的倾向:如果粮食储量少,工人总是应当多劳动,因此, 他们降低了工资害了自己。然而如果粮食价格贵或贱是长期的,并且是能预知的,那末它可能影响到工资。第一,如果工人所得不够他自己维持劳动能力和养活通常数量的子女(工资经常是不超过此水平的),那末,当粮食长期涨价而不提高工资时,过早地死亡的儿童将比以前更多,因此工资最后会提高,然而这不过是因为人数比粮食便宜时减少而已。第二,如果工资甚至还有这样高,以致粮食价格可以提高而不致于减少工人供养其家属的可能性,那末工人可能不愿意经受人的身体能够承受的贫乏。可能某种舒适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成为习惯上的需要了,他们宁愿开始比从前更加节制生育也不肯放弃舒适,以致工资将不会因死亡人数的增加而增加,因新生人口的减少而提高。我们看到,在这两种情况下,工资与粮食价格是一致的。但是这种一致只有经过几乎与一代人生活相等的时期才能达到。李嘉图认为,一切可能的情况都可以归纳为两种情况。他认为到处都有最少的工资数量,它或

者等于征这种工资之下人民不致死于饥饿的最低工资,或者等于在这种工资之下正好人口不会减少的最低工资。他认为,工资的一般水平总是接近于这一最小数量;低于这个水平的数量只能是暂时的,在为了削弱人口增长所必需的时间之内;而高于这个水平的工资无论如何是不能长久维持的。这样的理论有如此多的道理,以致在抽象的科学见解中是可能被采用的;李嘉图从该理论作出了结论,就是在长期计算中工资按照粮食价格的长期变化而上升或下降——这个结论几乎与李嘉图的全部结论一样,是假定它正确,也即在得出结论的前提条件存在的情况下,它是正确的。但是在实际运用时,不应该忘记,工资最低数量的标准也是会变化的,如果这个标准不是由物质的而是由精神的需要来确定的话,尤其是这样。如果工资如此之高,以致可以减少,而且如果减少工资的障碍是工人习惯于高标准福利,那末抬高粮食价格和任何其它不利于工人的状况改变部可能导致两种结果:这种变化可以通过工人计划生育的逐步影响使工资提高来平衡,或者,如果他们从前的有关生育的习惯比其从前的有关福利的习惯更强烈的话,就可以降低工人福利。在这种情况下,给他们带来的害处是永久性的;新的、比以前差的处境将变成新的、最低量的工资,并且这个数量将有维持下变的倾向,就象有过原先的、下这么贫乏的最少数量一样。不幸的是,应该认为,粮食价格提高的这一最后结果几乎是经常的,或者至少是普遍的结果,以致认为似乎是工人阶级所受的灾难可以自己治愈的理论,实际上是没有任何力量的。有大量事实证明在我们的历史上,英国农业工人的处境不止一次地遭到大规模的长期恶化, 原因就是对粮食的需求减少。如果工人节制生育,使其人数适合于原先福利标准的要求,那末,这些原因只起暂时的作用。但是,不幸得很,他们遭受多年的贫困使他们抛弃了这个标准,而下一代从来不知道原先的福利,也开始生育,不做任何尝试来恢复原先的福利。

如果工人必需品的价格由于农业改良、废除粮食法和其它类似原因而降低,如果工人用从前的工资可以得到比从前多的福利条件,那末就会发生相反的现象。工资不是立即下降的,它甚至可能提高了;但是,如果在适宜的期间内不巩固地提高工人认为自己所必需的福利水平的话,最后工资将降到使工人的处境不比从前好的程度。很不幸,无论如何不能指望这种有益的后果。福利标准,工人认为享有福利标准是比结婚和有家庭更需要的事情—— 这个标准是不难降低的,可是提高它就绝不会那么容易了。如果工人刚刚开始享有较多的福利——只要它还继续着,还没有习惯把它当作是必要的,他们在从前的生活方式标准之内会生育。如果从前他们由于贫困不能很好地喂养子女,现在他们将比从前更多地喂养子女,并且当子女也长大了,那末, 由于自己的竞争将使工资降低,大概按粮食价格下降的全部比例降低工资。如果不用这些,那未就用其它类似的方法,例如增加结婚的数目、早婚或增加每对夫妇所生的子女数,都可以产生同样的结果。全部事实证明,在粮食降价和实际需要劳动的时期内,结果必然导致结婚数量大大增加。因此我不认为废除粮食法对于工人福利是重要的。这种重要性是经常归因于它的;也不能把重要性归出于略微改善工人处境的任何方案,也不能归因子先后成为时髦的这些方案之一。工人处境改变不大,便不能巩固地改变其习惯和要求, 因此它很快就会降到自己原先的处境。为了进行可靠的改善,作用于他们的临时原因应当有威力,能大大地改变他们的处境,使处境能改变多年,这些并不考虑在整个一代人的生活期间工人生育因此也将增加。如果改善具有这

样大的力量,如果将出现从小就习惯于改善了的处境的一代,那末,这新的一代关于生育的习惯将按最低工资的最高标准形成,因此工人的处境将会巩固地改善。这种情况最出色的范例就是革命后的法国。大多数居民意外地从赤贫走向独立和良好的生活环境;尽管那时还有毁灭人类的战争,它的马上见效的后果就有人口空前迅速地增长。由于情况改善,许多儿童成长起来, 如果没有这种改善,他们早就死了,于是出生率也提高了。但是新的一代仍然在完全不同于从前的习惯中成长,虽然法国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富裕,年出生人数几乎没有增加,而且人口增加得非常缓慢。

