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牛津学派
Ⅰ
在麦考莱·卡莱尔与弗劳德的著作成千累万本行销的同时,更加严密的史学方法开始被应用到研究上面。斯塔布斯①早在就学时期便已着手盎格鲁-撒克逊语的学习,并利用假日研究其本乡内尔兹巴勒郡旧法院的案卷。到他进入牛津大学时,他已对查询中世纪文献的方法十分熟悉。二十五岁时,他在埃塞克斯接受了一个牧师职位,就在那里,在此后十六年平静的岁月中,他颇余暇研究,竟成了当时英国最高的中世纪专家。他第一部著作追述了数百年来英国主教的接续情况。《英国宗教实录》曾得到一些学者赏识,推为一部有功教会历史的重要贡献,迅速成为这方面的必备参考书之一。
他的谨严学风使他成了当时档案委员会出版物的一位严峻的批评家。他指出,公家资金往往浪费在次要文献的刊印上面,而当时权威资料却很少受到选录。另外,对于编辑者的责任的观念也是狭隘的。当忏悔者爱德华②传记出版时,他写道,“我遗憾地看到在这些出版物里,关于语言的东西竟成了编者注意的中心”。这种编辑标准不少在这位批评者自己的手中果然得到了提高。1875 年,案卷部主任罗密里爵士,得财政部的准许,进行了关于中世纪末期之前英国资料的校订版本的刊行工作,这件事主要由达夫思·哈第来主持,他对于《英国史的资料与文献》的研究是一部具有经久价值的作品。斯塔布斯立即自荐参加这项工作, 但直到 1863 年,这位编辑大家方才得到委任。在此后二十五年的长期内, 他确曾以种种既以技术见长又富于历史学识的杰作丰富了《卷帙丛书》, 可谓开英国中世纪历史资料研究的先河。他具有从事这项工作的各方面必备条件——古体文的精通、广博的学识与冷静善断的性情。他的最早一卷:《理查一世①行程》出版于 1864 年;他的最后一卷,即《马姆斯
伯里的威廉②》的结束卷,出版于 1889 年。他关于邓斯坦③的一卷,为这位英国杰出教士洗刷了种种诬陷,而关于早期安吉文朝的诸卷则都附有历史导论,在这里他对许多统治者的个性特征第一次给予了恰如其分的描绘。这些洋洋大观的序言中所显露的高度文才是和它们的渊博学识同样惊人。他是在资料的直接印象下进行编写的。1866 年时他说过,“我
① 参阅《威廉·斯塔布斯通讯》,胡登编辑,1904 年;梅特兰,《英国历史评论》,1901 年 7 月号;《季刊评论》,1905 年 1 月号。赫伦·卡姆,《七十年后的斯塔布斯》,《剑桥历史杂志》,1948 年,第 129—147 页,总结了此后的批评意见。——原注
② 忏悔者爱德华(1042—1066 年在位),盎格鲁-撒克逊国王。——谭注
① 理查一世(在位:1189—1199 年),即王位后,参加第三次十字军,返国途中为奥地利公爵所俘,1194 年被赎出。——谭注
② 马姆斯伯里的威廉(1095—1143 年),马姆斯伯里修士,编有自萨克逊人入侵至 1128 年的王朝历史。
——谭注
③ 圣邓斯坦,(924—988 年)坎特布里大主教,10 世纪英国寺院复兴运动的主要人物,曾被指控为排斥异己和滥用威权。——谭注
正在凭借天赋来撰写我的亨利二世。除非我感到一切不啻出自我的自身,我便简直写不下去”。
正当斯塔布斯全身沉浸在编年史的时候,他忽受其母校之聘,担任了近代史讲座教席,时为 1866 年。格林曾就这件聘请事于《星期评论》撰文表示欢迎,认为此事足堪与剑桥之聘请名小说家来作教授或牛津之擢升大哲学家去讲教会史等相媲美。的确,他乃是第一位堪充此任的积学有素的历史学家。这个新教授在他的就职演讲里很坦率地说明他对自己职务的看法。“近代史的研究,是神学之外精神上所可能受到的最彻底的宗教训练。正是基督教赋予了近代世界以统一性,而同时使之与过去时代的陈死事物一刀两断。”但是他的政治与宗教信仰却从未干扰他的工作。演讲最后表示,他希望能够帮助建成一个历史学派,以期在这项共同任务上与外国的学者通力协作。
斯塔布斯在他在牛津的二十年间一方面忙于授课,一方面忙于《宪政史》①的编写。他给自己规定的责任极重,但是他的许多最精采的篇章也多成就于此时。他在辞去讲座后,曾把自己认为有出版价值的讲义刊印了出来。对于这个历史家,我们从《中世纪与近代史讲义》里所获的印象要比从他的任何其他著作所得的更为完备。他那浩博的知识与多样化的题材虽也引人瞩目,但那种轻盈的笔触,生动的人物刻画,幽默诙谐与欣快活泼,同样也很动人。他关于亨利二世宫廷上文学与学术以及关于亨利七世与八世等的卓越论述,都不失为他的辉煌论著中的杰作。他死后又陆续刊出过讲义数卷,但这些对他的声誉已无重大增益。他的主要兴趣仍在宪政方面。他说过,作为一个文明民族,它的学者仅对雅典罗马的典章制度非常熟悉,而对自己祖先的体制风习则一无所知,这并非一件值得嘉奖的事。在受牛津之聘的第二年,他对一位朋友说,他将就宪政史作十八篇讲演,从塔西陀起讲至亨利二世止,并且已经写好大部分讲稿。这些讲稿曾于其死后出版;有趣的是,现在发现了这部名作的初稿。他的下一步骤为 1870 年出版的 《宪章选集》
(SelectCharters),书出后一时成为其他时期或国家的同类著述之楷模。书前的导论部分以至简峻的笔墨概述了迄爱德华一世止的宪政历史。弗里曼颇称赏此书,誉之为“无论学问之笃粹与识见之卓越,均无愧当今一流学者手笔的一部著述”。通过头等重要史料的选择——法律与宪章、条约与编年史,等等,——他使早期英国史的研究变为一种生动的现实,其中他所作的种种扼要阐释对法律与惯例的许多模糊处颇能不乏新鲜。尤其经过多番修订,这部《宪章选集》尽可视作《宪政史》的一部可靠注释资料。
