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伊斯兰教——从服真主的意志的宗教

在闪族所发展的三大一神教中,伊斯兰教是最有特色的,跟伊斯兰教更接近的,是《旧约》的犹太教,而不是《新约》的基督教。但是伊斯兰教与犹太教和基督教,都有这样亲密的类缘,以致中世纪时代欧洲的和东方的许多基督教徒都认为伊斯兰教是基督教的异端派,不是一种特殊的宗教。但丁在他所著的《神曲》一书中把穆罕默德安置在地狱的第八圈第九沟里,跟“离间者”在一起。伊斯兰教逐渐发展成为一种独立的、特殊的信仰体系。克而白和古莱氏,是这种新方向的决定性因素。

穆斯林的教义学家,把伊斯兰教的基本原理分成三类:伊曼(imān,宗教信仰)、仪巴达特(‘ibādāt,宗教义务)、伊哈桑(ihsān,善行),这三条基本原则统称为宗教(din)①。“真主所喜悦的宗教确是伊斯兰教”(3∶19)。

“伊曼”包括信真主、信他的天神、信他的经典、信他的使者、信末日。伊斯兰教首要的、最重大的信条,是 la ilāha illa-l-Lāh(“除真主外,别无神灵”)。在“伊曼”中,真主的概念,居于最高的地位。穆斯林的教义学, 实际上有百分之九十以上,是讨论真主问题的。他是唯一的真宰。关于真主的独一,在《古兰经》第 112 章里表白得最简明、最概括。真主是最高的实在,是先在的,是创造者(16∶3—17;2∶28—29),是全知的,是全能的(13∶ 9—17;6∶59—62;6∶101—103;3∶26—27),是自我存在的(2∶255;3∶

2)。他有九十九个美名(al-asmā’al-husna①7∶180)和九十九种德性。穆斯林的念珠有九十九颗珠子,正相当于真主的九十九个美名。他的慈爱的德性(sifāt),为他的大能和尊严的德性所掩蔽(59∶22—24;7∶156)。伊斯兰教 (5∶5;6∶125,49∶14)是服从真主的意志的宗教。亚伯拉罕和他儿子接受真主的考验,父亲企图把儿子献祭的行为,是用动词 aslamā(他俩服从了, 37∶103)来表达的。穆罕默德把新宗教叫做伊斯兰教,显然是从这种行为得到启发的②。这种坚决的一神教,是朴实的,对于超越物质界的存在的最高统治者,具有热忱的信仰,伊斯兰教主要的力量,就寄存在这里面。伊斯兰教徒享有知足和达观的意识,这是其它宗教信徒大半没有的。在穆斯林国家里, 自杀案是很罕见的。

伊曼的第二信条认为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rasūl,7∶158;48∶29),是他的先知(7∶157),是人民的警告者(35∶23—24),是一张很长的先知名单中的最后一名,是他们的“封印”(33∶40),因而是最伟大的先知。在《古兰经》的教义学体系中,穆罕默德只是一个凡人(18∶110,41∶6),他唯一的奇迹是《古兰经》的“伊耳查兹”(i‘jāz,绝妙性)③;但无论在传说里、

① 参阅 al-Shahrastāni,al-Milal w-al-Nihal,ed.Cureton(London,1842— 1846),p.27。

① Al-Ghazzāli,al-Maqsad al-Asna,2nd ed.(Cairo,1324),pp.12 以下;Baghawi,Masābih,vol.i, pp.96— 97。

② C.C.Torrey,The Jewish Foundation of Islam(New York,1933),pp.90,102 以下。

③ 《古兰经》文体的优美,构成它的绝妙性(13∶27— 30,17∶88— 89)。参阅ibn-Hazm,al-Fasl fi al-Milal

  1. l-Ahwā’w-al-Nihal,vol.iii(Cairo,1347),pp.10— 14;al-Suy■ti,al-Itqān fi‘Ulūm al-Qur’ā n(Cairo,1925),vol.ii,pp.116— 125。

民间故事里、大众的信仰里,他都被赋予一种超凡的灵气。他的宗教是极端讲实际的,充分地反映了这个宗教的创始人具有重实践、讲效率的精神。伊斯兰不提出难以完成的理想,难得提出错综复杂的教义,没有神秘圣礼,没有包括圣职授任、奉献和“使徒继承”的教士政治。

