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护国阵营的分裂和军务院撤消

袁世凯死后,护国阵营各方虽尚能在新旧约法之争中保持一致,但其内部的矛盾和分裂也是显而易见的。6 月 7 日,陕西都督兼民政长陈树藩首先宣布举陕西全境奉还中央。8 日,四川都督陈宦通告全国:“遵照独立时宣布,即日取消独立,嗣后川省一切事宜,谨服从中央命令。”③9 日,广东都督龙济光率属开会庆祝段祺瑞“总秉国钧”时,也宣布“即日取消独立,服从中央命令”。不过,他与陕川二陈不同,由于广东内部存在着朱执信、陈炯明、徐勤各派讨龙武装,众怒难犯,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粤省党派分歧,诸多困难”,因而尚暂时不敢公开通告各地。①

陈树藩等人脱离护国阵营,取消独立,并非偶然。首先,如前所述,他们的独立本来就很勉强。陈树藩是纯粹为了个人私利;陈宦、龙济光则是在内外压力下被迫宣布的;特别是陈宦,宣布独立时就公开声明,他仅“与袁世凯个人断绝关系”,现在袁世凯死了,岂有不取消独立之理?其次,这也是段祺瑞控制下的北京政府多方运动的结果。为了统一南北,段祺瑞一面要求南方裁撤军务院,一面鼓励独立各省自行取消独立。②陈树藩宣布陕西取消独立后的第三天,北京政府即特任他为汉武将军督理陕西军务兼署巡按使。对于宣布取消广东独立的龙济光,北京政府称扬他“具世界之眼光,急谋统一,热忱爱国,良深嘉慰”,并命令“该省善后事宜,即由该上将军悉心筹画,妥为办理,以维地方”。③由此可见,陈宦、龙济光这类本属北洋军阀和极力依附北洋军阀的地方军阀,相继取消独立是不足为奇的。

① 梦公:《海军独立之关系》,《中华新报》,1916 年 6 月 28 日。

② 《护国运动资料选编》,第 689 页。

③ 《陈宦致北京国务院和黎元洪电》(1916 年 6 月 8 日),天津《大公报》,1916 年 6 月 11 日。

① 龙济光致段祺瑞电(1916 年 6 月 13 日),《大公报》,1916 年 6 月 18 日。

② 《护国运动资料选编》,第 706 页。

③ 《政府公报》,1916 年 6 月 22 日。

滇、黔、桂、浙、湘五省,虽然暂未取消独立,直接参预发动和领导护国战争的进步党、国民党人和西南地方实力派,也仍然打着护国旗号,但在对待北京政府方面,却表现了截然不同的立场。6 月 7 日,梁启超致电独立各省说:“收拾北方,惟段是赖,南省似宜力予援助,毋令势孤,更不可怀彼我成见,致生恶感。”④9 日,蔡锷也通电全国说:“廓清积困,恢复故状, 为事大难。欲进而恢张国运,百废俱兴,更属不易。非赖中央提挈于前,各省翊赞于后,群策群力,共趋一的不为功”。“伏望内而中枢诸贤,外而已独立未独立各省长官,蠲除成见,以福国利民为前提,以拥护中央为要义。”

①14 日,他又致电张敬尧说:“独立各省亟应宣布取消独立,自是正办,日前曾以此意电致滇黔等省矣。”②这表明以梁启超为首的进步党人,在思想上已经率先“蠲除成见”,回到一年前的老立场,转而与北洋军阀握手言和了。

事实也是这样。在新旧约法之争中,梁启超从防止所谓“野心家之利用, 贻多数人以口实,更起纷扰,为外所乘”的立场出发③,虽然赞成和坚持恢复旧约法和国会,但却力戒独立各省勿露所谓“意气”,以避“捣乱”之嫌。如前所述,6 月 12 日,陆荣廷曾致独立各省一电,指斥段祺瑞拒绝恢复旧约法是“包藏祸心”,但梁却认为这样用词“太激烈”了,有必要“再电劝之”。

