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联邦德国

  1. 文化事业

新闻

1949 年建国后,该国的新闻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据统计, 全国共有

报纸约 1500 家,有两家全国性通讯社,即德意志新闻社和德意志电讯社。德意志新闻社。简称德新社。前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国家通讯社,国际

性通讯社之一。 1949 年前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建立后,由原来美、英、法 3

个占领区的通讯社合并而成,同年 9 月 1 日起正式发稿。

它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 77.4%属于报社,其余属于一些周刊和专业出版社以及广播电视台。

总社设在汉堡。在前联邦德国的 7 个州设有分社,在波恩设有联邦分社。

在世界 82 个国家和地区设有重点分社或分社,其中 33 个分社在西欧、北美

(包括联合国)。 1988 年国内有记者、编辑 338 人。国外派驻记者 100 人。国内各州分社直接向当地报纸、广播电台发稿,每日用德、法、西班牙、阿拉伯 4 种文字发稿,发稿总量 30 万字左右。在 80 多个国家拥有 1500 家订户,

其中包括 60 多家通讯社。

该国拥有两家全国性电台和八家州电台,两家全国性电视台。主要报纸有《法兰克福汇报》、《世界报》、《南德意志报》、《图片报》、《商业报》、《西德意志汇报》等。

出版

1948 年德国出版商与书商联合会成立。 1949 年,举办第二次世界大战

后首届法兰克福图书博览会。 50 年代,前联邦德国出版业处于恢复阶段, 年度出书未超过 2 万种。但由于出版历史悠久,基础坚实,60~70 年代,出版业迅速发展,年度出书从 1960 年的 22542 种升至 1980 年的 64761 种。是

仅次于美国和前苏联的世界第 3 出版大国。

出版机构。1986 年前联邦德国拥有出版社 2700 家左右,其中大型出版社 80 余家,中型出版社 80 余家,余为小型出版社。出版社主要集中在慕尼黑、西柏林、汉堡、斯图加特、法兰克福和科隆。主要的大型出版社有:贝特尔斯曼出版集团公司、霍尔茨布林克出版集团公司、施普林格出版公司、卡尔.汉泽尔出版公司等。前联邦政府新闻与情报署出版一些发行量大的政府部门出版物。国防部、经济部、外交部等自行出版与发行其出版物。农林部、建筑部、财政部等则将其出版物交私营出版。另有一些政府部门的出版物, 部分自己出版,部分交私营出版社出版。政府出版物在所有出版物中,所占比例甚微。全国性行业组织是德国书业协会,其前身是德国出版商与书商联合会,1955 年改用现名。

发行方式。书刊的发行,主要通过批发商发售给零售商。大型出版社都有自己的发行部门,将书刊直接供应给书商。全国大型的书刊批发公司是: 内夫.科赫与厄廷格公司、格奥尔格·林根布林克公司、格罗索豪斯.韦格纳公司、G.乌姆布赖特公司、W.柯纳曼公司、A.维克托.韦林公司。全国有书店约 4000 家。最大的书店是:海因里希.胡根杜贝尔书店(慕尼黑)、博维尔大学书店(波恩)。图书俱乐部也是一条重要的发行渠道。全国最大的图书俱乐部是贝特尔斯曼图书与唱片俱乐部,它在世界上 20 多个国家拥有 1600

万会员,其中包括本国会员 475 万,1984—1985 年年度营业额 19 亿马克。

政策与法规。政府无管理出版的部门,不干预出版业务活动。政府对图书、期刊、报纸征收 7%增值税,音像制品 14%。对出口书刊免征增值税。对进口书刊征收 7%进口税。对进口的音像制品征收 3~5.4%进口税。 1948 年加入《伯尔尼公约》。 1955 年加入《世界版权公约》。 1965 年颁布版权法。 1969 年采用国际标准书号,语区号为 3。

出版近况。全国性出版物目录是:《德国图书目录》、《德语在版图书目录》(包括前联邦德国、瑞士、奥地利的德语出版物)。1986 年,年度出书 63679 种,期刊 6893 种。最有影响的综合性期刊是:《明镜》、《明星》、