斯塔布斯的杰作开始问世于 1874 年,书出后立即被公认为属于英语语言中六七部历史巨著之一。书中所涉领域之广,远过于书名所示范围。它实际上是自朱里安·凯撒至都铎王朝登基止的一部英国史,是关于我民族生活的第一部权威论述。书中在外交、经济状况或军事细节等方面失之简略;但它包括了教会、国家、法律、司法、行政与财政。梅特兰说过,没有一部关于宪法发展的著作曾经写得这么鲜明具体。“当我们
① 全名《英国宪政的起源与发展史》(TheConstitutionalHistoryofEnglandinItsOriginandDevelopment),三卷,
1874—1878 年。——谭注
亲眼看到各种典章制度在我们周围生生灭灭的时候,作者却使我们一刻也忘记不得,这一演进与解体的过程没有一处不是依赖人们的具体行为组成。”凭借着把带分析性与带叙述性的各章交替排列的作法,他作到了使社会结构的研究与民族运动的研究结合在一起。虽然他正确地认识到,重建宪法发展的主要路线是他的最大任务,他却从来不使读者忘记一个民族的生活之网的编织是何等千头万绪。
斯塔布斯的著作是处理中世纪整个英国宪政问题的第一次尝试。他爱好法律:人们曾说过他本来可以成为一个出色的法官。他在牛津的一位同事布赖斯教授便说过,斯塔布斯与弗里曼和格林不同,他对法律问题有着巨大兴趣,并非常善于掌握这类事物。《宪政史》的第一卷叙述至诺曼征服止,是书中最少创见与经久性的一部分。关于那个时期的资料本极匮乏而又难于解释。梅特兰在三十年后写道,“在绘出那块荒漠地域的准确地图之前,很多调查研究者很可能已经暴骨沙碛。值得怀疑的是,他曾否充分觉察到他所穿越的地带的险恶性。”另一方面,他的法国批评者珀蒂-迪塔伊与贝蒙则埋怨说:他的结论往往小心翼翼,他在文献不足的时期面前往往显得踌躇莫决,并且回避困难问题,不作结论。不过谨慎从事也许倒是聪明作法。他非常熟悉魏茨与格奈斯特、摩勒父子①、布伦纳与索姆的著作,有时还对他的德国向导步趋过甚。在他的英国前辈中,他把肯布尔看得最高。1859 年时他曾称誊肯为“我的学术楷模”。1866 年他又写道,“我很抱歉我对于帕尔格拉夫不敢信任。肯布尔也同样往往成为他自己的理论之累,但我认为他的一些看法倒还包含着较多意义”。斯塔布斯是英国社会依赖于条顿基础说的信仰者;他接受摩勒关于“马克”公社的理论。但揭示盎格鲁-撒克逊社会的复杂性的工作,原是属于下一个世代的;他不应因为他未能预见他们的研究成果而过受苛责。他也不应因为他和所有维诺格拉道夫①以前的学者们同样误解过族有地的性质而受到严厉指斥。但是到了诺曼时代他则站立在了较坚实的基础之上。这时史料已很充分,问题也不似过去那么棘手。待到他叙述至亨利二世及其子嗣时,他已进入佳境,这里的任何一条僻路曲径他都无不熟悉。由于他对这个时期十分烂熟于胸,所以他遂能在短短六周之内为某个通俗丛书写成一个关于金雀花朝的出色简编。正是在这里,他的笔下最为稳妥,他的人物刻画也最为生动和令人信服。甚至在14、15 世纪时期,亦即那个“阴暗、凋敝、无所作为的时代”,他也能巧妙地使情节的兴味保持不衰。他夸大了封建制度的混乱,承袭了那种认为《大宪章》是一个觉醒的民族所作的功绩,而非男爵们为要保持其自身特权而产生的结果的传统错误看法。另外对爱德华一世的称颂也失之溢美②。但在第 2、3 卷里却很少有重大错误。书结尾处载有他对中世纪末期的社会与政治影响的一篇评述,为他综合能力的最高表现。
在《宪政史》的种种优点中,最突出的是他持论公允。在政治与宗教见解上与他很不相同的梅特兰曾说过,“阅读斯塔布斯的著作乃是一
① 摩勒(Maurer,GeorgLudwigvon1790—1872 年)及其子康拉德(Kon-rad,1823—1902 年)均为德国的法学历史家。——译者
① 维诺格拉道夫(SirPaulVinogradoff,1854—1925 年),俄国法学家及历史学家。——译者
② 参阅坦普尔曼《爱德华一世及其历史学家》,见《剑桥历史杂志》卷 X,第 1 期。——原注
种司法上的训练”。不过斯塔布斯在著作以外发表意见却是相当直率的。他在 1859 年表示支持奥国,评论过那些“糟糕的意大利人”。他在 1863 年指斥过“那些可恶的波兰人”,并讥笑过加里波第到英国的访问。布赖斯记载,他拒绝过会晤一个单一神教的牧师;这位教授还得意地对牛津的听讲人说,他曾如何从格林手里把一本勒南①的书丢到了字纸篓里。他任圣保罗教堂的牧师时,曾庄严地焚毁过赫伯特·斯宾塞②的一卷著作。他还嘲笑过弗里曼为土耳其虐政下的牺牲者而代抱不平的过度热情。由于厌恶清教,他不赞成格林对 17 世纪斗争所作精彩叙述。他自称他已浸沉在了僧侣与保守的原则。然而,这个反动成性与偏见强烈的人在判断很久以前的是非时,却能作到完全不偏不倚,一秉至公。他还十分得意地自诩说(而这话也一点不假),谁也无法据其大著来评断他的政治立场。实际上他曾因为赞成兰开斯特派与议会政府友好和因为对较有权的约克派态度严厉而遭过谴责。他在一次牛津演讲里曾说,他的任务并非要把人们强行分作辉格或托利,而是要使辉格成为善良聪明的辉格,与托利成为善良聪明的托利。他的书中没有虚美溢恶之辞。他宣称, 最高的正义只能表现在对犯错误者与迷路者的最深刻的同情上面。他没有重蹈那个曾使弗里曼陷入其中的迷途,即把盎格鲁-撒克逊制度加以理想化;另外在亨利二世与贝克特之间的问题能持论公平。珀蒂-迪塔伊在他的三卷更正性与补充性的著作③中因为这事对他颇感钦佩,甚至竟认为斯塔布斯的书大有自由主义倾向。他宣称:斯塔布斯实际上属于那个赞成选举改革与政治机构完善化的新的一代,并且受了德国爱国主义学者所宣扬的原始德意志制为人类尊严与独立泉源这一见解的影响。
