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诗”:马拉美

斯泰法诺·马拉美(一译马拉梅,1842—1898)是法国象征主义的主要诗人之一,现代主义诗学的重要理论家。

马拉美生于巴黎一个贫寒的家庭。5 岁丧母,此后,妹妹和父亲先后去世。这些不幸给马拉美的心灵造成了极大的创伤,促使他在以后的诗歌创作中渴望摆脱现实世界,寻求一个“绝对世界”。

成年后,马拉美生活贫困,历经坎坷。他曾在政府机关当过临时雇员, 担任过中学英语教员,还曾在一家图书馆任过职。

马拉美从小喜欢读波德莱尔和爱伦·坡的作品。为了阅读爱伦·坡的原著,他甚至到英国去学英语。马拉美从 20 岁起就发表了诗作,但早期诗作并未引起重视。从早期作品看来,马拉美明显地接受了波德莱尔的影响,他像波德莱尔那样去认识人生的痛苦,也像波德莱尔那样去表现人性中的恶。

1876 年,马拉美的长诗《牧神的午后》发表后,他才逐渐得到人们的重视。1880 年左右,一些钦佩他的诗才的年轻诗人经常去拜访他。于是,马拉美便在罗马街寓所每星期二下午接待来访者,并和他们一起切磋诗艺。人们称之为“星期二集会”。这种集会推动了象征主义的发展,马拉美事实上已经成为象征主义运动的领袖。但直到魏尔伦在《被诅咒的诗人》中介绍了他之后,他才名声大振。

1887 年,马拉美把自己过去的诗作汇编成《诗集》出版。1894 年,他发表了最后一首,也是最难懂的一首诗《骰子一掷永远取消不了偶然》。

马拉美一生诗作不多,正式发表的还不到 60 首。但他在文学形式上的创新,表现了一个艺术家的胆识和才华,给他赢得了声誉,与魏尔伦、兰波并称为象征派三杰。如同纪德所说:“马拉美的作品将几乎全部流传下来。”作为理论家,马拉美继承了爱伦·坡的美学观,提出了“纯诗”论。“纯

诗”论主要包括以下 4 方面要点:

第一,诗要富有神秘性。马拉美认为,美是神圣的,一切神圣的东西都是神秘的,因此表现美的诗歌也应是神秘的,他批评帕尔纳斯派:“帕尔纳斯派抓住一件东西就将它和盘托出,他们缺少神秘感,他们剥夺了人类智慧自信正在从事创造精微的快乐。直陈其事,这就等于取消了诗歌四分之三的趣味,这趣味原是要一点儿一点儿去领会它的。”这种观点,强调了诗的含蓄美,固然是对的,但马拉美似乎走得太远了:“在诗歌中应该永远存在着难解之迷,文学的目的在于召唤事物,而不能有其他目的。”所谓“召唤事 物”,意思是说,诗人以精湛的艺术手法,魔术般地使事物得其神似,可望而不可即。这就是在公开为晦涩辩护。它势必导致艺术与大众分离,成为少数“精神贵族”的特产与特权。

马拉美以毕生精力创作的,但最终也未完成的“唯一作品的片段”《骰子一掷永远取消不了偶然》就是一个“难解之迷”。虽然我们知道,马拉美 一接受波德菜尔、爱伦·坡的影响,追求艺术的完美境界,”赋于人间字 眼最纯真的意义。”他在《窗子》中表现了自己的追求:

我逃遁,扒遍所有的窗子/在那里我超脱人生,祝福人生,在永恒的露水洗涤的玻璃井/纯洁的晨光染上“无限”的金色。

我对窗凝眸,自身的回映却成了天使!我诩化了让玻璃窗变成

艺术,变成神秘吧——我深愿再生,把美梦织成冠冕,带到/未来的天堂,那里的“美”怒放着花朵!

诗中的“窗子”是艺术或者更确切地说是诗的象征。诗人想通过诗看到“未来的天堂”的美(即爱伦·坡所说的“天上的美”)。这种“未来的天堂” 的美,就是所谓的“绝对世界”。而若想达到这种“绝对世界”,就必须排除、破坏带有个人标志的“偶然性”。《在骰了一掷永远取消不了偶然》一诗中,诗人把对美的追求落实到对“字”的追求上,“骰子”便暗喻着“字”。在这个基础上来分析诗题,我们便会认识到,所谓“骰子一掷永远取消不了偶然”,说的是自己无论如何在语言方面下功夫,无论在诗艺方面追求,都无法排除自我(个别性与偶然性),进入到“绝对世界”,看到那“未来的天堂”中怒放着的“美”的花朵。因此,诗中表现了马拉美在艺术探索失败之后所产生的悲观意识。就思想情绪的发展历程来看,马拉美和爱伦·坡是何其相似!(爱伦·坡最后不是写了一首《黄金国》吗?)然而,这只是我们对《骰子一掷永远取消不了偶然》这首诗的总体理解,如何具体落实到诗中每句诗甚至每个字的语意,那我们可能就很难有恰当的解释了,甚至常常是哑口无言。这方面是由于我们象马拉美所说,“具有中等天资”,“文学修养又不够”;另一方面,从作品本身来看,它也的的确确是朦胧晦涩,“存在着难解之谜”。

第二,诗要具有梦幻色彩。马拉美认为,幸福不在世上,只在梦中,美也一样,只有梦幻才能达到不属于人世的“未来的天堂”上的美,即“绝对的美”。因此,他主张大力表现梦幻。

《牧神的午后》一诗正是这种理论的实践诗中描写:夏天的一个午后, 牧神潘从睡梦中醒来,刚刚见到的那一切若隐若现的景象浮现在他眼前:

啊,平静的沼泽般的西西里海滨,

⋯⋯

当远山蔚蓝的金色上/碧绿把它的藤蔓献给水泉时/一只憩息的白色羽禽飘来:在芦苇声声的序曲中,/这天鹅翱翔着,不,是沐浴的仙女/在回避和遁入水中⋯⋯

⋯⋯

我的目光洞穿荆丛投向每一个/长生的脖颈,它们把自己的灼热溺入涟漪,向着林空发出一声狂喜的呼喊;水淋淋的头发的光泽融入天光和战颤,/像无数宝石!