那末,工资是由工人人数和资本或用于收买劳动(为简练起见我们将只说资本)的其它金额之间的比例确定的。如果此时或此地工资较彼时或彼地的高,所以雇用工人阶级事有较好的饮食和更多的福利,其原因不过是资本所占比例较人口为大。对工人阶级来说,重要的不是积累或生产的绝对数量, 甚至不是在工人之间分配的金额的绝对数量,而是这些金额和参加分配的人数之间的比例。工人阶级处境的改善,可以借助于改变这个比例使有利于他们。因此,任何不以此为基础的改善计划都是不能提供任何可靠利益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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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观点有非常严格的一方面,因此大陆的政治经济学家有勇气始终不渝地象穆勒那样坚持它的人是不多的。但是,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怎么办呢?在分析马尔萨斯的理论时,我们力图证明,在每个国家里,不论其现有的人口有多稠密,如果富裕水平只取决于自然规律和国家的自然资源,则可以在几代人的时期内连续地以尽可能高的速度生育,同时并不降低富裕水平。但是如果利润和地租与工资分离,正如我们在那篇短文中指出的,将人为地延迟产品应有的增加,以致随着工人人数的增加每个工人所得的份额必将减少。马尔萨斯定律对产品的三项分配也是完全有效的。这个制度倾向于把尽可能多的人手从有利于社会的生产吸引到专本的生产上来,力图把尽可能少的人手留给有利的生产(穆勒译文第 1 卷①)。只有那些由于工人人数不足工人阶层影响到盈利行业与亏本行业之间劳动分配比例的罕见场合才是例外。这种场合只有在刚刚开始移民的国家才有;在这些国家工人由于有可能安排自己的命运,将在社会工业中引进这样的制度,使得工业首先照顾平民必需品的生产。所以,说实在的,根据这种情况,根据平民的需要对于社会工业进程的巨大影响,在新兴的国家里必需品的生产迅速增长,所以这里的居民可以生育而无损于群众的福利。在所有其它场合,当产品三项分配时,社会工业过分强烈地受利润和地租的影响而转向使社会受亏损的生产,以致平民需要的那部分产品增长得非常缓慢。为什么会这样,我们已经部分地在论述马尔萨斯理论的短文里说明了,而在本文的以后几页将更为全面地加以说明。在这种情况下,人口确实不能迅速增长而又无害于群众的福利。因此,这里穆勒的诸是完全正确的。如果不用任何手段来节制生育,工资会迅速地降到极小(minimum),只有当最低的工资不足以维持物质生活时,它才不会继续下降。长期发生的过剩人口,经常被物质贫困的后果——恶习和疾病夺去生命。因此在三项分配制度下,必须找到人为的手段,以便阻止人口繁殖过度,把社会从致命的后果中解救出来。穆勒转到一一列举这些手段上来。如果不论什么地方,除了工资之外,既没有财产,也没有希望得到它,

① 见《经济著作选集》第 3 卷第 1 册第 86—102 页和第 208—212 页。——编者

工人阶级节制过快地生育,那末,依我的意见,这里总有特殊的原因:或者实际上是立法阻挠;或者任何习俗,由于这个习俗能够非故意地、逐渐地引导工人的行为方式,或者鼓励他直接考虑不结婚。人们很少知道,在很多欧洲国家法律直接阻挠缔结考虑不周的婚姻。在我们的大使和领事从审理穷人法第一届委员会(Original Poor Law Commission)欧洲各地送来的工作报告中有大量关于这方面问题的报导。西尼尔先生在这些报导的前言中(委员会的工作总结报告的附录,也以单行本出版 55)说道,在法律承认穷人救济权的国家,“到处禁止得到救济的人结婚,并且很少允许没有独立生存资料的人结婚”。所以在挪威,如果不向牧师出示关于保证能够养活家属生存的可靠资料的证件,就不能结婚。56

在有许多德国人的国家,也有类似禁止结婚的立法措施。在瑞士这个立法权属于平民自己的国家里,尤其令人惊奇地存在着类似的措施。

凯(K3)说道,“瑞士人民根据经验很好地知道,让年轻人不要急于结婚是多么有利:4、5 个最民主的州国家委员会通过,年轻人着不向地区官长证明有供养家属的资金(不要忘记,这些委员会是由州内全体成年人选举出来的)而结婚,便要交付法律规定的重大罚款。在卢萨恩、阿尔古、温特瓦尔登,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还有在圣加冷、什维茨和乌利,都早有这样的法律。”57

当没有类似的法律时,有时人民的习惯也有同样的作用。只有当一个人筹备好了独立家业之后,双亲才把女儿嫁给这个人的习俗,就是明显的例证。或者这样的习俗,按此习俗,雇用的男工和女工与主人的一家住在一套住宅里,以致如果他们结婚的话就没有地方住;当然,由于在同一所住宅里有另一个家庭在一起,让主人全家受挤,主人不会感到方便。

不了解比我们现在分析的三项分配制度更好的制度的人们,能够仔细地和深思熟虑地分析这两种节制生育制度的相对好处和害处。如果我们对事物的原则本身不满意,我们就不应当论述其细节。说一说下面这点就够了:立法阻碍成年人完婚,只能导致用另一种实质上完全相同的但因形式不正确而被社会抛弃的、因此使男子喜欢利己主义、妇女注定有无数的痛苦和凌辱的婚姻关系来替代正确的婚姻关系。至于习俗,它就是属于家长制度生活方式并且随着独立个性的发展而消失的一股力量。因此,大城市中它哪儿也保不住;就是在农村,随着新的生活方式的普及也减弱了;例如,在英国,甚至在农业工人中已完全不存在了,更不用说其他平民阶级了。由于立法措施和习俗不能令人满意,按照占统治地位的理论来说,人口增长问题是非常困难的问题。我们指出,在大陆的政治经济学家当中,几乎谁都没有刚强的意志来理解他们面临的问题的全部严肃性。大多数群众就理解得更少了。因此穆勒说:

实在可惜,通常人们不根据理智而根据温情来论述这类课题!对不幸穷人的同情和同意承认他们有权得到别人的救济的心情与日俱增。但是与此同时,几乎谁也不想直接注意他们处境困难的真正原因,谁也不愿意考虑按照自然规律来改善他们物质生活的必要条件。全世界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都没有象现在英国有这么多的关于工人处境的议论、对其困苦的同情、反对对此漠不关心的人们的越轨举动和改良它的各种方案;但是评论者好象不约而同地完全不考虑决定工资的原则,或者顺便说些什么话敷衍一下,如“冷酷的马尔萨斯主义”一类用语;好象不对人们说他们可以生无数的、大概注定贫

困并且几乎必然注定有缺陷的人要比对人说他们不应该这样做冷酷 1 千倍。这里人们忘记了,习惯——吝认它就称为残酷的事——这种习惯对父亲来说是侮辱性的屈服于动物的本能,而对母亲来说通常是孤立无援地屈从于可恨的滥用夫权。58

当人们还处在半野蛮状态的时候,具有野蛮人的无忧无虑和不周全的需要,而节制生育可能是有害的。在这个发展阶段,物质需要可能是唤起人类热爱劳动和脑力活动的必要的动机,以实现人类生活方式中一切历史性变革中最伟大的变革,——按照这个变革,工业生活战胜了狩猎和游牧以及好战的或掠夺的生活方式。在那个时代极端贫困有独特的好处,就象甚至奴隶制度有其独特好处一样,可能现在地球上也还存在这样的国家,在这些国家里它还没有失去独特的好处,尽管借助于比较开化的社会它并不难丢掉这种好处。但是如果在欧洲不论什么时候曾经有过,那末物质上贫乏多少能够促进人们更加勤奋地劳动或变得文明些的时代早就已经过去了。相反,每个人都看到,如果农业工人的处境改善了,他们将变成更加勤奋的工人和更好的公民。现在我要问:如果他们的人数再少些,他们会得到更高的工资,对不对呢?问题就在这里。因此攻击马尔萨斯的或者其他任何作家的任何次要思想并且使人确信反驳这个思想就是反驳人口原理,以此来转移对上述问题的注意力,是徒劳无益的。59