斯塔布斯在他那篇颇具深意的前言里曾说过,“制度史的精熟掌握甚至初步熟悉绝非是一件轻而易举之事。它有着它特有的观点与语言。它以完全不同于武器的虚假闪耀的真正光芒来阐明人类的功绩与品质。如其人们必须引诱方才前去研究真理的话,那么它所能给予的引诱是微弱的”。题材的庄重严肃以及其中许多论点的隐晦费解等特点都使《宪政史》一书颇不易读,但它的文体却清晰而有力,若干章节甚至达到了很高境界。在其长达二千页的巨制中,几乎找不到一个芜词赘语,因而受到举世学者的共赏。作者曾称,他的第一卷在德意志所受到的称颂与理解比在英国还多。如果情况真是这样的话,这是因为在德国有更多的人能够认`出它的分量。他访问过戈丁根的魏茨,但他的两个最亲密的朋友则是属于稍年轻一代的。保利,这位研究中世纪英国的历史家①,在他的著作出版时曾为他写了书评。他和李伯曼的友谊甚至更要密切一些, 后者称他为研究中世纪英国的最大历史学家,而这位牛津教授也称颂李
① 勒南,见本书第二十五章。他的著作《耶稣传》、《基督教的起源》,试图把基督教作为一种历史事实来看待,扫除其神秘性,被正统神学家视为离经叛道的作品。——谭注
② H.斯宾塞(1820—1903 年),有名的英国哲学、社会科学家,将达尔文的进化论搬用于社会历史领域。
——谭注
③ 《对斯塔布斯著作的补充研究》,1908—1929 年。——原注
① 保利,R.(1823—1882 年),德国著名史学家,曾受业于兰克和达尔曼,后留学英国,《英国史》
(GeschichtevonEngland)共三卷,是他的代表作。——谭注
伯曼关于盎格鲁-撒克逊法律的巨著②为“一部内容精彩、极具价值的作品”。他在外国获得过多种荣誉;到处被尊为以谨严著称的历史学派的领袖人物。陶特与朗德即是他最著名的门生。
1884 年斯塔布斯接受了支斯脱郡主教职。他在牛津的临别演讲里宣称,他不打算放弃过去的研究,希望出版《不列颠宗教会议》
(BritishCouncils)的第四卷,并完成他出版马姆斯伯里的威廉著作的工作,甚至再出一部关于宗教改革时期的宪政史大纲。在这些计划中, 仅仅第二项得到实现。他的新职务使他相当烦恼,因为他几乎没有什么时间留在书房里面;所以,我们也就失掉了一部修订本的《宪政史》。他不想压缩这部书的篇幅,他在后来各版里所作的更动也都非常有限。他以从不衰竭的注意力追踪着一些年轻人的研究活动,但却很少认真吸取他们的成果。当赫伯特·霍尔指出他在关税记载中的错误时,他作了纠正。他接受了维诺格拉道夫关于族有地的解释,但还主张有某些公地的存在,虽然对自己的说法提不出什么根据。他在一条注释内提到了朗德关于骑士仪式的论述,但他的原作却仍留着未改。梅特兰在他逝世时写道,“我们觉得我们曾经有了一个国王,而现在则没有了。”他补充说,再没有一个英国人曾经把从素材搜集与具体叙述到推论概括这一历史家的全套过程这样完备地向世人举授无遗。他的教导与榜样曾使牛津蔚为系统学习与研究的一大中心,但他不是一位渊深的思想家。当巴克尔的著作出版时,斯塔布斯曾说过,“我不相信历史哲学,所以我也不相信巴克尔”。他也不接受弗里曼关于历史统一性的看法,以及一些从莱辛获得的更加富于哲理的概念,这些主教坦普尔①在其著名论文《人类的教育》曾作过阐述。斯塔布斯是他所在时代的英国最大历史学家,在将德国学术研究方法介绍入我国这点上,他的功绩是任何他人所难比拟的。
Ⅱ
虽然弗里曼①的年纪比斯塔布斯稍长,但对后者一向以师视之。他们二人与格林一起形成了一般所称的牛津学派;格林曾把他最著名的书奉献给“我在英国史上的师长们”。但是弗里曼与斯塔布斯无论在气质与观点上都很不相同。斯塔布斯冷静而沉着,而弗里曼则是一个英雄崇拜者与宣传家。斯塔布斯的文章扼要简洁,而弗里曼的文章则详尽枝漫。前者是一个极端保守者,后者则是一个好战的急进者。他们著作的范围也不相同。斯塔布斯毕生专攻中世纪英国,而弗里曼则对雅典、罗马、亚琛②、君士坦丁堡、卢昂与温切斯特③等也都同样谙熟。1841 年他进入
② 李伯曼,F.(1851—1925 年),德国中世纪史、法制史专家,精研英国古代史,《盎格鲁-撒克逊法律》
(DieGesetzederAnglo-Sachsen)一书(共三卷,1898—1916 年)是他在这方面的代表作。——谭注
① 坦普尔,F.(1821—1902 年),英坎特布里大主教,自由主义思想家,社会改革家。长期从事教育与教会工作,认为宗教与教育是改善劳苦人民生活的重要手段。——谭注
① 参阅斯蒂芬斯,《弗里曼的传记与通讯》,共二卷,1895 年;布赖斯,《现代传记研究》,1903 年;贝蒙,见法国《历史评论》,卷 XLIX;约克·鲍威尔,《札记》,1906 年。——原注
