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撰《救时揭要》和《易言》

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英、法、俄、美等国再次以武力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不平等条约,中国蒙受割地赔款、主权受损的耻辱。郑观应受到很大刺激, 开始在爱国思想指导下“究心泰西政治实业之学”①,逐步形成社会改良思想。就他当时的思想状况来说,旧的封建传统观念,特别是道教思想占有重要地位。郑观应好道教有家庭根源,其父即是“善青乌术”的好道儒者,并用它来教化子弟。缘此,郑观应“童年好道”①,“尝读《性理全书》、《五子近思录》、《唱道真言真诠》诸丹经”②。在同治、光绪间,他除了出资镌刻刊印道教典籍外,还编辑了一些宣扬因果报应、神仙侠客等迷信说教的小册子, 如《陶斋志果》、《富贵源头》、《剑侠传》等。由于时代和经历的不同, 郑观应的思想并没有重蹈其父旧辙,而带有了更多的对社会现实的不满和忧国忧民之情。他在咸丰、同治间陆续写成的《救时揭要》一书,就集中地反映了这个时期的思想状况。这部书主要包括反对外国侵略者贩卖华工、禁止鸦片烟、救灾恤贫、劝人行善和办近代航运业等内容。作者以满腔愤慨揭露了当时社会的一些腐败现象,描绘出鸦片泛滥、江河水决、哀鸿遍野、人民苦不堪言的悲惨情景。他尤其愤恨的是外国侵略者竟然明目张胆地“拐贩华人过洋为奴,⋯⋯被骗出洋而死于难者,每年以千百计”,幸存者亦“贱同蝼蚁,命若草菅”③。他质问当道:对这件大失“中朝之体统”之事,“各国禁之于先,而中土不闻禁之于后,抑独何钦?”①在《论中国轮船进止大略》一章,他提出发展近代航运业的主张。针对官办造船企业存在的弊病,他要求“改官造为商造”。因为企业由商人自办,“则该事系商人身家性命所关, 即无人督责,亦不虑其不造乎精巧”。只有这样,才算“操泰西立法之大旨本源”②。这是他最初提出的学习西方的思想主张。

郑观应在这本书中提出的解救社会积弊的主张还是陈旧的。他把社会治乱兴衰归结于人心的善恶,“此心不治,而可以自立于人世者,未之有也”。据此,他主张救世之法,惟有劝人“一心向善,积现前莫大之功”③。这些观点还没有摆脱劝善积德、善恶报应的说教。

在以后的几年中,郑观应的思想不断发生着变化,逐渐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社会改良主张。成书于同治、光绪间的《易言》,就是他改良思想初步形成的重要标志。

《易言》基本上扬弃了《救时揭要》中善恶有报的消积因素,贯穿着改革变法、学习西方的积极精神。他在序言中指出:“由今之道,变今之俗, 宜览往古,法自然,诹远情,师长技,攻其所短,而夺其所恃。”④这正是《易

① 郑观应:《盛世危言·商船下》,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2 年版,第 641 页。

① 郑观应:《禀商部条陈六弊请通饬各总商会举调堂员互相砥砺事》,《郑观应集》下册,第 604 页。

② 郑观应:《上通明教主权圣陈抱一祖师表文》,《郑观应集》下册,第 100 页。

③ 郑观应:《重刊慧命经序》,《郑观应集》下册,第 30 页。

① 郑观应:《救时揭要·澳门猪仔论》,《郑观应集》上册,第 6 页。

② 郑观应:《救时揭要·论禁止贩人为奴》,《郑观应集》上册,第 13 页。

③ 郑观应:《救时揭要·论中国轮船进止大略》,《郑观应集》上册,第 55 页。

④ 郑观应:《救时揭要序》,《郑观应集》上册,第 4 页。

言》一书写作的宗旨。

《易言》的字里行间洋溢着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充满着对西方列强侵略罪行的谴责。郑观应认为,在西方列强咄咄逼人的形势下,中国的出路“一言以蔽之曰:莫如自强为先”①。他说的“自强”与洋务派片面发展军事工业的“自强”不同,重点强调发展本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经济。他指出:“欧洲各邦皆以通商为大经,以制造为本务。盖纳税于货,而寓兵于商也。”②在该书的《论商务》、《论开矿》、《论火车》、《论电报》、《论机器》、《论船政》等篇中,他详细地阐述了中国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重要性和具体办法, 积极主张近代企业由商民自办,认为中国商政不兴,主要在于政府官员的巧取豪夺和官场腐败积习的干扰。一旦企业归商民自办,“彼将视为身心性命之图,制造必精,程功必速,成本必廉,虚费必省”③。在政治改革方面,他大胆地提出设议院的主张,批评封建专制制度的弊病,“于政事之举废,法令之更张,唯在上之人权衡自秉”,上下“情谊相隔”,不如西方议院制度优越。他把西方议院制度比附为士大夫所向往的尧舜“三代制度”,希望中国能够“上效三代之遗风,下仿泰西之良法”,实现“长治久安之道”④

《易言》成书后,郑观应即将手稿邮寄客居香港的名士王韬。王韬阅后赞叹不已,遂由他主持的中华印务总局刊印发行。后来,《易言》还传到朝鲜、日本等国,在这些国家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① 郑观应:《易言自序》,《郑观应集》上册,第 63 页。

② 郑观应:《易言自序》,《郑观应集》上册,第 63 页。

③ 郑观应:《易言·论商务》,《郑观应集》上册,第 92 页。

④ 郑观应:《易言·论船政》,《郑观应集》上册,第 9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