《古兰经》是真主的言语(kalām,9∶6;48∶15,参阅 6∶115)。《古兰经》包含最后的启示(17∶105—108;98∶3;44∶3;28∶52,53;46∶12),

《古兰经》不是被创造的。引证一节《古兰经》本文的时候,往往用“真主说”这个句子提出来。无论在语音的、书法的复制方面和在语言的形式方面,

《古兰经》跟天上的原型,是完全一致的,同是永垂不朽的(56∶77—80;85∶ 21—22)。《古兰经》是最伟大的奇迹,所有的人和精灵通力合作,也不能创作同样的妙文(17∶88)。

伊斯兰教在天使论中给迦伯利(即吉卜利勒)以最高的地位,他是启示的传达者(2∶97)①,又是玄灵(16∶102;2∶87)和忠实的精神(26∶193)。作为上帝的使者,迦伯利相当于希腊神话里的黑梅斯(Hermes)

罪恶不是道德方面的,就是礼节方面的。最恶劣的、不可饶怨的罪恶, 是“什尔克”(shirk),就是把其它的神灵同独一的真宰真主结合起来(4∶48, 116)。说上帝有复数,似乎是穆罕默德认为最憎恶的事情。在麦地那的各章里,不断地警告多神教徒,他们将受到最后的判决(28∶62 以下各节,21∶ 98 以下各节)。在穆罕默德的意识中,“信奉天经的人”②,即基督教徒和犹

太教徒,大概不包括在多神教徒里,但是注释家对于第 98 章第 6 节有不同的注释。

讨论末世论的部分,是《古兰经》中最动人的部分。第 75 章被称为复生章(al-qiyāmah)。来世生活的实况,被着重地加以描写,被反复地提及的有报应日(15:35;82∶15—18)、复生时(18∶21;22∶7;15∶85)、复生日(24∶ 24,25;31∶33)、实灾(69∶1—2)等等名称。依照《古兰经》的描写,来世生活中有肉体上的痛苦和快乐,这暗示着肉体的复生。

穆斯林的宗教义务,集中在伊斯兰教的五大纲领(arkān)①上。

第一个纲领是信仰的表白(shahādah,意思是作证),这个纲领概括为下列的信条:la ilāha illa-l-Lāh;Muhammadum rasū-lu-l-Lāh(除真主外;别无神灵;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②。穆斯林的婴儿初生的时候,首先听到的是这两句话;穆斯林临终的时候,最后说出的也是这两句话。从初生到临终之间,再没有别的话象这两句话讲得这样多了。宣礼员(muezzin,穆艾精) 每天几次登宣礼塔高声宣礼的时候,也要宣扬这个信条。伊斯兰教通常满足于口头的表白;任何人只要接受这个信条,当众表白一次,名义上就是一个穆斯林。

忠实的穆斯林,每日要向着克而白礼拜五次③。礼拜是第二个纲领。当礼拜的时候(假设没有因经纬度而发生的差别),对穆斯林世界作一次鸟瞰,就

① 本章明白地断言迦伯利是启示的媒介,参阅 81∶19— 21;53∶5— 7。

② H.Lammens, L’Islam:croyances et institutions(Beirūt,1926),p.62,l.17;p.219,l.7。

① 旧译五功。——译者

② 旧译“万物非主,惟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钦使。”这就是“清真言”(al-kalim-ah al-Tayyibab)。—

—译者

③ 五次:黎明、正午、午后、傍晚和夜间。

可以看到这样一个奇观:由礼拜人构成的一连串的同心圆,都是由麦加的克而白辐射出去的,覆盖着一个不断放宽的面积,从非洲西岸的塞拉利昂到马来西亚,从苏联的托博尔斯克到南非的开普敦。