④25 日海军为维护旧约法和国会宣布独立后,袁世凯未死以前曾一度盼望“海军归附”⑤并“稍有间接交涉”⑥的梁启超,却一反常态,生怕因此而激怒了段祺瑞。他赶紧声明:“事前既未有闻,骤听不禁失色”⑦;同时致电刘显世等人,嘱“以军院行将解散”,“严拒”李鼎新加入抚军。⑧为了维持和提高北京政府的威信,他极力规劝段祺瑞以“精心巨眼,细察全国心理所趋,逆料某事某事为政府所不能不办者,即自动以办之,无俟国人之要求;逆料某事某事为政府所不宜坚执者,务再思而后行,勿惹国人之反对”。如“约法复旧”、召集国会、惩办祸首等“舆论所请求之数事,本非强政府以甚难, 何苦作无谓之迁延,徒以致无穷之口实”,“广东取消独立所发之明令,于解决时局有何裨益,徒挑众庶之恶感,增意气之激昂”。①他一面推动冯国璋“力助”段祺瑞,以加强北洋军阀内部各派的团结;一面百计为段开脱,说先前国务院通电所称黎元洪依新约法代行总统,“实非有意”,而是秘书起草电稿时“案头只有新约法,随手征引,顷已知误”。②他且不止一次地向独立各省保证“段绝无野心”③,说段“宅心公正,持躬清直,维持危局,非彼

④ 梁启超致独立各省电(1916 年 6 月 7 日),《中华新报》,1916 年 6 月 9 日。

① 《蔡松坡集》,第 1144 页。

② 同①,第 1152 页。

③ 《护国运动资料选编》,第 694 页。

④ 同③,第 680 页。

⑤ 《盾鼻集·电报第三》,第 29 页。

⑥ 同⑤,第 50 页。

⑦ 同⑤,第 48 页。

⑧ 同③,第 710 页。

① 《盾鼻集·电报第三》,第 48—49 页。

② 同①,第 38 页。

③ 《护国运动资料选编》,第 704 页。

莫属”,“现有数派人专以排彼为事,无非欲达个人权利目的”。④

梁启超这里说的专以排段为事的数派人,实际指的是以孙中山为首的中华革命党人,以黄兴为首的国民党人和以孙洪伊为首的倾向孙、黄的另一部分进步党人。的确,他们在对袁世凯死后的国内形势与北京政府的估计和认识方面,与以梁启超为首的进步党人是不一致的,因而所采取的态度与方针也不同。6 月 7 日,中华革命党国内机关报《民国日报》发表社论指出:“贼未尽,国未安”,“不以迅雷疾风之手段解决之,旁枝侧叶,杂出不已,他日之患,有不忍言者。”⑤14 日,孙中山在答上海《民意报》记者徐朗西问时也说:“目下时局,尚未敢骤言容易解决,因袁党依然盘踞要津,国会议员尚未正式集会,完全责任内阁又未成立。斯时之民军,正未能从此息肩而即云国是已大定也。”他并说明在此之前,他虽曾连电山东居正、广东朱执信、福建中华革命军按兵勿动,“不过请其暂时停止进行,息肩一层尚未易语及”。①黄兴意见与孙中山相同,6 月 7 日致函中华革命党本部负责人谢持说:“大憝虽去,余孽犹存,吾人不于此时并智竭力,为根本上之扫除,贻患将无已时。”②他 7 月由日本回国后,针对梁启超一派的妥协调和言论,明确地指出“斯乃大谬”,“北京当局之是否与吾民相见以诚,尚属疑问”, “武力准备,实为不可缺少者”。③与此同时,胡汉民、张继、章炳麟、李烈钧等人,也纷纷发表谈话和宣言,指出“今日尚在革命状态中”,“万不可主张软弱”,更“不应袭政客之浮谈,作和平之甘语”,主张驻护国军于北京,以保护国会。④谭人凤甚至不满于军务院“斤斤以复约法、开国会为词”。他大声疾呼:“约法乃一纸空文,必有武力盾其后,方能维持。况今之秉政者,仍是藐法犯法之人,约法安有效力?国会可用武力胁迫,前事具在,讵得一之已甚,遂不至再乎?”⑤原进步党党务副部长孙洪伊也主张“军事仍积极进行,必俟实行约法、国会、内阁完全成立始行停止”。⑥正因如此,所以当海军为反对段祺瑞顽固拒绝恢复旧约法和国会而宣布独立时,既有黄兴致电李鼎新表示祝贺于前,又有岑春煊宣布接受其为抚军于后,与梁启超等人的反对态度形成鲜明对照。

