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把握根本,紧盯落实着力点

领导干部抓落实,首先要把握住根本,紧盯落实的着力点。

抓落实的根本是什么?习近平总书记2011年3月1日在中央党校春季学期开学典礼的讲话中,说得非常清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穿到抓落实之中,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握住这一点,就把握住了抓落实的根本。”

领导干部抓落实,必须把握这一根本,紧盯这一着力点。领导干部把握住了这一根本,盯住了这一着力点,就会把党和人民的托付看得比泰山还重;就会盯着排头找差距,对照先进学经验;就会以锲而不舍的精神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抓好党和政府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的落实。

一、时刻牢记党的根本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所谓“根本宗旨”,是指贯穿于特定的组织或者事物整体以及全过程的根本目的或根本意图。

我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确立为自己的根本宗旨和行为准则。这也是我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根本标志。领导干部抓落实,必须牢记这一宗旨。

第一,强化党的宗旨意识。领导干部时刻牢记党的根本宗旨,首先必须强化宗旨意识。毛泽东同志在《为人民服务》一文中指出,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 邓小平同志也曾指出:“中国共产党的含义或任务,如果用概括的语言来说,只有两句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

《中国共产党章程》也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第二,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就是在抓落实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就是要心系人民,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置于首位。

抗日战争时期,黄克诚将军率领部队在苏北地区打击敌人。1943年春节前夕,日寇集结了数万兵马,疯狂地向苏北抗日根据地发动了进攻,妄图将抗日军民一网打尽。

为暂避敌人锋芒,黄克诚将军决定将部队从淤黄河的南岸撤到北岸,跳到敌人合击圈外进行斗争。

当时,淤黄河没有桥,指战员们便用小木船架起了一座船桥。船桥刚刚“架”好,敌人就逼近了。情况危急,部队必须立即过河。

可就在这时,附近村庄的数百名老百姓扶老携幼地拥到了河边。敌人的枪声越来越近,有的炮弹已经打到了河里。人多,桥窄,时间紧,危险大,怎么办?只见黄克诚将军站在南岸船桥口上,大声向正在过桥的部队命令道:“部队停止,先让老百姓过桥。”

等百姓们在战士们的掩护下,安全地到达了北岸后,黄克诚将军才下达了部队继续过桥的命令。

面对敌人的围追堵截,黄克诚将军首先想到的不是自身的安危,而是百姓的安危。“让老百姓先过河”就是对党的宗旨的践行,就是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置于首位。

二、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抓落实过程中,不同的政绩观会有不同的抓法、不同的结果。什么叫政绩?顾名思义,就是为政之绩,即为政的成绩、功绩、实绩。我们做事情、干工作,如果做到了上有利于国家、下有利于人民;既符合国家和人民眼前利益的要求,又符合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的要求;既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又能促进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那就做出了党和人民所需要的真正的政绩。”

领导干部抓落实,必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正确的政绩观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体现全面发展的要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体现全面发展的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的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是我党对“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这一重大战略问题的科学回答。

因此,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就需要摈弃那种只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速度和总量,而忽视社会发展、人民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改善的观念。

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就明确说明,我们不仅要搞好经济建设,还要搞好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在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的同时,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满足人民群众的要求。只有各个方面都发展了,才是全面的发展。

第二,体现协调发展的要求。协调,一般是指各主体之间行为的相互适应、避免相互掣肘。协调的反面是失衡。历史实践证明,失衡的发展必将使国家的发展落入“陷阱”、陷入灾难。拉美地区和东南亚一些国家就是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典型代表。

拉美地区和东南亚一些国家为什么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没有理顺发展关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他们不仅错失了发展模式转换时机,还没有高度重视发展的公平性,以致贫富悬殊,社会严重分化,引发了激烈的社会动荡,甚至政权更替,对经济社会的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

为了保证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行稳致远,我党深刻总结中外经济社会发展的经验教训,在正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不平衡问题的基础上,深刻认识发展规律,提出了协调发展的理念。