② 亚琛,今西德,北莱茵,威斯特发利亚省之一城市,为查理大帝、鄂图大帝陵墓所在地。——谭注
牛津大学时,纽曼的影响正还极盛,他的兴趣被吸引到宗教建筑学方面, 并一度摇摆于建筑行业与牧师职业之间。但世俗历史渐渐成了他的主要兴趣所在;参加过关于诺曼征服的影响的论文奖金竞赛,忙于阅读梯叶里、林加德、帕尔格拉夫的书以及编年纪事等著作。他第一部有分量的著作《建筑学史》抨击过一些忽视历史的考古学家。不久以后,他出版了一本关于窗格细工的著作,书中附有自制插图;一两年后,他还参加过一部关于圣大卫咨礼拜堂历史的合编工作。他对建筑学的爱好仍然存在,但此时他对建筑的重视主要已不是从审美角度出发,而是因为它们足资作为以往时代的见证。
弗里曼既具有独立的研究方法,遂决心终身致力于史学。在取得学位后的二十年间,他曾以大部分时间潜心于古典世界的研究,特别是希腊世界。他把希腊沦为奴役状态视为历史上最悲惨的事件,并梦想重新发现古君士坦丁堡。他还以近代希腊语言写信和演说,歌颂过芬雷①并与特里库匹斯②结成了持久的友谊。对于那种说希腊人是杂种的嘲笑,他的回答是,希腊的血缘并不比我们的血缘更加混杂,而他们的民族性格并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他对近东基督徒所抱有的热情,正如他对土耳其人的仇恨同样强烈;他极力反对克里米亚战争,认为这是企图支持野蛮虐政。他计划编写一部《联邦政府史》,从希腊叙起,中经瑞士与尼德兰迄美国止。书仅完成一卷,但这个巨型片断对希腊史上最少为人了解的篇章作了有价值的贡献③。他对希腊于其失掉自由后所组织的联邦的详尽研究,迄今还是必要的参考。书的第二卷叙述瑞士;在察访瑞士后,他宣称从心底爱好瑞士。他在关于英国宪法的著名演讲里反映了他对瑞士各州那种简朴民主的极大热情。
弗里曼在专攻古代世界的同时,从来没有忽略对后来时期的注意。1865 年,亦即当他四十三岁时,他决心成为研究诺曼征服时期的历史专家。在宗教改革之前,我们历史上的这个重大事件从来不曾有过认真的研究。梯叶里这方面的著作缺乏谨严性,立论也多不够可靠。帕尔格拉夫则在叙述至“征服者”之前便已死去。那时,斯塔布斯也还未曾开始编写他的《宪政史》。《诺曼征服史》自盎格鲁-撒克逊英国与在法国的诺曼人的定居等简况开始叙起,诺曼诸公爵的叙述在书中是极具精彩的部份,而关于丹麦诸王的研究也第一次显露了他们的动人之处与重要性,但作者的叙述到忏悔者爱德华时,文笔才开始纵横驰骋起来。这里的主角是葛德文①;在将他从他的仇敌手中拯救出来时,弗里曼把他与西蒙·德;蒙福尔并列,尊之为“伟人”,并在他的墓碑上写下诔辞。对
③ 温切斯特在罗马占领时代为英国第五大城,艾尔弗雷德王以后为韦塞克斯首都,中世纪为羊毛贸易重要商埠。——谭注
① 芬雷(GeorgeFinlay,1799—1875 年)——希腊史学家,著有《希腊史》(1844—1861 年出版)。—— 译者
② 特里库匹斯(Tricoupis,1788—1873 年)——希腊作家与政治活动家,著有《希腊革命史》。——译者
③ 参阅伯里为该书 1893 年版所作序言。——原注
① 葛德文,10 世纪末丹麦国王卡纽特(Canute)统治时期最强大的伯爵。1036 年卡纽特死后,葛德文家族扶植爱德华为王。1051 被放逐。次年,向伦敦进军,国王屈服。1053 年死。——谭注
于哈罗德②的描写,甚至比对他的父亲更多谀词。在诺曼人与撒克逊人的斗争中,他寄同情于后者。他对威廉的伟大处感触很深,但所描写的形象,虽然确切周到,却缺少生气与文采。他的征服对于整个民族生活所带来的动乱,远比想像的要少得多。尤其是作为英国的光荣与骄傲的自由宪法,并未受到严重干扰。民主成份并未被完全淹没,那保卫自治政府神圣原则的贤人会议,曾于 1085 与 1086 年开过。
这部书乃是热情的辛勤成果。作为一个崇尚政治自由的人,他自以为他在条顿民族中间,特别是在自己的祖国之内找到了它。一个德国的批评家宣称,“人们不免要认为,昔年撒克逊族的血液今日依然纯净地在他的血管里流转着。”他说,他会欣然在哈罗德的麾下战斗于森拉克① 的。尽管书的篇幅极大,它还是勃勃有生气的。这座广厦是建造在坚固的基础之上的;因而格林誉之为学术研究之一大奇迹。他的学识不仅表现在书的正文里,而且也表现在每卷的无数附录内,其中有不少属于具有高度价值的评论。他的第二大优点则来自他对所写事件的发生地点的熟悉。他是英国历史家中最早认识到地理位置与历史遗迹的确切知识在重现历史上的重要性。他的《诺曼底与缅因记行》完全可作为《诺曼征英史》的诠注来读。“征服者”及其夫人的生地墓地,其所居城市、其赢得声名之战场及其所建造的城堡与教堂等等,——这一切有形可见的遗迹均有助于以使其人其事重现在我们眼前。
