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个人与社会

社会是以共同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们的总体,“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社会是人的社会,人是社会的人。人离不开社会,就像鱼儿离不开水一样。就是说,任何人都不能孤立地生活在世界上,而总是要同别人发生这样那样的关系。但并非所有的人都这样认识的,中国古代就有这样的故事。

两千多年前,儒家学派的孟子曾同农家学派的代表人物许行的信徒陈相进行过一次对话。孟轲问:“许行戴帽子吗?”“戴。”陈相答。“戴什么帽子?”“白色丝织的帽子。”孟子问:“帽子是自己织的吗?”陈相答: “不是,是用粮食换的。”“许行为什么不自己织?”“那样做要妨碍耕种。”孟轲又紧追不舍地问:“许行是用锅、瓦罐等做炊具,用铁犁耕地的吗?” “是的。”“那么,炊具和铁犁是自己制的吗?”“不是,是用粮食换来的。” “许行为什么不自己织帽,自己炼造犁,烧制陶器呢?”孟子又问。陈相答道:“各项手工自然不可能都加在一个人身上。”至此,陈相已被孟子请入“一个人不能兼做百工”之“瓮”。孟子的目的只在于论证“劳心者不必耕作,而只食于人”的结论。但是“一个人不能兼做百工”却说明了一个道理, 许行种植庄稼,收获粮食可以吃,但不能当帽子戴,不能作炊具和铁犁用, 必须同别人进行交换。这就是人们的“交互作用”。没有这种交互作用,一个人在社会上是难以生存下去的。

也许有朋友要问,鲁宾逊不是在美洲的一个荒岛上生活了 28 年吗?这又作何解释呢?

鲁宾逊是英国作家笛福小说《鲁宾逊飘流记》的主人公,他是一位冒险家,在一次航海中遇险,随波飘流到一个荒岛上,开始了穴居生活。诚然, 鲁宾逊离群索居孤岛 28 年,乍一看,他是离开社会而生活的,但细一想,他在岛上的一切活动,无不打上了社会的“烙印”。比如,火枪是别人制造并提供给他的;他能用《圣经》开化启导土人,是享受社会教育的成果;他会造船、建屋、修炉子、烤面包,不也是社会对他的惠赠么?他曾经踌躇满志地表示:“我什么东西都可以做出来。”但他也承认,这得有个前提条件, “只要我有工具。”问题正在这里,他的工具是从哪里来的呢?所以,美国著名专栏作家费迪曼教授指出,《鲁宾逊飘流记》“是一个完美的白日梦故事”,将白日梦转化为精美的故事。”

马克思认为,鲁宾逊式的故事,“是对极度文明的反动和想要回到被误解了的自然生活中去。”他指出,“人是最名副其实的社会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这正是人与一般动物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人是最名副其实的社会动物”,具体表现在哪里呢?首先,人的生产活动具有社会性。人类为了维持自己的生存,要向自然索取生活资料,必须进行物质生产活动,从事劳动。人们的各种劳动都是相互联系的,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中进行的。其次,人的生活具有社会性,人们的衣食住行是无法“自给自足”的。前面提到的那位许老夫子,他的帽子、炊具不都是从社会上换来的么?

人只要生活一天,他就一天也离不开社会,他接受社会的给予实在太多了。那么,个人应当怎样对待社会对他的慷慨呢?爱因斯坦每天都在提醒自己:“我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都依靠别人(包括生者和死者)的劳动,我必须尽力以同样的分量来报偿我所领受了的和至今还在领受着的东西。”

爱因斯坦说出了一个真理:人生活在世界上,一方面要依靠别人的劳动, 从别人那里取得自己所需要的;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对社会的“报偿”, 即人们常说的对社会尽责任,作贡献。这两方面,构成了人生。

爱因斯坦对自己的“提醒”,对我们每个青年人也不无“提醒”的作用。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在“领受着”别人的劳动成果,我们是享受者,是幸福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人生的权利。但是,正如恩格斯指出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所以,我们在享受权利时,尤其需要多想想自己的义务,给社会以“报偿”。

我们知道,劳动创造了人,而人又以能自觉地劳动而区别于动物。人要劳动,能动地为社会创造财富,改造世界。“我们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都是由劳动、由人的聪明的手创造出来的。”(高尔基)

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意识到“我”是社会的,是最起码的一点,也是十分重要的一点。偌大的社会,细分一下,不外乎我、你、他。“我”向社会领受到的东西,是“你”和“他”贡献给社会的,“你”享受的,则是“我” 和“他”劳动的成果。显然,每个人贡献给社会的,应多于自己从社会所得到的,否则,社会的财富从哪里来?社会的扩大再生产如何进行?所以,我们每个人要力争为社会多“报偿”,这才是一个有志成为人才的人最基本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