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自由
在交待完弥尔顿夫妇的婚姻纠葛以后,现在该谈谈 1644 年弥尔顿小册子最多一年的另一个《阿留帕几底卡:论出版自由》了。不过还得简单说一说英国印刷出版业的历史,再联系弥尔顿的态度。
英国政府早就重视这种足以影响舆论的新工具。1556 年英国在玛丽一世治下,伦敦出版公司被授予法律特权,一切出版物都必须到该公司出版登记员处登记,既保护图书经营,也控制作家。没有执照就不许成立出版社,或印刷未经审查许可的任何东西。否则以滥刑专断著称的朝廷内的“星法院” 就对触犯的人进行刑事审判,甚至制定出版条例。皇家权力垮台后,检查照样进行,搜捕权力转给伦敦出版公司了,只是由特派员而不是大主教或伦敦主教实施了,原先禁止的是长老派的书籍,今后禁止天主教和国教的书籍。这不符合弥尔顿自由共和国的思想。1643 年的《论离婚的学说与纪律》第一版便是既无执照,又不署名的。次年年初的增订版虽署名,却仍没有执照, 还是献给议会的。这一次众议院因出版公司提出起诉而交付查处。事情不见有进一步的发展。出现了这样起诉的现象就使弥尔顿觉得应该为言论自由进行呼吁。于是《论出版自由》1644 年 11 月问世了,是未经许可、没有登记、没有印刷商、书商名字的出版物。可能因为斗争趋势有利于独立派,独立派在部队已站住了脚根、所以才没有引起任何麻烦。
《论出版自由》是弥尔顿最优秀的英语散文作品。因为它比别的小册子更多地表达了他的一些想法,而且没有经文的章节与出版自由有关,所以他无需化笔墨来猎取经文,写得畅通无阻,虽然仍有博学的历史性引证论述。他的演说辞写得登峰造极,措辞富丽雄辩,滔滔不绝,倾泻出一颗高尚的心灵,而对狭隘的教条和鄙薄的旨意则嬉笑怒骂如神来之笔。但是就内容说, 它充其量是急就章,谈不上有研究或专门知识,是一个雄辩家在作崇高而激动人心的鼓吹,立法问题仍原封不动。他几乎一开头就提出:我们不指望, 认为有了自由,我们共和国就谁再也没有怨气了,但是如果能开明地听取人民的怨诉,深入思考,并迅速改进,那就是贤明之士企盼能得到的公民自由的最大限度了。他提出简练的名句:“扼杀一本好书几乎十足象是杀死一个好人,”末了他隐晦地暗示:压制压制者的时间总会到来的。他对不同意见的容忍态度远不是兼收并蓄的;碰到恶意诽谤的书,他也会请来刽子手进行干与的。还有他是不考虑容忍教皇制度和放任迷信的,因为“它根绝一切宗教和非宗教的无上权威,所以它本身就该予以根绝”;当然首先要运用一切手段仁至义尽,满腔同情地争取意志薄弱误入歧途的人。令人奇怪的是,马森先生揭示出,1651 年马奇蒙特·尼达姆任《政治信使》周报的编辑时,《论出版自由》的作者也任该报的审查员或复审编辑,有一个时期,该报社论是弥尔顿亲手润色的,他干起他所谴责的工作来了。不过那只是一般的编辑工作,监督没有不恰当的东西上报。1652 年弥尔顿毕竟允许出版苏塞纳斯教派拉科文支派的《教理问答》,也许他与该派共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