礼拜仪式的名称 salāh,由阿拉伯的正字法(带有瓦五[wāw])可以看出是一个外来词,是从阿拉马语借来的。倘若伊斯兰教以前有礼拜的仪式,那一定是无组织的、非正式的。早期的启示里虽然奖励礼拜(87∶15),而且提出礼拜的要求(11∶115;17∶78;30∶17—18),但是每日五次,每次各有一定的拜数,而且必须具备礼节上的清洁条件(24∶56①;4∶43;5∶6),象这样的礼拜仪式,是在麦地那时期的启示中才规定的。中间的礼拜(2∶238)是最后命令的。据布哈里的传说,在穆罕默德夜间旅行(17∶1)访问第七层天的时候,真主命令每日礼拜五十次,后来经过屡次恳求,才改为每日礼拜五次②。由第 4 章第 43 节的本文可以看出来,起初限制饮酒,后来严禁饮酒,是为避免礼拜时神志不清。

礼拜的仪式,是一种法定的行为,大家都要用同样的立正、鞠躬和跪拜来履行它。参加礼拜的人,必须具有法律上的清洁(tahārah),同时必须诵读阿拉伯语的《古兰经》,不管他本国的语言是什么。礼拜的主要内容是纪念真主的尊名(62∶9;8∶45),而不是再三的请愿和求乞③。词句简洁而含义丰富的“法谛海”章④,可与主祷文媲美⑤,忠实的穆斯林,每日要在礼拜内重复这章经二十遍左右。这章经就成为被反复诵读得次数最多的一个公式。应受加倍称赞的,是夜间志愿举行的礼拜(tahajjud,17∶79;50∶39,40),因为那是分外之事(nāfilah)。

星期五(金曜日)中午的礼拜,是唯一的公众的礼拜(jum‘ah,聚礼, 62∶ 9),这是所有成年男子都应当参加的。有些礼拜寺里,有为妇女保留的席位。聚礼的特点,是宗教领袖(伊马木)所做的说教(khutbah),在说教里替国家元首祝福。这种聚礼的仪式,是发源于犹太教的会堂礼拜,但是在后来的发展中,又受到基督教星期日礼拜的影响。作为一种集体礼拜的典礼来说,聚礼的整齐、严肃和朴实,都是无比的。礼拜的群众,在礼拜寺里自动排成整齐的横行,在行里严肃地立正,在伊马木的领导下,准确地、恭敬地举行礼拜, 这种情景,往往是动人的。作为一种训练的方法来说,这种聚礼,对于骄傲自满的、个人主义的游牧民族,一定有过重大的价值。这种仪式,在他们的心中培养了社会平等的观念和团结一致的意识。这种仪式,促进了教胞之间的兄弟关系,穆罕默德的宗教,在教义上就用这种兄弟关系取代了血缘关系。礼拜的场地,就这样变成了“伊斯兰教的第一个练兵场”。

“宰卡”(zakāh, 意思是法定的施舍)①原来规定为一种自觉自愿的慈善行为(2∶215,219,261—269,271—274),后来发展成为一种包括货币、牲畜、谷物、果品和商品的财产税。在《古兰经》里,“宰卡”和“赛拉”(礼拜) 是相提并论的(9∶5;2∶43,83,110 等节)。年轻的伊斯兰国家,通过

① 参看《旧约:诗篇》55∶17。

② Sahīh,vol.i,pp.85 以下;参阅《旧约:创世记》18∶23— 33。

③ 非规定的、私下的几个人的祈祷叫做“杜阿”(du‘ā’),不可与正式的礼拜混为一谈。

④ 法谛海章(开端章)是《古兰经》首章。——译者

⑤ 主祷文据说是指耶稣基督所传授的祈祷文(《新约:马太福音》6∶9,13)。——译者

① 旧译天课。——译者

正规的官吏,征收“宰卡”,由中央财政部管理,用来维持贫民的生活,修建清真寺,支付政府的开支(9∶60)。“宰卡”这个词,也是发源于阿拉马语, 比“赛德格”的含义更确定些,“赛德格”是随意的,是指一般的施舍。“宰卡”是一种纯粹的宗派的制度,包含着征收来的施舍,而这种施舍,只在穆斯林中间分配。“宰卡”的基本原则,与什一税(‘ushr,欧什尔)相符合,据普林尼的考证②,南方的阿拉比亚商人,在出卖自己的香料之前,必须把十分之一的香料献给他们的神灵。各种财产的税率,是不相同的,必须依照“费格海”(fiqh,教律)的规定,但通常的标准,是 2.5%。甚至士兵的津贴, 也不例外。近年来,随着纯粹的伊斯兰教国家的瓦解,“宰卡” 的缴纳又听凭穆斯林的天良了。“宰卡”是伊斯兰教的第三个纲领。

