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正的警告

卖方送货人将 49 件(他们出于迷信,忌讳双数,故只装 49 件)海洛因分装于两个麻袋内,以中药材为掩护,从云南边境城镇畹町市附近偷运进入我国境内。第二天,他们又采取人货分行的办法,即毒品和送货人分别搭乘汽车,前往昆明。

他们的一举一动,自然是在我侦察人员的视野之内。为了保证毒品“安全”到达昆明,实现人赃俱获的计划,我公安机关少不了又派出侦察人员一路加以“护送”。从中缅边境到昆明,长途汽车需要 3 天。这期间,谁知贩毒分子们会耍什么花招呢?因为稍一不慎,岂不功亏一篑?这期间,担负“护送”任务的公安人员花费的心血和付出的劳动是可想而知的。

8 月 9 日这天,买卖双方再次在昆明碰头,议定了交货办法:由卖方送

货人先将海洛因分装于两个手提包内,8 月 16 日下午 18 时前往昆明火车站的水果摊附近办理交接手续。

此时,贩毒分子们前几天那种烦躁、焦急、不安的情绪一点也没有了, 一个个精神振奋,面露喜色。在他们看来,“货”已运到昆明,简直可以算是十拿九稳、大功告成了。这些海洛因拿到国际毒品市场,获得的利润将超过 2 千万美元。他们岂止是高兴,完全是利令智昏又歇斯底里了。

1986 年 8 月 16 日下午 6 时,昆明火车站广场。

一辆出租汽车驶入广场,停在候车室大楼前。车上,跳下一个中年人, 拎下两个沉甸甸的人造革旅行包。他付过车钱后,示意把车开走。他轻轻地揉搓着手关节,审慎地环视周围,见一切正常,便拎起旅行包,来到一个卖水果的铺子前。

早在附近等候的戴文煊、余锡宽见了,推着自行车走过去。“今天天气真热!”戴文煊说。

那中年人接着说:“现在凉多啦!”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接头暗号对上了,送货人把旅行包放下,要了一辆出租车走了。

戴文煊、余锡宽各拎一个旅行包,放在自行车后架上,正准备用塑料绳捆扎时,两个警察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只好乖乖地到了昆明市公安局。经当面开包检查,两个手提包里共装有 49 包海洛因 22768 克。

这时,温源和正在昆明的一个旅社里静候佳音。4 个月来,他劳神费力, 四处奔波,多方调停、撮合、拉线,才使货物送达昆明。如果今晚接货顺利, 后天就可直飞曼谷,去找老板要酬金了。

门“咔嚓”一声开了,浮想联翩的温源和条件反射地回转身来。三个威武雄壮的公安干警已跨进门来,出示了有关证件后说:“你被捕了!”

温源和“腾”地站起来,又像泄了气的皮球,很快地跌落下去。他低垂着脑袋喃喃地说:“死罪!死罪!我干的这件事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是死罪!”

案件破获的当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给云南省公安厅发来贺电:祝贺你们经过 4 个多月的努力,成功地破获了“四·一二”特大国际贩毒集团案。这个案件的侦破,给了敢于向我国渗透的国际贩毒分子以有力打击,也是对那些正在蠢蠢欲动、妄图渗透我国的国际贩毒分子的严正警告。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杨一堂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郑天翔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公开进行审判,判处温源和、戴文煊两名罪犯死刑,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两声清脆震耳的枪声,严正地表明了我国政府的坚定立场: “贩毒分子要在我境内进行贩毒活动,一经查获,不论是我国公民还是

外国人,不论是在我国境内贩卖还是假道我国贩运,都将受到我国法律严惩, 决不宽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