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的通知
1997 年 5 月 22 日财会字[1997]21 号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企业有关关联方会计信息的披
露,我们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现印发给你们,请布置所属的上市公司从 199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其他企业可暂不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1.《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2.《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指南(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