与此相联系,护国阵营内部各派之间,因讨袁战争而一度有所克制和缓和的矛盾和斗争,也重又发展起来。梁启超对此是早有思想准备的。还在 1

月 27 日,他就致函四川前线的蔡锷说:“此时忧在亡秦,虽云艰瘁,然有公共之向心,尚可力图搏控”。“过此以往,则为演水帘洞、演恶虎村之时, 决无我辈插足之地。惟有与吾弟共甘苦于邛蜀滇僰间,冀庄严此土为国人觅

④ 同①,第 53 页。

⑤ 《袁世凯死后之时局》,《民国日报》,1916 年 6 月 7 日。

① 《孙中山全集》第 3 卷,第 308—309 页。

② 《黄兴集》,第 440 页。

③ 徐朗西:《黄克强先生与记者之谈话》,《民意报》,1916 年 7 月 8 日。

④ 《胡汉民先生之时局观》,《民国日报》,1916 年 6 月 8 日;《张溥泉先生之政谈》,《民国日报》,

1916 年 6 月 14 日;《章太炎致岑春煊电》(1916 年 7 月 3 日),《民国日报》,1916 年 7 月 4 日;《袁

氏死后之护国军表示》,《民国日报》,1916 年 6 月 24 日。

⑤ 《谭人凤先生演说词》,《民意报》,1916 年 7 月 25 日。

⑥ 孙洪伊致唐继尧等电(1916 年 6 月 10 日),《民国日报》,1916 年 6 月 15 日。

一遗种地耳。”①因此,袁世凯一死,他便提出了一个全面控制西南六省的计划。当时的西南六省,贵州已完全是进步党人的天下,广西唯梁启超马首是瞻,云南唐继尧虽别有野心,但进步党人任可澄仍有相当潜势力,需倾力相谋的实际上只是川、湘、粤三省。对于这三省,梁启超的设想是以蔡锷督蜀, 戴戡督湘,两广陆荣廷、龙济光对调。在他看来,“龙部悍将,惟陆能驭。龙虽颟顸,在桂则必就范”;而“蔡、戴稳健,顾大局”,“中央既不能弃置不用,莫如以(之)安抚蜀湘,则四省问题皆解决矣。”②为此,他一面建议段祺瑞举行一次不包括国民党人岑春煊、李烈钧和地方实力派唐继尧,而由他和冯国璋、王士珍、蔡锷、戴戡、陆荣廷诸要人择地直接会晤的善后会议,解决时局;一面指示他派往北京的私人代表黄群、范源濂力劝当局“垂采”其计,“告以罗致人才,真人才不能求诸好出风头之辈”,“若亮侪(籍忠寅)、印昆(周大烈)、孝怀(周善培)、佛苏(徐佛苏)、幼苏(陈廷策)等皆巡按妙选,得间不妨切实推毂。最好令黎、段访才于我西南数省。军民长官之调动,事前先与我商。”③由此可见,梁启超在千方百计排挤国民党人。

当然,国民党人也不示弱。他们联合以孙洪伊为首的另一部分进步党人, 在与以段祺瑞为代表的北洋军阀对立的同时,也与以梁启超为首的拥段进步党人展开了激烈的争夺。在西南,他们积极活动岑春煊督粤,谭延闿督湘。在中央,他们以曾任“袁家参政”为由,极力否定原众议院副议长陈国祥和参议院议长王家襄的议员资格。甚至刘显世、梁启超先后于 7 月 11、15 两日发表通电证明陈国祥确曾参预云南首义,“其贤劳坚卓,视从军者未遑多让”,王家襄也“与蹇(念益)、陈(国祥)及梁君善济共事,同历艰苦”后①,仍坚持认为“彼等以国会议长之尊而甘为违法机关供效奔走,是今日不受国会议员之信任乃一当然之事,将来即令不作附逆惩办,而议员之不再信任亦陈、王当然应受之结果,不必代为辩护者也”。②这使梁启超十分恼火,他愤愤不平地说:“沪上党人有专以排吾辈为事者,孙洪伊一派尤可恶。”③派别斗争使双方都陷入了是非敌友不分的地步。

