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吞 5 万的“外来妹” 曹丽娜
改革开放的浪潮席卷中国大地,也震荡着一个安徽少女的心。小杨初中没毕业就匆匆来沪打工,在一家酒楼做招待。一年之后,杨的心活了,她做起了腰缠万贯、挥金撒银、滞洒自在的“美梦”。
一天,机会终于来了。但谁知,“机会”不仅使她梦想成真,也同时使她走向了命运的另一端。小杨万万没有想到,一念之差使她一夜间成了“暴发户”,又一夜间沦为阶下囚。
那是初夏的一天,小杨像往常一样走到客人离去的三号桌前收拾,拿起搁在椅子上的“点歌谱”刚往抽屉里塞,厚厚的“点歌谱”突然一阵“堵塞”。原来这是只与歌谱一样颜色的公文包,公文包鼓鼓的,塞满了东西。打开一看,小杨呆了,五扎整整齐齐捆在一起的百元新钞静静地躺在里面,一共五万元。“这是属于我的吗?”杨掩饰不住内心激动,想也没想,抱着包匆匆爬上了阁楼,把钱藏进了衣箱。半小时之后,失主神情焦急地冲进了酒楼: “你们看见我的公文包吗?”四周一片沉默。面对焦急的失主,小杨心中早有了“底”:钱不是我偷的,也不是我抢的,是我捡到的,干嘛要还?何况又是天不知地不党的。
在害怕、紧张和兴奋中,小杨度过了十几个难眠之夜。渐渐地,一切重又恢复了平静,这时,杨开始花钱了,项链、衣服、皮包⋯⋯她一样样往家“运”,小杨“发”了,可突然有一天,一副手铐终于扣在了她的手上。
告诫:
▲贪婪往往使人丧失理智。在生活的大风大浪中,欲望好像是一个个隐而不露的暗礁,它会使人“船毁人亡”。
▲人总是要有追求的。可是,一个向上的追求决不可能被吃、喝、玩、乐所包容。
案件备忘录:我国法律规定,服务员、营业员均有保管顾客遗忘物的义务。一旦非法占有,就被视为侵占他人合法财产而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