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主义:詹姆斯的哲学思想
美国哲学的“黄金时代”以实用主义的兴起为标志。实用主义的产生和发展与美国的社会、经济、政治和思想发展的特点密切相关。美国是一个多
① 参阅吉奇(P. Geach)等编《弗雷格哲学著作译文集》,纽约 1952 年版,第 29 页。
民族和多种族的移民国家,各民族、各种族的移民带去了世界各地的文化, 从而使美国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多元文化的国家。在开发新大陆的过程中, 这些文化各显其能、竞相发展,逐渐培植出自由开放和兼容并包的精神。同时,美国资产阶级成长的每一步都与争取宗教信仰自由、各种政治自由和发展工商业自由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他们乃至整个社会特别注重实际、手段和效果。美国的政治制度是资产阶级民主和法制的最完备形式。早在独立战争年代就确立了人道主义、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立国原则,把完全尊重个人的内在价值提到前所未有的核心地位;主张要个人对国家和社会尽义务, 就必须首先确保国家和社会对个人的尊重。由此逐渐孕育出了独特的“美国精神”,即抓住机会、努力竞争、积极行动、讲求效果。这对实用主义哲学思想的形成和发展有着直接、深刻的影响。
19 世纪末自然科学各个领域的重大发展,尤其是达尔文进化论,对实用主义的产生也有直接影响。达尔文主义不仅动摇了此前在美国确立的唯心主义的权威,使以实验方法对待哲学的发展成为可能,而且使人们对世界的看法、对人在世界的地位的认识发生了巨变,进而产生了一种新文化;正如著名实用主义哲学家胡克所说:“在这种文化里,人主要作为一个行动者和实行者而出现,世界对他提出了一连串挑战,这些挑战不能用退缩、忍受和祈求得到神救来回答,而必须用深思熟虑的行动来加以制服。”①
实用主义也是兼收并蓄 19 世纪以来产生和流行的西方各种哲学思潮的产物。这突出表现在:一方面它继承实证主义和马赫主义的基本观点,拒斥“形而上学”,把哲学归结为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把哲学和人的认识局限于经验范围。另一方面它运用非理性主义观点解释经验,把情感、体验都当作有实在意义的经验;认为理性只是意志的工具,无法达到事物的本质。
实用主义的基本精神可以概括为:第一,从个人、个人的活动和境况出发,研究和解决与人有关的哲学问题;主张哲学研究不能脱离人的实际生活,哲学必须为人的生活所用,必须为改进和丰富人类的生活服务。第二, 主张相对主义和多元论,反对绝对主义和一元论,注重或然性和可能性,认为生活的道路是丰富多彩的,真理是具体的和相对的,人不仅可以而且完全应该自由地探索和实验,自由地创造生活的形式。第三,注重行动,认为人的本质是行动,行动产生一切。人以自己的事业和达到自己目的的行动为中心,因此效果、有用性是检验人的思想和行动以及事物有无价值和意义的标准,也是认识的目的和正确标准。第四,强调哲学的价值在于方法,真正的哲学是可供人在行动中解决各种实际问题的方法;主张应该把一切乃至真理都视为用以解 决实际问题的工具或方法。
实用主义发轫于皮尔士于 1871 年在哈佛大学发起建立的 “形而上学俱乐部”。它的主要参加者有詹姆斯以及哲学家、心理学家赖特(1830—
① 洪谦主编:《西方现代资产阶级哲学论著选辑》,第 201 页。
1874)、律师霍尔姆斯(1841—1935)、法官华尔纳、历史学家弗斯克、法学家格林等人。他们经常聚会,讨论哲学问题。对实用主义的形成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皮尔士,他在俱乐部经常讨论的问题以及他自己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基础上写成了《信仰的确定》和《怎样使我们的观念清晰》两篇论文,分别刊载于 1877 年和 1878 年的美国《通俗科学月刊》杂志上。在这两篇文章中, 皮尔士通过强调人和人的活动是哲学研究的出发点,是哲学思想借以建立的基础,通过对概念的意义、真理、信仰等问题的探讨,确定了实用主义的哲学立场和基本观点。不过,皮尔士的思想在当时并未引起人们的注意。直到1898 年,詹姆斯重提皮尔士的实用主义原则,并对其作了系统论证和发挥以后,实用主义才迅速成为美国哲学界的最重要思潮。后来,杜威将皮尔士和詹姆斯的思想又作了重大发展,并把它运用于社会生活和意识形态的各个领域,从而把这一思潮推向了鼎盛时期。
实用主义在世界各地均有流传,在不少国家还有著名的代表人物。例如,在英国有席勒(1864—1937),在意大利有瓦拉蒂(1863—1909)和帕比尼(1886—1956),在中国有胡适等人。实用主义的影响并不限于纯哲学范围,而是对法律、历史、政治、教育和行为科学等都有影响。
实用主义创始人皮尔士的思想已在上一卷向读者交代。杜威的哲学思想及其以后的实用主义发展状况,将在下一卷介绍。我们在这里主要介绍詹姆斯的哲学思想。
詹姆斯对实用主义的贡献在于把皮尔士的实用主义方法论原则发展成了一个比较系统的实用主义理论体系,并用它去分析科学、社会、政治、哲学、宗教等领域的各种问题,从而使实用主义为公众所认识、理解和接受。威廉·詹姆斯(1842—1910)出生于纽约一个神学家的家庭,先后在纽
约、伦敦、巴黎、波伦、日内瓦等地受教育。早年立志献身艺术,但 1861 年他进了哈佛大学劳伦斯学院化学系,后又转入医学院。1867 年赴德国,在赫尔姆霍兹等人指导下研究心理学和哲学。1869 年获哈佛大学医学博士。从1872 年起,他在哈佛大学先后任生理学讲师、副教授、哲学副教授、心理学教授、哲学教授,还曾在爱丁堡大学、牛津大学、斯坦福大学、哥伦比亚大学任教或主持讲座,直到 1907 年退休。主要著作有:《心理学原理》(1890)、
《信仰意志和通俗哲学论文集》(1897)、《实用主义》(1907)、《多元的宇宙》(1909)、《真理的意义》(1909)、《彻底经验主义论文集》(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