至于地方实力派唐继尧的注意力,则主要集中在四川。在袁世凯未死以前,唐对在四川前线与北军浴血奋战的蔡锷是支持不够的。增援之师,表面虽不能不答应,实际却拖延不发,弹药补给,蔡虽“迭电哀恳,究未照办”。

④然而,当陈宦宣告独立,护国战争胜利在望时,他的态度就迥然不同了。首

先,他迅速在原先护国三军的基础上增编了四个军:改挺进军为第四军,以黄毓成为总司令;将叶荃所率警卫团、步骑团及新由云、顺、缅招集的五千志愿兵编为第五军,以叶为总司令;扩充张子贞、刘祖武第一、二师为第六、七军,以张、刘为总司令。接着,他又命川边滇军二千人由披沙开抵普格, 直逼四川宁远。及“袁氏倒毙之后,于刚出发之军,不惟不予撤回,反饬仍

① 《盾鼻集·函牍第二》,第 10—11 页。

② 《护国运动资料选编》,第 700 页。

③ 同②,第 717 页。

① 《盾鼻集·电报第三》,第 69 页。

② 《梁任公为陈、王表功之反响》,《民信日报》,1916 年 7 月 17 日。

③ 《护国运动资料选编》,第 731 页。

④ 《蔡松坡集》,第 1139 页。

行前进,未出发者亦令克期出发”,并“与川军启冲突于宁远矣”。①这表明唐继尧已成“独立自割”的地方新军阀,梁启超的谋川计划遭到他的抵制是必然的。

此外,护国阵营内部的矛盾和分裂,还明显地表现在对待裁撤军务院的态度上。关于军务院裁撤时限,如前所述,早在其成立时就曾明确宣布过: 俟正式国务院成立即行撤消。袁世凯暴毙后,抚军长唐继尧于 6 月 10 日又再次公电声明,“现仍照此办理”,并于同日致电梁启超说,即使让步,也需待旧约法恢复,段祺瑞重新组织经军务院同意的临时内阁后,方可先行撤消。

②但是,段却借口“统一”,切盼早撤。据天津《大公报》报道,陕川等三省

取消独立后,他就“要求撤消军务院”。③梁启超起初是赞成唐继尧意见的。14 日,他曾致电天津蹇念益,对唐电所言表示同意。④后因段祺瑞催撤日紧, 特别是孙中山、黄兴等人和集结在上海的国民党议员“以国会为唯一武器, 以军院为唯一后援”,日益激烈地鼓吹排段,甚至继续运动海军宣布独立, 大有“不尽灭北洋势力不止”之势⑤,梁的态度才迅速发生了变化。28 日, 他通电独立各省说:“军务院宜亟图撤废”,“若此机关久存,非惟我辈倡义本心不能自白,且恐有人假借名号,生事怙乱,将来反动之结果,转助复辟派张目”,“鄙意宜各省联名将舟公(刘显世)巧电所主张径电中央,请以明令改组国务院,任员署理,军院即行宣告撤废”。①7 月 1 日,北京政府宣布恢复《临时约法》和国会的第二天,他又致电独立各省,表示“我辈要求已达,军院宜立即宣言撤废”,并拟撤废电文一通,要求“即日由滇拍发, 用抚军全体署名”。②

在梁启超的鼓动下,7 月 2 日,浙江都督吕公望首先通电响应,“请即由唐抚军长用军务院全体抚军署名,宣告撤消军务院”。③6 日,蔡锷复电梁启超,同意在撤消军务院通电上“附署贱名”。8 日,陆荣廷也回电说:“任公先生所拟宣言电稿,最为妥协,廷极赞同。即请由唐督拍发,附列贱名为盼”④,并于 11 日与陈炳焜联电唐继尧,请“领衔联名通电京省,将军务院刻日撤消,使国权统一,恢复和平。庶外系友邦之观听,内息异己之衅隙, 俾吾辈光明正大之行动,昭示天下。”⑤至于刘显世,他本来就是主张速撤军务院的。于是,在军务院内部很快就形成了一个以梁启超为首的颇为强大的“速撤”派。

