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出生率和死亡率的变化,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也经历了几个发展阶段。从 1949 年到 60 年代中期前,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变动基本上是年轻化,即少年儿童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呈上升趋势。根据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 1953 年到 1964 年,少年儿童(0 岁~14 岁)人口比例由

36.3%上升到 40.7%,而老年(65 岁及以上)人口比例却由 4.4%降到 3.6

%,人口的平均年龄和年龄中位数也都有所下降。

名词解释

人口平均年龄 是根据各年龄组人口数计算出的,反映人口代表性年龄水平的指标。一个人口平均年龄的大小,取决于该人口最高年龄的水平和各年龄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人口平均年龄能够综合反映人口总体年龄水平,可用于同一人口在不同时期进行对比,也可用于同一时期不同人口之间的对比。如果某一人口的平均年龄逐渐提高,一般表示该人口在老化;如果其平均年龄不断降低,则可能在经历人口年轻化。但应注意,人口平均年龄无法具体反映人口的年龄分布状况和结构特点,所以不同年龄结构的人口,可能得出相同的平均年龄。

平均年龄的计算,在人口统计和分析中应用很多。在实际中不仅可以计算总人口的平均年龄,而且可以计算其他各种平均年龄,如平均死亡年龄、平均初婚年龄、平均初育年龄等。

年龄中位数 如果把某一人口按年龄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排列,位于中间的那个人的年龄就是年龄中位数。年龄中位数把人口分割成人数相等的两部分,表示了 50%人口的年龄界限,由此可以大致看出人口的“年轻”或“年老”程度,因此它也是代表总人口年龄水平的一个指标。年龄中位数可用于不同人口之间的对比,也可用于同一人口在不同时期的比较。一般来说,年龄中位数在 20 岁以下的人口,其年龄结构为年轻型;年龄中位数在 20 岁~30 岁之间,为成年型或向成年型人口年龄结构转化;年龄中位数超过 30 岁,为老年型人口。但在人口年龄结构的分析中,年龄中位数这一指标应和其他指标结合起来进行考察,以确定人口实际的年龄结构类型。

从 60 年代中期开始,我国人口的年龄结构逐渐由年轻型向成年型转变,

70 年代初以来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进一步促进了这种转变。到 1982 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少年儿童人口比例已下降到 33.6%,老年人口比例提高到 4.9%;1990 年人口普查时,少年儿童和老年人口比例又进一步变为27.6

%和 5.6%,人口年龄结构已完全成为成年型。随着出生率的下降,社会经济发展,人均寿命的延长,我国人口老龄化不断发展,人口年龄结构已逐步向老年型转变。目前,我国一些地区如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天津等的人口年龄结构已成为老年型。预计到 21 世纪初,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将成为老年型。可见,人口年龄结构从年轻型向老年型的转变,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表明了社会的进步。

图 2.3 中国 1990 年人口年龄金字塔

查一查:在 1990 年人口金字塔中,你在哪个年龄组?该组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重是多少?

表 2.4 中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

年龄结构指标

1953 年

1964 年

1982 年

1990 年

占总人口的比例(%)

0 岁~ 14 岁

36.3

40.7

33.6

27.6

65 岁及以上

4.4

3.6

4.9

5.6

老少比(%)

12.2

8.7

14.6

20.2

年龄中位数(岁)

21.7

20.2

22.9

25.3