在麦地那时期的启示里虽然屡次规定了赎罪的斋戒(58∶4;19∶26;4∶ 92;2∶183—7),但是规定赖麦丹月为斋月,却只提过一次(2∶185)。赖麦丹月在伊斯兰教以前可能是一个圣洁的月分,伊斯兰教定此月为斋月,是因为在这个月里开始降示《古兰经》(2∶185),伯德尔战役又是在这个月里获得大胜的。斋戒是自黎明到日落,整天戒除饮食和性交(2∶187)。在现代的穆斯林国家,政府或平民对不斋戒的信徒使用暴力的例子,不是没有的。

我们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在伊斯兰教以前,信奉邪教的阿拉比亚有斋戒的任何习俗,但是在犹太教徒和基督教徒中,这种制度当然是早已建立起来了(《马太福音》4∶2,《申命记》9∶9)。伊本·希沙木说,在蒙昧时代,古莱氏人每年到希拉山上去住一个月,实行忏悔(tahannuth)①。 穆罕默德到了麦地那以后,在规定赖麦丹月为斋月之前,他显然是以穆哈兰月②初十日(‘ash ūrā’)为斋戒日;这是他跟犹太人学来的③。在麦加时期的启示里,斋戒(sawm)这个词只出现过一次,而且显然是当沉默解释的。

朝觐(hajj,哈只,3∶97;2∶189,196—203;5∶1—2,96)是伊斯兰教的第五个纲领,也是最后一个纲领。每个穆斯林,不分性别,只要身体健康,旅途安全,能自备旅费,而且家属的生活有着落,平生必须到麦加去, 在指定的时间内,集体访问圣地一次。这叫做大朝(哈只)。至于小朝(‘Umrah, 欧木赖),随时都可以举行,个人也可以举行。

朝觐者(hājj,哈只①)以受戒者(muhrim,不穿缝成的衣服)的身份进入圣地,绕克而白环行七周(tawāf),然后在附近的赛法和麦尔瓦两个丘陵之间奔走七趟(sa‘y)②。朝觐的主要功课是进驻阿赖法③,那是在回历十二月初九日举行的。初九日,白天在阿赖法停留(wuqūf),晚上在木兹德里法停留,初十日早晨在米那停留。这几处都是在麦加东郊的圣地。初九日到初十日在前往米那山谷的途中,在哲木赖特·阿格伯投掷小石子。初十日在米那宰牲,宰

② Pliny,Bk.XII,ch.32 。

① Sirah,pp.151— 152 。

② 回历正月。——译者

③ Bukhāri,vol.ii,p.208;《利未记》16∶29。

① 哈只是朝觐天房者的名称,通常拼写成 hadji 或 hajji,“哈只”是明朝的译名。——译者

② 根据传说,哈介尔(Hagar,夏甲)为了替口渴的儿子易司马仪寻找泉水,曾在这个地方来回奔走,现在

穆斯林们举行这个奔走的仪式,就是为了纪念这件事的。

③ 阿赖法(‘Arafah) 是河谷的名称,阿赖法特(‘Arafāt)是山的名称(见 Rif‘at,Mir‘āt,vol.i,p.44),

但是这两个名称是可以互换的。

一只骆驼或牛或羊(22∶34—37),这就是全世界穆斯林共同庆祝的宰牲节(■,d al-Adhā,俗名‘Id al-Qurbān,古尔班节)。至此,全部仪式正式结束了。剃头或剪发后,脱下戒衣,穿上俗衣。在受戒的期间,朝觐者不得修饰、争吵、行房、宰牲、狩猎、拔草、折树。