弗里曼关于诺曼征英在历史上地位的看法不无可以訾议的地方。在反对梯叶里在这个问题上的灾难时说,他过低估算了动乱的范围并过分夸大了种族同化的速度。由于立意建立所谓连贯性,他对证据往往过于轻信,另外对“征服者”晚年所召开的贤人会议给予了过分民主的解释。他对征英前后宪法中的民主成份也有夸大之嫌。他写道,“我们一般归功于‘征服者’的那些法律与政治上的重大变革,在许多情形下却是属于亨利二世的。”但这样一来却未免把过多的创造性归功于那个安茹王朝②的君主,亨利二世发展了他父亲亨利一世的一些观念,但与他父亲的差别并不很大。弗里曼对于征英结果的论述,比较缺乏完整性,因为他忽略了民族生活的若干重要部门,特别是关于阶级间的相互关系以及这些阶级对国王的关系。在这里,我们触及到了该书的主要弱点。它是政治的论述,而不是人民生活的描写。格林在《星期六评论》所发表的一系列率直的批评文章中,正确地指出了弗里曼在道德与思想的同情上面的某种狭隘性①。“他略而不谈宗教、思想与社会状况。他赞赏集合在贤人会议里的人民,但却从不带领我们去看看那些自由民的屋宇或农户的茅舍。关于我们祖先的实际生活、风习、好恶,书中没有提供我们任何东西。它实际上不过是一卷史学翻案文章。”这个批评虽然严峻,但基本上则是正确的②。在弗里曼看来,唯有行动才是历史,而在这范围之内,
② 哈罗德二世,葛德文的长子。1066 年 1 月爱德华卒,哈罗德被推选为国王。同年,诺曼底公爵侵入英国, 哈罗德战死。——谭注
① 森拉克,在海斯汀斯附近。1066 年诺曼底威廉击败哈罗德的海斯汀斯之战,亦称森拉克之战。——谭注
② 即金雀花王朝。——译者
① 重印于格林的《历史研究》,1903 年。——原注
② 比较保利的批评意见,德国《历史杂志》,卷 XXXVII。——原注
不论事情多么微不足道,他也都能毫无疏漏。在叙述“征服”本身的第三卷内,一切详情细节概在欢迎之列;但是其中一些较小战役与叛乱的记叙却和那些决定民族命运的重大事件同样详尽无遗。他缺乏斯塔布斯与格林所具有的那种选材本领。
弗里曼关于编年史的知识是无所不备的,但他对手稿缺乏审辨能力并且没有学过古文字学。他在索谋利兹城自己的藏书室里写作时,所依据的尽是刊印的资料,但就是这些,他也未作到充分利用。因为缺少法律或社会结构方面的兴趣,他对宪章的重要性并未能充分认识。他的《末日审判簿》一章的写法是肤浅的。朗德③关于弗里曼属于过了时的学派的提法,并非没有根据。他没有作出什么发现,因为不去研究手稿而要有所发现是不可能的。他不懂得,制度与经济状况的重要性殊不亚于帝王将相的盛衰陵替。至于书中的细小毛病则为刺目的条顿系词语,某些中意的词句使用得过于频繁,用字的不够雅驯,例如“不公正”,“非法”, “大量的”①,等等。在他与朗德关于哈斯丁斯战役的激辩中,他所下的判断也是对他不利的,好在这事尚无重大影响②。尽管有着这种种来自“作为”与“不作为”的过失,这仍不失为一部具有经久意义的作品。《诺曼征英史》还有一部关于威廉·鲁弗斯的著作作为其补编。虽然鲁弗斯的统治时期不长并且比较平静,他还是用了两大巨卷来加以叙述。编年史上所记载的每桩事实现在又都被重新转录到这位历史家的卷帙之中, 许多地方还附赘着冗长的议论。保利曾指责他对那些仇视鲁弗斯的僧侣所加给的诬蔑也都一概接受,不过要想能证明这些诬蔑之误也是办不到的。
当斯塔布斯接受了主教职后,弗里曼当然被选作他的继任者。除了他关于希腊与诺曼英国的巨著外,他还出版了重要著作《近代欧洲历史地理》一部,有关萨拉逊人与奥斯曼人的论文与讲稿三卷、《英国宪法》与《比较政治学》以及某些历史名城与地区的许多研究论著。正如斯塔布斯那样,他对讲授他聘约上所规定的一些课程兴趣不大,并每每慨叹英才的缺乏,但在完成教学任务上还是不遗余力的。他首先讲授了《历史研究法》课程,作为开端,而后讲授 5 与 8 世纪欧洲概论以及《欧洲史上的主要时期》史纲。奇怪的是,这位讲近代史的皇家教授对于近四个世纪的历史竟很少了解,因而他的大部分题目都是关于中世纪的。
他晚年时期所致力的问题与他讲课的范围距离很远。他对诺曼英国的研究,燃起了他对一个也曾由诺曼国王统治过的美丽岛屿的兴趣。一个时期中,他曾想编写一部诺曼人在西西里岛上的历史,但不久他又认为他必须把历史继续追溯上去。该岛的位置使它成为东西方的冲突之地。它应是非洲还是欧洲的一部分呢?“迄今还没有人把这段历史的整个经过视作对世界史的一种贡献。我愿读者按照这个标准来判断我的著作。这里是帮助我们认识武断划分的愚蠢的再好不过的材料;而这种划分常把历史的研究弄得空洞而没有意义。”他愿拟把这段历史叙述至腓特烈二世死亡时止,但这注定是办不到的。他从来不懂得如何对材料进
③ 评《历史研究》,《十九世纪》杂志,1898 年,12 月号。——原注
① 原文为 unright、unlaw、mickle。——译者
② 参阅《季刊评论》,1892—1893 年,与施帕茨,《哈斯丁斯战役》,1896 年。——原注
行压缩,因而当他去世时,他的四大巨卷也仅把内容叙述至公元前 3 世纪初期①。他宣称他在《诺曼征英史》中虽然阐明了许多事实,但在西西里早期的历史中却难于找出一个绝对新颖的事,霍尔姆已经把这个题材研究得详尽无遗了②。他自己的贡献主要限于他对此岛的知识方面。他的热情简直是冲决一切的。他说,“希腊语是语言课中最高贵部分,希腊史是世界史中最有教育意义的部分”。所以,每次重读修昔底德,这位“最伟大的历史教师”的作品,总是其乐无穷,他并论证了自己早年时所作的种种判断。“至于叙拉古的民主,正如雅典的民主那样,我们有格罗特可作为我们的老师。而经过多番体验,我愿再次强调,提尔华尔迄今还没有人能胜过,甚至格罗特超不过他。”
