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7 年 10 月 24 日 财会字[1997]51 号

国务院有关匪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规范企业商品期货交易的会计核算,维护商品期货市场的秩序,促

进商品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随时向我部反映。

附件:企业商品期货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