《彩色画报》、《地理》、《资本》。 1986 年进口书刊 7.79 亿马克,主要进口是奥地利、瑞士、美国、英国。前联邦德国是主要的书刊输出国之一。出口书刊 22.35 亿马克(1986),主要出口国是奥地利、瑞士、法国、荷兰。

1986 年前联邦德国向中国出口书刊 659 万马克。语言文字

德语是前两个德国、奥地利的官方语言,也是瑞士的 4 种官方语言之一, 联合国的工作语言之一。属印欧语系日耳曼语族西支。分布于前两个德国、奥地利和列支敦士登,也是瑞士和卢森堡的主要语言之一。此外,法国的阿尔萨斯、洛林、前苏联和罗马尼亚等国的德国移民区、以及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州等地也有少数人使用德语。使用人口总计约 1.1 亿。

德语分为高地德语和低地德语。高地德语是共同语,它采用了低地德语的某些发音规则。通用的书面语以高地德语为准。各方言间的差别很大。高地德语和低地德语的语言分界线大致从前联邦德国西北部的亚琛起,向东经莱茵河畔的本拉特、卡塞尔、前民主德国的马格德堡直到奥得河畔的浮斯滕堡,这条线以南是高地德语,以北是低地德语。

德语的词按语法功能分为 10 类:冠词、名词、代词、形容词、数词、动

词、连词、介词、副词、感叹词。前 6 类有词形变化,称为可变词类;后 4 类无词形变化,称为不变词类。名词有 3 种性(阳性、阴性和中性)、4 个格(主格、宾格、与格、所有格)和两个数(单数、复数)。在使用中,除名词本身发生某些变化外,主要依靠名词之前的冠词、代词、形容词和若干数词的变化来表示名词在句中的性、数、格。动词的变位包括人称、数、时

(现在时、过去时、将来时、现在完成时、过去完成时、将来完成时)、语态(主动语态、被动语态)、语式(直陈式、命令式、虚拟式)的变化。动词不定式的词尾大部分为 en,少部分为 eln、ern,根据其基本形态(不定式、过去式、第二分词式)变化时词尾的不同和词干元音是否变换,可分弱变化、强变化和不规则变化动词。动词将来完成时在当代德语中已极少使用。

德语句子结构的特点:动词谓语为句子的核心,它要求各格的宾语或介词宾语和各种补语。在普通陈述句中,主语或其他句子成分居句首时,谓语动词总是居第二位。如果谓语由两部分构成,即由可变部分(时间助动词或情态助动词)和不变部分(动词的不定式第二分词)构成,则可变部分居第二位(在有些句子中居第一位),而不变部分居句尾,这是德语特有的谓语“框架结构”。句法的另一个特点是从句中动词谓语位于句末,其句子成分的排列次序是:连词或关系代词一主语和其他句子成分一动词谓语。

德语的词汇量估计为 30 万~50 万。按其来源可以分为 3 种:①继承词, 指从印欧语和日耳曼语时期流传下来的词语及其派生词与复合词;②借词, 指在历史上从外族语吸收的并已为德语同化了的词;③外来词,指从外族语

吸收而仍保留原有特点的词。继承词和借词的重音绝大部分在第一个音节上,外来词的重音或在最后一个音节上,或在倒数第二或第三个音节上。词汇构成的特点是大量使用派生与复合的手段,复合构成在德语构词法中最为普遍。两个以上的各种词类的词均可复合成一个新词。名词第一个字母都要大写。

德语采用拉丁字母,有 26 个,其中元音 a 、o 、u 、有变音形式

a&&、o&&、ü。另外还有一个字母β作为短元音之后的SS的代用形式;β

本是由手写花体小写字母 s 与 z 所组成,不算作新字母。瑞士德语已正式废除了β,一律用 ss。x 和 y 只用来拼写外来词。 20 世纪 30 年代以前,德语一直用花体字母,以后使用普通的拉丁字母。

德语对世界文化有过明显的贡献。马丁.路德所译的《圣经·新约》对当代德语共同语的形成起了重大作用。在他的启发下,用北欧诸语言译出的《新约》也在本国起了语言的规范作用。19 世纪德国哲学提供了启迪人的心智的概念和述语,直到今天人们谈到哲学问题仍不得不用德文原词以明本义。德国的医学和化学长期领先,这也使德语成为这些学科和研究者必须学习的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