这部著作从论述西西里历史的特征一章开始。整个全景的描述广阔宏伟,西西里与其它岛屿的比较部分也具有启发性:但书中重复之处过多,引喻也有时非但不能说明问题,反而徒乱人意。其后紧接着的一段关于岛屿自然特征的描写属于他的最好文章,而叙拉古城的建立一节中,在写到该城在历史上的地位时,作者有机会写下一篇华丽辞藻的专论。叙拉占与迦太基、意大利的战争叙述过于琐屑,令人生厌;但关于雅典远征的细致叙述,读者则不会有任何意见。第四卷叙述至亚伽多克勒的暴虐止,在他死时尚未完成,后由其女婿阿瑟·伊文思整理出版。这部著作被译成德文,并受到霍尔姆的热情嘉许。阿道尔夫·鲍尔也声称,自格罗特以来,在论述古代的英文著作中,没有一本著作显示了这样博大精深的学识①。这是一部宏伟的未竟之篇,的确它正如《诺曼征英史》那样,不免失之冗长,但也充满着那种洋溢于其全部著作之中的特殊感人力量。
弗里曼的中心理论便是历史的统一性。从早期希腊到罗马帝国,再从罗马帝国到中世纪与近代欧洲,其间不存在任何中断;这种历史连续性的强调正是他对历史思想与历史教育的一大贡献。但是,斯塔布斯在他一次演讲里他花了一定时间反对他朋友的这种哲学。他宣称,古代、中世纪与近代历史的分别研究会有好处的。在行动的世界里是存在着连续性,但在思想与情感的世界里,即在这个弗里曼知之不多,注意得较差的世界里,却存在着巨大的裂口。我们现在还可提出一项更有分量的批评意见。自弗里曼发表他的理论以来,历史家的眼界已大为开阔。而他的视野则局限于欧洲。但希腊已不能视作是文明的起点,因为古代东方的发现已使我们的看法有所改变。再者,尽管一再强调古代、中世纪与近代世界应当并重,但他的历史观念却是纯属表面的。《诺曼征英史》中包括了一章关于古代建筑的论述,《西西里史》中也用了几页篇幅来论述早期希腊文学以及亥厄伦①与品达和埃斯基勒斯的关系。然而,正像腓特烈·哈里逊所埋怨的那样,十分之九的人类历史却对他没有什么兴趣。他的老友布赖斯宣称,“他性格的基调是,他对自所喜爱的人们、
① 书名《远古以来的西西里史》(HistoryofSicilyfromtheEarliestTimes)共四卷,1891—1894 年。——谭注
② 霍尔姆著有《西西里古代史》(GeschichteSiciliensimAltertum)共三卷,搜集原始资料颇为丰富。——谭注
① 鲍尔,A.《希腊史研究》,1899 年。——原注
① 亥厄伦(Hieron)——叙拉古僭主;在位时期是公元前 478—467 年。——译者
事物与地方等等,热情洋溢;而对于那些素不关心的事情,则几乎冷若冰霜。他把历史看成了单纯政治事件的纪录。他不仅自己对宗教、哲学或社会状况一概不感兴趣,而且还认为别人感觉兴趣是件怪事”。他对英国与西欧的教会与城堡的知识比他同时代的任何历史家都多得多,但据说,他只去看过一次画展,而这次还是被格林拖去的。他对柏拉图、希腊悲剧家们与莎士比亚虽毫无爱好,但却喜爱英国的古老歌谣,称颂司各特的小说和欣赏麦考莱的短抒情诗。观念的世界对他是不存在的。历史在他看来只不过是事件的纪录,因而他只承认它的继续性,而不承认它的有机的进化。不过他的偏见还没有使他陷入卡莱尔与弗劳德的狂热地步,因为他是厌恶暴行的。他夸大了葛德文与哈罗德的德性,但他从来不为一个坏人掩饰罪过。格林虽然感到《诺曼征英史》一书中有许多地方该受指责却也承认这书的崇高品德。指出“书中洋溢着对人民自由的强烈热爱和对一切残暴与非正义行为的深恶痛绝。如果说其中也有英雄崇拜的话,这种崇拜则不是对野蛮暴力的怯懦崇拜”。弗里曼心中最值得景仰的对象乃是提摩勒翁与华盛顿一类人物,因为他们很懂得放下权力。尽管存在着种种偏见与局限,他在历史学家与历史教师中仍然占有极高地位;任何学派的读者在他生气勃勃的篇章中总可以吸取到一定教益。
Ⅲ
格林①虽然从斯塔布斯与弗里曼学到了一些东西,但他比他们两人都更能富于创见。当他还是儿童时,他已在他牛津的家宅附近的教堂内探索事物,摹拓黄铜铭文。二十二岁时开始着手著作,编写了一系列关于18 世纪时期牛津的论文。他那流畅、秀丽的风格此时已大体形成;这座古城以及大学中的神权论派导师与喧闹的大学生的情景形象,在他笔下写得极为精妙。二十四岁任神职后,他曾在穷苦人中间工作过九年。他后来常对人讲,他在伦敦东部贫民区的经历对于他的著述事业大有帮助,因为在那里他获得了对群众的真实兴趣。1862 年他在索美塞特考古学会上所宣读的一篇关于邓斯坦的论文,成了他一生事业中的一个转折点,因为在那里他遇到弗里曼。这个年长的学者对这篇论文——“为一个崇高而受到诽谤的人所作的崇高辩护”——很感惊奇,因为文章表明, 作者不仅长于叙述,而且长于举证。自此弗里曼感到他有责任,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去为小格林到处说项”。他们之间的友谊一直维持到二十年后格林去世为止,尽管他们各自的历史观点很不相同。弗里曼讨厌格林的想象式的方法,而这个年轻人则惋惜那个年长者只注意单纯事件。但是他们之间还是有着许多共同兴趣,并乐于在国内外互相来往。弗里曼慨然承认他从那位杰出的友人处获益匪浅。“我从格林城市史的研究方面,得益最多。他那善于抓住城市地形与历史上主要特征的才华是使人惊奇的。在这方面,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从他那里学来的”。一年后,格林与斯塔布斯在访问他们的这位共同朋友时初次见了面。这位教
① 参阅,《格林的通讯》,斯蒂芬编辑,1901 年;布赖斯,《现代传记研究》,1903 年;约克·鲍威尔,