的确,再没有比大陆上大部分亚当·斯密的追随者和同一学派的许多英国政论家驳斥马尔萨斯理论的言论更可笑的了。他们通常以完全不了解马尔萨斯理论的含义为根据。这些驳斥者不是去填补在马尔萨斯考察后留下的空白,而是往往驳斥马尔萨斯已经发现了的那部分真理。用提高工资来减轻雇用工人群众的负担的各种方案就是建立在这种无知的基础上的。

适于它的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用立法的途径确定工资的最少数量,为它规定保证工人相当好的生活资料的费用。穆勒反对这条意见说:

如果不采取措施让每个需要者找到工作或至少找到工资,确定工资最少数量是徒劳无益的。这是方案的必要部分,并且许多不同意用法律或道德来确定工资最少数量的人们都承认它。社会上流行着一种意见,认为富人或国家有责任给予所有的穷人以工作。如果社会舆论在道义上的影响没有迫使富人限制自己的需要以便让全体穷人为了“满意的工资”而工作,那末为此目的,国家就有责任按地区或按全国规定捐税,打算用此方法来改变劳动和工资基金之间的比例,不是通过节制生育而是通过增加资本使工人得到好处。如果这项对社会的要求能够局限于当前这一代,如果只需要积累足以供

给现有人数获得较好工资的经常性工作所必须的资金,那末谁也不会象我这样热衷于捍卫这项建议了。社会主要由从事体力劳动的人们构成,因此,如果社会,也即如果工人以自己的体力来保卫享有余额的人们的安全,那末他们只有为了社会的利益在征收这个余额作捐税的条件下才有权保卫他们,并且总是只有在这个条件下,保卫才得以实现。然而在社会利益中占第一位的东西是人民的粮食供应。谁也不会为他的出生而受到惩罚,因此,没有这样的捐款。富裕的人们并没有责任来捐这样款,使每个已经出世的人得到满足。

但是,要求已经生产和积累了资本的人们节制需要,直到不仅向一切现在生存的人们,而且向这些人们或他们的后代认为应该生存的一切人们供应饮食和服装,那完全是另一回事。承担并实现这种责任,会废除一切肯定的和预防性的节制生育;人口会以尽可能高的速度无阻碍地增长,而资本的自

然增长无论如何不会比前者更快;因此为了抵补日益增长的赤字,捐税也将以人口增长的巨大比例开始上涨。当然,社会将试图要求以劳动来代替救济。可是经验已经指明,由社会慈善事业供养的人们应该期待怎么样的劳动。如果不是因劳动取得工资,而是为了工资才去劳动,则劳动无成效,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强迫无法拒绝的工人有效地劳动,只有用鞭子才能做到。当然, 有办法消除这条异议。一般他说,用捐税征集来的基金可以按整个劳动力市场分配,不让一个没有任何负担的工人有权要求在任何特殊的地方从特殊的官吏得到救济——看来法国“工作权”(droit du travail)的信徒们就是建议这样做的。那时个别工人仍有可能拒绝劳动;在劳动缺乏的场合,政府才开始创建补充劳动,来给自己挑选工人的机会,就象其他主人挑选的一样。但是日益增长的人口不论怎样有成效地劳动,也不能按照人口增长的比例增加产品,关于这一点我们已经讨论过多次了;以全部产品与人口相比较,除供养全体社会成员之外,剩余部分的比例越来越少了:当人口接不变级数增长而产品接递减级数增长时,全部剩余将逐渐消耗掉,供养穷人的税款将耗尽国家的全部收入;交税的和靠它过活的人们汇合成一大批人,那时业已不能再拖延实行节制生育了;死亡或者理智应当一起马上开始节制它。其实, 在前一时期,人类比蚂蚁或海狸社会高明的一切都已经消失了。

著名的作家在人所共知的通俗著作中如此多次地和如此鲜明他说出了这些结果,以致有知识的人们还不知道它们是不可原谅的。有这样的人,他自负地告诫社会,却忽略了这些论据,沉默地略过它们,并且如此论述或装腔作势地谈论有利于穷人的捐税,好象这些论据是不能够被驳倒的,好象它们完全不存在似的。这种人更加卑鄙可耻。

每个人都有权活着。我们假定这是不容争辩的。但是谁也没有权利把生命给予必须靠别人供养的人们。谁想坚持第一个权利,就应该放弃对第二个权利的任何要求。如果一个人没有别人救济甚至不能养活他自己,这些救济人就有权说,他们没有责任养活他有能力生出的所有子女。其实,有许多作家和演说家,其中包括最爱夸耀自己高尚情操的人们,他们对生活有如此无理性的看法——他们把妨碍乞丐在济贫院① 生育世袭的乞丐称之为残酷无情。某个时候,后代会非常惊奇地发问:这是什么人民?怎么他们当中这样的传教士居然能找到新信徒?

国家能够保证已经出世的全体人民有优厚工资的工作。但是如果它这样做,为了自卫,依照政府为之存在的一切宗旨的要求,国家应当采取措施, 规定未经国家的同意,一个人也不能诞生。在解除了普通的自然的鼓励自制力的时候,应代之以其它的鼓励。必须限制完婚权,后者并不比在一些有德国人的国家现存的完婚权不严格,或者严厉惩罚那些生育其无力养活子女的人们。社会能够养活穷人,如果监督他们生育,或者抛弃对不幸儿童的一切道义上的同情,可以让穷人任意生育,但不救济他们本人。可是听任穷人自由生育而不负起供养他们的责任,社会是不能不受制裁的。

慷慨地以慈善事业或工作的名义给人民以救济,如果与此同时人民不处在鼓励他们自恃的环境影响之下,这意味着浪费慈善事业资金而达不到目的。把人民留在这样的处境中,使其福利鲜明地取决于人数——在这种场合, 为了改善现在一代人的物质福利和通过它来提高正在成长的一代的技能,所