但是,唐继尧、岑春煊等却不接受梁启超的旨意。7 日,唐复电梁,表示“拟正式阁成始撤军院”。⑥12 日又致电岑春煊、陆荣廷说:“顷得梁新

① 《蔡松坡集》,第 1199 页。

② 唐继尧致梁启超电(1916 年 6 月 10 日),《中华新报》,1916 年 6 月 15 日。

③ 《四省独立同时取消之时期》,天津《大公报》,1916 年 6 月 16 日。

④ 《盾鼻集·电报第三》,第 37 页。

⑤ 《护国运动资料选编》,第 748 页。

① 《盾鼻集·电报第三》,第 52 页。

② 同①:第 53—54 页。

③ 吕公望致独立各省电(1916 年 7 月 2 日),《中华新报》,1916 年 7 月 4 日。

④ 《护国运动资料选编》,第 744 页。

⑤ 陆荣廷陈炳焜致唐继尧等电(1916 年 7 月 11 日),《中华新报》,1916 年 7 月 18 日。

⑥ 同④,第 743 页。

会电促即取消军务院,现在约法、国会但已恢复,〔既〕内阁亦经改组,本拟照办。惟阁员尚未就职,因未经国会同意,尚非正式成立,若即取消,恐不免发生困难问题,转有异词。”岑当即复电赞成仍“自守条例,不必取消”。

①其间,唐继尧还以“军务院尚未取消,则名义所存,自未可一日而没”为由,

公然致电岑、梁各抚军,推荐四川护国军总司令刘存厚为抚军。②唐、岑反对速撤军务院,并非如梁启超所说,是“受人运动”。除段祺瑞独断独行,重组临时新阁阁员未如唐继尧所要求的那样,预求军务院同意,损伤了他们的体面外,更主要的原因是和他们“个人之权利加减”有关。唐继尧自恃有“首义勋劳”,理应在新政府中占有相应位置。岑春煊身居抚军副长,代摄抚军长职务,年高望重,正作着“副总统”的美梦。军务院乃是他们加减个人权利的法码,当然不能撤消。

同时反对速撤军务院的还有黄兴、谭人凤、章炳麟等人,也就是梁启超说的所谓海上政客。7 月 3 日,被袁世凯软禁多年刚刚由北京回到上海的章炳麟致电岑春煊说:“近闻道路传言,有取消军务院计画,斯事若行,则民气挫折,而奸回得志,元首等于赘旒,国会受其蹂藉。公瞻言百里,当为全国生民请命。”③后他又急匆匆地赶往肇庆,面责李根源:“余孽犹存,段氏专恣,大难未已,何其轻于收束如是?”④黄兴也再三呼吁:“凡属于正义派之人,宜结合为一,进而推之于前,以为国内势力之中坚,不致使非正义派仍有恢复旧势力之一日”⑤,不指名地批评了梁启超一派的分裂行为。谭人凤更痛心地指出:“此次又成一不痛不痒之收场,敢决其长治久安无事杞忧乎?窃以为未必也。”①他们从辛亥革命的惨痛失败中得出了正确的结论,但由于不握有任何实际力量,终究还是未能阻止梁启超等人谋求裁撤军务院的活动。

梁启超为达到速撤军务院目的,首先是否认他先前倡导的由“独立省份会派专员与北协商”的善后会议,以使军务院失去存在必要。6 月 27 日,他致电独立各省说:“鄙意前议似可作罢,别由各省、前敌各军各自与中央交涉,反为有益实际”②,并单独电请刘显世倡议否认此举。关于否认此举的目的,他在同日给陆荣廷、陈炳焜的电报中说得十分清楚:“此议既罢,则军院宜谋速撤。”③刘显世接电后,当即通电独立各省,倡言“总代表之议,似可作罢”。④其次,梁启超还一面敦请段祺瑞恢复约法,召集国会,组织新阁, 对南方速作适当让步,以造成他向南方促撤军务院的口实;一面极力散布段深以未统一为忧,对外颇有难处,如日、俄新约及银团劝美加入等事、任命督长等令,“不先求军院及本人同意,诚可议,然实缘手忙脚乱,非有恶意, 即前次任阁员亦然。且各事非尽出自段,若有咎,黎亦当分任”,“其举措