《札记》,1906 年;摩诺《画像与遗著》,1897 年;艾迪生,《格林》,1946 年。——原注
授的性格不很开朗,因而他们两人之间的关系并不密切。但斯塔布斯对格林的著作和他对英国史的功绩仍然非常激赏,并且一遇机会便对他不吝赞誉。
他最初想起撰写《英国人民简史》的念头开始于 1869 年。那时,即使是关于英国史上的明显的事实也缺少较好的新式史纲可以凭据,至于它文明的发展情况就更找不到像样的综合论述。1874 年《简史》的问世是历史学上一件划时代的大事,因为英语世界第一次获得了一部关于自己过去世代的系统连贯而又令人满意的记载。书的主角成了人民;只有这样,英国的历史才能完整地得到说明。国王的事迹被归入到他们的适当地位,这里鼓角之声开始敛息。乔叟① 比克勒西战役占据了更多的篇幅。王朝尽管经历了无数更替,战也打了不少,但人民始终还是人民。这种解释历史的方法,现在虽已不觉新奇,却主要是格林的功绩。他虽不是最早发明这个方法的人,但他却是最早以一个大国的历史来阐明这个理论的人。过去历史家曾企图把金字塔立在它的顶端之上,而现在则把它放在了它的基础之上。他的著作还具有传记式的生动趣味与史诗般的连贯剧情。
格林书的结构布局固然出色,它的实际贯彻也很良好。由于他巧妙地归并了时代,删去了繁冗的细节,加之文笔生动,并对生活的各方面
——不仅政治,而且兼及社会、宗教与艺术等等给予了同样注意:这样, 他遂能在一卷的范围之内重述了一个民族的发展历史。无论在英国或在别处,都是前所未有的创举,从这一事实,也可想见这项成就具有多大困难。他与传统的第一个不同,便是在历史的分期上,不是按朝代或王朝来划分,而是按它们的主要特征来划分。他的归并时代,也是富有启发性的,尽管他以爱德华四世为新君主制度的开端的作法受到过严厉指摘。他与传统的第二个不同是,他对战争外交等仅作简述,而不详叙, 这样,叙述的重点便从具体行动与军事场面转到了内部发展,从而倾其全力于那些足以显示或影响国民生活的人物、书籍、观点与理想等方面。他在写给弗里曼的信中说,“很可能,当你看到玫瑰战争只用了七页, 而科勒特①、伊拉斯姆与摩尔只用了十五页的时候,你也许会要咋舌。但是我越是把我们的整个历史通盘进行考虑,我就越发觉得,它的政治历史完全是它的社会与宗教的历史所形成和产生出来的,虽然关于这方面,你是不免要嘲笑我的。”他的早期研究主要是在中世纪方面,而《简史》中的这一部分也大体上写得最好。亨利五世这一类单纯实行家从作者所激起的注意,远不如艾尔弗雷德或约翰·保尔,朗兰①或卡克斯顿② 等人。书中他强调了市镇的所起的影响,讨论了黑死病的经济后果,并指出了玫瑰战争与社会和经济改变的关系。在他的书写成前不久,他回顾他整个工作时说过,其中关于新学术(NewLearning)、农民起义与城
① 乔叟(约 1343—1400 年),英国第一位伟大的诗人,所著《坎特布里故事》为传世名篇。——谭注
① 科勒特(Colet,John,1467—1519 年),神学家、教育家,曾游学意大利,将人文主义思想传入英国, 为《圣经》注疏之学开创了新路。——谭注
① 朗兰(Langland,William 约 1332— 约 1400 年)诗人,14 世纪有名诗篇——《农夫庇尔斯》据说是他的作品。——谭注
② 卡克斯顿(Caxton,William 约 1422—1491 年)英国第一位印刷家。——谭注
市等部分,是他所写过的最好作品。在进入到近代史的领域之后,他所熟悉的程度便较差了。但其中宗教改革诸章仍然具有高度价值。斯图亚特朝的章节则稍有逊色;18 世纪对施展其专长所提供的机会,比以前任何世纪都更少些。这部著作以拿破仑战争的结束而终篇。
《简史》立即获得了成功。自麦考莱以来,没有哪部历史著作曾经这样迅速售出。虽然弗里曼提出过这书的相当部分必须有较高知识程度才能读懂,它还是被许多学校采用作读本与程度较高学生的指导书,成千上万不同年龄的人们第一次对其祖国的历史开始产生了学习兴趣。这本书见解的新颖与学识的广博得到了普遍的承认。另外,书中笔调的清新与其中所洋溢的朝气,这在一个已是死期不远的肺疾患者来说,尤属难能可贵。英国历史不再是一本陈年旧历,而是英国人民这个生气勃勃民族的发展历史。的确这部书可谓才人之笔。而这点恰是作者的两位老师所望尘莫及的。不过成功尽管相当成功,它却仍然难逃批评。格林自己写道,“整个书的靠前部分,我见到散文家难免的特性,处处暴露出短篇的小品文作家的那种行文倾向,纤巧文风,敷衍连缀,把乏味部分忽略过去,等等。我是通过写作而学会我的行业的。”在这样的一部著作里,错误乃是无可避免的。斯塔布斯对此说得最为清楚。“正像别人一样,他有时也犯错误,但这些无论对事情的真相或议论的力量都并无影响。”也有人指责说书中在民族发展的叙述上有党派偏见。布鲁尔, 亦即研究武尔舍的历史专家,曾在《季刊》①里指斥它是一篇民主宣言, 它理想化了人民而轻视了他们的统治者。詹姆士一世被描写成了一个不道德的丑角、懦夫与酒徒;查理一世成了贪婪与卑鄙的化身;乔治三世成了浮夸、自私与残忍的君主。同样他对英国国教也怀有异样的敌对情绪。他认为战争不过是屠杀,并认为,战争在欧洲各国的真正历史上所起的作用是微小的。毫无疑问他是具有天才的,但他的同情看来不是寄予秩序方面而是寄予动乱方面。“在历史课本的外衣掩盖下,他在政治与宗教方面散播了不少十分过激的见解。对全书旨趣与所讲内容,我们提出郑重抗议。”
