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名字写在水上的人——济慈

死亡,这保存一切使之不朽的寒冬,掠过

历史的长河——于是,那不会留下任何痕迹的时间的湍流,一变而化为水晶的卷轴——

阿多尼斯!

于是这灿烂的名字永远中闪耀!

——雪莱:《哀济慈》

被雪莱称为天神阿多尼斯的济慈(John Keats)生于 1795 年,开马厩的父亲在他 10 岁时去世。母亲把他送进一家很好的学校读书,然而,不幸的是,不久之后,母亲也离开了他们几个孩子,到另一世界与他们的父亲团聚去了。结果,外祖父成了他们的保护人。

济慈生得胸深肩阔,下肢与上肢相比显得短小,有一副低沉、庄重的嗓音。小小的头上覆盖着浓密的褐色卷发,一双大眼呈深蓝色,但有时却炯炯闪光;俊美的嘴配上一片突出的下唇,使整个面部具有一种大胆和好斗的表情。但实际上,济慈后来的一生显示出他是个心地极其善良、很有责任心, 脚踏实地的人。他不满 15 岁时,祖父母也相继离开人世。作为长子的济慈便毅然决然地担负起养活弟妹的重担。于是,15 岁的济慈开始给一位外科药济师当学徒,一直干到 20 岁。之后又开始作为一名医科大学生在伦敦各家医院巡回实习。但对于医学,济慈毫无兴趣。于是,他弃医而从事文学创作。但由于终身都没有一笔固定的收入,他一生中都不得不时而干干医学这一行业,挣取稍许的生活费。

在济慈短短的 25 年生命中,有三件事明显地影响着他的生活的创作。即,不存在真正能获得谋生手段的任何希望,对一位姑娘怀着一种狂热而毫无希望的爱,以及那吞食他的生命的肺痨。济慈终生也没有固定的工作,虽曾打算移居南美,也曾计划申请在来往于印度的商船上当一名外科医生,但都告失败。而他对于一位名叫范妮的女孩子的爱,虽然无望结合,却使他写出了许多美妙的抒情诗和信件。

济慈 22 岁时认识了 18 岁的范妮·布劳纳小姐。当时,济慈和朋友布朗住在一处隔成两家的房子里,他们的邻居就是布劳纳小姐和她的母亲。范妮身才修长苗条,性格天真活泼,虽说不上天生丽质,却很有几分贵族小姐的气派:任性、高傲、无拘无束。她对济慈的才貌都非常地爱慕。而诗人更是深深地坠入了情网。他在一封信中说“我要用一个比‘光彩照人’更光彩照人的字眼,比‘美丽’更美丽的形容词来赞美你”。他们在一起度过了一段真正幸福的时光,在这段最美好的日子里,济慈写下了他的传世之作:《海波里翁》的大部分诗稿、《灵魂颂》、《圣亚尼节的前夕》、《夜莺颂》这是他一生中最有成果的日子。

几个月以后,诗人离开了他的爱人,主要靠信件来倾诉他的感情,起初, 他的信件并不伤感,但,过不多久,一种猜嫉之心开始折磨着诗人,竟一次又一次地逼着范妮对他作出永不变心的表白。

早在他认识范妮以前,济慈就在照顾弟弟汤姆时染上了肺病。之后病情日益加重。他浑身无力,成天发着低烧。病入膏盲的济慈暂时放弃了其他企求,只是渴望能得到爱的安抚。于是他抛弃了以往的矜持和顾忌,不顾一切

地追求范妮。他说:

我渴求你的同情和爱情——唉,爱情? 我不要只是挑逗而不与实惠的爱情!

于是,1819 年 12 月底济慈和范妮订了婚,打算来年一月举行婚礼。然而, 新年刚过,济慈开始吐血,他已在“它鲜红的颜色里看到了自己的死刑执行令”。随着死期的临近,济慈的信愈来愈凄苦,愈来愈使人读后感到揪心。在绝望的情热当中,他就像一个以为自己被人遗忘掉的小孩子那样发狂和无可奈何。此时,济慈提出解除婚约,但范妮没有答应。她对济慈的一片柔情倒从未动摇过。尽管她对济慈的天才和力量毫无觉察,但她爱这个人。最后, 当济慈处于危及状态时,她与其母亲把济慈接来与她们住,由她们看护。济慈在那里度过了他在祖国的最后一月。