朝觐圣地,是闪族古老的制度④。在《旧约》里可以找到这种制度的反响(《出埃及记》23∶14,17;34∶22—23;《撒母耳记》上 1∶3)。这种制度,可能起源于太阳崇拜,这种仪式恰在秋分时节举行,是向暴虐的太阳告别, 欢迎使土地肥沃的雷神古宰哈(Quzah)。 在伊斯兰教以前的时期,在北部阿拉比亚举行一年一度的集市,集市后接着在十二月朝觐克而白和阿赖法。回历 7 年,穆罕默德采取了古代朝觐的仪式,而加以伊斯兰化,使仪式集中在克而白和阿赖法。在这些仪式中,伊斯兰教接受伊斯兰教以前时期阿拉比亚的遗产最多。据列弗阿特的传说①,当日有一个游牧人做完绕克而白而环行的仪式后,用阿拉伯方言重复了这几句话:“天房的主啊!我声明我已来了。你不要说我没有来。请你饶恕我,饶恕我的父亲,如果你愿意的话。否则,请你饶恕我,即使你不愿意,因为我已经完成了我的朝觐,正如你所看到的那样。”②

经常不断地有哈只旅行团,从塞内加尔、利比里亚、尼日利亚,穿过非洲,不断向东移动,团员的人数,沿途逐渐增加。有步行的,也有骑骆驼的。大多数是男人,但是也有少数妇女和儿童。他们沿途做买卖,乞讨,一直旅行到高贵的麦加和光辉的麦地那。有些人倒毙在路旁,成为殉教者;生存者终于到达红海西岸的一个港口,小船把他们渡到彼岸。但是,比较大的四个驼队,是从也门、伊拉克、叙利亚和埃及出发的。这些国家,惯于每年各派一个麦哈米勒(mahmil,意思是轿子)由本国的驼队护送到麦加去,作为本国威望的象征。麦哈米勒是装饰得很华丽的一个驼轿,由一只骆驼驮着,骆驼由人牵着在驼队前面走,没有人骑在上面。这种麦哈米勒,自十三世纪以来就由穆斯林各国的君主每年派人送到麦加去,因为他们都切望显示自己国家的独立,都愿意证明自己真是圣地的保护者。根据流行的传说,埃及艾优卜王朝某王的王后舍哲尔·杜尔,在十三世纪中叶首先想出“麦哈米勒”的办法。但是,根据几种早期的著作①,创始这种成规的是伍麦叶王朝驻伊拉克的总督,赫赫有名的哈查只(714 年卒)。不管这种传说哪一个是正确的,十分明显,只是因为埃及奴隶王朝的拜伯尔斯(1260—1277 年)曾十分隆重地庆祝派遣麦哈米勒的典礼,所以这种习俗才建立在一个坚实的基础上②。在新近的

④ W.Robertson Smith,Lectures on the Religion of the Semites,3rd ed.byS.A.Cook(London,1927),

pp.80,276。

① Vol.i,35 。

② vol.i,p.35。这位作者还谈到,他无意中听到一个贝杜因妇人对克而白说:“莱伊拉太太!如果你把充

足的雨水送到我那个地区,因而获得丰收,我拿一瓶奶油来,给你搽头发。”另外一个贝杜因妇女听了这句话,就问她说:“你真的要拿一瓶奶油来给她么?”她答道:“别作声!我在愚弄她呢。她真叫我那个地区下雨,我什么也不拿来给她。”

① Ibn-Qutaybah,Ma‘ārif,p.274,Yāqūt,Buldān,vol.iv,p.886,1.6;ibnRustah, p.192;al-Suyū

ti,al-Kanz al-Madfūn(Būlāq,1288),p.68。

② Suyūti,Husn,vol.ii,p.74;参阅 al-Maqrīzi,al-Mawā‘iz w-al-I‘tibār,ed. Gaston Wiet(Cairo, 1922),vol.iii,p.300;al-Sulūk fi Ma‘rifat Duwal al-Mulūk,tr. M.Quatremère,Histoire des sultans

年代里,叙利亚的和埃及的驼队,是华美著称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每年朝觐天房者的平均人数,大约是十七万二千人。此后不断增多,到六十年代中期达到一百万,其中埃及人和巴基斯坦人最多。清教徒的伊本·赛欧德把这种麦哈米勒当作异教的东西废除掉了。在发现石油之前,朝觐者的费用原是希贾兹岁入的主要来源。