虽然布鲁尔的批评意见未免过甚其词,但他在看出其“左派”观点这点上则是不错的。格林的这种自由主义倾向的确与年俱增,他属于最早的英国地方自治派。他爱护和尊敬格拉德斯通,衷心同情人民的疾苦与理想,并对在教会与政府中那些压迫人民的人,深为憎恶②。在统治者与被统治者间的任何冲突中,他总是站在后者一方。他对弗里曼坦白说过,“我将继续爱护自由,爱护那些为我们争取得自由的人们,至死不渝。”因而他能以深厚的同情心来叙述 1381 年的农民起义和热烈地支持国会反对斯图亚特起初二位国王的斗争。他没有很好去理解王党的立场,这一点加第纳已开始加以阐明。在论述美洲殖民地的反抗方面,他也缺乏象勒基所表现的那种宽广胸襟。尽管如此,但持平而论,这部书还是不能称之为充满党派偏见的。在许多场合下它还是非常明显地不偏不倚。他对新教与旧教的殉道者能一视同仁,而对他们的迫害者则一概严峻谴责。他对庇得与福克斯都能公正相待。这部书并非是对英国民族
① 重印于布鲁尔,《英国研究》,1881 年。——原注
② 比较格林夫人在耶稣学院匾额揭幕典礼上的演说,见《泰晤士报》,1909 年 6 月 7 日。——原注
的狂热赞歌,也不是对英国政策不顾是非的辩护。他以道德的原则来检验政治,因而对政府在对待爱尔兰、苏格兰、印度、美洲与法国的政策上能够无所畏惧地加以谴责。
布鲁尔提出了另一项指责。“社会上对于历史的需求——那种希望把历史写得生动,引人,精彩的需求,已经使这种货色应运而生。这个引诱力是巨大的,格林也往往抵抗不了它。他具有这样一种天然的倾向, 即以他的丰富而狂热的想像来提供他那些冰冷而无色彩的资料中所缺乏的戏剧性细节。”在他的友人里面,也间或可以看到类似的温和指责。布赖斯曾说,“想象的能力乃是他的心智与写作上的主要而突出的特征。在这部著作的较早版本中有时便出现过那种为了生动而不顾准确的情形。他的判断能力有时竟为其才华的光辉所掩蔽。”他通过形象色彩的角度来看问题。《爱丁堡评论》中说,“他的文体的缺点是,通篇过于敷彩着色,以致有时使人感到单调,甚至生厌。这种感觉恰与我们在过久翻阅一本画册后所产生的厌倦相似。”但另一方面,斯塔布斯则称赞他在“情节叙述上的惊人的质朴与优美”,这与上述批评适成一种对照。
当《简史》正以各种文字的版本成千累万地销行时,格林决意对英国的命运重新进行详述。他以非凡的毅力投入了这项工作,因而,待到1880 年时,他的四巨卷本《英国人民史》已告完成。这部“大书”的篇幅约为原来“小书”的一倍,但体系与方法仍和以前一样。作为英国史的导论来说,除了在以前出版的“小书”外,它可说优于任何其它著作, 但是问题在于这书是否有编写的必要。这部书与前一部的间隔过短,以致无暇纳入新的研究成果以纠正过去某些问题的论断,因而遭受到和以前同样的批评。加第纳指责他惯于忽视宪法方面问题,特别关于 17 世纪时船税、恩税①以及其它一些有争执的问题。
虽然业已身染沉疴,但格林仍以大无畏英雄气魄投入了新的工作。他很惋惜地说,“民族形成的时期”在一般人们中竟还几乎毫无所知, 而其间的种种斗争对大多数英国人来说只不过是老鹰与乌鸦之争。他所已经完稿的《英国的形成》与未经他修订的《征服英国的遭侵》包括了他的一些最好作品。教长史坦莱有一次曾对他说过,“我看你越来越有过趋彩绘的危险。请注意这点。我自己是有同病的。”这次他接受了这个警告。他在攫取景物特征以及这些在历史发展上的影响方面,具有一种稀有的能力。他熟悉英国,热爱英国;1880 年时他和他妻子便合出过
《不列颠群岛地理》一书。他对于全国地貌、古物遗迹、森林、沼地与道路等的这方面确切知识,在编写“英国的形成”时曾起到过有益作用。他的无数地图第一次把英王国在各个时代的不同疆界描绘清楚。除了对外族的入侵与内战的详尽研究外,他还特别另辟一章来叙述征服者的定居问题及其文化与制度。他不同意罗马文化继续论,而赞成弗里曼的主张,认为盎格鲁-撒克逊制度是极其民主的。在继爱格柏之后的《征服英国》部分中,他以绚丽的色调描绘了艾尔弗雷德与卡纽脱,并重申其对葛德文毫无好感的评价。克莱顿在读了格林与弗里曼的书后写道,“格林与弗里曼之间的分歧是很大的。弗里曼企图使你了解每一细节的作法是孤立的,或是附以 19 世纪背景。他虽一再申说,而你还是不懂。在《形
① 恩税(Benevolence)往时英王借名献金,从民间勒捐的税金。——谭注
成》与《征服》中则不然。整个全景是生动的。”①
1883 年格林的去世(死时年仅四十六岁)是对历史研究的一个沉重打击。在讨论选择什么作铭词时,他曾说过,“你们知道人们将会怎样说我吗?他们会说,‘他弥留之际犹不忘学问。’”格兰特·达夫曾说, 如天假以年,他会成为从吉本以来英国最伟大的历史学家。布赖斯也相信,许多人会把他放到几乎与麦考莱并列的地位,因为他虽然才力稍逊, 但却更为聪颖,和同样引人入胜。另外他认为格林的身上颇有吉本之风, 这即是‘在那些足以支配民族命运,引导帝国航程的种种影响深远的力量与关系方面,既能备极周详,熟谙精审,又能胸襟博大,高瞻远瞩。’
① 克莱顿的《传记》,卷Ⅰ,页 264,1904 年。——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