医生建议济慈去意大利疗养。1820 年 9 月济慈在画家史蒂文的陪伴下, 登上了去那不勒斯的海轮。这位以这个国有古代众神为创作灵感的年青人眼看要到那久已神往国土应该是多么幸福啊!然而,疾病把这种幸福之情全带走了,他在信中写道“在这一趟去意大利的旅途中,每天早上天一亮我就醒了,而且感觉很可怕。我得努力去那里,尽管怀着像是对一座森严可怖的炮台进军的感觉”。不仅如此,与布劳纳小姐的分离给他带来的是更大的痛苦, 他写道“纵使我的肉体本来能恢复健康,这种别离也会妨碍它痊愈。那最能促使我希望活下去的东西恰恰会成为促使我死亡的主要原因。我对此无可奈何。”此时他甚至日夜都盼望死去,以便从那种相思的痛苦中解脱出来。但同时,他又对生的幸福抱着一丝的希望,因为痛苦总比死后的虚无要好。

济慈静静地躺在上床上,相信自己的末日已经来临。他让每天看护他的史帝文把恋人范妮和他妹妹的信放进他身边的一只小盒子里,准备死亡后作为他的陪葬。

一天,床塌上的济慈听着屋外小溪的淙淙声,这种永不停息的潺潺流水使他想起了英国戏剧家博蒙特所写的剧中名句:

你所做的一切好事, 都将记录在水上。

济慈面对即将到来的死神,毫无畏惧,他平静地对史蒂文说,他希望自己死后的墓碑上不写名字,也不写墓志铭,而只写上:

这儿埋着一个名字写在水上的人。

经过四个星期的极度痛苦之后,1921 年 1 月 23 日下午 4 点安息和睡眠,顺从命运与心灵平静的时刻终于到来了。这位英国诗坛上的英才在异国他乡溘然辞世。这位年仅 25 岁的诗人的名字经雪莱的神笔一挥,从此永垂不朽。

济慈的诗歌是英国浪漫主义最芬芳的花朵。在他的作品里,散发出一种浓浓的感觉主义,即,诗人对外部世界美的印象特别敏锐的感受力在文学上反映,这种反映不仅有男女爱情,而是有拥抱世界中的一切万物的倾向。原因是济慈比其他的浪漫主义诗人更具有诗人气质。他在作品中很少考虑思想

原则,没有什么爱国主义的宣扬,也没有拜伦、雪莱所追求的自由和呐喊。他的诗是纯艺术的,想象力是唯一的源泉。他的格言就表明了这一点。他常说:诗人应该无原则,无道德观念,无自我。换言之,真正的诗人既享受阳光也欣赏阴影,就像莎士比亚既塑造了伊阿古这样十恶不赦的恶人,也塑造了贞洁的伊莫根一样。

本着这种原则,他在作品中表现了对各种感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所具有的极敏锐的感受力。他长于描写一切不同种类的声音、气息、味道和触觉。在这方面,他具有一个令任何最伟大的诗人都感到嫉羡的丰富多彩的语言宝库。他具有再现自然美丽特殊禀赋。而且,再现自然美从一开始就是他追求的目标。这一点可从济慈所崇拜的诗人中看出。

济慈厌恶矫揉造作的古典派,而对斯宾塞却崇拜得五体投地,早在 1814 年,他就写了一首名为《仿斯宾塞》的诗。斯宾塞给济慈许多东西;九行体的格式、优美的音调、神话、典故、通过文学想象力构筑起来的浪漫世界。在济慈写给他初期的诗人朋友李·亨特的名叫《作于李·亨特先生出狱之日》的诗中,他又提到斯宾塞和弥尔顿:

闯入斯宾塞的殿堂和园林

要摘着鲜花,又同有胆略的弥尔顿驰骋于太空之中,接着他的天才 快乐地飞进他独自的境界。

谁能损害他的名誉,当你

早已死去,连同你的爪牙一群?