① 这里俄文是音译涅克浩茲,我们是根据英文原文 workhouse 译的。——译者

做任何捐款定将带来最大的可靠利益。但是如果你取消工资与人数的依存关系,如果用法律或社会舆论来保证人们一定的工资,那末,不论你给予人们什么样的福利,他们和他们的子女也不会明白:个人的自制力应该是维持这种福利的真正手段;他们只将倔强地要求你继续保证他们的和他们会有的全体后代的命运。60

这种异议,应用于产品三项分配制度,是相当充分的。如果在建议不论什么时候确立“工作权”或责成社会给每个愿意和有能力工作的人以工作的作家当中,不论谁的思想考虑到产品三项分配制度,就象考虑到经济制度的最终形式一样,如果在社会有提供工作的责任的同时,却不责成社会采取任何强制手段来节制生育,他就确实说了不合道理的话。实际上我们看到,在所有古老的国家,人口的增长已经到了产品三项分配制度所允许的极限。所以在此制度下,群众的福利水平确实取决于生育的节制程度。在允许国家充分利用国家自然资源的制度下,将是另一回事:在分析马尔萨斯理论时我们看到,在现有的技术知识状况之下,现在人口最稠密的国家能够为居民生产比当前多 8 倍的粮食,而且生产这些产品所用的劳动比例不是太子而是小于现在的比例,也即不是加重而是减轻群众的生活负担。而在生理上可能的最大生育速度下,3 个加倍①时期不能少于一个世纪的时间②;在此期间技术知识当然能向前发展,而且它们的发展期限又延长了。这样一来,在这里,我们有非常长久的、没有必要节制生育的远景。并且可以让我们遥远的后代享有这种关怀,大概他们的爱好将与我们的不同,所以还不知道,这些遥远的后代究竟关心些什么:是关心那时的人口不要再增加呢,还是关心那时人口不再减少。我们赞成这种观点。但是须知它的基础是假定制度允许国家从国家的自然资源中得到充分的利益。在使劳动丢开盈利的工作而转向赔本的工作的三项分配制度下,这是不可能的。在这种制度下,不到一个世纪的期限国家将感到人口过剩,在这种制度下,每个国家已经有过剩人口,不久便不再是荒无人烟的地方。在这种制度下,对每个欧洲民族的确存在着二者不可兼得的取舍:或者社会不能保证每个愿意工作的人有工作干,或者被迫采取措施反对增加人口。

但是,这是乌托邦,仍然是二者择一,也即在两个答案中选择一个的可能性,而不是只有一个唯一的必然解答,正如使人确信“劳动权”的因循守旧的概念的拥护者所坚信的那样。甚至在现有的经济制度之下,这一点儿也不是乌托邦;这种事情,就是在现有的经济制度之下也是很容易实现的。但是在这种制度下,社会在保证工人福利的同时,将必须使某部分工人受到一些限制,正如我们上面阐述过的,现在无数工种的工人,或者依照习俗或者依照法律受到这种限制对自己或对社会几乎没有任何好处。这里没有乌托邦,但是有必要对相当多的人的自由作某些限制。61 如果我们是限制的信徒, 我们会十分满意地宣布“工作权”能理想地解决社会问题。如果我们承认产品三项分配制度是经济生活方式的最终形式,我们会说:工作权是与我们关于个性自由的概念的不利条件结合在一起的,但是工作权仍然是能解决社会问题的最好办法”,正如我们在后面援引的穆勒在文章中所说的一样。但是。我们既不是限制的信徒,也不是不善于摆脱三项分配制度的理论的信徒,我

① 为使人口增加 7 倍所需要的。——车注

② 没有迁居国外,如果有迁居国外的,刚此时期会延长几个世纪。——车注

们想,社会问题将会圆满地解决,比起那些没有决心进行到底、但却不冷谈的愚笨他说社会为群众利益什么也不能做的人们所宣称的简单的“工作权” 来,它将无比优越。“劳动权”——是模棱两可的人们的思想,我们珍惜这些人们的诚挚和善意,但是逻辑却不允许我们附和他们。62

单纯的“工作权”,不会给社会带来从三项分配制度提高到更有利的制度的措施,其坏处是要对一部分工人进行某些限制。它不能令人满意的是, 它保证的富裕程度比更好地解决问题时可能有的程度要低得多。但是应当说,它确实保证工人一定程度的富裕,而且这个程度仍然比他们现在的状况高得多。63 改善工人命运的其它方案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这些方案不是建立在模棱两可地承认正确的原则基础上(完全承认这项原则要好得多), 而是建立在不了解三项分配制度下控制工资的规律的基础上。

这些方案的共同特点是,社会在使工人受雇用而找到工作的同时,给他以某种形式的附加工资,工人在竞争的影响下用自己的劳动才得到这类工资。在各种类似的形式中,对我们饶有兴趣的是在英国以配地制度(Allotment System)著称的制度,所以这一次我们仍然沿用英国的名称而不去寻找对应的俄国名称。这种制度就是给工人一小块不足以完全保证他生活的土地,以便让他要求受雇当工人。关于这个问题,移勒是这样说的:

用净增国家总产品的手段来调整工资之不足,当然不是用征集税款来抵补这个不足。通过工人自己的劳动来帮助工人,当然不是用助长其冷漠和懒散的方法给他以救济。在这两个关系中,配地制度比增加收入补贴的制度具有无可争辩的优点。但是,认为这两种制度对工资和生育的影响本质上有差别,我没有看到根据。所有补加工资的补助金使工人有可能领取较少的工资, 因此最终结果是降低劳动价格,其下降额正是工人从这些来源得到的全部金额。如果工人阶级的观念和需要发生变化,如果他开始认为满足自己本能比增加自己的和自己亲人的生活福利较次要,只有在这种场合,才可能截然不同。我认为,不能期待配地制度能够引起工人性格的这种变化。某些作家就此问题对我们说:“占有土地使工人成为有远见的人”。土地私有或与它作用相同的在不变条件下的永久占有权使他成为有远见的人,然而单纯的租用一年土地从来没有发现过这样的作用。占有土地能使爱尔兰工人成为有远见的吗?64 的确,有许多关于获得地块对工人的性格和状况有好影响的证据。我对这些证据的准确性不提出异议。在只有少数工人有地块的时候,当这是些享有特权阶级的高于一般水平并且不愿下降到一般水平的人们的时候,其结果就应当是这样的。同时,这总是一些从一开始就经过精选的、是工人中间最优秀的人们(然而这个优点是和害处连结在一起的,正是使那些比谁都准备好要以理智节制生育的人们容易结婚和生儿育女了)。但是我认为,这个制度在其对工人阶级状况的影响方西是微不足道的或有害的。如果地块只给予为数不多的工人,自然是给予没有地块也比别人生活得好的人;因此对整个阶层没有任何好处。然而如果制度普遍化了,每个或几乎每个工人都有了地块,依我的意见,其结果就和如果每个或几乎每个工人得到了补加工资的补助金一样。如果上世纪末全英国用配地制度取代补助金制度,那末毫无疑义,它同样会废除从前的人口节制,以致人口开始以同样的速度增长。20 年之后工资和地块一起同样不会超过从前没有任何地块的工资,正象工资和附加补助金不超过从前没有补助金的工资一样。在配地制度方面会有一个优点,就是按照这种制度,人民自己给自己生产出补助金。

