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

现象学被称为西方 20 世纪形式主义文学理论的三大源流之一。现象学先

是作为哲学中的一门学科,由 18 世纪的一位德国哲学家拉姆伯特提出,研究作为经验知识基础现象。19 世纪末、20 世纪初,另一位德国哲学家胡塞尔开创了现象学的哲学流派,试图对意识的本质(即所谓的“现象”)作直观的认识,从而建立检验和重建一切科学的普遍方法论。

现象学作为一种修改和重建一切科学的哲学体系有其虚妄性。但是,它的方法论在某些方面对于文学艺术一类复杂的意识形态和文化现象的研究来说,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所以西方近年的“现象学美学”和“现象学文学批评”在文论界的地位颇为突出。也有些西方评论家认为艺术基本上象现象学一样,把个人对于经验世界所抱的自然态度转变为对世界的感受的沉思。现象学以探求纯粹意识结构为主要目标,强化了西方现代文学艺术潮流中出现的“主观原则”。存在主义和“新小说派”的作品,不少便是以最直接的方式描述正在感受的意识。这种试验性的当代作品也就被人称为是“现象学” 的。美国批评家奥克森日德勒甚至认为文学中的现实主义也是现象学的一种形式。

许多现象学家和现象学派批评家喜欢一些偏重主观感受的抒情诗人,因为这类诗人的作品构成了一些统一的、独立的想象世界。还有海外的一些中国学者则认为“现象学美学”与中国的“道德美学”有共同之处,只是详细的比较尚待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