如果说上两位英国大师给予济慈以形式,那么,神奇的古希腊文明却给了他以灵感。他曾一度与他的朋友查理士·考登·克拉克夜读十六世纪诗人乔治·查浦曼所译的荷马史诗,两人越读越兴奋,读了一个通宵,清晨才散。但等克拉克稍事休息,十点钟起来吃早饭时,发现桌上放着一个信封,里面装着那首后来成为英国十四行诗中的佳作《初读查浦曼译荷马有感:》

我游历了很多金色的国度, 看过不少好的城邦和王国, 还有多少西方的海岛,歌者都已使他们向阿波罗臣服。

我常听到有一境域,广阔无垠, 智慧的荷马在那里称王,

我从未领略它们的纯净、安详, 直到我听见查浦曼的声音

无畏而高昂。于是,我的情感有如现象家发现了新的星座, 或者像考蒂兹,以鹰隼的眼 凝视着太平洋,而他的同伴, 在惊讶的揣测中彼此观看, 尽站在达利安高峰上,沉默。

诗人通过在诗的王国中畅游,以一个诗人的全部活力和敏感,来感受查浦曼雄迈的风格,渐渐地,他的诗的风格走向成熟,开始写更长一些的诗体。《我踮脚站在小山之上》就是一首 200 多行的长诗。在这首诗中,作者探讨了诗与自然的关系。他写道:

是什么使诗人和智者写作

如不是自然之光的美丽天国? 从一句诗的从容大度,

我们看得出山上松树的摆舞, 听一个故事讲得圆满到底, 我们感到了山楂地的荫庇。

诗人把诗艺和景物联结了起来,他还谈到了神话在诗里的作用。最后的结论是灵感来自生活,而诗又给生活以慰藉。不过诗人不能局限于生活中,因为他常常“被高举到世界之外”“打破了我们人间的铁栏/进入到一个奇幻的世界”。

另一首诗名叫《睡与诗的关系》,还不如说探讨了济慈自己怎样才能成为一个像样的诗人。诗人一方面十分爱好优美、和谐的大自然,另一方面, 他又想与它们告别,超越他们,进入人类心中的“痛苦和冲突”。

1817 年 4 月始,济慈开始写他最长的诗,即《恩狄米昂》。恩狄米昂

(Endymion)是希腊神话中的人物,一个英雄的牧童。为月神所爱,众神之王宙斯允许他永保美貌,条件是他必须永远睡着。而济慈诗中的恩狄米昂却是一个忧郁的探索者。他之所以忧郁是因为他在梦中热爱他的美丽的月神, 因而尝到了一种“与宇宙精质结成友伴”的高度快乐。醒来后,便感到人间的一切都是如此无聊。为了寻回这个梦,他下地狱,入海底,最后遇到的却是一位印度女郎。正当他打算放弃他的追求,甘于在人世生活时,印度女郎摇身变成了他日夜追求的月亮女神。原来这就是他的恋人。于是两人挽手而去,再无踪迹。

济慈曾说,一首长诗可以“考验创造力”。他认为创造力是诗歌的北极星,犹如幻想是他的帆,想象是它的舵一样。而《恩狄米昂》正是那想象力的结果。长诗以这样一句名言开始:

美丽的东西是永恒的欢乐

它的美随时而增,它永远不会化为无物。

诗人一开头就表明人的灵魂对美的追求:梦幻之美、爱情之美、青年男女之美以及大自然的美。

然而,这种美的追求却遭到了保守的人物的攻击。一位署名为 K 的人在

《勃腊克武特》这季刊上发表评论说:作一个挨饿的药剂师比做一个挨饿的诗人要强得多,明智得多。所以,约翰先生,还是回到你的药店去吧。回到膏药、药丸和油膏盒去吧。只不过,看在上帝的面上,下药时可不要像写诗那样大用其止痛剂和催眠药。

这种恶毒的攻击没有使诗人气馁,反而促使他对自己的创作作了深刻的

反思。1818 年始,他不仅没有回到药罐中去,反而佳作不断出现。在短诗有

《再读“李尔王”有感》、《每当我害怕》、《灿烂的星》。这后一首诗是写给他那恋人的:

灿烂的星!我祈求像你那样坚定—— 但我不愿意高悬高空,独自

辉映,并且永恒地睁着眼睛, 像自然间耐心的,不眠的隐士, 不断望着海涛,那大地的神父, 用圣水冲洗人所卜居的岸沿, 或者注视飘飞的白雪,像面幕,

灿烂,轻盈、覆盖着洼地和高山——

呵,不——我只愿坚定不移地以头枕在爱人酥软的胸脯上, 永远感到它舒缓的降落、升起;

