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学关于教职工行为规范的管理规定

教职工的言行仪表及工作态度对学生有着直接的示范作用,安静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优良的人际关系和舆论环境是提高工作效率,深化体制改革的保证,为此,学校对教职工的行为规范作如下规定:

一、关于尽职的规定

  1. 教职工应全力投入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保证工作效率和教学质量。

  2. 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应专心致力于工作或学习,不得做岗位职责以外的私事。

二、遵纪守规

全体教职工要自觉地遵守学校和各处室制定的规章制度、工作常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地遵守学校各项纪律要求。

三、办公室纪律

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办公室纪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持办公室清洁整齐,上班时间内不在办公室闲聊,不高声说笑,以保持办公室安静。

四、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学校会议和集体活动纪律

  1. 全体性集会,会议内容有关领导要认真准备,绝不开无准备、无意义会,对全体教师负责,会议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特殊情况除外),除涉及校外人员的会议外,要准时开始。

  2. 在会议和集体活动中,不随便说话,以保持会场安静,不做与会无关的事,未经允许中途不能离开会场。

五、仪表言谈举止的要求

  1. 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为人师表。

  2. 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 仪表整洁端正,课堂上不分散学生注意力。

  4. 衣着利索,端正,大方,整齐清洁,在校内不着奇装异服,上课或在办公室工作时不穿背心,拖鞋和透露的衣服,在运动场上不要赤背。

  5. 言谈举止文明礼貌,说话和气,不高声叫嚷,不辱骂别人。

  6. 准时参加每周一的升旗仪式,严肃认真。

  7. 为学生服务,接待家长和来宾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8. 坚持按组织系统反映情况,解决问题,不搞自由主义,不搬弄是非,

    创建集体优良的舆论环境,不利于团结的话不传不说。

六、关于违纪的处理

对违反行为规范的教职工,首先要进行思想教育工作,使其本人从思想上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并按违纪行为的轻重程度扣除本人部分或全部的浮动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