我情愿完全同意,如果工人群众有土地,甚至不是私有而是以合适的租金租用,那末,在一定情况下工资不是降低而是提高。但是所以会有这些情况,是因为土地使工人在获得生活资料方面成为不依赖雇用劳动的人。靠工资生活和只从土地得到附加收入的人民的处境,与必要时只以其土地的一些产品为生、而雇用劳动仅仅是为了增加自己福利的人民的处境,是完全不同的。在谁也不是万不得已才出卖自己劳动的地方,工资不见得是不高的。“具有能够借用地产进行劳动的人们,不会为了不给他比饮食土豆和玉米更好的工资去出卖自己的劳动,尽管为谨慎起见,他们主要吃土豆和王米。沿着大陆旅行的时候,那里与丰富而廉价的食品相比,工资之高常常使我们大为惊异。这是因为大陆上很多地方的人民群众占有土地;那里没有必要也没有人乐意去从事雇用劳动,因此雇用劳动是罕见的,与粮食价格相比是高价的。” 65(《一个旅行者的札记》第 456 页)在大陆上有这样的地方,那里甚至在城里人中间任何一种生活资料也不受其特别从事的唯一职业所限制;只有这个才是那些对于其是否有被雇用而工作漠不关心的人们要求为自己的劳动支付高工资的原因。但是,如果土地和他们的其它生活来源只能给他们一部分食物,并不减少他们在过饱和的市场上为挣工资而出卖自己劳动的必要性, 结果就完全不是这样的了。那时他们的土地只会使他们有可能拿较低的工资和比现在较多的生育,同时把最低工资的限度降得更低,低于这个限度他们将不能够或者不愿意再降低。66

穆勒指出了这些弥补办法毫无价值之后,转向他认为最好的办法。只有在改变工人习惯的条件下,才能可靠地改善工人的命运。他说:

在对人民的观念和习惯不发生影响、通过它们也不发生影响的各种手段中,一个也不具有一点顺利提高工资的最小可能性。如果观念和习惯仍旧不变,甚至那些暂时改善最穷人们的处境可能有成效的方法,也只不过减少了从前用以节制生育的束缚,因此,只有那种场合,如果刺激捐税的吸引力迫使资本以人口增长的速度增加,它们才有可靠的影响。但是这个过程持续的时间不能太长,而一旦终止,国家会增加最穷阶级的人数,减少除最穷阶级以外一切阶层的比例;如果它延续到极限,除了最穷的人们之外,谁也不会留下。排除自然节制生育而又不以其它节制措施取而代之的一切社会指令必然会导致这样的结果。67

完全正确。但是,人的性格和习惯不管是什么样的称呼,——不论工人的、商人的、中国人的、英国人的都一样——能得到改善不外是由于情况改变所产生的这种改善。须知无缘无故的事是没有的。如果一个人表现不理智或不道德,这是有缘故的;排除这些缘故,他就会变好,然而舍此去期望他变好,就意味着用天真的幻想来安慰自己,对真正的科学来说这是完全下流无耻的。穆勒有关这方面的评论非常古怪,——一半评论是非常正确的,而另一半则陷入幻想。他悦,如果没有可能把工作安排得使雇用工人得到优厚工资,政治经济学就是可悲的科学。

对人类事业的这种观点是毫无根据的。与几乎所有其它灾难一样,贫穷的存在是因为人们没有应有的理智而跟随了自己的动物本能。正因为人能够不成其为动物,才能有社会。文明在其一切方面就是与动物本能作斗争。它证明了,人可以充分控制最强烈的本能。它以自己人为的影响这样改造人类大部分群众,以致未必在他们当中会留下许多自然习气的痕迹或回忆。如果文明还没有按照需要的程度来控制生育的本能,那末不要忘记,它还没有严

肃地关心这件事。68

在这里穆勒指出支持人们当中有害的漠不关心的偏见。是的,偏见是有害的。但是,只用它们来解释重大现象是非常不够的。偏见一违背明显的利益就不能长久维持;如果维持它,就是说,无论什么样的利己主义打算都在支持它。在现存制度下,生育对群众是有害的,但是它是否不给任何人带来利益呢?由于人口过剩产生的低工资,这对工人来说是不愉快的。但社会上是否有人为此高兴呢?穆勒自己作了回答:

可以怀疑,不论什么时候,除最穷阶层以外的无论什么社会阶级中是否真挚地和严肃地希望工资高。其他阶级总是非常强烈地希望有利于穷人的捐税不要太大。可是随后他们非常竭力希望工人阶级贫困。在本人不是工人的人们当中,几乎每个人都雇用工人,不惋惜工人廉价地出卖自己的劳动。69这就足够了。在三项制度下社会分为两大阶层,在工资问题上他们的利

益是直接对立的。低工资对其有利的阶级控制着经济事业的进程。工资又低、生育又过多的原因,现在明显了。这原因就是产品三项分配制,工资和利润分开,一个人受雇佣,另一个人雇用劳动。但是穆勒忘记了他自己提出来要注意的情况,却期待着借助于某种命运可以在雇用工人阶层中普及坚决不生育,期待靠信念的力量——确信一个人把子女生下来,却不能保证他们的命运,这是不道德的——将建立起这个决心。好吧。但是难道没有这么多的事情吗?每个做这种事的人都认为这是坏事,可是在有一定地位的人当中几乎谁也没有去制止它。例如,社会上什么阶级的全体成员不坚定地相信酗酒是吃亏的和恶劣的行为?可是,难道这种普遍的信念妨碍了酗酒在那些有利于发展这种恶习的阶级中占控制地位吗?因为涉及穆勒评论问题本身,举个更加今人信服的实例。在天主教宗教界的人当中,找不到一个这样的人,他会非常坚定地不知道,如果贞节的誓言一破坏,他的行为是恶劣的。谁还不知道,大多数天主教界的人没有按照这种信念生活呢?例外是很多的,但是他们终究是例外。他们对这个阶层的一般生活方式并无影响。70 问题在于,在现实的引力面前思想本身太软弱了,在生活需要面前大多数人的信念显得软弱无力。因此,所有关于自制力的提示对大多数人来说是白费力气。需要比较实际的手段,以使人们在生活中开始遵循为他们推荐的关于人口过剩有害处的理论的规则。穆勒亲自觉察到这一点而且寻找根据,用以证明,他的期望是正确的:大多数人接受了有关人口过剩的害处的思想之后,有良好影响。他说:

