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历史的溪州铜柱
铜柱是我国古代常作划分疆界的标志。溪州铜柱为五代晋天福五年,即940年,楚王马希范与溪州刺史彭士愁一次战后罢兵所立的划分疆界的界柱。
溪州铜柱高4米,上半截呈八方形,下半截呈圆形,直径0.39米,中间空心,重约2500千克,柱上铭刻《复溪州铜柱记》,共41行,2300余字。另外还有誓词、衔名,皆楷书,字体秀丽。
对于溪州来说,可称为“定州神柱”的铜柱,是土家族历史珍贵无比的见证,它给湘西土家带来了近800年的和平。
唐末至五代时期,湖南地区被南楚王马殷父子所割据,马氏委任土司彭瑊为溪州刺史,辖永顺、龙山、保靖等县。马希范继马殷南楚王之位后,溪州由彭瑊之子彭士愁袭任刺史。
939年,锦州、奖州、溪州的少数民族万余人,反抗南楚王的统治,由彭士愁率领东出,取辰、澄二州。
据新旧《五代史》、《九国志》、《资治通鉴》记载,939年,在湘西与常德、沅陵接壤之处,金鼓动地,杀声震天,湘西历史上著名的溪州之战爆发。
因彭士愁在五溪少数民族中威望颇高,马希范一时无可奈何,只得相约议和。天福五年会盟于古丈县境内的会溪坪野鸡坨盟誓,南楚王马希范效法其烈祖马援“象浦立柱”的做法,以铜5000斤铸柱,并铭刻誓状于其上。
溪州铜柱柱身为中空八面体,原柱内用马氏统治时期所铸的铁钱填实。柱上刻有“复溪州钢柱记”,由于铜柱的铜质精纯,八面上所刻的2000多个颜、柳体阴文,虽经千年风雨,字迹依然清晰完好。
溪州铜柱上的铭文,相当于是南楚王马希范与土司彭仕愁罢兵盟誓的条约。铜柱上镌刻着楚王对叛乱的政策原则:
古者叛而伐之,服而柔之,不夺其财,不贪其土。前王典故,后代蓍龟。吾伐叛怀柔,敢无师古;夺财贪地,实所不为。
在溪州土司彭士愁表示一心归顺后,南楚王当即决定:“尔能恭顺,我无科徭,本州赋租,自为供赡,本土兵士,亦不抽差。永无金戈之虞,克保耕桑之业。”双方盟誓为约,立柱为信。
铜柱记录下了南楚王喟叹着“誓山川兮告鬼神,保子孙兮万年春”的夙愿,也记录着溪州刺史彭士愁“历三四代,长千万夫”,“亦无辜于大国,亦不虐于小民”,“非萌作孽之心,偶昧戢兵之法”,“一心归顺王化,永事明庭”等立誓的诚意,尤其是南楚王马希范议和所作的保证。
铜柱的树立,客观上起到了“无扰耕桑,无焚庐舍,无害樵牧,无阻川途”的积极作用。
盟约确定,楚对溪州属地免征赋税,不抽兵差;楚军民不能随意进入溪州;溪州各部落酋长如有罪过,只能由彭士愁处理,楚不能出兵干涉;确认彭士愁为溪州刺史,开始了溪州800年土司王朝的时代。
铜柱盟约,使溪、锦、奖州少数民族能过着安居的生活,进行正常的生产劳动,无疑有利于一个时期该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民族间的融合和同化。
[旁注]
刺史 古代职官,汉初文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不常置。公元前106年汉武帝始置,“刺”,检核问事之意。刺史巡行郡县,分全国为十三部、州,各置部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
酋长 是一个部落的首领。酋长制度大都是世袭的。一般说来,世袭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由父系相传,另一种是由母系相传。所谓父系相传,就是由儿子继承父亲的职位;母系相传,即由外甥继承舅父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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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洞铜柱立于边陲,规定各自所辖地域,互不进犯,南楚王不得在土司所属诸州内任意征收捐税、拉夫派差、强买土特产等。
从此,在中原大地经历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和宋、元、明、清等9个朝代变更的社会剧烈动荡时,封闭自守的彭氏统治却始终偏安一隅,连续承袭28代,溪州人民得享800多年没有边患战乱的相对安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