协调发展,是指经济、社会、自然等各个方面共同发展,相互促进。既要有经济的效益和发展速度,又要有人口、资源、环境、生态的健康发展;既要注重城市的发展、又要搞好乡村的发展;既要做好局部的发展,又要关注全局的发展。总之,要把各个方面都抓好,相互协调,共同促进。

第三,体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这里所说的“可持续”,强调的是发展进程的持续性。也就是说,在发展进程中,必须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充分考虑环境、资源和生态的承受能力,保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自然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社会的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要求我们在发展中,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既要看到眼前利益,又要考虑到子孙后代的利益,不得以牺牲后代人的利益来谋求当代的发展。

对此,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要求:“领导干部在抓落实过程中,还要有‘功成不必在我任期’的理念和境界,注意防止和纠正各种急功近利的行为,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

第四,体现以人为本的要求。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正确政绩观的根本要求。

以人为本,既回答了为什么发展、发展“为了谁”的问题,也回答了怎样发展、发展“依靠谁”的问题。

胡锦涛同志曾经指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说到底就是要忠实实践党的宗旨,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政绩归根结底必须要得到人民的认可,使人民满意,才是正确的政绩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正确的政绩观,体现在政绩的内容上,应该是实实在在、有利于地方和单位的建设和发展;在创造政绩的目的上,应该是为党、为人民,而不是为了一己之私;在创造政绩的途径上,应该是脚踏实地,而不是投机取巧,牺牲后代利益,以浪费资源为代价。”

领导干部只有树立了正确的政绩观,才能真正抓好落实,为人民服好务,为社会造好福。

反之,就会为了升迁急于出成绩,喜欢制造哗众取宠的“轰动效应”,追求不切实际的、劳民伤财的 “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为“荒山刷绿漆”就是如此。

三、增强代表民意的权力观

权力是政治中最具支配的力量,对权力的主观反映就是权力观。

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政骨干的领导干部,必须树立“代表民意”的权力观。这是党的宗旨和权力的人民性、公共性所决定的。

领导干部树立了“代表民意”的权力观,并能践行它,才能真正抓好落实。

领导干部要树立“代表民意”的权力观,应该明确以下两点:

第一,人民是权力的主体。马克思主义认为,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领导者是人民权力的委托行使者,而不是权力的所有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章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国共产党执政、领导干部执政,都源于人民授权。

当年,有一个美国记者曾经问毛泽东:“你们办事,是谁给的权力?”毛泽东回答:“人民给的。”“人民要解放,就把权力委托给能够代表他们的、能够忠实地为他们办事的人,这就是我们共产党人。”

毛泽东同志的这段话有两层含义:一是说,我们共产党人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委托给我们的,我们党自己没有权力。二是说,人民之所以把权力委托给我们,是因为我们共产党人能够代表他们的利益和要求、能够忠实地为他们办事。

这些话表述的都是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授予的,“人民是权力的主体”。

为什么说人民是权力的主体,简单说来,一句话: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革命斗争获得的,归根结底,是在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得到的。毛泽东同志讲,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但是,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枪杆子里面也出不了政权。

第二,权力就是责任。在领导活动中,权、责、利三者是统一的。有其权,享其利,就要负其责。而不能只拥有权力、享受利益而不负责任。

古时候,晋国有个法官,名叫李离。李离因为审错了案而杀了人。于是,他就把自己给判了死刑。

案情报到了晋文公那里。晋文公对他说:“官职有贵贱之分,刑罚有轻重之别,你可以把责任推给下属呀!”

李离回答说:“我做法官时,未曾将官位让给下属,现在错判杀人,却推给下属,这是我所不耻的。” 最后,李离自杀身亡。

李离深知,权力意味着责任。因此,当他因为审错了案而杀了人时,他便主动承担起负罪的责任,最后用生命来殉自己的责任。

一个封建时代的官吏尚且知道权力就意味着责任,作为以全心全意为宗旨的党的领导干部更应该明确这一点。

任何一种权力,都伴随着相应的责任。所以,享有职务权力以及因职务权力而获取的待遇,就必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职务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

当年温家宝同志关于权力运用有三句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