不应该忘记,如果我们讨论的意见推广开来,那末在广大妇女当中将有有力的帮手。多子女从来不是妻子希望的结果,妻子除了内体痛苦之外,还要承担由于子女过多而产生的不堪忍受的家务,她所忍受的贫困比丈夫的只多不少。对于广大妇女来说,摆脱这种处境就是幸福。她们现在无论如何也不敢提出这项要求,但是如果社会舆论道义上支持他们,她们是会提出来的。在还享受法律和道德观点保护的一切野蛮行为的残余中,最令人厌恶的显然是允许人们自以为有权占有别人。71

如果为了工人的福利需要对其子女人数作某些限制的意见在工人阶级当中已确立起来,那末性格庄重又受人尊敬的工人将遵照这些要求行事:只有那些一般地说不重视社会义务的人们寸起来破坏它。那时把道义上的义务—

—禁止可能成为社会累赘的子女出生——变为法定的义务,当然可以证明是正确的。我们有很多这样的情况,由于社会舆论,最后法律使顽固的少数人

负担这样的义务,即为了公共利益所有的人都应该遵守的、并且大多数确信它们有利而自愿承担的义务。但是,如果给予妇女与男子一样平等的公民权, 毫无疑义地也应该给予她们这种权利,那末立法决议就不必要了。就让习俗不再把一个身体功能变为妇女唯一的谋生手段和唯一的起作用的源泉,那时妇女在关心这项功能的问题上将获得同男子平等的发言权,这是他们从来没有过的。我们现在能够展望未来的一切有益的改良当中,应该认为在道德和社会关系方面,这项改良具有最为丰富的各种各样有利于人们的后果。

现在我们必须研究是否有希望,在工人阶级中普及根据工资取决于人口数量的规律建立起来的估念和规则,以及用什么手段来普及这些信念和规则。当然,许多人简直愿意不如分析地说,期望这个就是荒谬:因此在阐述希望的依据之前,我将指出,如果不能满意地回答我提出的问题,那末在英国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制度将不可挽回地会受到指责。按照这种制度,社会上的全体工人阶级以雇用劳动所得的工资为生,这个制度,许多作家都把它当做是 necplus ultra①文明。现在我们分析一下,是否应该认为过分地生育和工人阶级卑微的地位是这种制度的必然的后果。在雇用劳动制度下,如果不能在合理的范围内节制生育,那末这种制度是致命的。所以,政治经济学的主要宗旨应当是:无论是怎样地改造所有制和改变生产方式,它能使工人受到最强烈的和最简单的鼓励作用并有理智地生育,这种理智是雇用劳动制度所不同意的。72

这种观点的前半部分完全正确。如果妇女的发言权与男子的发言权平等地参加组成社会舆论、民族习惯和制度,当然生育问题将处在令人满意的状况。但是承认女权本身是以群众智慧和道德的高度发展、也即群众高度的福利为条件的。因为没有福利,不论智慧还是道德都不能发展。所以,有益的变更程序,看来必定是与穆勒在这里所假定的相反。在承认女权之前就应该提高群众的福利;如果女权将被承认,她的利益使社会避免人口过剩;自然地把动物繁殖的本能纳入社会福利所需求的范围,已经是社会福利的最终结果,应该去寻求产生这种福利的其它源泉。

穆勒似乎考虑得截然不同。他问,节制生育与雇用工人阶级的生活方式是否能结合得起来。按照他的意见,由于节制生育应该产生高工资和工人的高福利。他甚至是很肯定地回答这个问题的。雇用工人能够理解,工资数量是受资本与人口之间的比例制约的。明白这一点,他们会节制生育。连所有墨守成规的政治经济学家都是这样解决问题的。然而此后穆勒好象明白了, 这种回答过于天真。他意识到广大雇用工人至今仍然不能理解和保持节制原则,并且把这个归咎于两个情况:愚昧和贫困。按照他的意见,为达到目的, 必须排除这些障碍。

这样一来,为改变工人的习惯必须同时对他们的智慧和他们的物质处境施加影响。首要的是对工人子女的全民的认真的教育;同时必须有一整套措施来消灭整个一代人的极端贫困,就象法国革命消灭了贫困那样。73

墨守成规的政治经济学家通常满足于推荐第一个手段:“向人民传授吧,别的什么也不需要,”——他们说道。穆勒正确地认为,只关心这一点,意味着白费口舌。

旨在发展人民伪理智井向他们传授人们必要的知识,以使评论自己的行

① 最后阶段。——编者

为——这样的教育大概会鼓励让会舆论来否定各种无节制和无远见,尽管它还不能直接激起这种舆论:那时缺乏预见性充斥了劳动市场,它将象有害于公共福利一样受到严厉的谴责。我以为,如果产生这样的看法,那末它无疑地足以在应有的范围内节制生育;但是不应该只让教育来形成这样的看法。教育与极端贫困是不能并存的。严肃地教育贫穷的人民是不可能的。难以做到让从来没有享受过福利的人们开始觉察到福利的价值,让对日复一日的生活习惯变成漠不关心的人们理解无保障生活的灾难。个别人经常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然而只能期待全体人民善于保持富裕。如果不想出办法把整个做粗活的短工阶级提高到相称的福利水平,并且一直保持到新的一代成长起来, 要改善他们的习惯和提高群众的需要,将是一项困难和缓慢的工作。74

自然,这是正确的。但是用什么方法才能给予雇用工人群众这样的福利, 而没有这种福利,便不能受到教育呢?穆勒建议两种方法:用政府的资金大规模地迅速进行殖民化,以便把大部分工人居民一下子迁出国境,并且把未开垦的村社的土地分发给雇用工人和(从公共资金中)付给他们安家的补助金。这时他公正地指出:

但是,如果不使全体留在国内的农业雇用工人群众不仅得到工作,而且还得到在现有工资以外的大量附加工资,无论哪一种方法,或者两种方法结合在一起部不能大量减轻工人阶级的负担。这种附加工资使得他们能在他们至今仍然感到陌生的富裕和独立中生活和教育子女。如果我们的目的是可靠地改善人民的生活方式,那末小规模措施甚至产生不了细小结果,所以也完全不会产生任何结果。如果不能让整个一代象现在习惯于贫困一样地习惯于富裕,那就等于我们什么也没有做到;软弱的敷衍办法只会浪费资金,把资金保存起来要好得多,直到社会舆论和教育的进步创造出热心于改良计划—

