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大家庭中,地理学也是个“大户”

关于地理学在科学总体系中的地位,也是很特殊的。因为地理学具有一般学科难以具备的特性。

我们知道,科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知识体系。从大类来说,可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个大类。那么,地理学又属于这两类哪一类呢? 根据近现代人的科学分类的传统习惯。一般地把地学多划入自然科学之列。所谓自然科学六大基础学科——“数、理、化、天、地、生”。其中的“地”, 就是“地学”。由于地学包容的下属分支学科甚多,有人统计不下百十余支, 兼之许多分支又与地学同级学科(数、理、化、天、生)关系甚密,并有不少共同边缘学科(如数量地理学、地球物理学、地球化学、天文地理学、生物地理学等等),因此不少人认为,“地学”在六大基础学科中,也是个“人强马壮”的“大户”。地理学为地学大分支学科之一,故地理学属于自然科学。说到这里,事情就明了吗?未也。问题并不那么简单。

现代地理学除了具有自然科学的特性(指地理学的自然地理学部分)外, 它还具有社会科学的特性(指地理学的人文地理学部分)。而地理学的人文科学部分是属于社会科学范畴的,地理学的自然地理部分又是属于自然科学

范畴。因此说,作为既包容自然地理学内容,又包括人文地理学内容的地理学是身跨自然科学又跨社会科学的两栖科学(图 1-7)。是跨学科的学科, 并自成体系。由于现代地理学又特别强调自然与人文现象研究的统一(一体化、生态化、社会化、综合性),故地理学的属性,又可定义为“综合性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