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业
农业大概是人类最古老的生产事业了。也许正因为这样,千百年来它一直是陋习和迷信的牺牲品,根本没有得益于科学研究。注重实践的古罗马人用经验方法实际上在农业方面取得了可观的进步,但他们的成就在中世纪里被遗忘或漠视了,因此近代的人们发现农业处于相当原始的状况。十六和十七世纪欧洲在农业上有相当大的进步。这些进步主要是经验上的,是用试错法得来的。但是,农业作业得到改良,发明了新的农具,并且对农业实验和结果的周密观察和记录还为农业现象的科学研究奠定了基础。
死板地按惯例划分土地和处理土地仍然是十七世纪农业的特征。可耕地、草地、牧场和荒地的划分被认为是永久性的,很少有(454)人认为可以进行定期的或偶尔的调换。而且,可耕地也每年有三分之一甚或半年时间不耕种,成为不毛之地。可耕地采用二区轮作制时,一半种植,而另一半休闲, 每年交换一次。当采用优越的三区轮作制时,三分之一的可耕地种植黑麦、小麦和冬大麦;还有三分之一种植燕麦、夏大麦、混播牧草、某些豆类、豌豆以及巢菜;而剩下的那三分之一可耕地则休闲。这三分之一的休闲地每年要耕耘两三次,以清耕和平整,准备翌年种植。这种相当浪费的方法在十八世纪里在英国逐渐为所谓的诺福克轮作制所取代。这是一种四区轮种制,即分别种植苜蓿、小麦、萝卜和大麦,不让任何耕地休闲。类似的轮作制似乎在十六世纪就已在荷兰或许还有别的地方采用了,但直到十八世纪这种轮作方法才以诺福克轮作制的形式被广泛采用。英国采用这种耕作制是由于那里要栽培苜蓿和萝卜。这两种作物以及其他外来植物(甘蓝、胡萝卜、欧洲防风、蛇麻等等)之传入英国是理查德·韦斯顿爵士(1591—1652)以及特别是查理(绰号“萝卜”)·汤森(1674—1738)的功劳。
诺福克轮作制乃植基于某些从观察形成的信念,尚未达到科学的理解。人们相信,苜蓿以某种方式给小麦准备好土壤,因为观察到种过苜蓿的土地上小麦生长得更好。同样地,也以类似的经验方式而相信小麦为萝卜,萝卜为大麦,大麦为苜蓿准备好土壤基础。直到十九世纪,人们才懂得了其中的科学道理。汤森也象诺福克人以经验方式发现了施过泥灰的轻松土壤的优越性。有一首民谣体现了人们在这方面从经验总结出来的道理:
“泥灰施砂地, 等于买块田; 施在沼泽地, 不会白费力; 粘土施泥灰, 到头吃大亏。”
杰思罗·塔尔(1674—1741)作出了另一项实用的发现。他发现松 455 土而不施肥要比施肥而不松土更好。这种松土使空气、露水和雨水能更有效地到达作物的根部,为根向侧向生长增加了营养。但我们不知道塔尔对其中的道理究竟理解了多少。
图 226—十六世纪的犁
关于农具,在十六和十七世纪里发明了一些新的,也改良了旧的。直到十六世纪所用的犁都非常笨重,需用六到八头牛来拉。不过,就在十六世纪的某个时候,在荷兰发明了一种只用两匹马就可拉动的较轻的犁,并在十六和十七世纪传入英国,特别是诺福克和萨福克(图 227)。十六世纪的一个
富有想象力的工程师甚至构想出一种用两条牛拉的三铧犁,辅以绳索和滑轮。J.贝松的(457)《数学仪器和机械器具图册》(Theatre des lnstrumellts Mathema-tiques et Mechaniques)(里昂,1579 年)中载有一幅这种三铧犁的图,现复制在这里(图 228)。这幅图画得很精美,但是,象这个时期其他许多机械草图一样(见第二十二章边码第 536 页及以后),它也不切实用,因为绞盘和绳索每犁沟完一趟后必须移动并掉转方向,因而沟就不能犁得很长,结果就不合算。在十七世纪还发明了一种比较实用的畜力双铧犁(见图 229)。
图 227—诺福克犁(456)图 228—贝松的三铧犁
图 229—双铧犁(本图的复制承蒙 J.C 和 T.耶茨两先生允准)
我们现在可以把话题从犁耕的改良转到播种的改良。直到十七世纪为止,在欧洲只采用两种播种法:撒播法和穴播法。一般都是用手将谷粒或小的种子撒播在地上,种子大致均匀地散布在耕地上。颗粒较大的种子,例如豆类和马铃薯,则用穴播法,就是在土地上挖出一个个空穴,它们排成平行的行,每行上的空穴间有一定的间隔距离,每个空穴里放上一颗或数颗种子。撒播法不仅要浪费大量的种子和人力,而且还妨碍种子播下后有效地进行中耕。1600 年,休·普拉特爵士(在 Setting of Corne 中)推荐了一种穴播小麦的方法。他解释说,这个想法是从一次奇遇得到启发而产生的:一个“傻姑娘”偶然将麦粒跌落在穴播其它种子的空穴里,结果那地方长出的小麦出奇地好。普拉特从而发明了一种固定在木板上的铁穴播器,使手工穴播谷物既迅速又方便。杰思罗·塔尔在十八世纪发明的畜力条播机具有远为重要的意义。
现在我们来讨论农业作业的最后一项,即给成捆的谷物脱粒。(458)直
到十八世纪,脱粒这个作业一直是用手梿枷进行的,这种农具今天仍用来给少量谷物脱粒。把一捆捆谷物放在打谷场上,用梿枷捶打,这样稿杆便脱离。剩下的是混有谷壳的谷粒,然后再借助自然的风力或用风扇产生的人工风将谷壳分离开来。1636 年,约翰·克里斯托弗·范·伯格爵士取得了一种脱粒机的专利权;但是直到十八世纪才由苏格兰工程师安德鲁·米克尔发明了第一部真正实用的脱粒机。米克尔发明的脱拉机也带有一个将谷壳和其他杂质吹走的装置,并带有把小的种子同大的谷粒分开的细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