牧神的窥视使大多数仙女像被他的目光刺伤了似的消逝在水中。但岸上有一对入睡的仙女——“睡美人”。牧神激动地抱起了她们,狂热地亲吻她们:

⋯⋯她溜开,/逃避着我火热嘴唇的啜吻,像一道/颤栗的闪光,她的玉肌暗自抽搐,从她非人的双足到羞怯的内心/都留下了那被狂泪濡湿的天真/和那略带轻愁的烟云。

最后

这位娇美的小猎物,从我隐约僵木的胳膊下挣出/毫不怜悯我如醉如痴的呜咽。

想到这一切,牧神记不清这些情景是真实还是幻象。他吹起了芦笛,想抒发他的欢乐和惆怅,唤回那美丽的仙女。想着想着,他又沉沉入睡,而那美丽的仙女真的重又出现了⋯⋯

牧神潘在古希腊神话中是一个快乐的神。他徜徉于群山之上和森林之中,和神女们一起翩翩起舞,吹奏着他自己发明的芦笛。他之所以能发明芦笛,同他向神女西林克斯求爱有关,他追求西林克斯,可“狡黠的西林克斯” 却躲入阿耳卡狄亚的拉冬河里,变成了一棵芦苇。于是,潘用这棵芦苇给自己削制了一支芦笛。马拉美利用关于潘的美丽而古老的神话,为我们创造了一个美仑美奂的艺术境界。在这个境界中,“明与暗,梦与醒,幻与真,理想与现实,含义与形象纠结纷呈,五彩缤纷。”诗人调动了“字”的魔力, 让我们走进了一个又轻柔、又迷蒙、又飘飘然、又神兮兮的梦幻世界,领略到一种朦胧美、空灵美。

第三,诗要追求音乐性。马拉美认为诗歌应该从音乐中汲取营养,诗句要注意音步、顿挫和韵脚等的规律性,这样才能唤醒人们对美的潜在的追求意识。

马拉美的诗都体现出了音乐特质。著名音乐家德彪西曾根据《牧神的午后》写了一首同名的交响曲,在艺术界引起了极大震动。但马拉美却认为自己的诗就是一首美妙绝伦的交响曲,不论是何等天才的音乐作品企图加在它的一旁,这都是对它的一种亵渎。这虽然表现出一个艺术家的某种偏激,但在指出自己作品的音乐完美性方面却是并不过分的强调。另外,德彪西等音乐家也曾给马拉美的其他诗作,如《显现》、《叹》等谱过曲,这同样证明了马拉美的诗作的音乐特征。

第四,讲求诗的法则。马拉美看重爱伦·坡这样的观念,即一首诗要具备“一个数学题目的精确与严谨。”他说:“我愈走人写作的生涯,我愈求忠实于我的伟大的导师爱伦·坡所留给我的那些严谨的原则。他那篇美妙的诗篇《乌鸦》,便是根据这些原则构思而成,而读者的灵魂欣慰,却恰恰是诗人想要给他的欣慰。”

在马拉美的倡导下,诗的创作不再是一种“盲目的灵感”,而是诗人自觉地利用一切心智能力的“制作”,是一个“技巧问题与哲学推理过程。” 卫姆塞特和布鲁克斯合著的《西洋文学批评史》认为:“在一有马拉梅式的诗篇里,文字有着事物的体积与密度;诗篇几乎视为一种可塑性的对象,有重量,有硬度,甚至还有某种程度的拒光性。因为,文字于此不是符号,透光地负载思想。相反地,文字也获得某种的体积与质量。诗篇乃变成了小小的神秘世界,它的意义之被理解,不比大世界的意义之被理解为容易;而诗篇,也就是大世界的类比拷贝。”

《骰子一掷永远取消不了偶然》是马拉美这类诗篇的代表,也是诗人追求“纯诗”技艺的顶峰。除了努力“赋予人间字眼最纯真的意义”之外,在诗作中,诗人也努力使“文字有着事物的体积与密度”。诗人对每一个字的选择,对每一个版面的安排,都煞费苦心。还尽量减少字所占的空间,扩大纸的空白,以便给读者一些“创造”的余地,跟自己一起去探索。他称这种空白是“博学的空白”。这使白纸本身也具有了表现力,成了“不可言说的

东西”。诗歌甚至将诗题拆成以最大字号拼成的单词散入诗中,贯穿全诗。全诗采用阶梯形式排列,不用标点。读这首诗,我们一方面领略了诗人在艺术方面的探索,为诗人的胆略、勇气而瞠目结舌;另一方面,我们又仿佛进入到一座以文字的材料,以音乐原理、建筑学原理为基础而结构成的宫殿, 但意义的天窗却无处寻觅,因此我们——作为“中等天资的读者”,便很难“洞观”那“未来的天堂”的“绝对的美”。这或许正合马拉美的心愿,他原本就想要制造一个“难解之谜”吗!

但我们由此便产生了一种忧思:“纯诗”的路幽深倒是幽深,可不是太狭窄了吗?如果像马拉美这样在诗艺方面走向极端,走向“绝对”,归根结底,他将得到什么呢?或许只有“虚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