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论及诗的书信
在毛泽东的书信中,有一些书信从不同侧面或在不同程度上论及了诗词。为了有利于人们更全面更准确地理解毛泽东诗词,这里收入了毛泽东 18
封论及诗词的书信。这些书信的最旱写作年代是 1915 年,最晚写作年代是
1965 年,时间跨度为半个世纪。书信的内容较为宽广、丰富,包括毛泽东对自己诗词所作的解释,对诗词创作规律的探寻,对诗词作用的看法及从古人诗词中推及古时政事等等,其中最重要的是毛泽东对自己诗词所作解释的儿封书信和对诗词创作规律所作论述的书信。对自己诗词作解释的书信有《致黄炎培》〔对“极目楚天舒”句的解释〕、《致周世钊》〔1958 年 10 月 25
日,对《七律·送瘟神》诗中若干句子的解释〕、《致胡乔木》〔1959 年 9
月 13 日,对“霸主”一词的解释〕、《致钟学坤》〔对“九派”、“三吴” 等的解释〕等。可以说,研读了这些书信,对毛泽东的有关诗词的理解就会更精确,就会消除种种不必要误解和穿凿附会。毛泽东讨论诗词写作方法的书信仅有一封,《致陈毅》。这封不可多得的书信所述的内容显得特别宝贵。在这封书信中,毛泽东陈述了自己对诗歌创作方法、诗歌与社会现实斗争〔包括阶级斗争和生产斗争等〕关系的一些精辟看法,并对诗歌的发展趋势作了某种预测,这为把握毛泽东的诗歌创作论和诗歌观提供了一把入门钥匙。
湘生足下:
致湘生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