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的继续

吏制的改革——高拱再度入阁兼掌吏部事。他对日趋腐败的官吏选任制度,作了若干改革。为了遍识人才,授予诸司簿籍,将官吏的爵里姓氏,是否贤能,按月填写,逐年会集,作为选用人才的依据。又奏请科贡与进士并用,不循资格。各部官员考察,应多方参照,不能单凭文书报告决定升降, 也不应拘限人数多少。被降职的官员,应公开说明理由,使众人心服。对于军事系统官兵的任用,也作了一些革新。他建议兵部增设侍郎,作为总督的储备人选。由兵部侍郎而出任总督,由总督而任职兵部,内外交替,边防人才,自会增多。他又认为“兵者专门之学”,兵部司属官员应该慎重选任, 多选有智谋才力、通晓军事的人才,作为长期专任的官员,不要迁调其他部门。一旦边境有事,就可以从这里选取督抚以至各级军官。此外,也还可以

选取边地人员,以备兵部的司属。这样上下相通,题奏军情,便可无隔阂。他还指出,边地官员,责任重大,不应交付杂流或被贬谪的人员。高拱的这些改革的建策,都得到穆宗的准许,付诸实行。虽然这也还只是局限于某些制度的改易,但由于他本人是内阁大学士兼掌吏部,这些措施的实行,对于矫除积弊,刷新吏治和强化边兵,都还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江南新政——继世宗朝江南和广东等地的赋役改革之后,穆宗朝又出现了海瑞在江南推行的新政。

海瑞在穆宗即位后,即获释出狱,恢复原官。一五六九年夏,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十府。在他管辖的界内,实行了如下的新政:

摧抑豪强——豪强兼并民田,是江南地区的大患。海瑞查勘富室强占贫民的田地,夺还贫民。虽是权势之家,也不宽贷。徐阶罢相家居,海瑞查勘徐家田土,不讲情面。一时之间,雷厉风行。据说豪民多逃窜他处以避祸。改革赋制——海瑞认为,“欲天下治安,必行井田,不得已而限田,又

不得已而均税,尚可存古人遗意。”因此,他在江南力行清丈田亩,颁行一条鞭法,即庞尚鹏在浙江实行的成法。

厉行节俭——史载,海瑞在巡抚应天十府任上,“裁节邮传冗费,士大夫出其境,率不得供顿。”(《明史·海瑞传》)

兴修水利——江南故有淞江,汇震泽(太湖)入海,沿江许多土地可得灌溉,后来被潮啮,淤为陆地。民间因此流传“惟海龙王始能开得”的谣谚。隆庆四年(一五七○年)正月初三,海瑞奏请开吴淞江。工程开始后,他乘轻舸往来江上,亲督畚锸,身不辞劳。二月,即竣工,只用银六万八千三百九十七两。二月九日又兴工浚常熟县白茆河,因饥民云集,募充工役,兼行赈济,三月底完工,用银也仅四万一千二百三十八两。对于当地的圩岸塘浦支河堰坝,也遍加修筑。由是旱涝有备,民赖其利。

海瑞的新政,特别是夺还富民所占田土,不能不遭到豪绅的非议。都给事中舒化劾海瑞“迂滞不达政体”、给事中戴凤翔劾海瑞“庇奸民(贫民), 鱼肉搢绅,沽名乱政”。海瑞实行新政,刚刚半年,就被解职,改为督南京粮运。海瑞辞谢不就,称病归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