① 岑春煊致唐绍仪等电(1916 年 7 月 15 日),《中华新报》,1916 年 7 月 20 日。

② 《会泽首义文牍·电报》,第 35 页。

③ 《章太炎年谱长编》,第 532 页。

④ 《护国运动资料选编》,第 753 页。

⑤ 《黄兴集》,第 448 页。

① 《谭人凤先生演说词》,《民意报》,1916 年 7 月 25 日。

② 《盾鼻集·电报第三》,第 51 页。

③ 《护国运动资料选编》,第 734 页。

④ 刘显世致岑春煊等电,《中华新报》,1916 年 7 月 15 日。

间有失当处,乃识力不足,⋯⋯安可以待袁者待之?”⑤等等,企图借此骗取唐继尧等人同意速撤军务院。最后,梁启超亲电岑春煊、唐继尧,说什么“窘毙中央需一月者,未半月而我先已自窘毙”,今若不毅然撤消军务院,即将“生反动、续战祸、召外寇”,等等。⑥除这些危言耸听之词外,他还发动陆荣廷、陈炳焜、刘显世等人同时向岑、唐施加压力。6 月 27 日他首次提出速撤军务院后,随即致电陆、陈,请“联各抚军一致主张”,并“劝西林(岑春煊)认真急流勇退”。①7 月 13 日,他又电陆、陈:“中央举措虽多不满人意处,然各方面利用军院名义行种种罪恶者,实大有人在。望两公更以己意警告蓂公(唐继尧)勿代人受过”②,并于同日电示刘显世“联桂蜀警告蓂”

③,以造成岑、唐独力难抗的局面。

与梁启超等人软硬兼施,压迫唐、岑裁撤军务院的同时,北京政府也部分地接受梁启超的要求,对南方采取了有限的调和、折中和分化瓦解政策。7 月 6 日,黎元洪申令各省督理军务长官改称督军,民政长官改称省长,废除将军、巡按使名称,但也不规复“都督”名义,并同时公布了各省督军、省长任命名单,唐继尧、陆荣廷、陈炳焜、刘显世分别任为云南、广东、广西、贵州督军。数日后,消息传到云南,唐继尧见个人地位有了保证,而梁启超、陆荣廷等又纷纷催促他领衔撤消军务院,于是便顺水推舟,不经岑春煊等人同意,径领衔暨岑春煊、梁启超、刘显世、陆荣廷、陈炳焜、吕公望、蔡锷、李烈钧、戴戡、李鼎新、罗佩金、刘存厚十三人名义,于 14 日发表军务院第六号布告,宣布“今约法、国会次第恢复,大总统依法继任,与独立各省最初之宣言适相符合。虽国务员之任命尚未经国会同意,然当此闭会时,元首先任命以俟追认,实为约法所不禁。本军务院为力求统一起见,谨于本日宣告撤废,其抚军及政务委员长、外交专使、军事代表均一并解除”④。但是, 他后来解释提前撤消军务院的原因时,却只说“政府切盼统一,梁任公再四敦请,而浙桂黔均先表同意,西林亦有请将李总司令鼎新加入取消之电。此间素顾大局,毫无成见,遂毅然从权于寒日通电撤消”。①这里显然只说了事实的一半,而隐瞒了更为重要的另一半。同日,段祺瑞下令惩治帝制祸首, 以敷衍南方各省。

岑春煊本不自由,在此形势下就更加独木难支了。②25 日,他复电段祺瑞说:“军务院建置之初,本一时权宜之计。方兹约法恢复,国会重开,我公巩固共和,天下宗仰,况于组织新阁,延揽名贤,物望咸归,国命有托, 倾诚拥护,固天下之公心,国赖老成,尤鄙衷所私幸”③,表明他已默认唐继尧领衔宣布的既成事实。同日,中华革命党也奉孙中山谕通告各支分部:“破

⑤ 同③,第 741、724、748 页。

⑥ 同③,第 740、748 页。

① 《护国运动资料选编》,第 734 页。

② 同①,第 745 页。

③ 同①,第 746 页。

④ 军务院撤销通电(1916 年 7 月 14 日),《中华新报》,1916 年 7 月 17 日。

① 唐继尧致李宗黄电(1916 年 7 月),《中华新报》,1916 年 7 月 17 日。

② 《护国运动资料选编》,第 747 页。

③ 《军务院考实·第四编》,第 121 页。

坏既终,建设方始,革命名义,已不复存,即一切党务,亦应停止。”④到此为止,无论从哪方面说,护国战争都以护国军的妥协而最终结束了。而在促成这种妥协中,以梁启超为首的进步党人是起了决定性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