而醒来,心里充满甜蜜的激荡, 不断、不断听着她细腻的呼吸, 就这样永生——或昏迷地死去。

其次,他还写了更多的叙事诗:《伊莎贝拉》、《圣亚尼节前夕》、《莱米亚》。《伊莎贝拉》是一首无论在情节安排,还是语言运用以及人物描写, 充分体现了济慈的独特风格的长诗。这首诗是根据薄伽丘的《十日谈》中第四日第五篇故事写的,主要情节是两兄弟发现他们的妹妹同一个他们所雇用的管事恋爱后,将他秘密杀死了。妹妹后来找到了自己爱人的尸体,并将他的头取下埋在一个花盆里,上面种一株紫苏花,每天用眼泪浇灌,但不久被她的哥哥发现,结果花盆被偷走,姑娘也因心碎而死。诗中写道:

从此,她忘了日夜和星星

从此,她忘了树梢上的春天, 她忘了流水潺潺的山谷,

也忘了冷峭的秋风飞旋; 她不再知道白天几时消逝, 也看不见晨光升起:只不断静静地望着她甜蜜的紫苏, 并且把泪水滴滴向它灌注。

而《圣亚尼节前夕》更是一首庆功的诗。这也是根据一个民间传说而描述的罗米欧和朱丽叶式的故事,传说,圣亚瓦是罗马少女,于 14 岁时以身殉

基督教。为纪念她而有圣亚尼节,定在每年 1 月 20 日。传说少女如果在这个节日的前夕祈祷,便可以梦见未来的丈夫。济慈诗中的少女是梅德琳,在这一天,她的乳媪告诉她说:

在圣亚尼节的前夕,

姑娘们都能看到恋人的影像, 只要她们遵守正确的仪式,

在甜蜜的午夜,她们的情郎, 就会在梦中对他们情话绵绵, 她们必须不吃晚餐就上床, 将百合似的玉体仰卧朝天,

不准斜视或后顾,只面对天堂, 只对上天默念她们的一切愿望。

少女梅德琳匆匆地从晚会上回到了自己的闺房,打算按照乳媪说的去祈祷, 看看是否会看见自己未来丈夫模样与自己已经偷偷相爱的邻家仇人的波菲罗一样。这晚,热烈地爱着梅德琳的波菲罗在乳媪的帮助下早已藏在自己心爱人的闺房的壁橱里。等梅德琳入睡以后,波菲罗走了出来,先是端详着月光下她的睡姿,后来拿起她的琵琶弹起了普罗旺斯的哀曲《无情的妖女》。梅德琳醒来,为梦中“纯净的欢愉”的消失而流泪。但她对他的爱人说:

爱,别离开我,使我一生难过, 要是你死了,我岂不永远漂泊?

于是故事达到顶点:

听了这情意绵绵的话,他立刻站起身,已经不是一个凡人, 而像是由云雾飘起,远远沉没在那紫红的无际的一颗星。 他已融进了她的梦,好似玫瑰把它的香味与紫罗兰交融—— 便这时,西北风在猛烈地吹, 刺骨的冰雪敲打窗户,给恋人

提出警告:节夕的月亮已经下沉。

最后,这一对恋人不顾外面刺骨的寒风,也不顾及家里人的反对,朝着他们的幸福奔去:

于是他们逃了:阿,在那远古, 这一对情人逃奔到风雪中。

这首诗在格律上,济慈采用的是十七世纪后半叶德莱顿式的双韵体,由于这一诗体讲究的是对仗效果,很适合于煊染气氛。济慈的叙事能力在此得到了充分的施展。

济慈还有一个宏愿,即成为一个伟大的戏剧家。他曾说:“我的雄心之一是要在现代戏剧的创作方面掀起一次巨大的革命。”遗憾的是他只与朋友查理士·勃朗合写了一个五幕诗剧《奥托大帝》。他的早夭使英国文坛,乃至世界文坛失去了一个伟人。

尽管济慈未能成为一个大戏剧家,仅他的六大颂歌也足够我们后世对他的才能产生崇敬之情。它们是《惰颂》,在这首诗中,诗人提出自己一生的

三个追求,即爱情,雄心和诗歌;《心灵颂》除了颂扬爱情、美感外,还歌颂人的思想。在《忧郁颂》中,诗人说忧郁是一“恋女”,她的温柔和美丽足以抚慰人所受的创伤。而《秋颂》却显示出一种纯洁、贞静的圆熟的美。六大颂歌中,《夜莺颂》和《希腊古翁颂》属于英国文学史上最佳诗歌之列。