千余年来,朝觐圣地的制度,对于团结全世界的穆斯林,起了重大的作用,对于联系各种不同的教派,发生了最有效的纽带作用。这种制度几乎使每个有能力的穆斯林,平生都做一次长途旅行。人数这样多的教胞,从四面八方到圣地来聚会一起,究竟会发生什么社会化的影响,这是不易充分估计的。这种制度使黑种人、柏柏尔人、中国人、波斯人、叙利亚人、突厥人、阿拉伯人——富足的、贫穷的、高级的、低级的——在共同的宗教信仰的基础上,汇合在一起,和睦相处。就摧毁种族、肤色、民族之间的重重障碍来说,在世界各大宗教之中,伊斯兰教似乎已获得最大的成功,至少在穆斯林的范围内是这样的。只有在信徒与非信徒之间,划了一条线。每年一次哈只的聚会,对于获得这种结果,无疑是有很大贡献的。有许多哈只,是来自偏僻的地方,现代化的交通工具还没有把那些地方跟圣地联系起来,在那些地方,报纸的声音还没有成为有生气的声音,在朝觐期间对那些哈只进行教派的宣传,倒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例如北非的赛奴西运动的发起和推广,就应归功于朝觐所提供的机会。

只哈德(jihād,圣战①)的义务(2∶190—194)最少是被穆斯林的一个教派,哈列哲教派,提升到伊斯兰教的第六种纲领的地位。伊斯兰教发展成为世界上的一大势力,要归功于这条教律。哈里发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把伊斯兰教地区(dar al-Islām)和战争地区(dār al-■arb)之间地理的隔墙继续往后推。这种把世界截然分为和平之乡与战争之乡的主张,同苏俄的共产主义理论是有相似之处的。但是在最近的这些年里,只哈德在穆斯林世界已得不到那么多人的支持了,这主要是由于伊斯兰教已传播很广。现在,伊斯兰教生活于许多外国政府的保护之下,那些政府,有强大得不易推翻的,有友好得不必推翻的①。1914 年秋季,最后发出这样的呼吁的,是奥斯曼土耳其素丹②兼哈里发穆罕默德·赖沙德,他号召全世界的穆斯林一致奋起,跟非穆斯林作斗争,这个呼吁遭到了绝对的失败。

另外一个重要的信条是信仰善恶的前定(9:51;3:140;35:2),这是一个千百年来在穆斯林思想和行为中起主导作用的因素。

上面所讨论的这些宗教的义务(‘ibādāt,仪巴达特),构成了伊斯兰教的基础。但是《古兰经》的命令并不是只规定了这些义务。行善(i■sān)也是《古兰经》所规定的。在穆斯林世界,公德和私德的规范,都具有宗教的

mamlouks de l ’E■ypte(Paris,1845) vol.i.(pt.1),pp.149— 150.Mahmil,鲁韦来部族的 markab(轿子),

《旧约》里的约柜(《旧约:出埃及记》25∶10;37∶1。《旧约:约书亚记》3∶15;4∶11),都可以上溯到同一个古老的闪族的根源。

① 在理论上说,穆斯林是没有非宗教战争的。

① 在两次世界大战之后,自几内亚到印度尼西亚的所有伊斯兰国家,已先后挣脱帝国主义的枷锁而独立。

著者的谬论,在历史事实的面前,是不攻自破的。——译者

② “Sultan”旧译“苏丹”,与地名“Sudan”(苏丹)容易混淆,译音也不很准确,现在改译“素丹”,这是中

国最古老的而且是比较正确的译名。见宋赵汝■《诸蕃志》和宋周去非《岭外代答》。——译者

性质。从根本上来说,由穆罕默德传达的真主的旨意决定什么是正确的(■al āl,哈拉勒,意思是准许的、合法的),什么是错误的(■arām,哈拉木,意思是违禁的、非法的)。在阿拉比亚宗教的历史发展中,伊斯兰教首先要求个人的信仰和个人的道德(53:38—41;31:34)。在伦理行为的领域中,伊斯兰教以宗教的道德情谊代替了血统的种族情谊。在人类的德行方面,伊斯兰教以“宰卡”的方式,谆谆地以仁爱嘱咐人们。《古兰经》里有许多节文(如 2: 177;3:92,104,114—115;4: 40; 17:26),比《旧约》中最优美的教训(如《阿摩司》5:23—24;《何西阿》6:6;《弥迦书》6:6—8)优越得多,在这些节文里,伊斯兰教的伦理理想被明白地提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