—因为它的保证是非常有益的——的国务人员为止。75

当然,就是这样。有些事情如果在太小的范围内进行那是毫无作用的。然而我们想,不论以什么规模采用穆勒建议的手段,这些手段本身自然而然地应该受到这样的评语:它们太软弱了。在每一个人口稠密的国家里,符合穆勒定出的三项条件——没有居民、没有变成私人财产和上质良好——的土地面积很小。即使(空闲的?)土地到处都有许多,甚至就在英国也很多, 但是它们几乎全都不是太坏,就是已经变成了私有财产。在殖民化之前,它只能维持而不能颇大地提高现存的生活方式水平。一个人只有当“在祖国我过得太坏了”的思想驱使他,也即当他在祖国过得比他习惯的生活还差的时候,他才会离开祖国。如果对他来说,留在祖国并不比从前差,他是不会自愿离开祖国的。(当然穆勒谈论的是自愿移民;关于强迫移民连想也不该想) 穆勒推荐的治标办法实质上是无济于事的。

回忆一下,我们从他本人那儿听到:低工资对劳动雇主有利;他们是不愿意提高工资的,因为这会违背他们的利益。在此之后,不论谁来关心减少过剩的雇用工人,把土地发给他们当中的某些人,归他们所有,或者把他们的任何一部分迁出去,这能带来什么好处呢?当工业的领导权还在企业主的手中,而低工资是对他们有利的,也即希望受雇用的人数特别多才对他们有利的时候,这些措施能带来什么好处呢?假定由于迁居国外或分发村社的土地,英国的劳动涨价了,——假定这种情况发生了。尽管为达到这样的结果, 由于资金不足不可能发生这种情况。英国雇用工人变贵了。劳动雇主寻找廉价的工人,把德国人、比利时人招到英国来。

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在产品三项分配制度下是不可避免的。只要某个工业部门的工人要求提高工资,英国的劳动雇主每次回答说:“我们将从国外招收廉价的工人”。的确,每当英国工人拖延放弃要求的时候,他们每次都去招收。

让我们简短地重复一下我们从不是我们的而是穆勒所做的分析中得出的结论吧。

国家在该状况下,工资数量由用于工资的资本总额与雇用工人人数之间的比例决定。这种人数越多,工资水平就越低。工资水平越低,劳动雇主的利润就越大。这是穆勒自己说的。由此可见,只有当工业的进程将不是建立在雇用工人的基础上的时候,生育才可能受到应有的节制,工资才可能提到今人满意的高度;换句话说,只有当实际上不存在雇用劳动,也即不存在工资的时候,当实际上这个要素将与利润组合在一些人的手中,当个别雇用工人阶级和劳动雇主阶级消灭了,而代之以既是工人又是主人的同一阶级的人们时,工资数量才会令人满意。

* * *

迄今为止,我们跟着穆勒讨论了普通的没有任何专门特征的重体力劳动的工资规律,在每个国家,雇用工人的主要群众部在从事这种劳动。但是大家知道,有许多工作交给雇工做,工资与普通劳动的工资不同。这种偏离普通水平的原因,在占统治地位的理论中阐述得十分今人满意。这就是其中的某些部分:

如果工作特别令人愉快,工作愉快本身就是一部分酬金。因此工资与之相应地减少。反之,工作不愉快,工资相应地提高。从事可靠工作工人的工资比危险工作的低。如果训练工作要求较长时期和大量教育费用,工资会提高到使训练工人会做这项工作所花费的资金得到补偿。根据从这些局部情况中所明显地揭示出来的规则,不难编制非常长的无数情况的清单。这些情况具有提高各种工作的工资使之高于一般水平或者降到低于一般水平的特性。一般地说,一切特别愉快、轻松或容易了解的工作都有为它降低工资的趋势, 而一切相反的情况,则提高它。为了指出理论上相当重要的事实,这样几句话对我们就足够了,即:在工人所得的工资中包含有许多除了应当称之为真正工资的因素以外的许多因素。

第一,雇用工人的工资通常多少有一点保险费。水手的工资有一部分是作为他的职业不无危险的酬金。在街头巷尾或市场上等待雇主的搬运工人的工资中有一部分是作为对他有一天会冒失业风险的报酬。

第二,工资中总有一部分是补偿培训工人所花费的资金的。木工比挖土工人得的多,顺便说说,因为学会木工的时间应比挖土工人的长。在专业性强的劳动工资即医生或律师、工艺师或工程师的工资中这一部分达到相当大的数额。然而就连教育从事最简单的重体力劳动的人,也要花费可观的资金。成年工人得到相当部分的工资,说实在的,只不过是因为成年工人一般他说应该花费自己的一部分工资来教育子女。这里好象是几代人的连环担保:每一代人在工作的年代要抵偿上一代人花在教育他身上的资金。

还可以指出构成工资的组成部分,但是就我们的目的提出这两点已够了。我们想说,假定为参与生产的每个要素而存在的各个阶级人们制订的经济制度是尽善尽美的,那末,就不应当停留在产品三项分配上,而需要采用复杂得多的分配:生产三个主要要素之中的每个要素再分解为几个因素。保

险费和补偿资本——这是占统治地位的理论对利润类的分类。我们现在看到,它们包括在工资内。是否不应该期望它们与工资分离开来,让雇用工人只得到地地道道的工资?可以想出一种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将会是这样的。特殊的企业主阶级可以从事教育子女和为专门职业培训年轻人。企业主以后让他们所培训的工人在这样的条件下受雇用,使工人从所得工资中交给他们相当部分,就能收回这方面的资本。要是象墨守成规的经济学家那样理解其含义的话,也即每种职业应当各自具有单另一阶层人,除了从事这个职业之外什么也不做,那么,这样的制度就与分工原则更合拍,难道不对吗?要不然,你们自己判断吧!雇用工人除了劳动之外还要教育子女——这跟什么相似呢?须知一个职业应当妨碍另一个职业,难道不对吗?

