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畜阉割术的发明

阉割,也称“去势”,就是摘除或破坏动物卵巢或睾丸的手术。阉割后的家畜,失去了生殖机能,性情变得驯顺,便于管理、使役、肥育和提高肉的质量,还可以防止劣种家畜自由交配,对改良家畜品种起了积极作用。家畜经过阉割,大大提高了经济效益。因而,家畜阉割术的发明,是畜牧兽医科学技术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

据现代著名学者闻一多等的考证,商代甲骨文中已经有了阉割猪的记载。这说明,我国至迟在商代就对阉割术的作用有着清楚的认识。《易经》说“豮豕之牙吉”,意思是阉割了的猪,性情驯顺,牙虽锋利,也不足为害。

《礼记》说“豚曰腯肥”,意思是阉割后的猪长得膘满臀肥。

日本人川田熊清对我国古代的家畜阉割术做过研究,认为中国在世界上最早对马施行阉割术。有关马的阉割,我国很早就有记载。写成于战国时期的《周礼·夏官司马》中即有“颁马攻特”之说,“攻特”便是马的阉割。秦汉时期,因为激烈的战争需要大批合乎条件的军马,这就要求择优汰劣, 提高马匹的素质。从此,我国马的阉割术就更加盛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