据布朗说,在早春的一天,济慈坐在布劳纳家花园里的一株梅树下时, 一只夜莺的歌声使诗人感到一种恬静和持久的喜悦。于是他写出了传世的《夜莺颂》。诗一开始,诗人便描写了自己当时如同服用了麻醉剂一般沉入幻想的境界:

我的心儿在痛;

困盹和麻木刺进了感官, 有如饮过毒鸩,

又像刚把鸦片吞服, 全身沉向忘川河。

这使诗人沉入恍恍惚惚的梦幻般境地的不是毒药,也非鸦片,而是那夜莺的歌声。接着,诗人又想到美酒。

唉,要是有口葡萄美酒该有多好! 那冷藏在地窖的陈年佳酿,

一尝就会使人想起绿色的大地, 想起花神,恋歌,阳光下的欢畅! 但愿有一杯满溢着南国的温暖, 满溢着真正的、殷红的灵感之泉, 杯沿闪烁着珍珠般的泡沫,

那染得鲜红的嘴唇;

哦,我要一饮而悄然离开人世。同你一起隐没在幽暗的林间。

接着,诗人从美酒回到了自我,回答了诗人在第一节中提出的心儿为何而痛, 为何要逃离凡世的两个问题,即,人世间有太多的病痛、烦恼和悲凄:美在褪色,爱不长久。但在诗的第四节中,诗人好像又找到了慰籍。即,酒、麻醉剂都没能做到的,诗却做到了。诗人想告诉人们诗的力量是巨大的,只有诗人能帮助人们摆脱烦乱的社会:

去吧!去吧!我要飞往你处, 不乘酒神用群豹拖拉的车驾, 而是靠诗神无形的翅膀,

尽管头脑已经困顿,疲乏。

后来,诗人用夜莺的归属,想到远离人烟、狂涛拍岸的孤岛上,囚禁的公主的孤寂。由此,诗人猛然想到自己不也是孑然一生吗?于是情不自禁地说出:

孤寂!这两个犹如钟声,

把我送回我独自立足的地方!

诗人由此回到了现实!呵,别了!幻觉!你这引人入迷的小妖。

夜莺飞去,但她的歌声仍在耳边萦绕。诗人虽已回到现实,但仍弄不清这究竟是幻觉还是梦。

哎,这是个幻觉,还是白昼的梦? 歌声飞逝了:——我睡着,还是 醒着?

产生于同一年的《希腊古翁颂》与《夜莺颂》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诗人的想象力的结晶。不同之处是夜莺给人一中空灵的感觉,因为我们只闻其声、不见其形。而象征古代文明的古翁展露其形,却默不作声。留给人一种静态的美。

引起诗人如此多想象的是一个刻有浮雕的石翁,石翁上刻着许多人物和情节。诗开始说:

你委身“寂静”的、完美的处子, 受过了“沉默”和“悠久”的抚育, 呵,田园的史家,你竟能铺叙

一个如花的故事,比诗还瑰丽: 在你的形体上,岂非缭绕着

古老的传说,以绿叶为其边缘,

讲着人、或神、敦陂山谷或阿卡狄山谷? 呵,是怎样的人,或神!在舞乐前

多热烈地追求!少女怎样地逃躲! 怎样的风笛和鼓铙!怎样的狂喜!

这是一群神和人在舞乐中如醉如狂地追逐着一些少女。还有一个场面是一个乐师在吹风笛,一个青年在向一个姑娘求爱。恋人处在想吻而永远也吻不上的状态。接着是另一个场面,一群人牵着牛去祭祀。突然,诗人意识到古翁上的艺术处于永恒的寂寥,没有活动,没有生命,也没有灵魂。艺术与现实何者更优越?

哦,希腊的形状!唯美的观照! 上面缀有石雕的男人和女人, 还有林木,和践踏过的青草;

沉默的形体呵,你像是“永恒”。使人超越思想:呵,冰冷的牧歌! 等暮年使这一世代都凋落,

只有你如旧;在另外的一些忧伤中,你会抚慰后人说:

“美即是真,真即是美”这就包括你们所知道、和该知道的一切。

“美即真,真即美”,诗人由此把有限扩大成无限的真理。而诗人自己的超人的想象力即是这句话的最动人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