至于保险费,它已经被保险公司把它从工资和利润中分离出来了。这种保险公司的组成不是通过需要保险者相互保险,而是通过组建特殊的保险公司,从这项业务中吸取特殊的收入。至今这些公司没有考虑为同意分给他们一部分自己工资的工人进行劳动保险。然而这都是非常重要的。的确,工人除了自己的一定部分工资之外,那时还要丧失独立性;可是这有什么特别的? 因此他不会没有工作。

如果按照墨守成规的经济学家的概念来推断,就应该得出这样的结论。确实,为使生产的各个要素真正个别地为一个特殊阶级的人们所有,应该把保险费和资本消耗从现今的工资中分离出去。否则雇用工人仍然不仅仅是雇用工人本身,而是工人和投保人以及企业家的某种混合体。完全划分职业还没有做到。当然,如果实现它,那末,雇用工人会进入被教育他的资本家和为他保险的资本家所奴役的那种人的地位。然而不应为此发窘:为了满足于对职业划分原则的墨守成规的观点就应当是这样的。墨守成规的政治经济学家并不因说工人从比较独立的地位转入较少独立地位这类蠢话而发窘。然而这就是不幸:连续不断地采纳他们对职业划分原则的观点,就会连雇用工人阶级都被消灭。被别人无论用什么来奴役的人,会形成奴隶的经济特性。就是说,只剩下不同类型的资本家,他们把自己奴役的人们、自己的奴隶出卖给其他资本家为其劳动;就是说,除去其它因素的掺和之后,连工资本身也消失了,剩下的是主人对奴隶培训和赡养费用。按照占统治地位的理论,这点已经不中用了。

当然还没有达到这种地步,也不会达到。因为开始向与被占统治地位的理论评价过高的形式相反的另一种制度转变了。它还来不及全面发展,就即将被性质截然不同的原则从科学和生活中排斥出去。然而如果它没有遇到这个反对者,它会因自己的发展而自我消亡。它将以新的任何样的名义使奴隶制度复辟。

请看穆勒对三项分配形式还指出了什么样的特点。它本质上与东方的制度意义相同。政治经济学家从盖洛道特读到它的时候,竟如此痛骂这种制度。76 大家知道,埃及有过种性。每一个政治经济学家都知道,凭自己的身份他应该认为种性的存在是最荒谬、最不合乎自己的理论原则的东西。请看看吧, 正直的穆勒是如何交待的:

至今不同工种的工人之间的划分仍然如此分明,他们之间的分界线仍然如此清晰,其结果几乎等于按种性来继承划分:每种职业主要由已经从事它们的、或者社会舆论认为与其相等的职业的人们之子女来补充,或者由那些出生在较低等级,但以自己的努力得以提高的人们的子女来补充。自由职业

几乎只山从事这些职业的或有闲阶级人们的子弟来补充:高级机械制造职业由从事过它们的人们的、或与他们站在同一等级上的商人的子弟来补充;低级机械制造工作中也完全一样;而做粗活的工人,除个别情况之外,仍然继承自己原来的状况。因此迄今为止,每种工种的工资数量,与其说由全国总人口增长程度来决定,不如说是由本工种工人的增长程度来决定的。77

正如读者从这段的最后几句话所看到的,他说这些是为了解释工资与生育的关系。我们举出一个由他证明了的事实来评论一下:这个事实是偶然属性呢,还是占统治地位的理论评价过高的根本特性之一?不过,大可不必评论太久:问题当然是一目了然的。

有些位置比其它的有利一些。一般地说,谁将占居这些位置呢?现在占着这些位置的人是否愿意关心一下把它们传给自己的子女呢?根据人类天性的规律来判断,应当期待这个。父亲们的企望能成功吗?他们按照自己优越的地位有办法使自己的子女做好接班的准备;而其他的父亲就没有这些手段。结论是不容置疑的。

还要指出穆勒也指明了的一个情况。如果一个家庭中不是一个人,而是有两个人能工作,那末,只让其中一个人去工作,另一个人由他供养,不工作或者做点没有意思的、只是为了消磨空闲时间的而不需要什么麻烦的事, 来让人由于空闲把时光耗费在胡言乱语上,这样做对社会有好处吗?对社会来说这是不利的;但是对于家庭本身来说,在产品三项分配下,这并没有害处。请听一听,穆勒说了些什么。他指出,如果雇用工人除了自己主要的受雇用的劳动之外,无论从什么样的家务劳动中得到某些收入,那末他主要职业的工资会照着这个附带收入相应地减少。要知道,由于自己的附带收入, 他可能靠降低了的工资生活,因而,他可能满足于降低了的工资;如果他能够,那末他还要求什么呢?竞争强迫他满足于低工资,指出这点之后,穆勒接着说:

由于同样的原因,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一般地说,在有妇女和儿童辅助工人劳动的行业中,工资往往较差。在这些行业中,阶层的习惯所要求的收入——由于多生育,工资几乎必然会降低到这种收入的水平——形成了全家工资的总和,然而,在其它行业中这样的收入应该由一个男工的劳动来获得。很可能,甚至全家的全部工资总额比其它行业中一个男工的工资还少,因为结婚以后理智地节制生育是非常差的。有时结婚的唯一直接后果好象是生活得到了改善——两个人的工资合起之后,男工和女工可以在婚后把家务操持得比婚前好一些。手摇机床的织布工往往就是这样的。几乎所有的纺织部门女工可以得到并且得到的与男工一样多。其子女从很小的年纪起就劳动。但是,象纺织工阶层中全家收入这样少、人们结婚这样早的行业,几乎连一个也没有。值得注意的是,有这样一些纺织劳动部门,它们的工资比普通纺织工资高得多。正是这些部门,是既没有妇女、也没有儿童在其中劳动的部门。考察纺织工人状况的委员会(Handloom Weavers Commis-sion) 证实了这些事实。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于 1841 年出版。但是不能由此得出关于排除妇女在劳动市场自由竞争的论据。如果男工和女工的劳动工资甚至不比一个男工可能得到的多,那末,女工的利益,即她的生存不依附于丈夫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儿童应当处于依赖地位,因为由于他们在劳动市场上的竞争而降低工资,便成为有关限制他们劳动以便使他们能更好地受教育这一问题的重要因素。78

这个三项分配原则是非常可爱的东西。你研究得越深入,它与经济科学的基本思想美妙的协调一致性就揭示得越清楚。如果丈夫一个人工作,他得到一定的工资。如果妻子不把时间白白地浪费在无稽的烦恼上而是象丈夫一样有益地工作,她同丈夫一起得到的工资将不比从前丈夫一个人得到的多。如果子女也来帮助父母,父母和子女的处境丝毫也不会改善。多么出色地鼓励每个能劳动的人都去从事有益的劳动呀!多么好的激励对劳动的热爱!多么正确地合乎按劳付酬呵!

分析三项分配制度的一项,给予我们相当大的一堆对这个制度有利的建议。让我们看看,分析其余的两项会发现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